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大股骑兵杀来了!
联军士兵和鞑子兵的心头都同时一震。
听声音,这股骑兵的数量至少数千之多,在眼下这个阶段,足以左右整个战局!
这股骑兵到底是谁的?
不多会,轰隆隆的骑兵呼啸而至,伴随着几颗照明弹的升起,所有人终于看清了这群骑兵的模样。
他们身穿黑黄相间的对襟锁子甲,手上持的是长柄眉尖马刀,腰间还别着长火铳,这是标准的明军骑兵制式装备!
祖大寿带着四千精骑终于赶到了战场!
而他们之所以会赶到战场,也是因为祖大寿的一个误判!因为祖大寿的探子看到鞑子从三屯营接连派了两股大军去迁安,而且间隔的时间不长,所以祖大寿认为,一定是秦书淮正在攻迁安,所以鞑子才派这么多兵去增援!
事实上济尔哈朗去迁安,根本不知道秦书淮在打迁安。
但祖大寿蒙对了!
祖大寿的脑子是何等活络?
既然秦书淮已经到了迁安,他还躲在那个山谷里干嘛?等着被鞑子找到然后被剿灭吗?
而且,鞑子突然増兵那么多,此时秦书淮肯定打得吃力。在这个时候他祖大寿带着四千精骑去帮他,不正是立功的好机会?到时候自己就算不能功过相抵,起码总不会让秦书淮看扁了不是?
于是他当即就冒险跟了上去!不过他也怕被发现不敢跟得太近,所以到现在才到。
祖大寿的骑兵一冲进来,战场形势就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在这个时候,别说是四千精骑,就是四千精兵也足以保证官军彻底击溃鞑子!
四千精骑疯狂地往鞑子阵中冲杀,雪亮的马刀带走一个又一个鞑子人头。除了冲阵的,还有绕道鞑子身后夹击的。夹击的方式无比简单粗暴,骑兵策马风驰电掣地从鞑子身后呼啸而过,然后伸直了马刀,也无需多用力,一一划过鞑子兵的后脖子。很多鞑子兵本来正专心致志地对付眼前的明军,打着打着忽然觉得脖子一凉,再想去摸脖子,手就只能伸到半空了——因为脑袋飞了!
而聪明一点鞑子,知道骑兵绕过来这仗已经没法打了,马上闪身撤开,这么一来他身边的同袍就失了掩护,马上就被联军士兵杀了。
原本就以少打多吃力不已的鞑子兵,这下彻底抵挡不住了。
祖大寿来的确实巧,这个功劳就像是老天设计好的,专门让他捡的一样。
他成了压垮鞑子的最后一根稻草!
鞑子兵从北边开始崩溃,然后一路蔓延,一直到南边。
而鞑子兵的崩溃,换来的是联军的士气大振。
之后一切就都变得简单了!
鞑子无心恋战,只想赶紧突围保命,而明军则紧追不舍,拼命追杀!琇書網
济尔哈朗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久久无法接受。当他看到这股骑兵就是祖大寿的那四千人后,气得牙咯咯直响!原本他以为祖大寿一定是躲到遵化附近去了,没想到这混蛋竟然没走,还就跟在自己后头!早知道如此,当初他就算掘地三尺也该剿灭这些骑兵!
大势已去!
一个巴牙拉兵用满语对济尔哈朗说道,“贝勒,该撤了!”
济尔哈朗在开战之后就在一众巴牙拉兵的护卫下躲到了一个隐蔽的安全地带,所以要走不难。
虽然他不甘心,但打到这个地步,他也知道自己该“撤”了。虽然,他不知道回去以后自己将会有什么命运。
这场大战,足足持续了三个时辰,从戌时一直打到丑时!
而打扫战场,也足足打扫了两三个时辰,一直到天亮!
联军终于取得了进入蓟镇后的第一场胜利!
济尔哈朗的一万五大军,和务达海带来的一万多精兵,总计突围了约两千人,投降了三千五六百人,其余全部战死,或者因为重伤,联军懒得救治,全部就地正法。至于随军的厮卒,则黑压压地投降了一片,不过这种战果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总体来说,算上在迁安城的战果,联军歼灭了总计三万左右的鞑子精兵。不得不说,这是极其重大的战果!
然而,联军方面的损失也极为惨重!在主战场,他们伤亡约一万五千人,算上在迁安城的损失,他们总计伤亡了两万七千人。这其中,伤兵约有一万,能救活而且不残的,目测也就三成左右。
也就是说,算上能救治的伤兵,现在联军也只剩下三万八千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济尔哈朗想消耗联军主力的目的,至少达成了七成!
打赢了!
大军挥师迁安,兵不血刃地夺下了仅有几百厮卒留守的迁安城。
但众将都沉默无语。
联军就只有这六万二千精锐(算上江河帮后来的两千),一战竟去了四成!
这仗还怎么打?
进城之后,秦书淮一人独立城头。
城下,联军弟兄用独轮车、马车,一车车地运送战死袍泽的遗体。而那些伤兵,则在同袍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进城内。
整个场景如同一出哑剧,只有车子行进时发出“吱呀呀”的声音。看着看着,又让人以为这是一出黑白剧,因为眼前的一切,似乎都是黑白的。
沉寂。
晨风吹到脸上,微凉!
一将功成万骨枯!
秦书淮的手紧紧地抓着凭栏,内心在不住的颤动着。
“侯爷”,孟威走到秦书淮身边,轻声说道,“弟兄们的情绪不高,侯爷要不要去看看他们。”
秦书淮沉默了一会,摇头道,“让弟兄们先休息吧。好好睡一觉,比什么都强。”
孟威看着远方,长叹了一声,“是啊,睡一觉,比什么都强!醒来后,又是一个新的世界。”
“孟威啊,你看”,秦书淮指着远方层峦叠嶂的山岭,说道,“多好的山河啊!自古以来,我们祖祖辈辈就活在这里。在这里耕作、在这里繁衍,在这里生息。锦绣河山,这是我们的祖辈用勤劳、汗水和生命开拓出来的。”
孟威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是啊,用生命开拓出来的,这是我们的地盘!”
“地盘……是所有人的。”秦书淮缓缓说道,“关外的鞑子如果要进来,只要遵守咱们的规矩,也无不可。但是要杀人抢劫,那就不行。”
“侯爷,这……”
“开门纳客,是永盛不衰之道。但是在这之前,咱们要先要够强,强到客来了,不怕他们占了咱们的地方。”
孟威沉思许久,说道,“侯爷说的是天下大同吧。”
秦书淮苦笑而不语,拍了拍孟威的肩,说道,“回去歇息吧。养足精神,咱们再去收拾这山河,让她回到本该有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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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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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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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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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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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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