秀书网>都市小说>重回七九撩军夫>第七十八章 横人(一更)
  吴月再抬起头的时候,冲着王红梅轻轻地笑了一下,甜甜地喊了句红梅嫂子,“嫂子这是要回娘家?”

  “是啊,吴月大妹子,你也要去小王村?”伸手不打笑脸人,吴月主动打招呼,王红梅当然得接话。

  “是,八一要汇演,团的鼓破了,打算去小王村找那名老师傅去看看能不能修补。

  红梅嫂子,你刚刚带着这个拖斗,在江边磨蹭啥呢?”吴月说这话的时候,眼刀子狠狠的丢向了林小满的方向。

  妹的,你才是拖斗,你们全家都是拖斗。肖想徐卫国不到,也就只能在嘴皮子上占占欺头,林小满才不想和这种人认真,无视就是最大的鄙视。

  懒得搭理你!

  “我带小满回去拉点土豆种,刚刚只是捡到一枚帽徽而已,没啥…”

  “帽…帽徽?”吴月腾地站了起来,脸色发白。

  “怎么?是你丢的?是你丢的就赶紧去拿吧。

  小满把它放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了,很好找的,就在你蹲着洗手的那滩边儿过来两步。

  你这帽徽还把人小满的鞋底子扎穿了呢,差点就划到人家的脚。”

  王红梅有意的想做个中间人,缓和吴月和林小满之间有关系。所以这话头,就有意无意地往林小满身上绕,想让吴月记着这个人情。

  吴月走得发热的时候,就把军帽揭下来,塞在了裤袋里别着,裤袋不大,帽子装不下,还露出来一小截儿。

  林小满随意地看了看吴月的帽子,吴月连忙使劲把帽子往裤子里塞了塞,然后就匆匆忙忙的往回跑。

  “红梅姐,你说这吴月丢了帽徽,这么久都没找到,这帽子上没帽徽又不上报,不会被人发现吗?”

  “文工团的人,不需要天天去营部报道,平时都在团里练歌练舞,也用不着这么正式,但是营部有会和需要汇演时,就必须穿戴整齐。

  可能她自己也没太注意这帽徽丢哪儿了吧,所以才一直没找着。过两月就是八一,她要是在这之前都找不回帽徽,一定会被发现,挨训是免不了的。

  你帮她找回了五星,她怎么连声谢谢也没说就跑了啊?

  这姑娘,平时看着还挺懂事的,怎么现在越看越不成器了?”

  “只是一顿训吗?那她怎么吓得脸都白了,我还以为丢了帽徽,她怕没命了才吓得这么狠呢。”

  “哪会这么严重,小满,其实我看出来了,你是真的对这吴月没啥了,可是吴月好像心里还有点疙瘩。

  算了算了,本来我还想让你俩和解呢,看她这样子,怕是白操心了。我们走吧,再不走,一会儿到屋都没饭吃了。”

  过了桥,又走了两里地,小王村就到了。

  王红梅的娘家,就在村子东边的第三户人家,屋前有棵歪脖子榆钱树,屋子有两排,前面是两间砖瓦房,中间是个晒坝,后面一排是三间茅草屋。琇書網

  砖房像是新近几年才修的,新崭崭的。

  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端着饭碗站在砖房门口,一见到王红梅来,就翻了个白眼,端着碗就回屋去了,顺带着还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

  “这人谁啊?这么大气性!”林小满问。

  王红梅尴尬无比,不好意思地说:“这是我大嫂,不用管她,我们从晒坝那边进,我妈她们住在后面。”

  儿子媳妇儿住砖房,老娘老头住草屋…

  这媳妇儿还这么横,见着自家姑子回来,招呼也没打一个,就板着脸关上了门,好像生怕去吃她一顿似的…

  再说了,王红梅的男人可是堂堂副营长啊,照理说,这大嫂应该多巴结巴结王红梅才对啊,怎么反而这么一脸不待见王红梅的样子呢?

  林小满暗暗留上了心,王红梅这家里,貌似也不太平,她得注意一点,别让王红梅难做。

  “妈,妈,我回来了。”王红梅一边走一边朝后面的屋里喊。

  “红梅,我在这边,你要回来,怎么不早点回啊?

  我这中午就煮了点红苕稀饭,抓了点老酸菜,将就在吃。你要是早点回来,我好去地里拔点新鲜菜啊。”

  边角的一间草屋里瞬间奔出来一个头发花白,面容苍老,身形佝偻的妇人,妇人的手里端着一个缺了角的土陶碗,碗里的稀饭随着她的动作晃了晃,还洒出了几滴汤汤水水的东西。

  这稀饭果然是稀啊!

  稀得只见着汤水,没见着几颗米。

  与之前大媳妇儿那一碗白干饭相比,高下立见。

  “妈,我还带了个朋友,家里有面没,我自己下点面吃。”王红梅问那老妇人。

  “红梅,你大嫂说,面放在我们这屋容易受潮长虫,所以都收她那屋去了。”

  王红梅的妈妈又扯着嘴冲林小满笑了一下,“生产队里做大锅饭的伙长嫌天热,不想做了,我们村儿的人都按工分领了粮自己煮着在吃。

  我大媳妇儿刚去领了米面,姑娘,你先和红梅儿在堂屋里坐会儿,我这就去拿把面过来。”

  王红梅的妈妈姓吴,林小满就称呼她叫吴大妈。

  吴大妈放下碗,就往大媳妇儿那屋去了,敲门敲了好一会儿,大媳妇儿才板着脸拉开后门,大声问:“干嘛?”

  吴大妈压低声音,“明啊,我来拿把面。”

  大媳妇儿没作声,只是冷冷地看着吴大妈。

  吴大妈连忙回头看了看林小满她们这边,林小满立马背转了身,装做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

  一家人有一家事,吴大妈一直叫王红梅带林小满去堂屋,就是不想让林小满看到她在儿媳妇儿面前,低声下气的样子吧?

  林小满看不过去,可是王红梅才是吴大妈的女儿,王红梅都是一脸为难,却没站出来说一句,她一个外人,也不好冒冒然的插手。

  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

  她没看明白之前,不好站边儿。

  进了堂屋之后,王红梅看了看家徒四壁的屋子,坑坑洼洼的的墙,沉默着从墙角找出一张条凳,拖到了林小满面前,让林小满坐。

  林小满一坐上去,那条凳突然摇了摇,她吓得一个激灵又站了起来。

  王红梅一脸歉意地扶住了林小满,“哎呀,我又忘记了,这条凳子是高低不平的,我找点硬纸壳子给你垫垫再坐啊?”

  王红梅的娘家,是把所有钱都拿去给儿子媳妇儿盖房了吗?

  可就算这里地势偏高,运输不便,造房的成本高出其他地方几倍,王红梅家也不应该穷成这个样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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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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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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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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