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完成你的执念>第 643 章 穿越古代去种田4
  教书先生很快就来了,真正的程珮仪识过字,毕竟是官家小姐,不识字损害的是程夫人的作为嫡母的名声,但是章莱对古代的知识所知甚少,连繁体字都是一半看得懂一半看不懂。

  如今她就带着弟弟一起上课。

  每日上午,她带着小孩出门查看土质、水源,向当地老农了解情况确认这边的田地和作物都是哪个品种的,回来整理确认如何种植,下午就和小孩一起上文化课,以陪着弟弟的名义,从头开始学习。

  程父为了对程珮仪研究的东西了如指掌,也为了以后拿出成果的时候不会像凭空出来引人怀疑,隔几天就过来看一趟,只是读书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他对种地真的完全看不上,也不懂,程珮仪对他说了一大通特别专业的话,他只觉得很有道理,很有说服力,其中弯弯绕绕其实懵懵懂懂。

  这个世界发展至今,也有过类似《齐民要术》这样的书籍,但是农民不识字,读书人不种地,偶尔有个父母官有仁心,拿着书本去指导农民种地,农民也不敢信啊!你一个从没下过地的官老爷,来告诉我们地怎么种?收不上粮食你负责?一般七品芝麻官头顶税赋压力,还真不敢拍胸脯说负责。

  所以纵然有奇书,却因为读书人和种地有壁垒,几乎完全没用。

  程珮仪借着这本书的名义,准备打破壁垒,并且发展更多书中没有的东西。

  她这么一说,程父就眼睛发亮,大力支持,只等着女儿做出成果,到时候这般陈述圣上,必然保他直升尚书!

  程珮仪不在乎程云光眼中的算计和畅想,目的只在于说服他。

  说服成功后,调研也结束了,她开始把田地划分成多个实验组,开始进行实验。

  符合佃农种地习惯的试验田没什么阻力,和习惯相悖的试验田就经常受到质疑。程珮仪也不多说,拿钱砸,承诺了足够的酬劳,佃农也默默按要求做了,只在心中腹诽而已。

  小鹤鹤在府里有爹像没爹,亲娘又没了,奶娘敷衍了事,无人管束野惯了,起初上课十分坐不住,只是二姐就在他背后盯着,对他的管教比先生还严格,但对他表现好的奖励又特别多特别让他开心,小孩痛并快乐地学习了一个多月,慢慢习惯了庄子上的生活。

  程珮仪自己研究,也不对小鹤鹤遮掩,什么都带着他让他知道种地是怎么种的,什么样的地产出更好,不管小孩以后是不是科举从仕,肯定要让他通农事,农业是国之本。

  京城上层圈子基本都知道工部侍郎程大人在郊外开始种地了,大家笑他尝到了甜头的同时,也开始好奇,一连两次立功的程大人是不是又能给大家带来惊喜。

  郊外的庄子非常大,有意打听消息的人不难听到一点风声,偶尔也有人好奇,佃农口中的小姐是程家哪位,嫡女常日在府中,经常出席花会宴会,不太可能啊!而且大家小姐去种地,说出去就是全京城的笑话。

  难道是程家的掌事丫鬟?

  京城的好奇慢慢上升,庄子周围打听的人也越来越多,但看到程珮仪弄出的试验田,工作细致又琐碎,一般人不太看得出各区域的区别,周期又长,很快这些人家又被别的事情转移了注意力,大半都淡却了好奇,庄子的热度也逐渐回落。

  一年多后,小鹤鹤五岁多了,在先生和姐姐的教导下,他基本学会了礼仪,也认识了不少字。依旧会去田边山上,但是不再挂着鼻涕只会瞎玩,有了自己稚嫩好笑但独立的思考。

  瘦瘦小小的身子也开始长肉了,两颊有了肉嘟嘟的趋势,比原先可爱了许多,一笑就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程珮仪从为了这个身子的责任到真心喜爱这个弟弟。ωωω.χΙυΜЬ.Cǒm

  农事上,她试验了两次小麦播种,尤其第二次,在第一次的成果下,她获得了佃农信任,从选种到秋收,全程由她参与由她决定,第二次最优条件的试验田,产量大幅提高。

  现代正常的实验当然不会这么两次就得出结论,但还是那句话,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她总结写下最优的种植办法,又写下失败组带来的各方面经验。没错,因为她先进的知识体系,哪怕失败组的设置也不是单纯为了遮掩而存在,每个失败组在设置时考虑了它们各自的用处。

  写完后,她交给了迫不及待的程云光。

  程云光这一年经常来庄子,但是他一个汲汲营营的官员,又是个附庸风雅的读书人,实际并没有那么足够的时间频繁前来。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他每回到了庄子听女儿张口闭口都是泥土、水源,甚至还有人工肥这种君子绝不该挂在口上有辱斯文的东西,心中的不耐烦指数增长,到后来他心底对农业的抵触越来越大,只为了升官强逼自己听着。

  这就导致,他来的频率越来越低了,从七天来两次到一个月来三次再到一个月一次最后可能几个月才来一次。

  读书人嘛,吟诗作对才是他的爱好,面朝黄土背朝天简直是对他读书几十年的“侮辱”。

  拿到程珮仪详详细细的总结说明,程云光满意不已,觉得女儿十分贴心,基本解决了他能想象到的圣上会问的所有问题。

  小麦大丰收后,程云光红光满面上了朝,将“自己”的成果呈报给了圣上。

  起初没人怀疑。

  因为时下没有专利之说,只要创造某物的人是某位贵族的仆人、门客,那功劳就可以归在主人身上。程云光就算半年去一次庄子,功劳也能给他,只是酸话会多一点而已。

  但皇帝看完奏折大喜之余开始连环问后,程云光从应对自如到渐渐吃力。皇帝是个明君,他对农事的了解远超过程云光的想象。这也能理解,毕竟他只是个侍郎,尚书这种一品大官才是最贴近皇帝的人,他更了解的是自己的上峰。

  不止皇帝,还有看不惯他高升的敌对、嫉妒之人,朝堂之上,问题一个又一个,越来越刁钻。

  程云光满脸红光渐渐褪下,冷汗渗出。

  最大的破绽是,程云光自称根据古人农书实践种植之法,那么这些试验田的数据有好几组,除了书中所写,其他你怎么确定对比条件的?靠运气瞎设置?

  既然这些数据都是你设置的,那么,你一个多月才去一次庄子,奏折中所写的种种情况应变是谁决定的?此人似乎本事同样不低?亦或者程大人能隔空得知作物情况并想出应变之法?可程大人从前也没种过地吧?

  皇帝的脸色逐渐沉下来。

  你直说是家中下人或者老农研究出来的,你就是在最初起个头要求他们去研究,皇帝也会觉得你心牵天下,是个仁官,是读书人的榜样。可是你连老农的功劳都要抢,还妄图欺骗皇帝?

  这就是欺君之罪!

  程云光扑通跪在地上。

  他的政敌开始纷纷站出来攻讦他,那个今天最大重点、有益于天下的奏折被这群人直接忽略了。

  程云光脸色青青白白,汗如雨下,但是他毕竟当官多年,城府心计都有,立刻想好了说辞。

  “启禀圣上,臣隐瞒真正研究此法之人不是为了沽名钓誉,也不曾想过贪图这点功劳,实在是事出有因啊!”

  皇帝沉着脸看着下面跪着的人:“何因?你说来听听。”

  “这……”程云光一脸欲言又止。

  攻击他的人又开始怀疑他是故弄玄虚:“陛下面前,程大人有什么难言之隐对陛下都不能说?君子事无不能对人言,程大人是真的不能说,还是说不出来?”

  程云光一脸悲愤。

  皇帝也坚持:“爱卿但说无妨,有何顾虑朕可斟酌帮你排除。”

  程云光低下身磕了一个头:“启禀陛下,真正研究这些的人是臣的次女!”

  什么?是个女人?还是个闺阁少女?

  朝上一片哗然。

  皇帝都震惊地高高挑起了眉。

  一直默默听着的楚王惊奇地看过来,望着一脸无奈仿佛十分心疼女儿的程云光。

  程云光解释:“前年次女生病去庄子上养病,无意间接触到了庄子上的农事,又曾在臣书房读过农事书籍,发现庄子上的佃农很多不知道更好的种植之法,于是有了试验书中各项种植之法,一旦得用就普及给天下百姓的想法。臣一向教育儿女农业乃国之本,原本以为小女儿家想法天真但也初心纯朴真挚,便由着她折腾了,谁知道她真的折腾了一样又一样东西出来。臣不是冒领女儿功名,只是为了女儿未来不可对外明说其中缘由,又不忍心如此有用的东西就这么被搁置,只好腆颜递交上来。臣这几年虚受荣耀心中一直煎熬不已,但一边是亲女一边是圣上天下,实在是不知如何抉择。臣有罪,无论如何,臣的确犯了欺君之罪。”

  一席话出来,整个朝堂安静了很久。

  大家还是沉浸在程家一个小女儿有了如此之多重大发明的震惊中。程云光那番话已经表明,此前两样东西,全都是这个程家次女做出来的。

  程云光的应对有忠心有情义,对皇帝一片忠心,对女儿一片爱护。的确,被人知道一个女儿家下地种田,谁家愿意娶?贵妇交际,人家都是高雅贵女,自家是个农妇?程云光隐瞒也是有理由的。

  皇帝自然不会怪罪程云光,只是功过相抵,这次的研究成果没有奖赏也没有惩罚。

  程珮仪在庄子上检查着下一年的种子,正对各个品种编号,一边做一边教小鹤鹤,回答他一万个为什么。

  突然外面热闹起来,下人奔进来:“小姐,外头来了宫里的人,说皇上召见您!”

  所有人全都吓得脸色发白,只有懵懵懂懂的小鹤鹤仰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二姐。

  程珮仪放下手里的活计:“请人进来。”

  来人是个内侍,态度很好,但语气坚决,要求她立刻进宫,连她提出换下身上的劳作衣裳免得在圣上面前失仪都被拒绝了。

  “程小姐,圣上正在宫里等着您呢,不会怪罪这些小事的。”除了圣上还有满朝文武一起等着,一件衣服根本不重要!

  程珮仪叮嘱弟弟:“下午正常去书房上课,一切如常,我回来检查。”

  内侍惊讶地看着少女镇定自若,快速嘱咐完事务往门外走。

  内侍还以为要劝说几句,愣愣看着她。

  程珮仪微笑:“大人?”

  “哦——走吧,进宫!”这位小姐还真是与众不同,说不定程云光说的的确是真的。

  程珮仪低下眉眼,步履从容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进皇宫的马车。

  这本就在她的预想之中,她自然不会紧张失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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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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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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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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