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镜陡然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
因为他忽然预感到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松开窗户的同时,陈明镜已经将窗户给带了起来,他现在已经不需要透口气了,整个人的精神集中起来,突然让他拥有了某种骨子里的力量。
他陈明镜后来人生逆转,自然跟人生态度的变化,还有去了纪律严明的部队锻炼有关,可以这男怕入错行,他陈明镜当了警察,而且还是刑侦类的警察那绝对是走对了路。
他仿佛天生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而且拥有一定的天赋。
这种天赋不管是面对一些线索分析案情的时候,他的思路会特别灵活,更重要的是,接触了迷惑的案情的时候,陈明镜会本能地兴奋起来。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实,对陈明镜来说办案已经不是兴趣了,那是妥妥的兴奋。
他喜欢这种感觉。
而现在就突然出现了让他陈明镜兴奋到头皮发麻的事情,因为原本一桩看似已经简单得不行,根本动脑子都嫌麻烦的事情,突然出现了让陈明镜心底里都有些恶寒的变化。
刚刚打开窗户的瞬间,他没有注意到什么。不过当一缕风吹进来,内外冷热一个交替,陈明镜忽然发现窗户上好好像有一些手指留下的痕迹。
窗户原本就是用来开关的,有手掌或者指纹痕迹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是!
陈明镜看到的掌纹是从外面往里面蔓延的。
甚至一名顶尖的刑侦专家,陈明镜若是连这个都不能第一瞬间反应过来,那么他也就不用再自称什么专家了。这是典型的从外部闯入室内的手段。
而且路线嘛……
这便是阳台的窗户,楼下的楼层虽然不高,只有三层。但是,恐怕除了非法入室的人,应该没有人会做出那样的动作了吧?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陈明镜在风吹过眼角的一瞬间,忽然感觉身后没有开灯的,独居老人住的显得有些昏暗的室内,一抹几乎不易察觉的红芒。
几乎电闪一般回头,陈明镜浑身陡然一绷,身体就飞纵了出去。
一步,直接闯到了客厅边上一个神龛旁边。
抬头一看,供奉是一个灵位,显然是老李头去世的老伴儿了。老李头老伴儿的遗照微微笑着,透着一股诡异的慈祥。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看到这个东西,一般人总归是会感觉到有些怪异的,但是陈明镜显然不可能是因为这个而大惊失色的。
他是一名警察,同时也是一名光荣的党员,真理和唯物,加实践才是他信奉的东西。而身为一名刑警,他也越发相信自己的逻辑判断,这是一种职业习惯。
也是一种职业病。
职业病比任何后天养成的习惯,都要更加刻入骨髓。
因为职业病会伴随一生,形成一个人的标签。任何一个职业都会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烙印。更何况,是必须坚守自己职责的警察呢?
陈明镜深深吸了口气,对着遗产略略躬了躬身子,然后立刻就将目光投向了下面的香台。琇書蛧
那是一堆灰烬,不过却并不是全部都是灰烬。
其中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刚才电光火石之间,陈明镜凑巧看到了。若是刚才没有看到,可能就错过了。此刻陈明镜拈起一枝香,轻轻拨了拨。
果然,一道那么暗淡,却又显得那么惊人的暗红色芒点出现在灰烬之中。
这!
陈明镜头皮发麻!
这绝对是最近刚刚点上的。
时间不好推测,因为香灰覆盖在最后一点点燃香之上,燃香本来就是很耐烧的东西,并且一旦点上就不容易熄灭。最后这一截因为香灰包裹得恰到好处,并不是太紧密,也没有过于松弛,所以导致燃香一直在极为缓慢地燃烧,这才让他陈明镜在最后一点红芒熄灭之间,趁着一缕微风过境,看到了。
而此刻随着陈明镜拈着一枝香拨开了余灰,那彻底暴露出来的芒点,陡然明亮了一下,很快就枯萎剩下一个薄弱的灰烬躯壳。
这红芒的盛放,比世间最短暂易逝的花儿,还要仓促。
可是,他陈明镜终究还是抓住了这短暂的一瞬。
而原本在他陈明镜看来并不是很复杂的事情,也在这匆匆的一瞬,突然让人有一种头皮发麻的快感起来。
这里在老李头失踪之后,或者说失踪之前就已经没有回来过的痕迹的寓所,居然在最长不可能超过十个小时的时间内,有人来拜访过,甚至还给这里的灵龛神位上了一枝香。
呃……
如果说是小偷的话,那这个小偷未免也太有情况了。
不过陈明镜用了不到百分之一秒就否则了小偷的可能。
只要任何一个看过名侦探柯南,或者少年包青天的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巧合。往往越是巧合的事情,就越是怪事发生的节点。
而这个老李头三天之内绝对没有居住的地方,就在今天,或者最早也不超过今天夜里的时候,居然有人来过?
这……
陈明镜不由地凝神四下电闪般张望。
那个人是从窗户进来的,他不走正门显然是知道一点,那就是老李头并不在家。并且他不是小偷,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完整无损,甚至除了那支燃香一点儿有人来过的痕迹都没有。否则陈明镜早就已经发现了,根本用不着都快要临走了,才一个偶然被那点红芒吸引了注意力。
才不至于彻底错失了这个线索。
那么……
陈明镜陡然皱起了眉头,那个过来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居然可以徒手爬上三楼,这对于有专业能力的人来说虽然不难,但是有这份本事的在平常人里面也不多。更何况是闯入别人家中,那一定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然而那个家伙,恰好就在老李头离家的这两三天铤而走险,并且很快老李头就失踪了。
这!
陈明镜头皮越发跳跃,突然他发现自己真的大错特错。
这尼玛,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民事闹剧,这尼玛搞不好真的是个大案子啊!
马丹!
秦越那么急切地要找老李头还真的没有错啊,按照他陈明镜的职业预判,搞不好老李头会有生命危险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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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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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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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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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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