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也就不会有养在深闺这样的词。
只是,若是真的路上一个女子都见不到,却又是完全不可能的。
女子不能出门,其实就好比,路边不能摆摊一样。
属于是屡禁不止,而且随着生活条件变好。
就越是容易发生的事。
就算士族阶层不管如何去批判,都没用。
可能他家女儿就是私自跑出去游玩的一员。
这是一种大势所趋。
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必然。
更是人性的必然。
不过今日出门,还是让苏莺儿有点不自在,以往她出门,最多就是去人少的佛寺,去郊外少人的地方看景。
那曾像今日这般,先是游走在贩夫走卒之间,然后又来到饭馆此等人多嘈杂的地方。
大概也是感觉出来对方的不适。
李纵只好缩短了本来的行程,而且,在找位置的时候,也特意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
“我还以为你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呢?”
李纵便道。
“夫君对这些感兴趣?”
苏莺儿也是道。
李纵给她倒了开水,却是回道:“兴趣倒是谈不上兴趣,只是我著书要用到,就恰好过来看看。只是一天下来,却是半点收获都没有。果然数学这种东西,还是太过于脱离现实了。学来,好像作用不大。”
“啊,那……要不,夫君再去看看?莺儿一开始不知道夫君这是在办正事,还以为……”
“还以为我只是在闲逛,而且夫君的品味怎得如此低劣是吧,与市井贩夫走卒混在一块。”
苏莺儿脸上便是一红,她之前的确有这么想过。
李纵便只好道:“你夫君我虽不是什么高雅之士,可也不至于真的有那么差吧?不过这确实是我的失误,我还以为像你这样的书香闺秀,应该会喜欢体验一下那些从未体验过的事情,没想到……反而还适得其反了。”
苏莺儿便道:“主要是别人都朝这边看过来,莺儿觉得有点不习惯。”
李纵:“他们那是没有见过世面,当然会好奇,为什么这种地方会有莺儿这样的书香闺秀涉足,如果是换一身男装,估计就不会有那么惹眼了。”
不!看了看苏莺儿的胸前。
再看看她的腰。
估计还是不行,因为特征有点太明显了。
说不定还会被人怀疑,令郎的胸大肌为何如此浮夸。
“男装?”
李纵这时也是道:“当我没说过,喝水。”
“说实话,夫君是个有点奇怪的人。”
这时苏莺儿也是道。
“为何这么说?”
李纵。
“因为……夫君明明好像更加擅长射箭,但是却也能著书,而著书可以看成有点像是文人,可你又能与贩夫走卒混入其中。有时候感觉你是个君子,可有时候,你又流里流气,举止轻浮。”
“那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人?”李纵也是颇有兴致地问道。
“莺儿不懂。”苏莺儿摇着头。
李纵便道:“没关系,以后慢慢就懂了。”
而且,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他的潜力太大了。
说话间……
饭菜已经端上来了。
基本上就是开水烫野菜,肉也是煮烂再来点酱沾着吃。
可谓是十分原始的做法,绝对不蕴含任何添加剂。
在外面吃饭,而且还是如此新奇的环境。
像苏莺儿这样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
其实……
这已经是本县最好的饭馆了,消费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得起的。
来这里的人,基本上都是与朋友、贵客商谈。
然后……
吃饭时,李纵也是恰好听到不远处有两个貌似的商人,在讨论织布的问题,其中一人道:“初日只能织五尺,不过一日比一日快,应该最迟不用一个月,就可以……”
虽然李纵并不能听到全部内容。
但是……
听了这话,不由得也是有了灵感。
这时苏莺儿也是看着李纵,问道:“夫君你怎么了?”
“没什么,你先吃,我过去看看。”
李纵说完,然后便朝着那两人走了过去。
紧接着,苏莺儿便见到了李纵好像问人家什么,那人也是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只见李纵又解释了什么,估计是解释自己的来意,那人这才有点半信半疑地将对话继续进行了下去。
苏莺儿看着李纵跟其中一人交谈了不一会,然后李纵便仿佛给出一个答案。
那人最后也是一脸惊愕地看着李纵,好像不知李纵为何能如此笃定。
做完了好事后,李纵便回来了。wWW.ΧìǔΜЬ.CǒΜ
苏莺儿便问道:“夫君你过去说了什么?”
李纵便道:“没什么,只不过帮对方算了个等差数列。”
苏莺儿:“什么是等差数列?”
李纵便道:“等差数列,就好比你今日中午吃一碗饭,明日中午比今日中午要多吃一碗的三分之一,后日中午又比明日中午再多吃三分之一,如此类推,问一百天后的中午,你吃多少。”
苏莺儿脑子直接变成了一团浆糊。
李纵如果说十天,她还能一点点自己慢慢加,但是一百天以后,这就开始有点难度了。
然而,李纵都还没有问她,一百天后,加起来总共吃了多少碗,那可能更是会烧坏苏莺儿的脑袋。
当然,像是前面织布那种东西,不好说,每天织多少,应该跟积极性,还有很多其他的因素有关,他过去也只是随口一答,对方信不信是一回事,而且,他发现对方期望的,跟他回答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至少,对方似乎有点高估了自己了。
不过估计也是一笔不小的订单,此时拿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还管什么自己能不能到期交货。
就这样吧!
虽然这东西带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不过,李纵也只是想找个比较符合现实的案例。
而现在,他已经找到这个案例。
那边商量生意的两人被他这么一搅和,却是差点连生意都做不成。
不过好在,好说歹说以后,终于还是把李纵的话当屁放了。
毕竟一个陌生人所说的话,不足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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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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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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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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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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