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下豪商>第1173章 共和国的崛起 十九
  随着共和军斥候骑兵的全面收缩,大牛山以东,直到旅顺关长城的渤海堡(位于渤海岸边的一处石堡)之间,长达三十里的冰封海面,全都让给了远道而来的辽军。

  不过在冰面上走了几个时辰的辽兵,并没有马上投入作战。而是在距离海岸线两三里外的冰面上,渐渐展开了一个一字长蛇阵。被萧奉先带上战场的辽军,正兵加辅兵,总数多达五万六七千人!虽然在史书上经常可以看到几十万人对砍的大阵仗。但是在真实的古代战场上,几万大军布列出来,就已经有铺天盖地的效果了。而且指挥调度起来,也很不容易。

  这年头没有电报,没有手机,没有卫星通信,传递命令只能靠金鼓号角和传令兵的嗓门。

  人少一点还好调度,真要有几十万大军,那得多高的指挥艺术才能调度自如?

  至于大宋官家们最爱的将从中御,在千里之外的宫殿里面画阵图指挥打仗,那已经不是艺术,而是法术了……

  而萧奉先的指挥水平只能说是平平,哪怕有一堆幕僚家臣辅佐,驾驭几万人的大军就已经手忙脚乱了,真要给他几十万人,只怕不用马政出兵,自己就乱套了。

  平心而论,耶律延禧利用辽海海面大面积冰封的机会进行迂回的布署是个高招!而且选得日子也好,是政和二年的除夕夜。虽然马政已经有所预料,但也仅仅是在冰面上布署了几百个骑兵进行警戒。

  如果萧奉先真的是名将,譬如换成耶律大石、萧干、萧合达他们,也许就亲率顺国女真的600骑加上7000具装甲骑先行,用最快的速度绕过旅顺关长城,打马政一个措手不及了。

  虽然不一定能赢,但是马政所部的损失一定小不了!

  可是萧奉先偏偏没有这样的胆略,行事只是中规中矩,五万六七千人浩浩荡荡南下。声势不小,却也给了对手应变的时间。

  而当萧奉先的大军绕过旅顺关长城之后,遭遇到集结起来的共和军骑兵的骚扰和阻拦时,他也没有毅然决然的将部队马上投入战斗,打一场混战。而是四平八稳的开始布阵,似乎准备和共和军来一场堂堂之阵。

  五万六七千大军在冰面上布阵,可不是件三下五除二就能完成的事儿。武天怕自己的骑兵踩碎了冰面,萧奉先一样有这个担心。旅顺府的天气也不是冷到了可以让冰面变成钢铁的地步。

  所以萧奉先只得小心翼翼地拉出了一个正面宽达二十里的长蛇阵。布阵二十里本来就挺费时间的,而且还是如履厚冰——虽然厚,但是踩在上面的人有好几万,还有八千多匹马,不小心点能行吗?

  因此直到吴扆率领的共和军第八将开到大牛山以东,黄家沟以北的海滩上时,萧奉先的大军还在乱纷纷的布署。

  看着冰面上多到数不清的辽兵,吴扆也有点傻眼。他只带着五千多战兵上阵,对手却展开了一个至少二十里的大阵,这叫他老吴怎么防啊?五千多人要展开二十里,平均一里地才二百多人,摆一列横阵都不够啊!

  而那些辽人为什么不趁着自己的军队没到就发起进攻?武天的骑兵虽然人数较多,正兵辅兵加一块上了万,但也没有布防,只是组成了三个攻击集群。

  另外,辽海沿岸也没有什么防御设施。只有用来掩护旅顺关长城侧翼的渤海堡,用来瞭望海面的大牛山堡,大牛山东侧的黄家沟山寨,以及大牛山西南的九头山堡等为数不多的堡垒城寨。而在黄家沟山寨到渤海堡之间,沿海二十多里全都是农田。只有在半岛另一侧的东海(黄海)沿岸,才有旅顺商市的围墙。在旅顺关长城内侧,还有一连串的兵营。

  也就是说,萧奉先如果可以果断一点,趁着共和军没有抵达战场,就将行进中的部队直接投入战斗,现在至少可以在农田上布阵,说不定还能抢下几个农庄。

  可是萧奉先却在布阵上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存天理,杀胡虏,分田地,当公民……”

  “共和国,万胜!共和国,万胜!”

  就在吴扆琢磨着要怎么布置防御的时候,他手下的几千共和主义战士忽然炸了锅,欢呼沸腾起来了。

  大约是带队的中下级军官们觉得敌人很多,自己的部下可能会害怕,所以带头喊起口号。这一喊不要紧,顿时就把共和军步兵的士气激发到了顶点,几千人一阵阵的欢呼,呐喊声席卷过海面,甚至压住了海涛滚动的轰鸣。

  附近的骑士也受到了感染,和步兵们一起欢呼。

  吴扆麾下的三个部将,看到部下士气爆棚,也纷纷派出传骑请战。

  吴扆看到士气高昂,也觉得可以给对手来个下马威。于是就派出了第八部和第一百零八部出阵,自己则率领正将队,工兵营,骑兵营和第二百零八部在黄家沟设阵,等待后续主力抵达。

  ……

  “存天理,杀胡虏,分田地,当公民……”

  梦想着用军功加分考进云台学宫的杜国良,这个时候和他的“同伙”兄弟们组成了一道横阵,喊着口号,伴着一阵阵的鼓声前进。他穿着全装瘊子甲,扛着天津弩,腰带上还挂着长剑,左手护臂上还扎着一面小圆盾。可真是全副武装了!

  在杜国良所在的弩兵队横阵之后,不到十布开外,就是朱大和尚、朱二和尚所在的长枪队了。两个和尚在一个伙里,伙相当于排,在列成队横阵时,通常会组成一列横队。两个和尚所在的伙,现在处于队横阵的第一排!这可是个最危险,也最容易建功的位置了。

  跟在长枪队后方的,则是刀盾手。他们大多是身长力大,武艺出众的壮士。一旦长枪兵突破成功,就是他们上场收割生命的时候了。

  另外,现在隶属于两个炮兵部(团)的大炮还没拉上来。所以现在只能依靠杜国良他们手中的弩箭,射得辽兵阵脚纷乱了。

  正满头大汗忙着布阵的萧奉先也发现了幽州军的攻势!

  三千多步兵,居然向五万多人的步骑混合军团主动发起进攻!这些幽州军的脑子真的不正常啊!

  “枢密,”和萧奉先一起将兵的御营独特萧兀纳主动出来请战,“给老夫3000铁骑,老夫去冲杀一阵吧!”

  萧奉先远远看着自己的右翼前方,摇了摇头,“不可,大牛山上有幽州军的铁骑,他们要是居高临下冲起来,对咱们不利。”

  幽州铁骑的战斗力,实在有点可怕啊!

  “而且咱们的骑兵要留着冲他们的大炮,”萧奉先道,“还是用步兵迎战吧。他们的大炮没有来,咱们大辽的勇士还怕他们的步兵?特纳(萧兀纳的字号),你去指挥右翼的步兵吧。”

  “喏!”

  萧老头领了命令,带着亲卫就策马飞奔着往右翼而去。与此同时,辽军右翼的飞虎军,也没等萧老头抵达,就先分出了4000人(其中一半是无甲的守铺辅兵)迎了上去。

  现在摆在辽海冰面上的辽军都是下马骑兵,也就不分什么长枪、刀盾、弓箭了。契丹骑兵都是身备三仗的,马枪、弓箭、刀盾都是备着的。

  不过那么多家伙也不可能同时带着上战场,毕竟下了马,变成步兵了,东西太多不好拿。

  所以这4000人,一半带着弓箭和刀盾,一半只带了马枪,用来防幽州军的铁骑。

  还是契丹人的下马骑兵先射出了羽箭,他们使用的是顽羊角弓,射程比普通的马弓要远,在七八十步的距离上都能穿透比较单薄的皮甲和纸甲。但是对于天津生产的瘊子甲,那是没有什么效果的。也就是叮叮当当的听个响!

  “不要怕,低下头,继续前行!”

  “怕个鸟,有天理保佑!”

  “咱们的瘊子甲刀箭不入……”

  辽人的箭雨落下来的时候,第八将的基层军官们就开始给部下们打气鼓劲儿。同时也紧盯着各自的部下!这些军官,包括队正和押队,都换上了天津钢打造的陌刀,这是用来对付骑兵和督战的兵器!陌刀看着挺吓人,刺杀、挥砍起来都很厉害。

  这个时候,谁要敢临阵脱逃,不用说,就是一刀斩杀!

  不过现在共和军的官兵正是士气最盛的时候,都想着杀胡虏,当公民,谁会想到逃跑?wWW.ΧìǔΜЬ.CǒΜ

  看到对面的“铁人”只是蒙着头前进,箭簇打在他们身上一点用也没有,辽人的下马骑兵也有点急了,可是除了一波波抛射箭雨,也没有别的法子。

  就在双方的距离拉近到不足三十步,共和军的弩手即将开始可怕的“千弩齐射”时,辽人后阵,号角声音连连响起。放箭的士兵们突然停止射击,转身向弓箭递给了后面士兵,又从他们手中接过了长枪!

  弓箭手转瞬之间,竟然变成了长枪兵!

  这种阵前换装的战术,本来是隋唐精锐府兵常用的招术,现在居然被辽人用来对付共和军了。

  长枪兵的突击,就要撞上弩兵的齐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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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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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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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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