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年轻美貌,柔婉体贴,无微不至的关切叫刘文昌觉得自己似乎仍旧是呼风唤雨、高高在上的吴王世子,与谭氏年轻时相近的容貌叫他觉得自己似乎仍旧在与爱妻相处,期间不曾有过任何龃龉背叛。
可是现在,那个虚幻的梦破碎了。
给予他最多温情的柳氏给予他沉重一击,他没了儿子,也不可能再传宗接代,细细去想,在这世间竟也只有马明月这一条血脉了。
可那女儿早就被他伤透了心,不愿再认这个父亲,由老父做主,过继到了老二家去。
儿女俱无,妻子离心,至高无上的权力成了水中幻影,而他却真真切切的成了孤家寡人。
也实在是讽刺。
一夜之间,刘文昌的头发白了大半。
而谭氏始终闭门不出,一眼都不曾去看过他,只是在房里念佛,仿佛已经与这世界隔绝。
就这么过吧。
……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已是洪武四年春。
正值当今天子生父忌辰,皇太子夫妻奉命往马家祖地去祭祀祖先,人虽未至,县令以及相关官员却已经闻风而动,意图在这位继任者面前露个脸儿,若是能叫他记住名姓,那就再好不过了。
马家的家庙、祠堂一直都有专人打理,四时祭祀不绝、瓜果不停,现下忽然间涌进一群人来,安排祭典礼、防卫诸事,旁边刘家府邸里边的人难免会被惊动。
刘文昌今年还不到四十,脸上却已经显露老态,眼下纹路深深,眯着眼朝那边看了许久,转身回房,将自己关到了书房里。
谭氏这时候正在房里接待两位特殊的来客。
她这两年老的厉害,底子本就坏了,又接连用虎狼之药延续生机,满头青丝成白雪,脸也瘦削,好在她五官轮廓生的好看,即便年华老去,也仍旧能看出年轻时的影子来。
几年不见,唐宝珠昔日娇艳白皙的面庞上也添了几分风霜,手也不似昔年娇嫩,只是她毕竟底子好,寻常百姓人家里,仍也是个难得的美人。
当年事发之后,马家不再收容她,那姓氏自然也得收回,至于姓李还是姓孟,又或者是姓唐,都由她自己决定。
唐宝珠选择了从母姓。
最开始的时候她也怨恨过唐氏,但是时间久了,也想开了。
别人——尤其是马明月都有理由憎恨她,唯独自己没有。
唐氏自私自利,忘恩负义,但对她来说,实在不能说不是个好母亲。
她不想跟李家姓,也不想跟孟家姓,最后还是为自己冠上了生母的姓氏。
当年跟李家换亲的人家姓黄,是个寻常农户,穷是真的,但好在心还不算坏,李家人都死光了,他们不用嫁女儿去换亲,还得了个漂亮儿媳妇,着实是赚了便宜。
唐宝珠不能说话,是个哑巴,但她长得好看,见过世面,识文断字,在寻常农户人家里,已经算是非常罕见了。
至于所谓的出身、乃至于涉及到皇家内部血缘倾轧的那些事情,也叫他们在惶恐不安之余,对唐宝珠添了几分敬而远之。
就像分别那天朱元璋说的那些话一样,马家将这些年给予她的东西全数收回,但这些年她得到的难道全都是有形的、可以收回的东西?
唐宝珠不算是蠢,也略有些小聪明,她不能说话,也干不了农活,便在村里帮人写写信,教几个孩子写字,附近人家知道她是大户人家出来的,还有几个富户请她去教导家中女儿规矩。
虽说唐宝珠自己会的也只是皮毛,但是对于这样乡村小镇里的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见识了。
她日子过得不算太好,但是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坏。
谭氏到底还是挂念着她的,此后辗转与唐宝珠取得了联系,知道她现下在那户农家落脚,还曾经强撑着病体前去探望。
谭氏虽然德不配位,做不好世子妃乃至于皇太子妃,但她毕竟也曾经高高在上过,饶是现下没了诰命与宗亲身份,寻常县令府台也仍旧不敢怠慢,落到小镇乡村里,那便是神仙妃子一样的人物了,此后周围人再提起那个从大户人家出来、却没了舌头的姑娘,便格外多添了些敬畏。
这也是谭氏不辞辛苦,远道而去的本意。
唐明珠也明白她的意思,流着眼泪给她磕头,母女俩短暂相聚几日,又与自己定了亲的夫婿一道送谭氏离开。
马华良死后,谭氏身子坏的厉害,出这一趟远门已经是强行为之,之后再没有离开过刘家府宅,反倒是唐宝珠年少体健,每年都会跟未婚夫婿一道往刘家去探望她。
黄家人只是穷,又不傻,别管这儿媳妇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能抱大腿就抱大腿,能打秋风就赶紧打秋风,谭氏跟刘文昌再怎么落拓,拔根寒毛也比他们腰粗,放着这么一门亲不攀上去,难道是嫌在地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太过舒服?
饭都吃不上了,谁还有闲心管那些有的没的。
这事儿朱元璋知道,只是懒得管,都随他们去吧。
谭氏从前念经纯粹是被老爷子逼的,现在一切看淡,反倒真心实意的想多念念了,只是她精力不济,哭的太多,眼睛也不太好,便叫仆婢帮她念,她坐在边上听。
唐宝珠在黄家呆了几年,性子也被磨平了,笑着听谭氏说了会儿话,又握着身边男人的手,交叠在一起叫她看。
谭氏楞了一下,很快会意过来:“要成亲了?”
唐宝珠微微笑了一下,点点头。
“也好。”谭氏不受控制的流出了眼泪,觉得这时候哭不好,又赶忙擦了:“好好过。”
又看她夫婿:“好好待我女孩儿,知道吗?不然我饶不了你!”
男人比唐宝珠大几岁,不是很好看,但是很老实憨厚,赶忙点头答应。
鞭炮礼乐之声从远处传来,然后逐渐近了,唐宝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疑惑的看向谭氏。
谭氏眸光微黯,没有说话,身边婢女则低声道:“今个儿是那边老太爷的忌辰,皇太子夫妻奉命来此祭拜先祖。”
唐宝珠眼睫往下一垂,神情无喜无悲。
过了会儿,就听礼乐声逐渐近了,仿佛是紧扣着人的耳朵,非得叫听得清清楚楚才好。
她们听见外边有婢女在议论:“皇太子夫妻已经到了吗?”
“快了,说是再有半个时辰就过来了。”
“听说皇太孙和东宫里的几位郡主也来了呢!”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礼部的几个官员在外边说,我听见的,说他们是骑马来的,比皇太子夫妻来得早,再有个一刻钟就能到……”
谭氏听到此处,目光微微停滞住了,唐宝珠一直注视着她神色,见状不禁微微一笑,到她身边去搀扶住她手臂,扶着她往外边去。
谭氏错愕一瞬,不自在道:“宝珠……”
唐宝珠笑着摇了摇头,神情释然,半扶半推的送着她往前走。
外边皇家祖宅早就被人层层把守,闲杂人等一律遣散,刘家却因为身份特殊,不在被遣散的行列之中。
近乡情更怯,谭氏原本是不怕的,只是等了一会儿,腹腔内的那颗心脏却逐渐跳的快了,思绪也止不住的开始扶摇不定起来。
那女孩儿……那个被她伤透了心的女儿,现在怎么样了?
她会来吗?
是不是也长高了,漂亮了?
宝珠长高了,她应该也差不多吧?
她要是知道我拿宝珠跟她对比,恐怕会不高兴吧?
谭氏乱七八糟的想着,唐宝珠搀扶着她站在门前,忽然瞥见远处扬尘四起,马蹄声达达,呼吸也在这瞬间跟着急促起来。
来的是一行少男少女,为首的少年容貌英俊,英朗非凡,后边几个少年少女看起来略小一些,大概是东宫和楚王府的郡王、郡主。
谭氏一眼便认出了自己的女儿。
她长高了,周身气度也变了,往脸上看,仍旧不算是出挑美人,只是眉宇间充盈着一股自信昂然,手持马鞭,神采飞扬的同身边少年说话,宝石一般明亮夺目,让人移不开眼。
跟当年一点也不一样了。
她这几年应该过得很好。
白氏是个好母亲,她不是。
谭氏心下黯然,眼底光亮慢慢淡去,马明月察觉到她视线,转头去看,四目相对,二人都显而易见的怔了一下。
唐宝珠挽着谭氏手臂站在一侧,身形不受控制的随之一僵。
马明月显然认出了她们,只是视线并不曾在她们身上停留,淡淡一瞥后很快挪开,神情中没有久别重逢的欣喜,也没有思及当年的恨意,仿佛只是同陌生人对视一瞬,又很快分开。
这样也好。
谭氏无声的叹了口气,说:“我们进去吧,宝珠。”
唐宝珠搀扶着她走进了刘家宅院。
楚王府比马明月小一岁的堂弟瞧见这一幕,别过头去,关切的叫了声:“姐姐?”
“我没事,”马明月勒住缰绳,含笑道:“只是两个无关紧要之人而已,走吧。”
过去的事情毕竟已经过去,那些灰暗旧事里的苦痛与纠葛也都已经翻篇,未来之路光辉灿烂,又何必自苦,一直在从前打转?
从一开始,她就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最好。
马明月这一生要过得很好很好才行,就这样。
……
晕眩忽的传来,朱元璋再回过神来,便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白雾空间,满以为其余几个老伙计会对自己致以热烈的欢迎,没成想傲然伸开双臂摆了半天姿势,那群人连个眼神都没投过来,只围成一圈对着下个世界意识凝结出的白绢瞅。
朱元璋悻悻挤上前去,脑袋扎进去一瞅,便见白绢上写着几行字:
初见面时,黎江雪是金尊玉贵的黎家小姐,宴弘光是家门败落被父亲收养的远房表哥,她不喜欢他的孤冷漠然,让人将他按下跪倒,用马鞭将他抽的皮开肉绽,他嘴唇紧抿,一声不吭。
再见面时,她已经香消玉殒,死在深爱的丈夫手下,魂魄却不知为何来到宴弘光身边,眼见他横扫天下、一统山河,最终登基称帝。
重活一世,她手打恶毒庶妹,脚踢渣男前夫,前边那个表哥,等等,我来抱大腿啦!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表哥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最后还说要娶她当皇后?!
呜呜,人家最开始明明只是想抱大腿的啊!
朱元璋:“……”
其余皇帝:“……”
高祖皱着眉头,嫌弃道:“这女的脑子有病吧!”
李世民无语道:“表哥不愿意说话就不愿意说话呗,他又不咬人,你打人家干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好歹是远房表哥、父亲收留的人,怎么能这样折辱?”
朱元璋:“前世确定不是因为杀人放火给丈夫撞破被杀的吗?”Χiυmъ.cοΜ
嬴政有些头疼,揉了揉额头,不解道:“第二世宴弘光还娶了她?”
刘彻:“emmm,这个世界看起来智商也不像是很高的样子。”
神隐了两个世界的系统弱弱道:“没那么严重吧,她后来都改了啊,第二世,那结果不也挺好的吗?”
“挺好的?你在放什么屁呢!”
刘彻冷笑出声,讥诮道:“好的不就是黎江雪一个人吗?合着满天下都围着她转?!”
他一指身边嬴政,嗤笑道:“就用始皇来举例子好了,你代入一下试试!”
“始皇小时候住在赵国,有这么一个出身尊贵的少女,就算她是赵国公主吧——这位公主生性刁蛮残酷,动辄就提着鞭子抽他一顿,带着人打他一顿,按着他膀子逼他下跪,强迫他学狗叫,总而言之就是怎么作践他怎么来,终于有一天始皇回秦国了,你觉得临走之前他心里边想的是心肝小公主我们再也见不到了我好难过呜呜呜吗?!”
系统:“……”
刘彻“呸”了一声,又道:“始皇回到秦国去发愤图强,一展宏图,赵国小公主呢,识人不明又或者说是自己作死,出嫁之后被自己丈夫弄死了,然后魂魄跑到始皇身边,发现被自己欺负成狗的人发达了,一统六国了!”
他嘿嘿一笑,继续道:“然后这位公主又活了一次,趁着始皇落拓的时候对他关怀备至,哄得他动了心,许诺说娶她当皇后。那么我请问——假如有一天始皇恢复了记忆,想起前世这位小公主打他骂他拿他当狗,现在走了狗屎运窥探天机,为抱大腿才对他好,你说他会把这个女人五马分尸、还是千刀万剐?”
系统:“……”
系统挣扎着说:“起码第二世他们之间是有爱的吧?”
“是啊,”刘彻啧啧道:“前世只是被虐身,养养就好了,第二世被骗了感情,心也没了,妈呀,更惨!”
系统:“……”
刘彻就跟刚想起来似的,转头问嬴政:“始皇,灭赵之后见到当年虐待你、欺压你们母子二人的赵国人,你有什么感受?”
“谢邀。”嬴政说:“人在咸阳,刚灭赵国。挖坑一起埋掉,心情很是舒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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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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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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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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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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