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真没想红啊>第827章 春天来了
  李涵是上百位审核编辑中的一员,同时也是三年前“青苗奖”的获奖冠军。

  作为冠军,水平自然是有的,但也有同时也有冠军的傲气。

  这几年他混的并不如意,除了写一些杂志评论之外,几乎没有更好的发展。

  心里带着愤怒和嫉妒的他,看书的时候眼光自然特别挑剔。

  “这特么写是什么玩意?没有一点思想性!”李涵将一本书活生生“毙掉”!

  打上不合格的标签之后,才开始审核下一本书。

  整天都枯坐在电脑跟前,这让他不习惯电脑阅读的眼睛,感到酸涩不适应,眼泪水都快流下来了。

  但审核时间比较紧张,只有五六天的功夫。

  他必须加快速度。

  到下午的时候,他已经看了四十多本书。

  这些书基本都是浏览个几章,就被他打入冷宫。

  开篇就没有好的立意和思想,后面能写的有多好?

  “围城!”

  这名字起的……比较神奇。

  不过传统文学可不像网络小说,第一个看名字,名字如果看不出书的内容,那这本书先歇菜一半。

  传统文学则是反其道行之,多半起的文雅含蓄,让正常人云山雾罩的。

  这个名字比较迷惑,但看起来似乎有那么一点点意思。

  点开作者自己给书的简介。

  只有聊聊一句话。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这个简介……尼玛的写的什么鬼玩意。

  完全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

  神经病吧,故作高深。

  李涵先是吐槽了一番,才打开第一章看了起来。

  “红海早过了,船在印洲洋面上开驶着,但是太阳依然不饶人地迟落早起,侵占去大部分的夜。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玩下隐退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

  开篇借着景物描写,点出了地点,最后才给出了时间。

  民历二十六年!

  民历是夏洲一个特定时代,距今已经有八九十年,那是个动乱的时代。

  相比其他书,这本书铺陈的节奏算是快的。

  而且精妙的文笔加持下,将环境勾勒出来后,让人犹如身临其境,并不让人感觉枯燥。

  接下来是大段的群像描写,船上有什么人,都是什么形象,被刻画的栩栩如生。

  给李涵有种此时就置身在一艘船上,而周围则是各大洲的水手,公使,留学生。

  到这还没什么,等到苏文纨出现和孙太太开始进行对话的时候,只看了几句,李涵就忍不住屏住呼吸。

  他有自己的傲气,来源就是自己的文字功底。

  可这位不管环境描写,对话还是细节叙述,都比他强的不止一点半点。

  故事从几人的对话正式开始,从这李涵就在也挪不开眼睛。

  一口气看完四章。

  这四章是一个单元,写方鸿渐回到魔都和家乡,以写魔都为主。

  在这个单元中,方鸿渐和苏文纨的爱情纠葛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分量。

  苏文纨管家小姐的自负矜持,自作多情。

  同时也暴露了方鸿渐身为纨绔子弟的优柔寡断和玩世不恭。

  李涵停下。

  似乎这本书没有明确的主线,都是一些琐碎的见识或者经历“拼凑”起来。

  但这本书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太强大了。

  几乎把语言表达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可以说的与艺术。

  就是这些琐事,在作者的笔下,让人不仅不觉得枯燥乏味,反而觉得幽默精妙。

  而且写景写诗,读起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

  抽象的思维和感觉都是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让人能一看就明白,也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同时还利用喻体和本体在价值等级上的强烈反差逻辑性,达到对对象的嘲讽贬抑,让作品看起来幽默诙谐,时常给人“会心一笑”的感觉。

  这四章李涵足足看了一个多小时。

  前面没有那本书让他看的超过二十分钟。

  但这本书他是逐字逐句的品味,咀嚼,然后在回味。

  虽然四章字数不少,可他看的甘之如饴,生怕错过了任何一点细节和绝妙比喻。

  这本书的作者,把比喻这个手段运用的鬼斧神工,在抽象和具体之间来回切换,让人爱不释手。

  例如在第一章里,“孩子不足两岁,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根本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

  将眉眼距离比喻成相思病,既说明了这孩子两眼相隔之远这个特点,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一下就让人记住了这个孩子的特点。

  不得不让人拍案叫绝。

  李涵几乎忘了时间,如饥似渴的看了下去。

  直到下午快下班的时间,还在盯着电脑屏幕看着。

  眼睛酸涩就用眼药水点一下,或者揉揉,继续看。

  一口气,他将整本书看完。

  仅仅二十五万字,但却让李涵似乎经历了整个时代。

  看完的时候,没有意犹未尽的感觉。

  没有通常人所说的烂尾,让你觉得结尾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看完的时候,坐在座位上的李涵,忍不住揉着酸涩发胀的眼睛,叹了口气。

  心里默默念叨着,老子比这位差远了!

  作为曾经的冠军,那份骄傲,被这本书用文字打的粉碎。

  几乎每一个文字都有存在的道理,绝没有任何一句废话,光是文字上他就认为这本书是今年的第一。

  而且整本书的故事结束的时候,他突然明白了简介那句话!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精彩,精彩之极,这本书的传统文学之光啊!

  谁说传统文学没落了?

  谁说传统文学比不上网文!

  这本书从思想性,可看性远超网文,差距就在十万八千里之间,如果说凡人是网文神作,那这本书就是传统文学的神作。

  更难得的是,这本书娱乐性也很强。Χiυmъ.cοΜ

  大部分传统作品,让人一看就昏昏欲睡。

  但这本不同!

  绝妙的文字,带着你随着故事走下去,而且对比喻的强大运用,让就算没什么文学水准的人看起来也绝不枯燥!

  神作!绝对是神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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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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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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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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