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场里打滚的江哲宇,怎么会看不出谭璇的心猿意马?
江哲宇揭穿这个谎言后便抬脚朝谭璇的方向追去,留江彦丞一人站在原地。江彦丞微微低下头,连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江哲宇说的都对,但有一点错了,即便江彦丞和谭璇已经领证,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谭璇也还是一点都不喜欢江彦丞……
……
“老大,你别喝了!”
铺着洁白桌布的自助餐桌上,宋世航已经喝到第八杯了,人人都围着新郎新娘,或是忙着八卦,或是忙着谈生意交际,很少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宋世航。
宋世航一人坐在那喝闷酒,叶锦天过来时,宋世航已经喝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老大,快把酒放下!”叶锦天急坏了,伸手去夺宋世航手里的酒杯,“老大,你等会儿再喝行不?我有重要的情报!”
宋世航迷迷瞪瞪的手臂一划,躲过了叶锦天的手,大着舌头道:“香槟喝不醉,你们别管我……我开心……开心嘛……我他妈开心啊!”
叶锦天围着他转了一圈,实在看不过眼了,一把将宋世航的手按在了桌子上,另一只手打开手机,将手机里的录音放给宋世航听:“大哥,你听着啊,他们在说谭小七呢……”
“说谁?!”听到谭璇的名字,宋世航立马坐正了,头猛地抬起,眼睛也瞪大:“你说谁?”
叶锦天扑在宋世航背上,压着他将手机放在宋世航耳边:“老大,你听——”
“富豪排行榜上首位的江家,穷的只剩下钱了,缺的也就一个谭家的小妞了。不管那七小姐多荒唐、身价多少,只要她姓谭,嗨,江家这地位就算是屹立不倒了。强强联合,没的说。你看吧,江振业的脸上笑得多开心,婚礼前半段他可没这样外露吧?我看啊,江家的殷勤还在后面,一定会费尽心机把谭小七娶回去的……”
刚刚那群人聊八卦,聊起谭小七和江家,就像是在聊一样货物的价值似的,只是谭小七是更高级的货物,而且带来的价值不能用金钱计算。
叶锦天从小和宋世航一起长大,比亲兄弟还铁的感情,宋世航最看重什么他最清楚,把谭小七拿出来当货物交换,宋世航肯定第一个不答应啊!
宋世航听完录音,像是愤怒到了极点,猛地站了起来,那个突然起身的动作太大,后脑勺冷不防撞到了叶锦天的下巴。
叶锦天被撞得下巴都快掉了,疼得往后倒退了数步,等他龇牙咧嘴地站稳,看到眼前的情景,顿时爆发出一声惨叫:“卧槽!老大!我的手机!”
叶锦天骚包镶钻的手机被泡在了宋世航的香槟酒杯里,眼睁睁看它从亮到灭了……
“卧槽!卧槽!老大!我他妈手机里有好多果照啊!”叶锦天赶忙扑上去抢救,只差撕心裂肺了。
再看宋世航,空腹喝了八杯香槟酒,刚刚起身那一下像是回光返照,现在醉得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算谭小七变成了货物正在被变卖,醉酒的宋世航也无能为力了。
叶锦天站在宋世航身后,把他可怜的手机擦了又擦,还是没法给它弄亮了,见宋世航睡得这么安稳,顿时就想伸手给他脑门子上来一下!有人这么坑人的吗!活该他半辈子打光棍啊!
叶锦天将手机握住,转头望了望正在切蛋糕的新人,谭璇的身旁环绕着江家人,现在这证据都给香槟酒泡没了,他叶锦天跟着后面掺和什么呀?谭家和江家,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叶家惹不起……
“谭璇,你来和我说说怎么回事啊?我刚才都急死了,你什么时候又找了个男人?”
作为伴娘的朱朱总算有时间来找谭璇问个清楚,作为大学室友和好闺蜜,朱朱见证了她和陆翊恋爱的几乎全部过程,她也最了解谭璇分手后该是怎样的心情。
说实话,谭璇见到朱朱的这身香槟色伴娘礼服,其实觉得挺膈应,她的眼睛放在朱朱礼服的半边肩带上,挤出笑道:“我以为你只是来出席他的婚礼,没想到你做了他们的伴娘。”
如果有一天你最好的闺蜜做了你前男友婚礼的伴娘,你会原谅她吗?
朱朱尴尬极了,她忙去拉谭璇的胳膊,回头看了一眼男友李明喻的方向,压低声音道歉道:“年年,对不起,我知道我这样做你肯定会生气,所以没敢告诉你!都怪李明喻,他不是在做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代理生意吗?现在生意也不好做,多亏了你六姐帮忙和仁信医院那边牵了个线,去年才挣了点钱,不然你以为我妈会同意我和他在一起?”
“所以,本来他就是要做陆翊的伴郎的,当初咱们上学的时候就说好的对吧?后来他硬拉着我来做伴娘,说他有女朋友了,也不好再配别的伴娘,还说你六姐好歹是我和他的媒人,没你六姐的帮忙,我和他恐怕还不能在一起呢……我就一寻思,做伴娘还了这个人情吧……”朱朱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脸上满是歉意和难堪。
从婚礼开场到现在,誓词也好,合影也好,谭璇都在拼命压抑着情绪,可朱朱说完这些理由和复杂的人情关系,谭璇的眼睛都红了。
当初学生时代太单纯,李明喻追着她后面叫弟妹,朱朱说要做她和陆翊婚礼的伴娘,可才毕业两年,她怎么会想到她最好的闺蜜也被人轻松收买,因为人情因为生意,完全将她的感受和立场都抛开?
谭菲是最好的,她是女神,有事业有形象,她善解人意地帮助丈夫的大学同学解决工作,帮助丈夫成为未来最有前途的医生,她甚至连她最好的闺蜜也挖走,有人在骂陆翊,可没有人责备谭菲。琇書蛧
见谭璇的眼睛红了,朱朱急了,却越急越语无伦次:“年年,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你别生气啊……”
谭璇脸上的笑很难看,背却挺直了,看着朱朱道:“我本来以为我已经够失败的,我最爱的陆翊和我最好的六姐在一起了,一个是我的爱人,一个是我的亲人……原来我还可以更失败,连我最好的闺蜜也祝福了他们,以最诚挚的方式。”
“年年……”朱朱说不出话了。
谭璇笑:“不用道歉,你们没有错,错的应该是我吧,都是我的错。”
她唇角已经抿得颤抖抽搐,在朱朱再开口之前,谭璇转身离去。
参加前男友的婚礼,等于把自己当成移动的枪靶子,被动接受所有人的视线搜索,谭璇想喝一杯酒,醉死才好,想抽烟,她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可有谭家的家长在,谭璇不能做这些太引人非议的事,让人以为谭家的七小姐是个酒鬼、烟鬼,更验证了她的种种不配。
众目睽睽之下,谭璇走到江彦丞身边,踮起脚尖凑在他耳边道:“如果算是合约要求,你现在能和我走吗?”
江彦丞正被几人围着,谈一些留学和创业的闲话,因为他江家少东家的身份,多少有人趁机结交,忽然一个软软的身体贴上来,他手里的酒杯抖了抖,杯中的酒险些洒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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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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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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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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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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