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老婆是书香闺秀>第一百九十章 这就很奇怪了!
  收了赏赐,无非就是一个价值连城的珊瑚,还有一些珍珠什么的。

  然而这些个东西吧,你说它值钱的话,它自然也是值钱,可当你说它不值钱时。

  它却也是真的不值钱,而且,这皇帝赏赐的东西,能卖出去么?

  这买家,想怕也是不好找吧,为了把这些东西转手出去,看来,他还得多结交一些喜欢这些东西的人。

  “唉!”

  看着自己那位狗皇帝义兄送来的东西,李纵便是一阵头疼。

  心想,你直接给我钱不就得了,或者是田地,奴婢也行。

  如今你给我这东西,又不能吃,卖也不好卖,啥也不是!

  “五郎你今日见过陛下了?可还顺利?我听说陛下给你封赏了。”

  李纵看到自己大哥——大郎走了进来,想了想。

  便道:“大郎你若喜欢,这些东西便送你吧。”

  “这!这不是价值连城的玉叶珊瑚?”

  来人的眼睛直接瞪得老大,而且,这东西,他只在别的地方见过。

  而这个,比他之前见过的那个还要大。

  “管它什么玉叶珊瑚,又不能换饭吃,就是一摆件。大郎若是喜欢,尽管拿去?”

  这东西在李纵这里,的确值不了几个钱。

  然而大哥自然不敢要,便道:“这是陛下送你的东西,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地送人呢。”

  “陛下送我了,那就是我的了,我想送给谁,就送给谁。”

  “这还怪好看的。”

  他大哥已经不听了,反正,这东西他不能要。

  “如何?”问道。

  “还行!陛下还挺好说话的。”

  “额……”xiumb.com

  “那你的官职,今后你可就要在宫中当值了。”

  李纵正想说这事了,这事处理起来,还有点麻烦。

  因为这个殿中尚书吧,由于是初设的,大概是身兼顾问,以及一定兵权的这么一个保镖的职位吧。

  顾问这都好说,可这个兵权,他得自己找人。

  当然,他想的话,只要让他义兄下个旨,选哪哪那家品质优良的子弟,充为禁军便是了。

  但这到底是哪哪那家,李纵却有点拿捏不准。

  因为……

  他对这京城里的年轻人,都了解得不多。

  而且……

  这些年轻人必然都是出身贵族之家。

  你不是贵族,估计还不行。

  另外……

  至少他们的老爹还要官声不错,而且,还不能有犯过什么过错。

  本来这些事情,大可不必李纵自己亲自做的。

  但好像,也没人替他做便是了。

  李纵纠结的是,要是按照这个要求去招,会不会出现二五仔,不过貌似只要他小心点,倒也不怕泄露什么。

  而招一些平民子弟,似乎也是一个方法。

  而且……

  总不能全是贵族,所以,一些出身还不错的良民的百姓之家的子弟,似乎也可以多多考虑。

  只要是祖辈没有犯过什么过错,被官府记录在案的,都可以考虑。

  李纵如此跟自己大哥一说,对方便道:“这出身世家的子弟可以负责统筹指挥,而良家百姓,则是专门负责拱卫。只是……这从连刀剑都未必摸过,便到拱卫,恐怕不容易吧。”

  的确!

  也有这样的问题。

  那就从别的地方特意选拔?

  从本身京城的禁军当中。

  这其实倒也不难办,反正,让自己那位义兄拿一批文,大概人便可以随便地由他挑选。

  但也不排除,朝中会有一些人,给他使小手段。

  咳!

  像是这种事,果然,他一个根本没有做过之人,根本不可能立马说思考得很完备。

  那正好!

  反正,他已‘认识’了当朝太尉杨燮,便再抽空过去一趟,又如何。

  直接找他帮忙,他总不能不帮吧。

  翌日。

  杨燮见了李纵也是额头的皱纹皱得直接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人今日为何又来了?

  关键是……

  他还一点都不把这里不当他自己家。

  与杨燮直接说了一番自己的所求,然而杨燮无论如何想,都想不出自己为何要帮他的理由。

  便想着……

  要不,给他挖一个坑?

  好让这小子知道知道,何谓人间险恶?

  但若是他如此做了,到时候,这小子难免不会到处说,都是他教他的,这人指不定就要诋毁他了。

  此时他再看李纵,俨然有了一种这小子是不是在扮猪吃老虎的感觉。

  他看上去是那么地人畜无害,然而,你却根本猜不透他心里面在想什么。

  “唔!太尉府这饭菜不错!”

  李纵说道。

  而杨燮的眉头便也皱得更深了。

  你看!

  都把这当自己家了。

  他突然有点后悔同意让李纵留下来一起用膳了,这无异于把一只老鼠放进了米缸。

  只不过……

  也有让他觉得有意思的地方便是了。

  像别的人,即便是他儿子,都怕他怕得不行,然而李纵却是半点不怕。

  想到这里,杨燮便是道:“你难道便不怕老夫?”

  李纵听了他的话,也是不由得愣了愣,然后问道:“何意?”

  “老夫可是当朝太尉,别的其他人见了老夫,连跪坐,都比平时要直得多。然而你却是好!不但丝毫不惧怕老夫,甚至,此时此刻,竟然还敢留在太尉府里,将晚膳用完再走。你……难道就不怕老夫在饭菜里下毒?”

  “有?”李纵震惊道。

  “无。”

  “那便好。”李纵。

  杨燮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出问题了,按理说,他应该是一个怒目一瞪,别人便不禁抖三抖的人,然而,这些都好像对李纵没什么用。

  甚至,李纵还有些锲而不舍地仿佛要把自己当作是一名长辈来请教,不懂便直接问他,而他其实倒是很想把李纵给直接赶出自家门。

  问题是……

  这样并不好看。

  想来,下次却是得躲着他一点才行了。

  杨燮不得不这样想道。

  ‘下次,若是对方再来拜访,就说老夫病了,不见吧。’

  但你不得不承认,他却是逐渐地有点欣赏李纵。

  不为别的,就为李纵在面对他时,那异于常人的表现,这便似乎已经足以吸引他了。

  这绝对是一种很难以说清的东西。

  就感觉,这个后生晚辈,似乎有值得提携的必要。

  可他俩无亲无故的,他又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

  这就很奇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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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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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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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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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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