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吾皇>第 104 章 公道
  “我没有!我不是!”金伯恶挥舞着手里的拐杖,恶狠狠道,“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为!你们给我滚!通通给我滚!”

  那拐杖几乎要挥到姜雍容面前来,叶慎一把抓住。

  金氏道“叶小哥,他是我爹,人糊涂了,你别跟他一般计较!”

  姜雍容也道“莫为难他。”

  叶慎便松开手。

  金伯正用尽全身力气想夺回来,叶慎这一松,金伯接连倒退,最后跌坐在地上,累得直喘息。

  金氏忙扑过去扶他“爹,你有什么难处你就说出来,这位是姜夫子,风爷你知道吧?就是她男人,她一定有法子帮你的!”

  “嘿!他们自身都难保了,还能帮我什么?!”金伯推开金氏,“你走,你走!我不是你爹,你爹早死了!我不认得你,不认得你们!”

  他说着,拄着拐杖,转身便要走。

  叶慎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知道,那个人一定有很大的权势,你无力抗衡,生怕认回妻儿,会将妻儿连累进来。”姜雍容轻声道,“可是金伯,武将军全军覆没,终生背负骂名,受千万人唾弃,他的妻儿过着最穷困最贫赛的日子,你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这话像鞭子一样抽在金伯身上,金伯的背脊几乎是瞬间紧了紧,一句话从牙缝里挤了出来“那总比死了强!”

  “不说风长天的声名在北疆如日中天,就是我“姜夫子”三个字,在北疆走到哪里人人都要给几分薄面,你一个人对付不了的,我们同你一起对付!金伯,我们有十万大军,世上还有什么人是我们对付不了的?

  “十万大军……”金伯低低地,仿若呓语,“当初,将军也有十万大军,还有陛下亲谕……结果呢?呵呵呵呵呵……结果呢!还不是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姜雍容还要说话,背后传来一声“姜雍容!”

  却是傅静姝。她素**洁,此时底下那条杏白色裙摆却是沾满了泥土也顾不得,她急匆匆道“不好了,元元给了打断了腿!”

  姜雍容一惊“谁?!怎么回事?!”

  “笛笛匆匆来找我,我让她先去请周大夫,快走,我路上告诉你!”

  傅静姝一面说,一面拉了姜雍容就走。

  姜雍容走到门口,停下脚步,回身道“金伯,你可听到了?你委曲求全,死咬着那个秘密,得到的是什么?如果能还武将军公道,谁还敢这样欺凌你的幼主?”wWW.ΧìǔΜЬ.CǒΜ

  说完,她再也没有多看金伯一眼,转身上了马车。

  马车先驶往医馆接周大夫和笛笛,然后直接驶向城外。

  叶慎立即去通知人手,当姜雍容踏进元元家门槛的时候,在天虎山驻扎的人马也飞驰而来,将元元团团围住,以防不测。

  这么长时间以来,城外没有北狄人的劫掠,之前又有天虎山的人帮着种地,城外添了不少人烟。

  且天虎山的人当时不光种地,还给百姓们修房子扫院子,许多废弃的屋子重新迎回了主人,原本有主人的,也都该添砖的添砖,该加瓦的加瓦,看上去比姜雍容第一次来的时候有人气多了。

  元元家虽不能说是修葺一新,也规整了不少,院子的朝南的方向种着那棵林檎树,已经比当初元元问她讨要的时候高大了许多,上面本来结了七八只林檎果,此时落在地上,被踩得稀烂。

  天冷下来之后,整个北疆进入漫长的旱季,有时整月也不会下一滴雨。但林檎树下的土地却有一圈明显的湿润,显然是特意浇过水。

  正是这点水惹来的祸事。

  元元躺在床上,小脸煞白,毫无知觉。

  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因为他遍体鳞伤,双膝以下满是血污,整个人已经疼晕了过去。

  “到底是什么人,竟对一个孩子下这样重的手!”周大夫查看元元的伤势,眉头紧皱,声音里满是叹息。

  元元娘靠在床头,已经哭得声音都哑了,闻言摸索着抓住周大夫的衣袖“大夫,大夫,救救我儿!一定要救救我儿!他才这么点大!”

  “放心,这孩子没有性命之虞,只是……唉,夫人放心,我必定会歇尽所能,尽力而为。”

  元元娘愣了愣,听出了里面的不祥意味,紧紧攥着周大夫的衣袖不肯松手,“周大夫,你是云川城最好的大夫,你一定要救他,一定要救他!”

  “娘,让周大夫医治吧。”笛笛拉住母亲的手,将她半扶半搀带出来,以免打搅周大夫医治。

  元元娘死死抓着笛笛的手,嘶声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我许氏出身望族,父亲官至三品,母亲诰命加身,十六岁许给当世武状元,人人都说我是一等诰命夫人的命,将来儿女双全,子孙绕膝,享尽天下所有的福气。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守不住夫君,又守不住儿子?这起天杀的!天杀的!丧尽天良,怎么不去死!”

  笛笛泪如泉涌“娘,是我不好,我该留在家里的,我就不该进城去,我要是在,绝不能让他们这样欺负元元……”

  母女俩相拥而泣,让人看了十分辛酸。

  如果武正明还在,她们一个是将军夫人,一个是将军小姐,元元则是将军府的小公子,上有武正明宽厚的肩膀挡住所有风雨,下有无数的仆从为她们奔走效命,她们只需要在深宅大院里安享荣华,根本轮不到她们为这样的事情伤心。

  这一切只是因为一桶水。

  天女山被北狄占领之后,云川城便只剩下一条水源,那就是城东面的云若河。

  水是云川最稀少的东西,物以稀为贵,当一样东西变得稀少,必然也就会贵起来,贵到只有一小部分能拥有。

  城中的权贵们平分了这条河流,有人将水引进自家的院子,有人将水引进自家的田地,不管引向哪里,这些水都只属于富户,百姓要用水,要用付钱买,要么替富户种地,总之不能白用。

  元元取了水之后,立刻被那片水源的主人派人上门打了一顿。

  傅静姝咬牙低低道“对一个孩子也能下这样的狠手,简直是牲畜。到底是谁干的?”

  “杨天广的儿子,杨俊。”笛笛用力抹去眼角的泪珠。

  笛笛平时在城中混到了银钱,回回都照应邻居们,邻居们虽不敢和那群人硬扛,但立刻便去城中给笛笛报讯。

  傅静姝皱眉道“你平时那么照顾他们,竟没有一个人替元元出头么?”

  “那可是督护大人的公子,谁敢?”笛笛说着,咬了咬唇,“再说到底是元元有错在先,明明知道规矩,为什么还要去偷水……”

  “取一桶水,也是错?”姜雍容一直没有说话,此时忽然开口道。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眸子却格外黑沉,只有瞳孔依然燃烧着两簇小小的火焰。

  一桶水,便要打断一个孩子的两条腿?!

  笛笛和傅静姝都顿住,望向她。

  姜雍容人如其名,向来都是雍容清雅,做什么都不急不缓,不论喜怒,皆是轻言细语,好像再大的事情在她眼里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们从来没见过姜雍容此刻的模样。

  她没有骂人也没有跳脚,但周身仿佛笼罩着不祥的空气,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这好像是她们第一次见到她发怒。

  ——“夫子,我的林檎树结果子了,一共结了十一个!最大的那两个,一个给娘,一个给夫子!”

  姜雍容从北狄回来的第一天,元元便这样开心地告诉她。

  就在前两天,元元上课的时候还望着窗外走神了,姜雍容问他想什么,他低了半天头,说“想我的林檎树……”

  她当时只觉得有一丝好笑,并没有再问一下。

  如果她肯再问一句“为什么要想林檎树”,元元就会告诉她,因为一直不下雨,他的林檎树快干死了。

  甚至是到了课间的时候,元元还忧愁地问她“夫子,如果你吃不到林檎果,会不会很难过?”

  那时她以为是这孩子满脑子想着林檎,所以想找人一起交流一下,便顺着他道“唔,难过说不上,但应该会有点失望吧?元元你呢?”

  元元低下头去没说话。

  明明不大对头,她却没往心里去,没有再多问一句。

  大战后方的兵源储备、操练、粮草筹集、运送……将她的时间和心思占得满满的,还要花心思留意那个潜在暗处的北狄内应,每个月能抽出来上课的时间真的不多。

  若是时光可以倒流,她一定会在元元面前矮下身,好好问一问元元“你的林檎树怎么了?”

  元元一定会一五一十告诉她。

  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件天大的难事,但她只需要一句话吩咐下去,就能办妥。

  可是她没有,她什么也没问,她只是说“应该会有点失望”。

  “叶慎。”姜雍容道,“几个人守在这里听用,其余人等随我回城。”

  “你就走么?”傅静姝有点意外,“不等元元醒么?总得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姜雍容道,“有人目无王法,恃强凌弱,欺压弱小。”

  她每说一句,声音便冷一分。

  傅静姝瞧着不大对,拉了拉她的衣袖,“姜雍容,你谨慎着些,那毕竟是杨天广的儿子。杨天广姬妾虽多,儿子却只有这么一个,是他的心肝宝贝。”

  “嗯。”姜雍容道,“我会有分寸。”

  门外的人马已经纠结齐备,一个个牵马而立,等候命令。

  姜雍容的腿伤已愈,走出门外,翻身上马。

  “儿郎们!”姜雍容环顾他们,“跨上你们的马,带上你们的刀,随我去督护府讨个公道!”

  “是!”

  这一支人马约有百人,同声齐喝,声势浩大。

  姜雍容一挥马鞭,率领人马向着城门而去。

  马蹄过处,烟尘滚滚。

  傅静姝愣在原地,看着烟尘消失的方向,一时间呆住。

  这就叫有分寸?!

  你这哪里像是讨公道了?根本就是去攻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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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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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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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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