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凉镇抚司,开局扮演反派齐平>第三百九十四章 插旗
  找到了……听到这句话,余下三人皆是精神一震,那名不老林武师露出笑容:

  “这么说,我们已经距离他们不远了。”

  禅宗的罗盘推演会受到距离限制,而京都前往幽州城的路线又不止一条。

  为了确保不会追错,整个队伍分成两支,四名神通走一个方向,转轮金刚走另外一个方向。

  “可算找到了,我还担心,他们没在前头,那就白跑一趟了。

  呵,杜元春,昔年江湖中可是鼎鼎大名,后来更做了朝廷走狗,不是一直在追捕我们吗,风水轮流转,他有没有想过,会被我们追杀的一天?”

  稍显年轻些的武师冷笑。

  浑然没有意识到,他们自己眼下也是“朝廷走狗”。

  先头那名年长武师说:

  “不要掉以轻心,杀剑虽退隐江湖,但切莫将其视作弱手,当年其横扫江湖,打上各大门派,成就神通境界,这种人,此前罕有,以后也不会多。

  况且,还有那個齐平,不要忘记,在越州时,左护法就疑似死在他手里,那时候,他也才刚晋级。”

  年轻武师不屑:

  “情报中说,他用了秘法,透支修为,不足为虑,待我取了他人头,看他有什么特殊。”

  江湖人好勇斗狠,对齐平的名声,嫉妒者众。

  戴着斗笠的武僧突然说:“齐平,我们要活着带回去。”

  两名武师一愣:“什么意思?”

  武僧平静道:“我们会将其气海封掉,带回禅宗。”

  这是六祖交给转轮金刚的任务,就如同他对空寂说的那样,齐平这样的人,死了太可惜,若能带回禅宗,修行禅法,再好不过。

  年长武师脸色一沉:“我们接到的命令是杀了。”

  武僧说道:“太子和杜元春可以杀,但他我们要带走。”

  不容置疑。

  两名武师突然明白,为何分配队伍的时候,要他们四个在一起了……便是为了制衡。

  二人想了下,也没说什么,他们第一目标是太子,没必要在这件事上与禅宗起冲突。

  主要,人家还有一尊神隐……识时务者为俊杰。

  干瘦僧人收起罗盘,紧了紧腰间的布袋,说:“走吧。”

  与此同时,他于心中默念咒文,尝试呼唤转轮金刚。

  这是禅宗的传讯手段,不过,考虑到两方距离,便是四境,想要赶过来也要很长时间。

  好在,也没区别就是,四个神通围猎对方,这个阵容已经足够强大。

  然而当两日后,某个破晓前的黎明,四人于荒原上堵住一辆马车时,才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你是何人?”

  年长武师甩出暗器,奔跑的马匹哀鸣毙命,车辆翻滚倒下,一名蓄着八字胡的男人滚落出来,趴在地上,仿佛昏厥了。琇書蛧

  年轻武师走过去,抬腿便踢,而就在这一刻,密谍陡然弹起,手中一柄刀子宛若毒蛇,朝他刺来。

  年轻武师冷笑一声,闪电般捉住手腕,“咔嚓”一声捏碎:“凡人还想偷袭。”

  密谍叹息一声,咬碎牙齿间的毒药,脸庞涌上青紫色,再无声息。

  “阿弥陀佛。”

  干瘦僧人双手合十,看到旁边武僧从车厢里取出染血的衣物,终于明白了什么。

  这时候,东方朝阳破晓,苍茫大地,一片孤寂。

  ……

  ……

  京都,黎明。

  当名叫阿七的男孩,从家门走出来时,天还没亮,整个东城,都笼罩在黑暗中。

  只有天上点点星芒,隐约照亮建筑轮廓。

  他推开院门,下意识整理了跨在腰间布袋,这是娘亲亲手缝制,用的料子比身上的衣裳都要更结实。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每个清晨,这只布袋里,都要塞满带着油墨味报纸,然后给他挎着,走街串巷,换成铜板。

  相比于以往的日子,阿七更喜欢这份工作,只要足够勤快,就能换到比叠纸花更多的工钱。

  最重要的是,六角书屋从不会用各种理由克扣,贪墨押金。

  然而,就在新年的那天,一切都变了,书屋还在,但报社却被封掉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朝廷官办的“官报”。

  事实上,朝廷办的报社很早前就存在了,只是远不如六角书屋的,故而,存在感不高,如今一纸命令,却是成了唯一的报纸。

  他和其他的报童不得已,只能转而去送官报,然而,官府给的工钱,却比六角书屋低许多,还会找各种理由刁难克扣。

  可纵使这样,要靠这份工讨生活的人还是不曾减少,他只能起的更早一些,跑的更累一些,卷的更狠一些。

  想着这些,男孩一路摸黑,朝最近的朝廷刻印工坊赶去。

  抵达的时候,天已蒙蒙亮,不少报童已经等在大门外,男孩与相熟的打了个招呼,便蹲下等待。

  过了一阵,大门吱呀打开,报童们沸腾起来,他如豹子一般,悍勇地挤进人群。

  报童的竞争很激烈,大家必须要比谁更快,这样才能抢到最早一批,出来吃早点的客人,为此,甚至会大打出手。

  以往,六角书屋的伙计会要求排队,谁敢捣乱,会被赶到后面。

  但朝廷书坊的人,却乐于看他们厮打取乐。

  当他佝偻着身子,抱着鼓囊囊的布袋,从人群里钻出来的时候,脸上,身上又多了几块淤青。

  然后,便又急着迈开双腿,循着熟悉的路线,第一个冲进最近的茶楼。

  “那娃子,来一份报纸。”

  “我也要一份。”

  茶楼的食客们都是不差这个闲钱的,一名穿着长衫的中年人买了一份,目光落在头版上,便是一惊:

  “传言是真,这么多大人物都入狱了!”

  这两日,便有传言称,景王爷正彻查朝堂,寻找叛国奸臣,说是要拉下来一大批。

  “吏部尚书张谏之,竟也是国贼?!”一名茶客震惊不已,继而怒骂:“该杀!该杀!”

  “此等佞臣,若是不除,国将不国!”

  “奸佞这般之多,当真触目惊心,触目惊心!”一名读书人拍案而起,义愤填膺:

  “无怪乎奸贼横行,就连那镇抚使都是大贼,如何能肃清朝廷?”

  底层民众对朝堂所知极少,很容易被带节奏。

  “这……宋太师怎么也在上头?”也有人大惊失色,意识到不对劲。

  宋九龄乃京都大儒,两代帝师,这个年代的文人类似后世明星,并非无名之辈。

  一名茶客突然冷哼一声,说道:

  “是非真假,全凭这朝廷报纸来说了。依我看,陛下遇刺,绝没有那么简单,否则,为何京都晨报都关了?怕人说什么?”

  “不是说,是有间谍混入了六角报社,才封掉的?”

  “这种事谁说得清,而且,六角报社可是齐公子创办的,岂不比这朝廷官报可信?”有人冷哼。

  “可齐公子,已经不在了啊。”

  一声叹息,整个茶楼内安静了下来,人们脸色一黯。

  关于齐平为国捐躯的消息,早已传开。

  起初人们是不信的,但随着这么多天下来,齐平再没有出现,人们终于确认,那位帝国天骄,如彗星般崛起的年轻人,陨落在了那个夜晚。

  阿七听着人们的议论,脑海中,想起了当初东城被封,那个救了他娘亲的年轻人。

  他后来才知道,对方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公子。

  那样耀眼的人也会死吗?

  他背着布袋往外走,迎着初升的太阳奔跑着,心中怀疑着。

  可如果没死,又能在哪里呢。

  ……

  ……

  与此同时,北境官道上,一道长長的車队行使着。

  这是一个大型商队。

  二月末,南方已經气温转暖,但在北境,还是最寒冷的时候。

  尤其雪灾的缘故,从天空俯瞰,茫茫旷野上,一片荒凉,除了黑色的山峦,便是未融化的积雪。

  这种天气里,寻常百姓极少会走远路,倒是商队,络绎不绝。

  很多想要出门的百姓,也会跟在商队中,以寻求庇护。

  齐平三人在黑石县城休整后,便以探亲的名义,跟进了这一支大型商队。

  而密谍临走前,也动用镇抚司在本地的势力,为三人伪造了更真实的身份,加之易容,以及通讯不畅,足以骗过沿途官兵探查。

  “朝廷不可能正大光明搜捕太子,只要我们不被不老林和禅宗的人找到,就可以安稳抵达幽州城。”杜元春如是说。

  齐平补充道:“前提是对方被骗过去,而且黑狗血真的有用。”

  两人默契地没说的是,即便“欺骗”成功,其实也只能再为他们争取一段逃亡的时间而已。

  毕竟,只要销毁了那些衣物,重新“占卜”,仍旧可以锁定。

  如此忐忑地又過了数日。

  某个傍晚,眼看着天黑前无法抵达最近的城池,商队宣布停下露营。

  一时间,商队中的人们纷纷走下来,从附近搜集木柴,准备引火。

  “我们也下去休息下吧,”车厢内,杜元春合上手里的简易地图,脸上终于露出罕见的笑容:

  “前面有座大城,明天进城可以休息下,等过了这块地界,距离幽州城就近了,等进入北方军的范围,朝廷的影响力会大幅削弱,威武大公如果派人接应的话,再往前走几日,也许就能相遇。”

  这一路上,三人并没有闷头跑路,而是尝试启用部分密谍,向幽州城方向传递消息。

  但,为了安全起见,传出的消息,也只提及了模糊方向,不过,只要双方相向而行,总是越走越近的。

  “真的吗?”裹着棉袄的太子期翼地问。

  这几日,赶路虽然不那么劳累了,但她几乎夜夜失眠,整个人瘦了一圈,鹅蛋脸变成了瓜子脸,这时候看到希望,眼眸中的光彩放出来,扭头看向齐平:

  “先生,我们快安全了。”

  齐平笑着说:“是啊,放心,我们很快就安全了。”

  心中,却生出一股子不安来,总觉得杜元春在插旗。

  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一阵声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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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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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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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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