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她比前几天早了些到公司。
椅子她还没坐热,余乐进来跟她说:“林总,萧艳来找您。”
林书意眉头一皱,“叫她滚。”
余乐面色为难地道:“她不愿意走。”
林书意打开文件,准备要开始办公,“赶一个人走,要我教你吗?”
不咸不淡的语气,听得余乐心一惊,“我马上去赶走萧艳。”
萧艳自称是林书意的母亲,但林书意从未承认过,余乐猜测萧艳是林书意的母亲,顾忌到她这层身份,对她还是比较温和的,先是好言好语跟她沟通,叫她离开。
廖青那个女人已经被赶出沈家,萧艳迫不及待地来到帝都鸠占鹊巢了,女儿有了出息,她这个做母亲的脸上也长光,沈正善对她的态度,也不是以前对待自己养的金丝雀般,很是尊重她。
她知道能被沈正善尊重是因为什么,这不刚来帝都两天,便赶紧想和女儿拉近关系,让女儿承认她是她母亲。女儿不愿意见她,她也没有死赖在这里,来日方长,她只要坚持来找女儿,关心女儿,女儿必定会承认她。
余乐望着开开心心离去的萧艳,有些疑惑。
一般人被拒绝,多少都会有点不高兴,这萧艳倒是奇怪了,还很开心。
赶走了萧艳,余乐回到总裁办公室向林书意汇报。
萧艳来帝都,说明消停不了,肯定会继续找她。林书意想,萧艳找她,无非就只有两件事,一是想依靠她嫁给了叶怀瑾而沾上光,二是肯定有什么破事想让她帮忙。
林书意揉揉额,“跟物业说,下次萧艳再来,就把她拦在大门口,别让她再进来。”
“是,林总。”余乐按照林书意的命令去办。
离去的萧艳,不知自己被物业拉进了黑名单。
她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去找曾经在帝都玩得好的朋友去玩。
二十来年都在当情妇,依靠男人而活,认识的朋友也是上不了台面的,几乎都是跟她一样靠出卖自己姿色的女人。
这些女人得知萧艳以四十岁“高龄”准备转正,都好不羡慕,又听说她的女儿林书意嫁给了叶怀瑾,便更是羡慕,如是众星捧月地捧着她。Χiυmъ.cοΜ
萧艳洋洋得意地道:“我生个女儿,比你们要生个儿子管用多了。”
做她们这行的,想通过靠生儿子来逼宫上位的不在少数,能成功的却是极少,要知道生孩子可是每个女人都会生的,原配年纪大了,生不出来,也是可以找代孕的。
二十二年前,她以为自己怀孕了,能上位成功,结果被逼着离开沈正善。幸好那时,她跟沈正善在一起时,做了两手准备,没能嫁给沈正善,就嫁给了她当时的正牌男友林森。
丈夫是蛮喜欢女儿的,但她不喜欢啊,不是个带把的,害她不能逼宫成功,还得跟一个穷鬼待一起,吃不起好的、用不上好的,过着寒酸的生活。
如今看来,她把女儿生下来是极为有用的。
女儿可出息了,靠着林森的死,得到叶母的青睐,再进一步得到叶怀瑾的喜欢,成功地嫁入叶家,成为高高在上的叶少夫人。靠着叶家这棵大树,她也青云直上,不是无数人看不起的情妇了。
萧艳的得意嘴脸,在座的心中都鄙视,但面上没半点显露,依旧吹捧着她。
大抵是四十年来,都没有像今天这么被人吹捧,萧艳有些飘飘然,忘记了叶怀瑾先前派人是如何警告她的,开始憧憬未来的美好生活。
沈家现在这会要倒不倒,可是她女儿都嫁给了叶怀瑾,等他们婚礼一举行,谁还不知道沈正善是女儿的父亲,到时都得给沈正善三分薄面,沈家也会因此好起来。
晚上七点,萧艳笑眯眯地回到沈家。
如今沈家的女主人是她,廖青住过的痕迹,都被沈正善吩咐佣人清理掉了。
看到沈正善不在家,她露出了最真实的面目,没有在沈正善面前的大方温婉、小鸟依人,凶巴巴地叫佣人干活,来伺候她。
十点时,没等到沈正善回家,萧艳就去睡觉了。
不料,这时沈正善回来了,同行的还有一个清纯的学生妹。
沈正善问佣人:“萧艳睡了没有?”
佣人答道:“睡了。”
闻言,沈正善没有任何的顾虑,带着学生妹上楼,去主卧对面的次卧,和这位他没有得到过的学生妹翻云覆雨。
长相清纯的学生妹,不像她的长相那般,完事后,黏在沈正善的怀里,声音娇滴滴地问他要名牌包包和首饰。
公司刚有点起色,又被廖青那不识好歹的女人给弄没了,这下子他要指望萧艳搞定林书意,从她手里拿到资金,可以说,现在的沈正善账户里是没有多少钱的,颇为捉襟见肘。
学生妹要的名牌包包和首饰,他是给不了钱她买的,但是廖青留下了不少名牌衣物和首饰,倒是可以给学生妹。
他狠狠地捏了几下学生妹嫩得出水的小脸蛋,“明天一早,我带你去衣物间里挑包包,还有珠宝首饰。”
物质要求被满足,学生妹好心情地又伺候沈正善。
毕竟是年纪大了,沈正善也来不了第二次,过了把手瘾,就睡觉了。
第二天,想到萧艳已经住在这里的沈正善,很早就醒了,并把学生妹弄醒,“你要去上课,早点起,拿完包包和首饰,我叫人送你去学校。”
别看学生妹刚上大三,经验已经相当丰富了,看起来为她着想的沈正善,是在担心这里的女主人,发现他带了其他女人回来过夜。
学生妹也不拆穿,听话地去洗漱,再听话地跟着沈正善去衣物间挑包包和首饰,最后还拿到了两万块钱的现金。
望着这两万块钱,学生妹心中一阵嫌弃,给她介绍沈正善的学姐说,沈正善非常有钱,陪他一晚能拿到至少十万以上,结果只有两万块,一点都不划算。
不过好在沈正善的相貌过得去,是一个温文儒雅的中年大叔,不是大腹便便的油腻大叔,跟他睡一晚,体验也还不错,这样算算,也算赚了。
学生妹面上仍是宛若不谙世事的样子,“谢谢沈总。”
沈正善催促道:“你快去上课吧。”
学生妹乖巧地点头,打开房门,准备离开。
而此时,听到衣物间里有声音的萧艳,站在门口,想进去看看里面是谁。房门一打开,有个看模样只有二十岁的小女孩走出来,身后还跟着沈正善,她也没有生气恼怒,如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
跟沈正善时,她便知他是什么人,身边绝对不会只有她一个女人。她跟廖青不同,想把沈正善身边的女人都赶跑,她要的只是沈正善妻子的位置,还要位置不动摇,那些女人她都不会理会。
被萧艳撞见,沈正善第一反应是想要用什么借口去糊弄萧艳,没料到她表情正常,也就不把这件事当一回事。
被女主人撞到,学生妹害怕萧艳找她算账,急忙地离开。
然而学生妹没有料到,萧艳还不能算是沈家的女主人,廖青才是真正的女主人。
被赶出了沈家,廖青恨死沈正善和萧艳,听到萧艳来沈家住了,她马上来沈家,花钱收买佣人进来,想找到萧艳狠狠地打一顿。抢她丈夫,想霸占她位置的贱人,必须要打得半死不活,为此她还带了帮手。
刚进沈家,她没有见到萧艳,反倒是看到一个年轻水嫩的学生妹,一看学生妹拎的包包和戴着的首饰,怒火升起,厉声喝道:“站住,你是谁,谁让你拿我的包包和首饰?”
其实不用问,廖青也知道这是沈正善带回来过夜的女人,只是她对沈正善没有完全死心,还存有一点念想,觉得这女人有一些可能是新招的佣人,在偷东西。
学生妹愣住了,“是沈总让我拿的。”
楼上那个不是沈正善的妻子,眼前这个才是吗?
廖青被滔天的怒意围绕,上前抓住学生妹,狠狠扇了她一个耳光,“狐狸精,不要脸,敢勾引我老公,看我不打死你。”
说完,她叫她带来的人揍一顿学生妹。
接着,廖青凶神恶煞地上楼找没良心的沈正善。
不幸的是,她一上楼,见到沈正善搂住萧艳,轻声细语地关心她肚子里孩子的情况。
眼前这一幕,逼得廖青几乎要发疯,怒骂道:“沈正善,你个没心肝的,你能有今日的风光,全是靠我的功劳。你现在想跟这个贱人双宿双飞,对得起我吗,对得起我为你生的三个儿女吗!”
廖青的突然出现,萧艳面上全是得意,不再像是先前被廖青抓到和沈正善在一起的狼狈,仿佛这一刻她才是沈正善的妻子,廖青是一个没人要的可怜虫。
沈正善像看一堆令人厌恶的眼神看着廖青,“好聚好散,对我们都好!”
廖青哪里听得进去沈正善的话语,冲上去就要打萧艳,想把萧艳这张脸挠花,毁她容,让她没法再勾引男人。
萧艳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但还是抵不过廖青的攻击力,廖青将愤怒地转变成九阴白骨瓜,挠了两下萧艳的脸。
脸上传来痛感,萧艳也怒了,不甘示弱地跟廖青打起来。
女人打架,不是挠对方的脸,就是揪住对方的头发,看似凶狠,却没有多大的杀伤力。旁边的沈正善,看着这两个为他打架的女人,就只是看着,宛若是局外人看热闹,没上去拉架。
萧艳因为要护着肚子里的孩子,攻击力也变强,抓了几下廖青的脸后,转败为胜,占据上风位置,将廖青打趴在地上。“说我是贱人,你才是贱人,敢动手打我,我让你好看!”
跟沈正善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没有换来他的一点好,如今又被登堂入室的小三殴打,廖青心如死灰,也急剧地想翻盘。被拳打脚踢的她,看见茶几上放着一把水果刀,没有任何理智地将水果刀拿到,开始绝地反杀。
看见廖青手上的刀,萧艳识时务地求饶了,同时暗示沈正善救她。
本是看热闹的沈正善,看廖青想动刀子,急忙道:“廖青,有话好好说,你不要伤害萧艳,她肚子里还有我的孩子。”
这个时候,廖青是彻底地对沈正善死心了,将积压多年的委屈都释放出来,哭着道:“当年你只是一个穷小子,我嫁给了你,我努力地帮你成功,到头来你却为了其他女人想跟我离婚,你还是人吗!”
此刻,她想破坏她家庭的萧艳去死,背叛她、未对她有一点愧疚的沈正善也去死,把伤害她的这两个狗男女送去地狱。
沈正善本想好好地劝一下廖青,谁知道廖青已经被恨意支使,拿着刀子就往萧艳脖子划去。
脖子一痛,萧艳的脖子接着就喷洒着如是水流的鲜血,她不敢置信地看着廖青,下一秒就没有了呼吸,往地上一倒,去见了阎罗王。
看见萧艳倒在地上,沈正善求生本能地赶紧跑。
岂料,廖青根本不打算放过他,拿着刀追着他,在楼梯上,对准沈正善的后背一捅。这一桶,正好捅在了他的心脏上,他跟萧艳一样没有来得及挣扎,就死去了。
看着倒下的沈正善,廖青像是个疯子地大笑,低头注视手上的鲜血,没有丝毫的害怕,“你们都该死!我送你们去早点投胎,感谢我吧!”
在暴打学生妹的几个人,忽地听到廖青的大笑,好奇地往楼上一看。
这一看,把他们吓得要死。
廖青身上全是血,倒在楼梯的沈正善,背后插了一把刀,眼睛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的样子。
他们害怕地停下暴打学生妹,宛若是见鬼了般地逃跑。
佣人们看见这个场景也十分害怕,生怕丧失理智的廖青,将他们也给杀了,恐惧地纷纷逃跑。
杀了沈正善和萧艳,廖青淡定地将自己手上的鲜血擦去,再淡定地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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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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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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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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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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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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