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下豪商>第652章 太快了
  上万匹马儿,风一般的卷过夏日雨后的湟中大地。

  大雨初霁,道路稍稍有些泥泞,马蹄踏过,溅起些许泥浆。

  这是一支纯骑兵的队伍,一人双马,一匹走马加上一匹战马,以急行军的速度向前。

  自然演化而成的马匹,并不是为了驮上一百几十斤奔跑为生活目标的。哪怕是经过人工驯养和育种的马匹,体力和耐力也是非常有限的,因此需要珍惜马力,还需要好好照顾。马蹄需要保护,出汗收汗都要注意,马的腰更不能磨损受伤,还需要定期为马腿进行按摩。一天下来,光是照料马匹就需要相当的时间。

  所以在寻常的行军中,马队走得并不比步队要快,那种在看上去很爽的长途奔袭,通常是以牺牲马匹的生命力为代价的。特别是在长途急行军中担任骑士坐骑的走马,往往会在长途行军之后倒毙。

  因此没有国家马政提供马匹的御前骑士,本来是不具备这种不惜马力的长途奔袭能力的。不过在夺取了巴金城后,宋军缴获了数千匹吐蕃人的战马走马,因此御前骑士的机动性顿时大增,可以进行长途奔袭了。

  就在巴金城被房奴猛男们攻破的当天下午,王厚、童贯就率领后续部队15000人赶到了。除了成堆的首级,数千匹缴获的战马、走马,三四千受了惊吓的吐蕃战俘(战俘们脑袋虽然没有割掉,但是一样可以记功换房子)之外,杨可世还把多罗巴的儿子阿蒙牵来了——多罗巴的长子阿令节不走运,让一个骑士用马矟给挑了!

  阿蒙在半天之内就失去了两个哥哥,还被一群凶得要死的汉人骑士追杀了十回,差一点就让人割了脑袋,早就已经被吓得精神崩溃了。在见到王厚、童贯之后自是没一点脾气了,马上下跪求活,人家问什么,他就交待什么,人家没想到问的,他也都一五一十说了,连他爸爸睡了多少部民家的闺女,大有多少个私生子女都交待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

  而在摸清了多罗巴的布署之后,王厚马上调整了布署,一面留王禀、高俅将主力,带着阿令节和厮铎麻令的脑袋去攻打巴金岭西北的瓦吹寨;一面和童贯、杨可世一起率领御马直的3000骑兵(其中骑士1000,骑马辅兵2000)和2000名熙宁路的番汉轻骑,一人双马,押着阿蒙绕过瓦吹寨直赴癿当城。

  第二天中午,5000骑兵就杀气腾腾的到了癿当城下,也没有攻城,就让阿蒙在城下好一番嚎啕大哭,把守城的吐蕃豪酋给吓得马上开城投降——可不得了啦!在湟中一带号称善战的多罗巴家的三个少主,让人家一个早上就活宰了俩,还有一个捆成了麻花!7000名多罗巴家的吐蕃勇士也全军覆没!

  而且这样的战绩还是在宋军攻城,吐蕃军守城的情况下打出来的……

  宋军现在是怎么回事儿?一下子就天兵无敌了?癿当城的首领哪儿还有胆子对抗天兵?立马就开城投降——反正投降保命这种事情他们也常做,早就习惯了。

  在得到了癿当城献出的人质、粮食、马匹和带领党的同时,王厚、童贯、杨可世还得到一个让人意外的情报。大概是对自己的三个儿子感到不大放心,湟中吐蕃的大首领多罗巴正率部往巴金城而来。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多罗巴如果缩进了邈川城,解决起来还是有点麻烦的,如果能在野战中歼灭多罗巴的主力,那么整个湟中就算拿下了。

  至于能不能打赢的问题,在见识了“房奴猛士”是怎么收拾巴金城之后,王厚和童贯就再没一点怀疑了。

  御龙猛士那么厉害,殿前骑士想来也不会差吧?而且王厚和童贯也不一定要和多罗巴决战,只要能粘住对手,等到那些御龙猛士上来,多罗巴就算完了。

  ……

  一支军队这时正穿行在巩藏岭的峰谷之间。

  站在队伍中段,向前望不到头,向后也一样望不到尾。浩浩荡荡,人马数以万计。

  湟中吐蕃大首领多罗巴便身在这支队伍之中。骑着一匹青海龙种马,头戴饰着金花的毡帽,套了一身紫花窄袖的圆领长袍,一条金带系在腰间,虽然是吐蕃人,但完全是西夏贵人的装束。

  多罗巴和西藩王子溪赊罗撒都是铁杆亲夏派,也拥有西夏授予的官职——对于宗喀吐蕃而言,北宋就是帝国主义侵略者,西夏则是援助他们的国际主义战士,所以亲夏是很自然的。

  可是被多罗巴和溪赊罗撒倚为泰山之靠是大白高国,这几年却衰落的厉害。几年前的横山之败已经彻底改变了宋夏均势的状态,西夏东线的西平府(灵州)和无定河流域已经失去了横山、天都山的屏障,他们必须在那里布署重兵。因此西夏已经无力在西线的河湟战场上投入太多力量了。

  不过大白高国还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宗喀吐蕃的覆灭!晋王察哥率领3000铁鹞子骑兵抵达卓罗城,就是大白高国将会有所作为的证明。

  现在的问题,只是大白高国什么时候会动了……看起来,他们是要等宗喀吐蕃的勇士们和宋军打到难解难分时,再出手给宋军致命一击吧?

  那好,就让大白高国的晋王殿下看看我吐蕃男儿的本领吧!

  今次多罗巴亲自领军南下,就是存在着西夏上国面前好好表现一番的心思。所以在打探到宋军兵分两路,一路屯于京玉关,一路兵发安乡关后,多罗巴马上就做出了集中优势兵力,先打一路的决定。

  而将打击目标锁定在安乡关这一路,也是无可厚非的。他的三个亲儿子现在就督军在巴金城。他当然得和儿子们一块儿痛打可恶的宋军了。

  当然了,他也知道宋军是很厉害的,靠自家的这点人马根本不可能歼灭一路宋军。但是他也不需要打出歼灭战,只要能在巴金城击退入侵的敌人,卓罗城的西夏大军就有可能出击。

  “巴金城……”多罗巴低声念着自己布防了重兵的地方。巴金城地形险要,而且还有7000勇士固守,宋军急切之间是不可能攻破的。现在宋军多半还顿兵城下,也有可能会分兵四掠,去攻打癿当城和瓦吹寨。

  那两座城寨不如巴金城恁般坚固,守军也不强,倒是有被宋军攻破的可能。

  不过只要巴金城不破,宋军就不可能全军北上。而且他们还要分兵把守癿当城和瓦吹寨,能够北上向陇朱黑城(在巩藏岭北面35里)的也就是万人上下的军队。

  自己这一次带来了20000吐蕃勇士,应该可以一战了!哪怕打不赢,退守巩藏岭和陇朱黑城还是不成问题的。跟随多罗巴前来的不仅有邈川城的精锐,还有溪赊罗撒从宗哥城、历精城派出的5000精兵。

  大军在山道上转过一道弯,但是出现在前方的依然的层层叠叠的山峦。眼看着山道蜿蜒,不知何处是尽头,从历精城来的乔阿埋有些心浮气躁,“多罗巴,离癿当城还有多远?”

  历精乔家在唃斯罗时代是非常强大的宗喀吐蕃豪族,曾经是唃厮罗政权的支柱——唃厮罗其实是一个非常弱势的赞普,他并不是因为自己有实力而成为赞普的,只是因为出身于吐蕃帝国分裂后的四大王系之一的亚陇觉阿王系,而被当时四分五裂,群龙无首的宗喀吐蕃(也称宗哥吐蕃)的豪族拥立为赞普。

  而为了掌握实权,唃厮罗就只能一边在宗哥城的李立尊和邈川城的温逋奇之间保持平衡,一边拉拢扶植势力较小的豪族。而历精城的乔氏就是唃厮罗最重要的依靠力量。唃厮罗的第三位妻子就出自乔氏家族,继承唃厮罗权位的董毡也是乔氏所出。而宗喀吐蕃的第三代国主阿里骨也是乔氏拥立的。

  而到了如今,历精乔氏虽然没有了昔日的强盛,但仍然是溪赊罗撒政权的支柱。这一次他就奉了溪赊罗撒的命令,统领5000大军增援多罗巴。

  “远着呢,”多罗巴转身对落后自己半个马身的乔阿埋道,“还有一百多里,两天后才能到达。”

  “还要两天啊!”乔阿埋今年只有二十一岁,并没有参加过和宋军的激战,也不知道厉害,所以才有些期待地说,“听说宋国最无用的开封禁军被派到了兰州,也不知道会不会遇上?”

  “遇不上的,”多罗巴道,“宋朝的官家糊涂,带兵来和咱们交战的王厚、高永年可不是笨蛋,怎么会将开封军用来冲锋陷阵?他们一定被留在兰州了,咱们要对付的,还是熙宁路的老对手。”Χiυmъ.cοΜ

  正说话的时候,就见一骑飞奔而来,转眼就到了多罗巴和乔阿埋跟前,马背上是多罗巴派出去的硬探,慌慌张张的就向多罗巴禀报:“大首领,巩藏岭以南发现宋人的大队骑兵!”

  “甚?”多罗巴一愣,“来得也太快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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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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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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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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