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是一个风水师,还是一个学到了点本事的风水师,画几张净尘咒还是做得到的。
他看着长离悠闲的坐在一旁的模样,眼神中带着几分疑问的问道:“先生你说回平城是要解决一些事情,可我见你好像也没有做什么,你到底需要解决些什么,可否需要我的帮忙?”
长离姿态随意的将报纸放下,然后说道:“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不过也不是什么可以完全不管的事,总归是要看一眼的,即使早已预料到了结局,可看一眼也能真正的了结这段因果。”
说着,他的眼中就多了一些刻薄的笑意:“总归,看着一群人自己找死也还算有些乐趣。”
云生摇了摇头,又继续忙手中的事情去了,长离的这些话,实在是在他的意料之中。
这些年,他跟在这位先生的旁边,对这位先生的性子也有了一些了解。
看似万事不计较,实则万事不关心,看似温和淡漠,实则冷漠至极。有时兴致来了,会对一件事多加关注,有时又突然失了兴致,然后开始敷衍。
这实在是一个脾气不怎么好的人,可不知道怎么的,见过他的人都觉得他还算是一个不错的人,包括他自己也是如此。
他一手将那些陈旧破损的东西归置出来,一手防止尘埃扬起,呛这人,动作看上去透着几分匆忙,可他的神情却格外的沉静,仿佛他手中的事都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小事,这么看上去,他似乎与长离有几分相似。
他也不问长离要解决的是那些人,那些事,他只知道,事情总会简简单单的过去的,正如同这些年来他所经历的一样。
长离回到了书房中,书房里的书本看上去与原来没什么区别。任家主支派来看护这间房子的人看上去是十分害怕损坏了这屋子中的一纸一笔,只怕连房门都不怎么打开过,所以这间房间才是脏乱的。
长离倒是不想再将外院的云生叫过来,这样太费力气,所以他所幸就自己整理了。
他右手轻轻的一挥,完全不算宽大的衣袖也未在半空中舞动,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配合上他那淡漠而又悠然的神情,却无端端的多了几分仙气,让人看上去如同见着了走江湖的骗子。
右手挥动,清风自来,一阵凉爽的气流绕过后,这间书房瞬间就回归了干净,就连那些书籍上落得灰也消失不见。
长离走到了书架前,他之前曾在这书架内发现了一张无用的藏宝图,按理说,没有了那张藏宝图,这个书架应该已经没有了多大的价值,可长离知晓,书架中还藏着另外一些东西,一些任氏夫妇留给他的东西。xǐυmь.℃òm
这两夫妇倒也不愧学者风范,藏东西还专门找书架,还藏的颇具匠心。
长离拿起一本翻动痕迹十分明显的书,然后将书的扉页掀开,在那里,放置着一封书信。
书信是他的父亲留下的,信的内容如下:
偶然写就一封信,不知最后会落入何人手中,或者干脆付之一炬,但想来,最大的可能,还是归于我儿长离之手。
长离吾儿,想我与你母离去时,你年岁尚小,此行未卜,凶险难料,我已托主家老太爷多多照料,想来以老太爷之重信诺,必能保你安然无虞,如此我与你母也自可放心离去。
时代风云变换,仁人志士几经挫折,但爱国之心未改,一腔热血未变,在救亡图存之际,有些事,总需要有人去做,我与你母算不得出众,也算不上果敢,只是当事情真的临头时,才知,有些东西,深藏于血脉之中,无法推却,纵然前路已断,生途尽去,也甘之如饴。
我儿不必为此是而觉不甘亦或是怨愤,此乃我与你母自愿为之事。
初初为你取名长离之时,你母还曾怨愤与我,觉其义不祥,可我却只觉此名切合心境,且其义深远,未必不是一个化死为生的好名字便给你取此名,想来,还真是应证了题意。
有些事,或许是冥冥中就注定了的,你与我们的分离,或许早在我们踏出了那一步的时候就已经注定。
想来想去,也不知说什么好你能翻动这本书,这很好,说明你有了和我相差无几的志向,即使你不往这条路上走,看看这些东西,也总是好的。
一方面,我与你母希望你出人头地,做个对国家对民族有用的人,这样也好过终其一生被时代所摆布,连一个自己的印记都留不得。
可另一方面,我们希望你能安稳些,平静些,自在的过完这一生便好。
可这世上,又哪会有那么简单的事情?希冀平静,往往不得平静。
我与你母,一开始也只盼望着平静的携手走过这一生,到头来,我们毕竟携手一生,可平静,却可望而不可得。
所以,我们还是希望你出色的,又不希望你太过出色,有一点点本领,有一点点原则,有一点点骨气,就好。
或许在书信中与你说这些太宽泛了,可想来,你若能看到这封书信,我们大概已经回不去了。
既然如此,那这封书信,就只当是对你的劝勉,还算不上是什么希冀。你只需要评自己的本心或者活着,无需顾虑太多,也无需有什么压力。
当然,骨气,还是要有那么一点点的。
说来有些可笑,写这封信时明明有千言万语,最后落笔时又不知要写些什么好,留在纸面上的,也只有一些不成文的字迹。
可要我再写一遍,我是不愿意写的,有些会另外感到些许难堪的东西,我也不想在回忆了。
现在,在我写这封信的时候你母还红着眼睛,装作沙尘落入了眼睛里,不停的拿手擦拭,看着看着,我的眼睛里好像也落尽了沙尘。
我们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若是到学校里检测,只怕连中庸的分数都拿不到,我儿,父亲母亲对不起你。
对于一个父亲而言,要说出这样的话来或许是不容易的,若是按旧社会的说法,哪有父母与儿子道歉的。
可为父,还是写下来这句话,只是想告诉我儿,年幼失却父母,是我们的错,你无需有半点的不安,你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有着自由权利的人,你的未来,不应该受你的过去所影响。
啰啰嗦嗦写了这么多,也不知你是否能看到,若能看到自然最好,也能减免一些你对父母过早离去的郁闷,这样我与你母也能心慰一些,若你不能看到那就当我在自说自话吧,我相信我儿一定能在这乱世中求的一方平静。
你母亲看起来伤心太过了,眼泪已经遮不住了,我须得去安慰她,就如此吧。
父绝笔。
干干净净的一张纸,写的是任氏夫妇对长离几冀望。长离神情淡淡的看过这纸上的每一字每一句,当看完的时候,他的眼中出现了一丝细小的涟漪。
他放下拿起信的手,泛黄的信纸落下时发出哗啦呼啦的声音,听着有几分萧瑟。
他打开窗,朝北望,想着,到底在这个世界,还是有人对他做出了希望的。虽然,他距离他们的希望远了些。
在途径一座十分艰苦的城市的时候,长离也曾在那里停留,然后在一处有些拥挤的墓地上停留过半天,那时,他将这当做祭奠,而现在,他拿着信纸,同样在祭奠。
最后,这一张信纸还是没被他付之一炬,他将之夹在了书中,后来,这本书也一直流传了下去,被任家的人一直保存着。
虽然,他们算不得是什么光耀时代的大人物,但总归,还是有其存在的价值的,这一封书信,便是他们所留下来的印证。
回到平城待了几天,长离别的没有见识到,但这疯涨的物价确实见识到了,也明了,孙宜家的买卖做的恐怕比她自己想的还要大。
她发财了,她也应该是高兴的,可长离觉得她大概高兴不起来。她将自己所有的在意都交给了那个人,又哪里分得出旁的在意给其他的东西呢?哪怕是这么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她也高兴不起来了。
更何况,这个时候,她怎么能高兴呢?
一日,在出门去任家主支的时候,长离遇到了一个神情枯槁的妇人。
姣好的脸上满是生活留下来的痕迹,虽然年岁不大,可一双朦胧的眼中满是疲惫。
她是张曼柳,本该意气风发的张曼柳,当年那个仿如一株释放着幽幽暗香的兰花的张曼柳,此时如同每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妇人一般,行走于街道之上。
她看到了长离,却也不记得了,只是匆忙的走过,轻漂的脚步看上去有些浮。
当面那个骄傲清高的女学生,到底还是落下来了,她就如同一根呲呲冒着火花的灯芯,用自己的生命力,尽情的燃烧着,等灯芯真正烧尽的时候,或许,就是她的死亡之期。
她本不该过的这样差的,如果她没有接受曹金群的追求的话。
当年那个清高而自傲的她,到底还是经不住曹金群的追求,嫁给了她,婚后,她也确实过上了一段纸醉金迷的生活,现在回想起来还依旧让人留恋。
那一段熏熏然的,如同陈酿一般的生活,让她回想起来,都如同是在吞咽蜜糖,满口都是余香。纵然,在现实中,她与吃糠咽菜没什么区别。
她不该将希望寄托在曹金群身上的,曹金群到底是个纨绔子弟,没什么本事,在与一众太太们攀比的时候,也无法给她涨面子,所以她免不了要鞭策一二,一开始他还敷衍的听一听,后来就完全不理了,甚至,因为这事,他还理直气壮的找姨太太。她闹,也完全没有用处。
她想离开,可习惯了纸醉金迷生活得她无法离开这个富贵的曹家,所以,她只好得过且过。所幸,漂亮的衣服首饰,热闹的麻将,还是能让她感到快乐的。
可这样的生活也很快在某一天破灭,曹家的靠山死在了一场变故中,曹家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曹家人包括曹金群逃往海外,而她被抛下了。
噩梦突然变成了现实,打了她一个措手不及。当了许久富家太太的她,很快就落入了潦倒的处境,近年来,更是连奉养父母的钱都拿不出来了。
她急匆匆的往前走,又到了要去给人补习的时候了,她毕竟是读完了高中的,给人补习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请她的人家虽然家境还不错,但还没阔气到一定的程度,所以,她仅仅是赚一份口粮。这年头,物价越来越高了,这点钱,以后恐怕连三天的饭钱都不够。
其实,她本不该过的这样捉襟见肘的,如果她读了大学的话,可嫁给了曹金群之后,她也就顺势的放弃了学业。这时候想来,当时的她应该是魔怔了。
如果她读了大学,事情绝对不会变成这样子,如果当时她拒绝了曹金群,她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样的境地,如果她能眼睛放亮一点,她的成就绝对不止于此。
好不容易帮那位叛逆的小少爷补完了课,身心俱疲的张曼柳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远远望去,她那瘦弱的,仿佛迎风就倒的身躯,还真就与那曼妙的柳枝有几分相似,只不过一者生机勃勃,一者死气沉沉。
回到了家中,她便执起笔,开始写作,她写的自然不是什么针砭时事的文章,而是一个充满了幻想味道的小故事,名字叫蝴蝶梦。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有如蝴蝶一般轻盈自在的小姑娘同时被几个优秀的男人看中,一时之间陷入了挣扎与犹豫之中,这期间还多了一分忧郁,最后,她终于抉择出了她的良人,拥有了一生的依靠。
这大概是她之前怎么也写不出来的东西,可现在没办法,为了生计,只能这样了。
她好像,已经完全扔掉了那一副清高的姿态,可她觉得,自己大抵还是清高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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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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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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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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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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