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凡怒吼一声,声若雷鸣,无数的大同军将士,也同紧跟着发出同一声怒吼,铁骑洪流,须臾间,冲入了草原骑兵的阵营中。
“杀!”
卢剑星、沈炼二人紧随陆凡身后,他们本想亲自带头冲锋,但无奈自家侯爷今日热血上涌,速度比他们二人还要快上一些,挡都挡不住。
但见自家侯爷,一身明光铠甲,手中的佩剑已经入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杆看上去便令人畏惧的暗黑色霸王枪。
长枪在手,便若从深渊中跃出的蛟龙,枪身挥动间,如同抽打在了一片松软的奶酪之中,在一片人仰马翻、血肉崩飞骨骼碎裂声中,陆凡人挡杀人神挡杀神,直直的从虏骑阵前,一直贯穿到他们的中军大阵中。
陆凡身后,以卢剑星和沈炼二人为首,他们两翼的铁甲骑兵,一样是挡者披靡,所过之处,蒙古骑兵无一合之敌!琇書蛧
格鲁位居中军,疯狂的喊叫着,在他前方,自家勇士的兵器盔甲不断被打飞,受伤战马的嘶鸣声连成一片。
自家那些一向以勇武为傲的勇士,此刻就像是刚刚学会了走路的孩童,突然遇到了壮年男子,人家随手一挥,他们便姿势各异的飞滚在地,死法千奇百怪,令人应接不暇。
放眼望去,大同军铁骑洪流一波接一波的压迫而来,一波比一波沉重,整片战场中,尽是那种密集的枪林,还有后面的亮闪刀阵。
骑兵对战,本是不易,战机只在瞬间,要在那个刹那刺倒砍倒对方,才能保住自己性命。
一般来说,这需要运气,更需要娴熟的战技,同时,还要看各自双方间的装备对比。
而眼前的大同军,在格鲁的眼中,简直就不是人,一个个出手迅如闪电,攻击又准又狠,而且个个力大无穷,每一次出手,他都能听到骨骼碎裂的声音。
那是被巨大力量撞击后,筋肉被撕裂,骨骼被撞断的可怕声音。
就算偶尔有运气好的蒙古兵,躲在一边偷袭一刀砍在了大同军的胸口,但传来的,也只是火光四溅金铁撞击的声音。
根本,不破防!
这仗,还怎么打?
这不是在打仗,这根本就是在被屠杀!
“跑!赶紧跑!”
格鲁再也顾不得其他,对着身旁数十名亲兵喊了一声,随后调转马头,率先向后逃窜。
他们败了,而且还是毫无悬念根本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失败了。
在这片铁流组成的钢铁与血肉狂涛对抗中,他们蒙古人输的极为彻底,无论是想要反抗的还是一心想逃的,遇到大同军骑兵,都是被一击秒杀,根本无需第二招。
“这不是人的军队,这是天兵,是天兵!”
格鲁此刻心中惊惧不已,想起以前草原中老人的说法,中原大地每一次改朝换代,都会有位雄主诞生,那时的中原文明,是无可匹敌的,草原人面对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徙,不可与之为敌。
这是草原人历代总结的经验。
格鲁知道大同军不可力敌,因此他也提前做好了率领族人迁徙的打算,但,这尼玛,对面的军队,也强的太离谱了吧?
他们草原人的祖先,在每次中原改朝换代后所遇到的敌人,都是这么恐怖的吗?
每两三百年便面对一次如此可怕的敌人,还能传承到现在,不得不说,他们草原人的祖先,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轰!”
就在格鲁心中闪过各种乱七八糟想法时,在其身后,突然一股巨力袭来,下一刻,他那雄壮的身躯瞬间佝偻了起来,如同沙袋一般被抽打飞出马背,重重地跌落在了地上。
临死弥留之际,格鲁艰难的睁开眼睛,但见不远处,一名身穿金色战甲的高大年轻男子,单手持枪,目光睥睨的在他身上瞥了一眼,随后策马奔腾,在他身上踩踏而过......
崇祯三年六月十三日午,永昌侯陆凡,与鞑掳土默特部大战于漠南极北大青山下。
陆凡身先士卒,亲手斩杀数百人,大破土默特各部落,此役土默特各部被斩三万余级,俘获老弱妇孺数十万,羊马财物无数。
战斗结束,大军开始清扫战场,陆凡翻身下马,望着那些跪伏在地瑟瑟发抖的草原妇孺,一脸的感慨。
“侯爷,我们赢了!”不远处,杨万里等人聚拢而来,兴奋道。
“是啊,赢了,此战之后,塞外漠南之地,再次归我汉家所有!”
陆凡感慨道,草原这片地方,终于再次回归了华夏文明。
此次出征,比他所预料的要顺利一些,趁着时间还充裕,接下来,他准备休整数日后,便再次挥军北上,将漠北地区也一并收回来。
“大将军威武!”
“威武,威武!”
大同军中,突然有欢呼呐喊声传来,惊天动地,使得空气都嗡嗡作响。
在滚滚雷音般的呐喊声中,那些匍匐在地的草原妇孺,一个个更加卑微了,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其中一些提前扔了兵器跪在一边投降而保住了性命的草原骑兵,此时望着那乌压压的明军将士,眼眸中丝毫没有仇恨,反而满是羡慕之色。
草原自古以来,部落间争斗便不断,强者依附弱者早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投降强者,成为强者麾下的勇士,对于他们来说,更是件极为光荣的事情。
只是不知道,他们这些败军,对面的明军,愿不愿收留他们?
.........
大军获胜,陆凡直接下令再次安营扎站,杨万里、王定安等人开始极为忙碌的清点收获。
而陆凡,则是接待了一些被鞑子裹挟逃窜的汉人百姓。
这些百姓,也不知道被掳入草原成为奴隶多久了,哪怕知道眼前的军队是来解救他们的大明天兵,但依然卑微而又惶恐的跪伏在地上,连头都不敢多抬一下。
陆凡看的有些心酸,被奴役的久了,这些人早就失去了血性与尊严,奴性已经刻到了骨子里,短时间内,根本改不回来了。
想到这里,他心头,便浮现出一抹冷意。
想起后世满清入主中原后,对华夏大地长达近三百年的奴化压制,一股怒火,便不可遏制的浮现心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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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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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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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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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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