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登上垛口,他便下意识的将圆盾举在了胸口,这是本能反应。
他参与攻城战也不是一两次了,正常情况,登上垛口的瞬间是最危险的,明军的战刀会趁着这个机会一股脑的向着身上招呼。
不过这一次有些反常,盾牌举了起来,身前却并没有迎来战刀的劈砍。
城头上一些守军,手持长枪,站在了三米之外,这使得他心中一喜,看来这东路军果然是群新兵蛋子,看到老子这等勇士攻上来,早已吓得退远了,如此,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怒吼一声,他一手持盾一手持刀,猛然从垛口上跳入城墙内。
这是他常用的伎俩,每次攻入城墙,一跃而下,四周的明军都会畏惧的向后退缩,而他也会趁着这个间隙,击杀靠的最近的敌人,然后等待后续的大金国勇士登上城墙。
只要有两三人占据这个垛口,后续便会有源源不断地大军涌入,攻下城池,几乎是水到渠成。
只是,这次令他感到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本该是新兵蛋子畏缩不前的守军,这一刻,竟然一反常态,不进反退,踏着整齐的步伐,手中长矛枪出如林,倏地便刺到了他的胸前。
这后金兵也是武艺了得,刹那之间将圆盾架在了胸前,堪堪挡住了袭来的长枪。
只是,还来不及欣喜,一根长枪斜刺而来,精准地刺在了他的咽喉处,登时,那后金军怒目圆睁,神色间,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我是大金帝国的勇士,我怎么会死在一群新兵蛋子手中?
噗嗤,从咽喉中抽出长枪,一名看上去很是年轻,但却佩戴着军官标志的年轻军士,甩了甩枪尖处的血迹,神色间,满是自豪之色。wWW.ΧìǔΜЬ.CǒΜ
“参将大人说的太对了,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只要我刺的够快,刺的够准,任凭建奴如何凶残,也得死在咱的长枪之下!哈哈,十亩良田到手了!”
东路军实行军功制,这建奴白甲兵在整个满洲建奴里数量也不多,按照东路军的军功赏赐,一个白甲兵的人头,足足值十亩良田。
一脚将那建奴白甲兵的身躯踢开,这年轻军士一摆手,下令道:“都在两边散开,长枪兵在前,火铳兵在后,咱们围点打援,来一个杀一个!”
不远处,陆凡看到这一幕,神色间,露出欣慰之色。
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新军训练之法,还是很有效果的。
最起码,长期经受锦衣卫缇骑带刀突袭的新兵们,对于敌人的冲锋与威慑,早已习以为常,甚至到了麻木的程度。
攻上墙头的建奴虽凶猛,但远不如骑兵大队集体冲锋来的可怕,那在其他边军眼中势不可挡的建奴,在东路军的观念里,就是一个个可以拿来换良田、换银子的宝贝,何惧之有?
白甲兵虽然外套棉甲,内衬锁子甲,可以极大的抵御刀伤,也可以在远处有效抵御火铳,但面对以穿刺见长的长枪,哪怕是两层铠甲,也还是抵挡不住。
而且在近距离中,东路军的火铳威力极强,除了个别还穿有铁甲的白甲兵什长外,只要被命中,非死即残,毫无抵抗力!
此刻在东路军的眼中,这些鞑子、建奴,那就是军功,是前程,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城外,远处的后金中军大营中,豪格满是兴奋的看着战况。
在他的视野中,城头处的几个垛口,已经有大金国的勇士攻了上去,而且这短短的一会功夫,已经上去了七八个勇士。
按照这个速度,估计用不了多久,城头上的明军就会溃散逃窜,在大金勇士清理了城墙上的守卫后,就可以放下吊桥,打开城门了!
届时,他大金铁骑将一拥而上,一举踏平靖掳堡,不将堡内男女老少屠杀殆尽,难解他心头之恨!
听说东路今年大肆开垦荒田,粮食收成不少,带着这些战利品回去,我大金国今年,倒是可以过个富足之年了!
只是,渐渐地,他感觉到了不对劲。
自家大金国勇士,一个又一个前赴后继的登上城墙,但之后,却都是杳无音讯,再无一人露头。
至于他所期望的打开城门,更是根本没有丝毫迹象传来,那看似并不算高大的靖掳堡城墙,此刻,宛如潜伏在深渊中的巨兽,在一个又一个的吞噬着他麾下的精锐战兵。
直至三旗四五百名勇士冲上城墙,但却依然没有任何讯息后,豪格终于开始慌了。
这不正常,根本不合常理。
正常情况下,他大金国勇士有一两百人冲上城头,基本上便可以宣布战斗结束了,没有任何明军,在正面遭遇战中,可以挡得住无敌的金国勇士。
那群贪生怕死的明军,只要杀上几个,一整队甚至是上百人都开始逃窜,根本提不起任何斗志。
可怎么这么久了,还没有听到大金勇士那欢呼胜利的喧嚣声?莫非,战斗还在继续?
这小小的靖掳堡里,究竟存了多少兵马?
终于,看着城下的兵马一个个在登上城头后便没有踪影,看着四周一千五百人的敢死队人数已经少了一多半时,豪格终于撑不住了!
叮叮叮~~
鸣金收兵的声音响起。
城下的后金军开始急速的后撤,而此时,原本看不出有任何动静的城头上,不知何时,又哗哗地冒出了数以百计的火铳兵,对着后退的后金军,又是一阵火器打击!
虽然远了,火铳的威力不行,但依然有些人运气不好被打在了腿上、脖子上,在哀嚎声中,被同伴架着拖出了战场。
直至建奴彻底离开了火器攻击范围后,城墙上,乌压压的一片,一具具尸体被摆在了垛口处。
豪格远远看去,目眦欲裂,差点一口老血喷出。
那些尸体,全都是之前攻上城头的大金勇士,有些是满洲白甲兵,有些是蒙古八旗的勇士,但此刻,他们一个个死相极为凄惨的被明军当做战利品,挂在了城头处炫耀!
那些死者,身上最少的都有三四个伤口,脖子上,头颅上,胸口处,腹部,几乎致命的部位,随处可见伤口。
一些,是被长枪贯穿了身体,有些,是被火铳近距离击中,打的护甲碎裂,骨骼崩碎,一个个,死的极为凄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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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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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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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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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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