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老者,气度不凡,看起来久居高位,颇有股不怒自威之态。
“我跟你们说,东路那些武官就是傻,非得搞什么乱兵闹饷,给了陆凡借口,被一网打尽了!”
“咱们这次啊,先稳一手,只鼓动百姓冲击总兵府,陆凡再狠,他难道还能直接对百姓挥动屠刀不成?”
在他身旁,有不少人接连点头附和,连连奉承。
“大人说的是,自古法不责众,估计那陆凡此刻肯定犯难了!”
“嘿,听说这陆凡在京城时人称陆阎王,杀人无数,但杀得大都是官员,倒是不曾听说对百姓出手。”
“正常,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说,这陆凡是陛下放到外面收拢军权的亲信,是陛下手中的刀。
这些百姓,可都是陛下的子民,刀再狠,没有陛下点头,他敢乱杀陛下的子民?”
“这些百姓最好能冲进总兵府,然后我们安插进去的人会趁乱击杀陆凡,此事若成,以后这大同镇,又可相安无事了!”
自古以来法不责众,百姓冲击官府在混乱中打死了总兵,此事说起来很大,但在大明朝,对于百姓的处置,一向很轻。
只需推出几个戴罪羔羊即可,其余百姓,无非就是斥责安抚,甚至连惩罚都不会有。
正因如此,才有了皇权不下乡的说法,对于皇帝的旨意,地方大族若是不想听从,随时可以鼓动当地百姓,聚众闹事,甚至打死京师外派人员。
大明一朝,被百姓打死的京师外派税吏数目可并不少,而除了领头者受到处罚外,余者大都惩罚不重。
众人感觉此次十拿九稳,就算搞不死那陆凡,也可逼迫他放人,只是事情的发展,却似乎,发生了一些超出他们预期的偏差。
随着东路军进城,随着火铳声响起,那些被他们寄予厚望的暴民,一个个仆倒在了地上,转眼间,便死伤一大片。
阁楼上,本来稳如泰山胸有成竹的老者,此刻霍的起身,浑身颤抖,眼眸中,满是惊骇以及不可思议之色。
“怎么可能!这陆凡,他怎么敢.......”
“疯了,这人疯了!擅自屠杀百姓,陛下同意吗?他就真不怕朝廷和陛下治罪?”
“连自己治下百姓都杀,这陆凡,就是个屠夫,是刽子手,他就不怕留名史书,遗臭万年吗?”
这边,谋划此次暴乱的老者等人,已经彻底乱了,不知该如何是好,另一边,侥幸存活下来的暴民一个个疯了一般向外逃去,想要逃离那如同地狱般的总兵府。
只不过,已经彻底动了杀心的陆凡,怎么可能会就此罢手?
一声令下,锦衣卫缇骑纵马驰骋,手中绣春刀手起刀落,所过之处,血液迸溅,一具具尸体,倒在了地上。
“饶命,饶命啊,我是举人,我有功名在身,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
这些暴民中,期间还夹杂着一些读书人,有自称举人者,早已吓得脸都扭曲变形,跪在地上,祈求饶命。
但对于锦衣卫缇骑来说,举人?那是什么玩意?
死在他们手中的朝堂重臣都不在少数,一个小小的举人,又算得了什么?
闪烁着冰寒气息的绣春刀,带着可怕的破空声一斩而过,那举人的头颅顿时高高飞起,带起一团血柱,随后重重地坠落在地上。
这可怕的一幕,顿时使得那举人身旁的其他几名读书人吓破了胆,有些人更是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
“奸贼当到,国将不国,诸君,随我杀了陆凡那奸贼!”Χiυmъ.cοΜ
“屠夫,陆凡你就是个屠夫,你必将遗臭万年,被后人所唾弃!”
“陆凡,我等着你,我们在下面等着你!”
嘭嘭嘭!
迎接他们的,是如闷雷般响起的火铳声,近距离之下,哪怕是建奴身披两层甲都挡不住火铳的射击,更何况这些并无任何甲胄在身的读书人。
一团团血雾在他们胸口处弥漫开来,碗口大的血洞狰狞而又可怕,使得几人当场毙命,死不瞑目!
如此血腥而又大规模的杀戮,自然是引起了大同城不少的权贵关注。
甚至就连宣大总督、巡抚都远远的站在高楼出观望,但自始至终,他们这些总督一方的大员,都没有出面劝阻。
无他,这些人,全都被陆凡的狠辣给震慑住了,生怕杀红了眼的陆凡不分青红皂白,连他们也一并杀了!
“好一个心狠手辣的陆总兵!”
大同城,代王府,作为授封大同的藩王,代王在此地,绝对是明面上权势最重之人。
但此刻,站在宫殿阁楼最顶端,遥望着远处长街上那可怕而又令人窒息的杀戮,就连他,也沉默了。
作为世代坐镇大同的代王,一代代传下来,他们可没少在晋商各大家族手中捞取好处,可以说,晋商之所以能做大做强甚至到了横行无忌的地步,他们代王府,也是暗中出了一把力。
在得知常家甚至是其他晋商大家族昨夜被陆凡派锦衣卫捉拿了后,代王本打算今日入总兵府,好言相劝,将人放出。
但看如今这架势,他顿时打消了心中的念头。
这陆凡,简直不可理喻,上千名百姓,说杀就杀,在他眼中,还有谁是不能杀的?
估计除了陛下外,恐怕在那陆凡看来,这世间,都是可杀之人!
自己虽是藩王,但也只是地位尊崇,实际上并无实权,比起手握数万精兵猛将的陆凡来说,真的是没有丝毫与其为敌的底气!
“罢了,和这种疯子,还是别接触了!”
心中盘算片刻,虽然舍不得晋商每年的各种孝敬,但跟性命比起来,代王还是果断的选择了后者。
作为藩王,只要陆凡不造反,他的生命安危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但就怕自己贸然出头,真把那陆凡惹急了,逼得对方杀王造反怎么办?
虽然可能性不大,但也真说不准啊,毕竟一个疯子,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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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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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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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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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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