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装满了木头的水车,被拉到各营驻地。所有的水桶都被打开,各营的准备将、副准备,都亲手将一只只空空如也的木桶当着全营官兵的面倒立起来。
当然是没有一滴水流出来的!今天是畅饮,渴了几天的人和马都喝了个痛快,还剩下一些,也都和干粮还有出阵的赏钱一起,早就分发了下去。每一个官兵的水袋,都装得满满的。
准备将、副准备喊了起来。
“看见没有?水桶已经空了!没有水了!”
“儿郎们,现在没有水了,只能和西贼辽狗拼了!”
“要么渴死,要么就去喝西贼辽狗的血!”
“你们是要渴死,还是要喝血?”
“喝血!喝血……”
看到兵士们都嗷嗷叫了起来,那些营准备将和副准备将又开始蛊惑:“宣帅有令!今晚决战,有进无退,死中觅活,凡是斩首一级着,皆赐朔方田100亩,小使臣以下,转一官!”
“万胜!万胜!”
“杀西贼,换土地……”
开封府的房子是没有分了,不过朔方路的土地还有许多。高俅其实不想给的,可是架不住童贯大方啊。童贯是朔方路经略安抚制置使,分地的事情他能扛下来。所以在高俅出兵前就和高俅的军事机宜指挥说了,一颗脑袋换100亩土地,而且不设上限!砍够10颗就是1000亩,100颗就是10000亩了。总之想当大地主,就努力砍人去吧!
朔方路的土地对开封府的房奴猛士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他们有另外的标准,是拿脑袋换钱的。
但是对于没有多少见识的农夫府兵而已,100亩土地还是能鼓舞起干劲儿的!
而且现在不拼命仿佛也不行了,没水了!水桶都空了,如果打不赢,大家可就要活活渴死啦!与其渴死,不如和西贼拼命!
“披甲!”
各营的准备将、副准备们看到士气都起来了,开始继续下令。
“整队!”
“各队开拔,第一队,跟随副准备;第三队,跟随准备将……出发!唱军歌!”
新府兵是以营为基本作战单位的——新府兵不是花装的,而且队以下(包括队)都是纯队。也就是说一队士兵都装备一种武器,不是长枪,就是刀盾或弓箭。因此只有三个队凑在一起,才有完备的攻防能力。
而每个营的第一队都是长枪队,第二队都是弓箭队,第三队都是刀盾队。根据高俅的命令(其实是军事机宜指挥下达的),今天的作战主要拼肉搏,所以准备将和副准备们必须亲自掌握长枪队和刀盾队。
战鼓号角之声,这个时候已经在草草扎起来的宋军营地上空响彻了。以营为单位的新府兵,开始浩浩荡荡离开自己的营地,唱着军歌《无衣》,开赴指定的阵位。
而在宋军大营之外,几千名骑兵已经全部披甲完毕,翻身上马,然后以50骑一队的小队在战场上展开。开始逼近大约20里外的党项——契丹联军大营了。
人数不过6万的宋军,现在似乎要主动对十余万党项——契丹联军的大营展开进攻了!
这一幕看得党项——契丹大军营寨的栅栏后面的乾顺、安惠、耶律斡特剌和萧合达等人都有点傻了。
这些宋军倒是一点不拖泥带水啊!今儿早上刚到,白天避暑,到了日落就出营要来攻打了!
不得不说,这高俅果然是高啊!
他们现在没有水源,拖延下去必然是不利的,还不如趁着士气没有散去,马上决战呢!
“老郡王,”兀卒乾顺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于是就向大辽老将耶律斡特剌求教了,“可要出阵营敌吗?”
出阵肯定是对的……
因为西夏——契丹大军并没有硬寨可以依托。他们本就不善于扎营下寨,而且也没想到宋军会直接攻打自己的营寨。
这不符合常理啊!m.χIùmЬ.CǒM
西夏——契丹大军有十余万那么多!宋军应该绕道走个几十里,然后又累又渴的等着西夏——契丹大军来攻击,哪儿有直接攻打硬寨的?
“还是守寨比较妥当!”耶律斡特剌看着在落日余辉的映照下,反射出耀眼光芒的无数根枪尖,咽了口唾沫。“宋狗士气很高,应该先据守营寨,措敌锋芒,然后再以骑兵反击。”
“好!就依老郡王。”
乾顺并没有打过仗,也没遗传到他老妈的那份好斗……其实他是个儒生,还是个佛弟子,打仗什么的,先是靠妈妈,后来靠弟弟,历史上还会靠一个宋朝西军投降过去的岳父。
萧合达补充道:“宋军有可能佯攻,再以骑兵绕道我军背后。不如请老郡王率领3万契丹勇士出营,在大营后方埋伏。”
乾顺点了点头,“如此也好!”
……
“居然守营?三十里的连营啊,又没高大的营墙,也没什么壕沟,连木栅栏都那么稀疏,不少地方都用大车凑数……这也能守得住?”
另外一边,看到西夏——党项联军守营不出,就连实际上不大会打仗的高俅也觉得对方在瞎指挥了。
为了阻挡宋军,乾顺和耶律斡特剌摆出了一个三十里的连营。那么大的防御正面,自然不可能修得和铁桶一般。也没那么多材料啊!而且西夏——契丹联军有十一二万大军,怎么算都比从白池城过来的宋军多一倍。
那么多人,又是以逸待劳,而且人家又是走了200里沙漠过来的。稍微有点军事常识的人就知道应该是躺着打都能赢的……可是今天他们偏偏遇到了一支违反军事常识的宋军。
“怎么打?”高俅问。
“先佯攻左翼,然后再佯攻右翼,再投入猛士强攻下中间的某处,最后骑兵跟进,一起突击到敌营后方……估计他们就要总崩了!”
李永奇马上拿出了方案。一点都不难,在兵学司里面慕容老头都教过——对付乌合之众最好的办法就是佯攻拉扯,然后强势突破。
高俅也不懂恁多,直接看了看王禀。王禀道:“永之的办法不错,不如就由武松攻其左翼,由宣帅亲自攻其右翼。下官亲率御前三直从中央突破,军事机宜指挥居中调度。”
“好!”高俅点了点头,“就这么办!”
……
随着高俅所部的调度布署完毕,夜色已经降了下来。西夏——契丹联军的大营,依旧是紧闭寨门,长长的栅栏上插了无数支牛油火把,夜风将火光扯动得老长,映照出影影绰绰的人形。每个人,都紧张不安的注视着对面战场上的景象。
宋军仿佛也拉出了一个一字长蛇阵,点燃了不少篝火,一堆一堆的,总有几十堆。篝火后面,隐隐约约站着宋军,他们并没有举着火把,只有明亮的月光洒在他们的铠甲之上,泛出森冷的寒芒。
宋军的轻骑在战场上游荡,他们的身影在黑暗当中若隐若现,给人一种神秘而恐怖的感觉。不过宋军的重骑兵并没有出场,他们一定在远处的黑暗中,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乾顺此时已经在他的六班殿直护卫下回到了中军大帐。防御已经布置好了,就是以卫戍军为核心,押着撞令郎和负赡军,组成了几十个临时的指挥,沿着三十里的木栅栏布署。为了加强防御,这会儿卫戍军们正督促着撞令郎和负赡军负沙堆墙,好歹垒成个营墙,再把木盾旁牌安放上去,这样就不怕宋军的箭雨了。
在守营的西夏军将们看来,宋军的攻击,还是应该以弓弩为主的……
另外,乾顺的中军大帐周围还摆了西夏的六直禁军和铁鹞子骑兵,拢共有7500人,都是最精锐的战士。他们将作为预备队,随时填补到宋军的突破口去。
至于三万契丹骑兵,则已经离开大营,在大营后方布署起来了……
……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整整两个将,8000多名战兵,这个时候已经组成了18个营级方阵,高唱着军歌《无衣》,在月光的指引下,走向战场的南线。
带领着这两将新府兵的,正是武松。作为高俅的心腹悍将,他自然要参加这场战役了。
而且还是头阵!
夜战在今后的许多年中,对于指挥官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武松也不例外,他在这个夜晚也没有办法掌握步下18个营的情况。不过他至少有几十个可以依靠的正将、副将、部将、副部、准备和副准备——他们不是猛士出身就是骑士出身,是最好的军官。另外,54个队正和54个拥队大约也是可靠的!虽然他们都是府兵(参加过统万之战,并且表现优异的府兵)出身,但是在上级军官的教导下,也勉强能掌握一个队了。
虽然这18个营没有办法和之前的御前三直的部队相比,但是武松相信,他们依旧是党项人不能抵挡的强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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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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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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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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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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