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坐在她的对面,轻笑着瞥她一眼,“我以为太太现在害羞,不好意思见人。&bsp;()”
“……”
她抿了抿唇,唇角抿出了扬了弧度,然后低下头去喝汤。
…………
墨时琛出差的事情,温薏细细的思虑了一遍,还是决定懒得去想了,即便他去了江城,那也不代表什么,而且他这人,不说人品多好,但底线总还是有的。
时间继续这么晃悠晃悠的过着,总体很平淡,墨时琛跟温薏的性子都不是很激情似火的,只是时不时的斗个嘴。
但一般是以——墨时琛让着温薏,墨时琛调戏温薏,然后温薏闭嘴,作为结局。
平淡的闲暇又融入了丝丝缕缕的甜蜜,积累得多了,便自然而然的迅速加深了感情。
墨时琛宠着一个人的时候,脾气是极好的,薄唇总是携着笑,性感迷人,又透着宠溺的味道,倒是温薏,被惯出了些以往没有浮出水面的小脾气。
他有天晚下班回来,还给她带了一个小礼物。
说是小礼物,其实也还是花了心思的。
一对小小的珍珠耳钉。
他记得当初在江城的时候,有次戴了的是珍珠耳钉,那时他觉得,很适合她的短发,衬得她温婉又俏皮。
这对耳钉是他特意找了最名贵的珍珠,请设计师专门打造的。
温薏平常很少戴首饰,都是些简单低调的小饰物,本来他思忖着戒指的事情,是重新去定做一个跟他当初一模一样的男戒,还是再去重新买一对,当作他们重新开始的信物。
但想来想去也没想出结果,又想着拿下温薏不能太急躁,只能温水煮青蛙慢慢的来,何况她现在已经是他的女人了,不出什么意外她也不会跑,便搁置下了戒指的事情,重新挑选了一份礼物。
温薏很喜欢。
她也不掩饰自己的喜欢,笑得眉眼温软,然后毫不吝啬的凑去亲了下他的薄唇。
他重重的回吻她,低声哄着,“戴给我看看。”
她点着头,“好。”
她坐在镜子面前,歪着头取下耳朵原本再简单不过的耳钉,小心的要给自己戴,然后男人俊美的脸出现在了镜子里。
她看着镜子里,而镜子里,是他低头看着她。
“我给你戴。”
“好吧,那你小心点,别弄疼我了。”
男人勾唇而笑,低哑的嗓音暧昧了起来,“我什么时候弄疼过你。”
他的确没弄疼她,动作小心而缓慢,温薏看着镜子里,男人温和的眉眼漾着清浅的笑意,眼神专注,整个轮廓剪出了一种挥之不去的呵护感。
她已经洗过澡,还洗了头发,头发擦干了但没吹,半湿的模样。m.χIùmЬ.CǒM
那珍珠很名贵,但落在她的耳朵,充当着恰好的点缀作用。
戴好后,温薏拨了拨自己耳边的湿发,抬起自己的脸问他,“今天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怎么突然送我礼物了?”
“不突然,”男人撑着身子,低眸的眸里蓄着浅淡的笑意,修长的手指摩擦着她光洁的下巴,“突然想看看太太赏个笑脸的样子。”
“你说的我平常好像都不带笑脸的。”
她之前在公司,倒是的确不会整天挂着个笑脸,温和矜持,带着些不明显的冷淡,并不亲切。
但这些日子在家里,那些冷淡消融了不少,至少在佣人眼里,她是个很好相处的。
墨时琛低头去亲吻她,初始没有深吻,贴着她的唇,有一下每一下的轻舔着,低笑着诱惑她,“那除了笑脸,再赏点别的?”
她望进了他的眼睛里,双手环他的脖子,主动的加深了这个吻。
…………
温薏最初爱他的时候,爱的是他这个人,那爱带着少女心,带着盲目又执着的想象,所以期盼跟他一起生活的日子。
当然,她估摸着还是喜欢他这个人,但如果哪天她真的又爱他,她爱的是现在这个跟她一起生活的墨时琛。
她是个俗人,她也喜欢被人宠着,尤其当这个人是墨时琛的时候,她更喜欢了。
当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她也慢慢的习惯了这样的日子,甚至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
过去的五年里,她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她每天工作,偶尔跟朋友一起聚会,哪天心血来潮了,也会刷卡大购物,虽然没有恋爱,但也充实,既不觉得孤单,也不觉得失落,对恋爱结婚的事情,一直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
几年前曾经听着她的母大人跟她哥叹息,说是怕她曾经沧海,年少时惊艳,跟墨时琛的婚姻又消耗了太多的心力,能再心动的几率,怕是很低了。
大约也的确如此,后来孤家寡人的那些年,不是她有多念念不忘那一个男人,而是她过早的消耗了太多的心动跟心力。
如今跟墨时琛在一起,她也没像当初新婚时那般,每天起床都觉得世界都是美好的,怀揣着想要掩藏又根本掩藏不住的心意,但现在这稍带甜意的平淡日子,让她觉得每天不管是对着十一,还是研究园艺花草,都有种说不出的新跟期待。
是无论摆弄什么,都兴致勃勃。
…………
唯一让会她皱眉不悦的,是从某一天开始,她突然接到了不知道从哪里弄到她号码的,李千蕊父亲的电话。
他的声音是听得出来的苍老跟病弱了,在电话里絮絮叨叨的询问她李千蕊在哪里,语无伦次,不断重复,想知道他女儿在哪里,又求她不要为难她,颠三倒四的说了一堆。
在李父的认知里,李千蕊是温薏绑走的。
温薏对李父既没有墨时琛的感情,自然也不会有墨时琛的好耐心跟态度,接了两次后便不再接,直接挂断了。
后来那边又给她发短信,她不堪其扰,懒得搭理,索性将号码拉黑了。
李父很执着,电话不通,发短信,几乎整天都在发短信,为当年的事情道歉,卑微的问她李千蕊怎么样了,又颤颤巍巍的保证,只要他的女儿没事,他保证他们以后都不会再出现。
一个行将木的老人对女儿的询问跟关心,是带着绝望的。
但这些温薏都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李父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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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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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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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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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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