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了。”说话的是元元娘,她道,“已经能听到马蹄声,北狄人不远了。你们最多只能跑到城门下,回不了城。”
叶慎道:“能到城门,便能回城。大小姐,快走。”
元元娘微微冷笑一下:“他们不会开城门的。”
叶慎愣住。
姜雍容皱眉:“你是说,城门守将会看着我们在城外等死?”
“对,因为北狄人跟在你们身后,给你们开了门,便是给北狄人开门,他们不会冒这个险。”元元娘道,“我们有地窖,可以藏身,但要先把你们的马赶走,以免北狄人发现这里有人。”
叶慎迟疑:“有马,我们四人还能拼死一战,没了马,便难说了。”
姜雍容问元元能不能听得出来有多少人,元元正在床上卷盖铺,答道:“不知道,姐姐听得出来,我听不出来。”
说着将卷好的被褥递给母亲,然后抓起挂在墙上的弓箭,再咚咚咚将屋子里的东西往两只大箩筐里收,动作十分熟练,显然不是头一回。
“多的时候一百多人,少的时候十几个人,不一定。”元元娘道,“北狄人凶狠如狼,不管是多是少,对上他们便是有去无回。你们要跟我躲就快来,若不,就赶紧走,离我们这里越远越好。若是知道这屋里有马,他们定要翻个底才肯罢休。若是让他们找到我的地窖,那我们母子便活不成了!”
她说话间已经带上了一丝急迫。
姜雍容知道没时间犹豫了,帮元元提起一只大筐,吩咐叶慎等人赶开马进地窖。
叶慎“嗯”了一声,接过她和元元手里的大箩筐,将三人送进了地窖,却没有跟着姜雍容下去。他望着姜雍容道:“大小姐,最好的法子不是我们一起躲着,而是我们把北狄人引开。”
姜雍容当然知道这是保护她最好的法子,但也是对叶慎等人来说最危险的法子,她急道:“不可!”
“大小姐放心,虎子跟我们说过,天虎山就在城北不远处,我们会把他们往天虎山引。”叶慎说着一笑,“凭风老大的威名,多半能吓退他们。”
说完这一句,地窖的门板在姜雍容头顶合上了。
“姑娘的手下人很是忠心。”元元娘轻声道,声音在地窖里隐隐有回声。
姜雍容咬住了牙。
她坐惯了上位,享用惯了别人的奉献与牺牲,可这一路同行,她觉得和叶慎他们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上下主仆,他们每一个清晨每一个黄昏都在一处,每天都看到对方的脸,听到对方的声音,现在,他们要用自己的性命为诱饵,来保全她的命。
而她什么也做不了。
她无法跳出去阻止他们,那样只能拖他们后腿,她也无法像风长天或是花仔那样,有盖世武功,一肩就可以挡下所有危险,将身边的人全部护在身后。
她如此无力,如此弱小,像某种幼弱的小兽,强力的手轻轻一掐,就死了。
在这幽暗的地窖,姜雍容无比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事实。
剥除姜家嫡女和风家皇后的身份,她其实什么都不是。二十年来的所有过往加所知所学,无法帮她从一群北狄人手下逃生。
“姐姐,”元元轻轻拉了拉她的手,“姐姐别难过,保护女孩子,是我们男孩子的责任。等我长大了也要这样。”
“元元长大了,一定会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他的手小而暖,姜雍容轻轻握住,“但女孩子也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不能光是等男孩子保护。我以前错了,以后一定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对元元说,也是对自己说。
既然来了北疆,至少要学会即使没有叶慎等人的保护,也能在北疆活下去。
元元娘静静地没有说话,忽然将耳朵贴近墙壁。
元元一见,也照着去做。
姜雍容试着听了听,隐约感觉得到一点沉闷而模糊的声响,且不能确定是真的还是自己想象出来的。
“听到什么了么?”她问母子俩。
“哥哥们没能逃远,北狄人追上——”元元还没说完,元元娘一把捂住他的嘴。
姜雍容的心重重沉了下去。
有件事情她和叶慎都忘了——北狄的马天下第一,叶慎他们的马跑过不北狄骏马,所谓把北狄引往天虎山,只是一厢情愿。
“无论如何,姑娘你万万不能出去!”元元娘低声道,“你这样的年轻姑娘,一旦被北狄人发现,那下场可是比死还要难受。”
“我知道。”姜雍容的声音清冷,自小所受的教导,越是危急之刻,头脑越是冷静。
若叶慎他们已经为她而死,她能做的唯有令他们不曾白死。
她会活着离开这里,替他们报仇。
“姐姐,你捏疼我了。”元元道。
姜雍容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握得太过用力,连忙松开。
时间与空气在这个地窖里仿佛已经凝固,姜雍容只觉得过去了数年那么久,但理智知道不是,她问元元:“北狄人走了么?”
“没有。”元元的耳朵一直贴在墙壁上,“奇怪,他们一直在那个地方。”
元元娘觉得奇怪,北狄人一向来去如风,卷了人畜财物就走,绝不会多逗留一刻。
姜雍容却想到了一个可能。
不是北狄人不想走,是北狄人走不了。
这么久以来,整日跟风长天这种逆天级别的高手待在一起,再加上一个穆腾,直接将叶慎等人压成了不起眼的小虾米。但实际上,他们是姜安城麾下有数的得力之人,所以才会被派到姜雍容身边。
这次来的北狄人显然不算多,他们吃不下叶慎四个!
姜雍容心跳有些加速,抓起箩筐里的弓箭:“元元,借我用一下。”
元元的眼睛猛然发亮:“姐姐你要干什么?”
“你们留在这里,我出去看看。”姜雍容道。
元元娘有点着急,“姑娘!”
“夫人放心,万一我出事,绝不会说出这个地窖,你们会没事的。”姜雍容说着,往地上抹了一把泥,涂脏了自己的脸。
“可你一个姑娘家,出去有什么用?!”
姜雍容没有说话,掀开门板爬了出去。
有没有用她也不知道,但只要叶慎他们有一线希望,她便想为他们做点什么。
屋内静悄悄,打斗声遥遥传来。
透过窗口,姜雍容看到了外面的景象——刀光折射着日光,异常刺眼,荒原上横七竖八倒下了不少尸体,十几名北狄人将叶慎四人团团围在中间。
虽然身上已经有明显的血迹,但四个人都还活着!
姜雍容松了一口气。
她缓缓在窗内拉开弓,箭尖寻找北狄人当中的领头人。
多年没有摸过弓箭,又没有扳指,弓弦勒得手指生疼。但忽视和克制疼痛是姜雍容最拿手的事,她的脸上没有一丝波动,平心静气,按照当年箭术老师的教导,将弓箭调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擒贼先擒王,若能射杀领头人,这支小队伍定然溃散。
可是箭尖寻找了一圈,北狄人的打扮千奇百怪,看不出是谁在发号施令。手臂和手指却快要受不了了,正要松开缓一口气的功夫,门口传来的一声唿哨:“四个人,却有五匹马,我就知道,这里一定有猎物。”
姜雍容的神经与弓弦立即绷紧了,箭尖迅速对准门口。
那是个削瘦精悍的北狄人,垂着一头小辫,每一条辫子的尾端都坠着宝石,他身上穿着一个炫丽的白袍,襟口还有新鲜的绣花,和外面那群北狄人有天壤之别。
原来领头人在这里。
姜雍容微微眯了眯眼,弓弦尽力拉到最满,箭矢应声而出,向着那名北狄人射去。
不待第一支箭射中,第二支箭已经上弦,应声脱弓而出。
那北狄人箭到了面前也没有闪躲,然而姜雍容还来不及高兴,他的头便微微一偏,牙齿咬住了第一支箭,手再一抬,握住了第二支箭。
姜雍容的心已经开始往下沉,但手上不停,立即射出第三支箭。
“准头还不坏,就是力道忒差了些,美人儿是没吃饱饭么?”北狄人轻轻松松拿箭拔开第三支箭,缓步走向姜雍容,歪头打量她,“好好一个美人儿,把自己的脸抹成这样,多可惜。”
姜雍容扣住了第四支箭。
北狄人哈哈大笑:“你不会以为你真能射得中我——我草!”
他疾冲向姜雍容,姜雍容手里的箭尖对准在自己脸颊边,冷声道:“站住。”
连她抹了泥的脸都能瞧出她的美貌,这位的好色程度显然是和杨天广有得一拼,这一手果然瞄中了他的要害,他举起双手,“我不动,你也不要动,好不好?”
一个“好”字刚落地,他已经像豹子般向姜雍容扑了过来。
姜雍容后退一步,反手拔下发簪,甚至不用扎向他,等于是他自己送到她的簪尖上来。
他一定以为这只是枚普通的发簪,最多擦破一点油皮,等到胸前感觉到刺痛的时候已经晚了。
锋利的簪尖刺入了他的心口,殷红鲜血迅速沁出来,染红了他耀眼的白袍。
“你……”他后退两步,整个人晃了晃,仆倒在地。
是他倒了下去,姜雍容的手才开始发抖。
她……杀人了……
然而还来不及生出什么感慨,就听到远远地传来北狄人的怪叫,他们骑着马绕着飞转,包围圈中另外三人已经倒下,只剩叶慎一人。wWW.ΧìǔΜЬ.CǒΜ
姜雍容迅速试了试那位白袍人的鼻息,还好,还有一口气。她吃力把他扶起来,想试着用肩头把他扛出去。
这将是她的人质,她要用他作为护身符,带着叶慎他们离开。
但他太重了,她用尽全身力气,也只是把他从屋内拖到院中。握在他衣袖上的手留下了斑斑血迹,那是她被弓弦勒出来的血。
“姐姐我帮你!”元元从地窖钻了出来。
“回去!”姜雍容喝令,“不要再出来!”
“不,我爹是大英雄大将军,我不能当胆小鬼,也不要当缩头乌龟!”元元说着便拖起白袍人的一条胳膊。
就在这时,骤然响起马蹄声。
两人都以为是那群北狄人解决了叶慎赶过来了,脸色都有几分发白。
但很快便发现,马蹄声来自相反的方向,刹那间便从院口一掠而过,马上的骑士嘴里发出“哟喝喝”的声音,疾冲向那群北狄人。
“是天虎山的沙匪!”元元眼中大发光明,扔下那个白袍人,扑到门边,“看,最前面那个就是天虎山的风爷!”
他捧着脸,眼中满是崇拜:“风爷真的是……太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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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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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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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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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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