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还在继续,除了田里,还要地里的活。
今年的茶县,更多的农户学习林晴岚的庄子,采取三种作物混种的模式。
高的有玉米,矮的有豆子,红豆绿豆都有。
再往下选择的就更多,南瓜、冬瓜和西瓜,都有人种。
这些藤蔓的苗,本身就是鱼苗或者是兔子很爱吃的一种。
而且长的还快,收割了,给家里的兔子吃,也是很好的一件事情。
而在知县衙门的后院,也有一件喜事来临。
林晴岚一大早的就起来了,奶了孩子,就让曹嬷嬷代为看着。
然后,林晴岚就开始操持起来。
看着樱桃一脸的担心,林晴岚笑道:“这会儿开始害怕了?”
婚前恐惧症,这大概是很多人都会有的一个普遍的毛病。
没想到,一向是大大咧咧的樱桃,也会有这种恐惧。
樱桃娇哼一声:“姑娘,你也打趣我。”
这孩子,只要一着急,就肯定是在喊姑娘。
似乎,嘴里的姑娘,才是她最为厚实的后盾一样。
嗯,事实也确实如此。
林晴岚自穿越过来,就一直表现的胸有成竹,各种事情,也都是十分拿手。
即使是女人本来不应该拿手的方面,姑娘似乎也都是很在行。
丹朱就在一旁,给樱桃化妆呢。
虽然平日里,她们也会化妆。
但作为女使,本来就不应该化太浓的妆容。
不过今天却不一样了,今天是樱桃的好日子。
人家说,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这是人生四大喜事。
在古代社会,这大概只是对男人而言的。
对于女人,大概也就是洞房花烛夜这一条比较在理。
林晴岚接手,给樱桃快速的化了一个妆容,又拿了一根步摇,插在了樱桃的发髻上。
从今日开始,也要作为人妇,发髻都要做不一样的打扮。
外面,琇莹喊道:“夫人,樱桃,不语带人来结亲了。”
婚房就在附近,但该走的仪式,还是要走一遍。
樱桃起身就开始哭了起来,看着林晴岚,很是不舍。
林晴岚笑道:“又不走远,一会儿还要回来吃席。另外,你那婚房,就在隔壁的院子里,这哭什么啊。”
丹朱也是取笑到:“才几步路,就已经成这样了?没有姑娘,你怕是活不下去了。”
樱桃喊道:“没有姑娘,我就是活不下去了。我都不想嫁了。”
不想嫁了,那还得了?
外面,不语都是慌了,在那边喊着:“樱桃,你相信我,我会对你好的。你想什么时候回来看夫人,都是可以的。”
琇莹笑骂到:“什么跟什么啊。樱桃嫁给你,不还是夫人的贴身女使,嗯,以后得喊婆子了。女使是没有嫁人的。”
这打趣,让不语都是脸红了。
樱桃更是羞红了,林晴岚让人拿了扇子来:“拿着,遮了脸,就跟他去吧。”
樱桃当即就跪下,对林晴岚磕了几个头。
林晴岚让人扶着,但樱桃坚决要磕头:“姑娘,我从小就跟着你。今天却要嫁给别人了。你就让我磕几个头吧。”
林晴岚平日里不兴磕头这一套,大家也都是不跪拜的。
用林晴岚的话来说,那就是跪天跪地跪父母,其他人为何要跪?
当然了,封建王朝,遇到了官员,也要行礼。
但本朝并没有跪拜的道理,跪拜是一种严重的奴化的表现。
还好朝廷都没有跪拜这一条,也就是登基等重大的场所才会有这样的大礼。
磕了几个头,那额头都有些显青了,可见这磕头是用了力的。
林晴岚亲自扶了她起来,又是嘱咐到:“反正也不走远,可也是嫁为人妇。往后,要多位不语着想,两个人过日子,也要好好地。又是可以商量,不要吵架。”
尽管很是不舍,可该走的,还是要走。
不语接了樱桃出去,上了马车,就在茶县走了一圈。
顾姨娘也是感慨:“这孩子,终究还是出嫁了。这孩子,刚进府的时候,我也见过。确实是个苦命的孩子。”
丹朱道:“跟着姑娘,就是她最大的福气了。今天出嫁,姑娘还给了嫁妆,这放在别家,可是想都别想的。”
顾姨娘一愣,不过很快就是反应过来,笑道:“这个倒是。跟着咱们二姑娘,就是你们最大的福气。”
顾姨娘的眼睛里,也有深深地羡慕。
樱桃虽然嫁给了小厮,可到底是做大娘子的。
宁为农家妻,不为贵家妾。
顾姨娘或许也有这方面的想法吧,看着樱桃,就想到了自己。
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过来,这一辈子都过了大半了,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做了林府的姨娘。
后来林如海送她们离开,她们有多么的意难平。
但如今,她们的结局也还是不错的。
虽然只是姨娘,但上面并没有大娘子压迫,吴姨娘掌管林府中馈。
林府的两个女儿,都是嫁的不错,而且对她们也很不错。
特别是这个二姑娘,对她们可谓是真的很不错。
但凡有点吃的,有些什么好的,也都能想着她们。
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事情了。
“回吧。”
送了出门,几人回转屋里。
没多久,车架又回来了。
这一路噼里啪啦的,不少的民众围观。
“这是怎么了?”
“好像是婚事?知县衙门里,还有什么婚事?”
“听说是夫人身边的贴身女使要出嫁,嫁的也是府上的小厮。”
“看着婚礼,还真不错。看起来,也是花了心思的。”
“那是,夫人对咱们都这么好。对自己的身边人,还能差?”
“那边好像有流水席吃呢。”
“大家都来沾沾喜气。”
流水席自然是林晴岚开的,就是给民众吃的,都沾沾喜气。
“这是什么东西?”
“好好吃啊。”
“看着和蚌壳似的。”
这自然是蚌壳了,林晴岚这边,有着一个珍珠海湾,自然有着大量的产珍珠的蚌壳。
取了珍珠,剩下的蚌壳肉,那也绝对是好吃的东西。
加上零七零八的东西,一大桌子,都是好菜。
不语送了樱桃回婚房,自己就过来,谢过叶恒和林晴岚。
这一顿酒席,让他自己来办,那是肯定办不下来的。
当时,丹朱要了他五两银子,不语还想着,除了父母兄弟,自己也没几个亲人,还能吃这么多?
如今看到流水席,不语就知道,自己那点银子,哪里够这么多?
单是一桌,都不够。
没看父母兄弟,都是吃的满嘴流油了。
太好吃了,全是硬菜。
这一桌子,五两银子根本就办不下来。
更不要说,外面还有流水席呢。
虽然有些心疼,但人生婚宴也就这一次,谁不想办的大些?
这是给新娘的体面,也是自己的面子,更是一种福气。
福气,谁都不嫌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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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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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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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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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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