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老婆是书香闺秀>第四十章 夫君你吃我口水
  张公绰跟恒巽在回去后,很快便发现了(a+b)的n次方的确存在着某种规律。

  然而,你要说才跟了李纵学了五天的两人,要立刻就能写出什么很好的总结,这显然却又不可能的。

  “具也,你看看这些式子,看着不大相似,却冥冥中又似乎有着某种联系?”

  恒巽的式子都还没有列完,两次方他还可以,三次方、四次方,他就写得没有张公绰那么快了。

  然后过来看了一眼张公绰写的,张公绰已经写完四次方了。

  这式子看起来要多长,有多长,要多古怪,有多古怪,甚至便是张公绰,都不敢肯定,自己这么写究竟对也不对。

  “所以公绰你看出来这有何规律了?”恒巽问道。

  “还没有。看来还得往下写。”

  说罢……

  他手一抬,沾了点墨,又继续往下写了下去。

  ……

  李纵这边。

  早上的时间也不能放松。

  本来以往著书都可以拖到下午的。

  但是现在下午要教两人,倒是要花去不少时间。

  凉亭中。

  李纵著着书,而苏莺儿,则就在旁边不远处做衣服。

  今天小清终于不用吃狗粮了。

  只有时不时,才传来一两句话。

  法章则是已经在宁伯的授意去,去买羊肉了。

  中午的话,可以吃烤羊肉。

  宁伯发现李纵真的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

  你自己吃就好了。

  结果李纵说,让府上的人都尝尝。琇書蛧

  然后……

  这一顿,两三头羊是免不了的。

  当然宁伯也不是心疼那么点钱。

  只是像他们这样的仆人,能嗦一口骨头上的肉沫那也就差不多了,再喝上一口汤。

  哪能跟主人一般待遇。

  因此到了中午的时候,宁伯也是特意把肉都给两人多留了一点。

  只不过显然这个一点,比李纵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于是……

  接下来便也出现了,李纵说吃不完,吃不完不就是浪费了。

  最后,一番推脱之下,李纵这才把那多出来的肉的分配,交给了宁伯。

  ……

  其实。认真想想,虽说这在他看来,却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

  但这却涉及家里地位,以及资源的分配。

  虽说这也不是废土世界,末日求生。

  但像是宁伯这种老仆人,分多一点羊肉是必然的。

  不然,以后谁替你卖命。谁替你忠心耿耿。

  当自己身处到这个位置。

  李纵才发现,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单纯的。

  有时候,李纵也会从这种较为黑暗的一面去想这个世界。

  大概,若是能掌握这种规律的人,便能成为成功人士吧。

  不过,他其实还是更倾向于单纯一点比较好。

  而且打个比方……

  如果他现在是皇帝,那么宁伯就是宠臣。

  他刚刚丝毫不顾,直接把肉全权交给宠臣去分配。

  万一这个没有分配好……那不就变成了日后朝堂不稳的病根了。

  说实话!

  感觉这才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应该有的思维方式。

  “呀!要烤糊了!”

  刚刚中二了。

  烤好了以后,把肉给到苏莺儿,“尝尝!”

  苏莺儿发现,自己夫君好像有心事啊。

  而且,这是不是跟前天夜里的空难眠有关?

  难道是教那两个人,出问题了?

  可看着似乎也不是很像。

  那他又是在想什么?

  苏莺儿的疑惑在她的脸上根本藏不住。

  李纵见了以后也是问道:“怎么了?我烤的不好吃?”

  “啊!不是。”

  “那你怎么好像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

  李纵自己拿起一串,尝了尝,然后说道:“很香啊,半点问题都没有。”

  “那难不成是莺儿你那串有问题?”

  然后说完,李纵便把莺儿咬过的那串拿了过来。

  对准莺儿吃过的那里就是咬了一口。

  这直接就把苏莺儿给看呆了。

  咳!这也太直接了。

  不过还是那个问题,只有长得帅的人,才能这么做。

  尝了尝后,李纵随后也是道:

  “也没有问题啊,不过这羊可能的确不太好。”

  “毕竟不是从北地来的羊。”

  苏莺儿看了好一会才吞吞吐吐地道:“夫君你吃我口水。”

  李纵则当做完全没有听到。

  又拿了一串新的给她。

  ……

  下午,也不知道是谁走漏的风声,上门来拜访两人的更多了。

  而且……

  听闻恒巽跟张公绰竟然就在自己治下,这边的郡守也是特意设宴,打算给两人款待一番。

  是的,虽说李家跟苏家是隔着没多远不错,但却已经是在两郡之间。

  张公绰是从东边来的,而这边的郡守则是从西边来。

  当然,也不是说立刻就要请两人去吃席,而是定好了五天后,到时候,估计可能还会请一些别的文人士子什么的,一起赴宴。

  “那我家主人就在五天后,在翠香阁恭迎二位了。”

  只见一个送信的人最后道。

  恒巽也是拿着请柬,拱了拱手,“慢走。”

  说完,这才重新往驿传里面走去,与张公绰道:“看来,你我如今在这,是藏不住了。”

  “本来也不需要藏。”张公绰也是道。

  “也对,你我二人光明正大。”

  “走了,要去小友那里了。”张公绰说着,也是把早上的成果卷了起来,准备带去上课。

  恒巽便道:“你说,这要不要把李佩弦也带上。”

  “为何?”张公绰也是问道。

  “自当是给小友宣传一下他的名声。”恒巽自然是道。

  “那不去岂不会更好?”张公绰。

  “为何这么说?”恒巽。

  “宴席之间,你我只需说一句,近一段时间都在小友门下学数术,这已经足以让人向往。”张公绰。

  “你如此说来,似乎也有道理!毕竟蒙着面,总比直接站出来要更令人神往。”恒巽。

  “怕就怕小友不喜欢这些虚名。”张公绰。

  “有谁不想要虚名的,除了已经有了的,如你我这般。而且,这也不叫虚名,虚名那是没有真材实学而得来的名声,若是真有本事,那这就不叫虚名,而叫真本事。”恒巽。

  李纵就是这样的有真本事的人。

  “既然你有疑虑,那就先问问吧。”当然,恒巽后面又是补充了一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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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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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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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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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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