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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增长5

  还在门口,汤懿和黄群盛两个人就说起了话来,两人在南京的同学貌似不少,足足玩了两天,总算是尽兴了,汤懿大着嗓门道:“黑豆这家伙,现在竟然也收了学生,想想他以前捣乱的样子,我就奇怪他怎么敢真的当老师了。”

  黄群盛笑着回道:“那你以前愤世嫉俗的,现在不也当了官?”

  两人都大笑了起来,听得黄宣也是一笑,自从黄晋第生病之后,黄群盛就很少有这么开心的时间了,家族里的斗争并不适合他,即便是看到这些争斗,也让他很难接受。

  张馨仪冲着两女笑笑,迎了上去,一边为两人准备拖鞋,一边小声笑道:“宣儿带了两个小客人,你们可别吓着人家了。”

  汤懿推辞着接过拖鞋道:“麻烦弟妹了。”黄群盛则自己换上鞋,问道:“黄宣的同学?”

  “两个女孩子。”张馨仪故意神秘的说了一句,引的汤懿又是一阵大笑。

  黄宣这才走过去,乖乖的叫了一句:“汤伯伯。”身后两女也齐是怯生生的道:“汤伯伯好。”

  汤懿“哦”了一句,再看一眼,道:“两个小娃儿长的好漂亮啊,你们家黄宣有眼光。”

  这么寒暄了一阵,蔡琰和貂蝉的大方得体给三个大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黄群盛也不问是谁,只看了黄宣一眼,拉着汤懿道:“走,老汤,我这里收了几块老墨,你给我题一副字。”

  “真的要?你上学时可是说我的字丑的。”

  “那是嫉妒。”黄群盛在他的同学面前,也是幽默道:“你是官升字价长,我求一副都不得?”

  “你呀。”汤懿手指点点黄群盛,道:“也别去你的书房了,东西太多,地方太小,就在这里,自然光线,先看你的墨再说。”

  黄群盛一笑,上楼去取墨了,汤懿自己坐在沙发上,对黄宣笑道:“今天去上课了?感觉怎么样?同学之谊,大了以后才明白。”

  黄宣应诺了一声,虽然今天猴子等人全副精力都放在两位美少女身上,可他的确感觉到一些来自同龄人的快乐,遂道:“比和中年人谈生意,是要好的多。”

  汤懿哈哈一笑,道:“你这是把我和你家里人都说进去了啊。”

  黄宣尴尬一笑,连忙道歉,张馨仪嗔怪的拍拍黄宣的脑袋,道:“我去做饭了,你和汤伯伯好好聊聊,多学点有用的东西。”

  貂蝉也连忙站了起来,道:“张姐姐,我陪你去吧。”

  张馨仪见厨师还没到达,今天人又多,于是点点头,蔡文姬则不知在想什么,一个人看着电视。

  汤懿是个很有趣的人,似乎和什么人都能说上两句,他说话很有味道,调侃、幽默,再带一点点自嘲,总是让人乐意和他说才好,比起黄宣见过的谈判专家,这样的国学大师,其实更容易与人交流。

  又说了一会话,黄群盛就捧了个黄色的盒子下来,两臂托在下方,双手伸出回抱,端的是爱护,汤懿看着眼前一亮,起身接过来,摸着表面道:“是海派徽墨?”

  他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的将之放在茶几上,边开盖边道:“我上次在北京,看到一块艺粟斋的墨,要价3万2,我想了一个下午,最后还是没有忍心。”

  墨盒内是用一块黄色的绸缎包裹着,汤懿小心的将之掀开,里面是四块笔杆长短,指节宽的黑墨,其中一块的边缘已经斑驳了,每个墨上都撰了名字,最边上的那块写着“寄鹤轩”三个字,汤懿用手抚着,轻轻的用指甲在上面划了一下,沾着唾沫在手背上抹开,叹了口气,道:“胡公寿的墨,好墨。”

  “这你可愿留下墨宝?”黄群盛笑着,他是学理科的出身,但那个时代的学生,总是对国学有不小的兴趣。

  汤懿还是摇头,道:“当不起啊。”

  “什么是海派徽墨?”问话的却是蔡文姬。

  汤懿略带诧异的看了她一眼,晃着脑袋解释道:“墨这东西,是要文人用的,文人有钱了才能用好墨,所以上海开埠,国内的一大批文人、书画家就被上海吸引了,现在叫人文荟萃。那时候,制墨最有名的是曹素功和胡开文,这曹素功的六世,叫孙尧千的一支就迁往了上海,他的墨肆,就是我刚才说的上海艺粟斋,再后来婺源的詹大有后人在上海小东门点烟制墨,胡开文的五世孙也在上海开了胡开文墨庄。这徽墨就重振雄风了,这就叫海派徽墨,大概是从光绪开始吧。如果老师给你讲课的话,还要加一句“方寸之地,气象万千”,说的就是这墨的设计了。

  蔡文姬点着脑袋,又问道:“既然这墨这么好,您怎么不试试呢?”

  “浪费了。”汤懿又叹了口气。

  黄宣偷眼看着,小声问洛林道:“汉朝那时候有书法吗?”

  “最有名的叫章草。”

  不等他再问,黄群盛笑道:“行了,你也别客气了,这是我专程为你买的,你给我留下一块墨宝,剩下的就拿回家去研究吧,若是舍不得,那也就只能留在我这里了。”

  汤懿又开怀大笑了起来,道:“那就在这里吧,客厅大,我也给你来副大字。”

  黄群盛早就准备好了纸笔,招呼着李庆给铺好,汤懿提起手臂粗的狼毫,想了一阵,挥笔而书:若能杯水如名淡;应信村茶比酒香。

  却是启功先生的对联。

  蔡文姬睫毛闪烁着,仔细的看着地上的墨迹,黄宣悄悄的凑上去,问道:“你们那个时候有墨吗?”

  “当然。”蔡文姬瞪了黄宣一眼,又看了起来,她对汤懿的书法显然很感兴趣。照黄宣想来,这么几天功夫,她也是没时间看这些杂学的。琇書蛧

  这幅对联一气呵成,一股磅礴之气隐在其中,汤懿满意的看了看,道:“老黄,你来给咱注一笔?”

  “不用,你给题个字,我就准备留给儿子了。”黄群盛说着笑了起来。

  汤懿笑看了黄宣一眼,注意到蔡文姬的目光,奇道:“小姑娘也会书法?”

  蔡文姬却没听清楚,指指自己道:“你让我写?”

  黄宣笑容顿时僵硬了起来,汤懿则笑声朗朗的道:“好,现在的年轻人,敢动笔的不多了。”

  蔡琰眉开眼笑的将那只比自己胳膊还要粗的毛笔接了过来,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有些17岁女孩的心性。

  提着这么大只的毛笔,蔡文姬反而习惯的很,她偏着脑袋想了想,就用豆大的字在纸侧一笔而就。

  黄群盛轻轻的读了一遍,无外乎何年何月,某某观某某字罢了,但汤懿却满面凝重,道:“古隶啊,认识的人都不多了。”所谓的古隶,大约就是在王莽之前的隶书了,对于蔡文姬时代的人而言,章草虽然漂亮,但题字却用古隶显的谦恭。

  汤懿说着蹲了下来,细细的看了一遍,苦笑着对黄群盛道:“这小姑娘了不起啊,她这字一提,这张纸,才是身价百倍。”他说着有些书生气的道:“专谨古雅,妙啊。”

  黄宣是认不得这字的,可他就算真的不知道,只看那胳膊粗的毛笔,写出手指头大小的字迹,还是笔画繁复,清晰无比,用手掌想也知道,眼前这位俏生生的小美眉,还真是古书达人呢。

  蔡文姬笑逐颜开的谦虚着,一会的功夫,两人就说到了隶书上,黄宣终于闭上了眼睛,又有人和蔡文姬谈隶书……

  汤懿是越说越开心,道:“你是在这里上学?父母是谁啊?”

  “我家在南洋,回国内住一段时间。”这是早就准备好的说辞,在圆谎方面,从小就有丰富经验的黄宣同样也是达人。

  “上高中了没?”

  “没有。”蔡琰摇头,黄宣则有很不好的感觉。

  果然,汤懿又问了两句话,然后就考教起蔡琰的古文功底来,这还有什么疑问,不过三两分钟,汤懿就道:“我给人民大学带研究生,研究历史和古文,方向就是上古先秦文学,还带一点汉隋的诗赋和世家考证,有没有兴趣上我的研究生?反正你也是海外华人,只要申请就读就可以了。”

  黄宣绝对相信这位汤伯伯有能力解决蔡文姬的名额问题,来自大汉的三个人都有完整的身份证明,是洛林吱吱嘎嘎运行了一下午才完成的,而以他国务院的背景,自己的研究生还能被人限制?

  蔡文姬眼波流转,似乎想到什么,娇媚的看了黄宣一眼,黄宣几乎是闭着眼睛摇头,好半天,才听文姬美眉道:“还是不了,我这次不一定能在国内留多久,而且,我刚刚在这里的石城中学上课,总是要打好基础才好。”

  汤懿失望溢于言表,让端菜出来的张馨仪连看了黄群盛两眼,后者冤枉的直瞪黄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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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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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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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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