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晴岚知道,这女人,对于农活和家务活,还是一把好手。
只是可能并没有怎么见过大人物,所以显得有些拘束。
不是林晴岚自夸自己是什么大人物,实在是,林晴岚现在是曹周一家人的东家,对于曹周一家人来说,就是大人物!
姨娘常年生病,所以曹嬷嬷一家,不怎么进林府来。
后来,姨娘去世,曹嬷嬷也就带着一家子给姨娘送行。
可那个时候,姨娘都已经被装进棺材了。
今天,才是曹周一家和林晴岚正式见面的日子。
林晴岚不是什么苛刻的人,自然不会计较这些许的失礼。
“算了,曹嬷嬷是我奶娘,你们也算我亲近的人。”
林晴岚摆摆手,示意自己不在意:“曹周,还是说说庄子的事情!”
之前,都是曹嬷嬷代为转告的。虽然有记账,但古代的账本,实在是太粗糙了。
而且,计数的数字,都是用的大写的汉字,林晴岚看来,实在是有些别扭。
后世的人,还是熟悉阿拉伯数字,计数比较简单,计算也简单。
可惜,林晴岚不敢拿出来,太出格了。
这要是传出去,免不了被人说道。
在羽翼未丰之前,林晴岚不打算太过出格。
曹嬷嬷立刻就是笑出来,嘴都合不拢。
她从小此后林晴岚,和林晴岚之间的关系不错。
别家自然不和贾府那样,连奶母的地位都很高。
得到一部分的尊敬这是必然的,但和贾宝玉的奶母那样,把贾宝玉的点心都吃掉。被爆出来,贾府还把贾宝玉的丫鬟给赶走,免得坏了奶母的名声的事情。
在林府是没有的,林晴岚虽然尊敬曹嬷嬷,但曹嬷嬷也是有自知之明的。
如今林晴岚对曹嬷嬷这么尊敬,曹嬷嬷自然开心。
曹周的眼睛都露出笑意,他是个孝顺的,自家老娘还要伺候人,他自然是心底有些想法的。
不过林府还有姨娘都对曹嬷嬷很好,曹嬷嬷不肯离开。
再说,这做奶母的一份工钱,可比在外面做其他工要高的多。
曹嬷嬷家人口多,自然舍不得这一份钱。
现在看到,老娘和姑娘的关系这么好,老娘平时也说,姑娘很体贴她。
如此,曹周就放心了。
当即,曹周就开始汇报了:“姑娘,咱们这一百亩田地,其中二十亩是水稻,每年能得大概三十石的谷子……”
古代的水稻,亩产并不高,而且普遍都只能一年种一季。
一石就是一百斤,这庄子的亩产有一百五十斤,算是中等偏上的了。
所以一户三口之家,需要种植十几亩田地,才勉强够吃。
这完全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再加上徭役和农税,这个时代的农民,真的活的太辛苦了!
“有二十亩的土地,用来种各种蔬菜……”
蔬菜的收获,比稻子多的多,而且还不是一季。
可蔬菜不值钱,又不能当稻子充饥,所以反而收获不多!
林晴岚自然知道是什么情况,大家都有菜,很少从外面买。
城里人倒是没有菜地,需要购买。
可卖菜的人太多了,蔬菜的价格上不去。
官眷都有自己的庄子,大部分都是从庄子上取。
剩下的,也不会从随便哪个农户那里买。
所以种菜,得利不多。
林晴岚也知道,若是能种反季节菜,那自然是能得不少的银子。
就好比夏季的冰块,尺方的冰块,都要十两银子一块,这就是暴利!
只可惜,硝石制冰的方法,她只知道个原理,没有测试出来。
林晴岚也不敢拿出来,这可是暴力。
她一个小女子,可承受不起。
“剩下的,都是各种果子。因为姑娘说自己喜欢吃,还有姑娘善心,庄子上每家都送二十斤,所以收获也不多!”
曹周说话的时候,也是有些忐忑:“总的来说,每年的盈余,大概就是二百两银子!”
二百两,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很多。
但对于林晴岚来说,却并不算什么。
不说别的,每天的签到,领到的银子,就有几千两了。
每天几十文,节假日多一些,累积起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盛静雪坐在一旁,眼睛有些闪烁。
本来这种事情,她坐在这里听不合适。
开始之前,曹周还用眼神提示过林晴岚,只是林晴岚没在意罢了。
盛静雪还是很感动的,每一个官眷女子,都要学习如何管家。
要不然,日后嫁了人,如何管理一个家?
嗯,林氏那种自荐枕席,做人家妾侍的自然不用。
林晴岚没有避讳她,让她在这里听一听,也是增长管家的经验。
但林晴岚这样管家,盛静雪觉得很不对。
就算是再和善,也不能每家都送,一个一百亩的庄子,一年下来,居然才二百两银子。
这种盈利的速度,实在是太少了。
祖母教导过她管庄子,可绝对不是这样的。
看着林晴岚的面庞,盛静雪也能理解!
也是,从小生母就去世了,嫡母也一样,没有人教导,能成长到如今,已经算是难得了。
也幸好是遇到了这么好的奶母一家,要不然,这庄子恐怕都要被贪墨了!
盛静雪接受老太太的教导,知道这天下,很多的管事都不是什么好人。
遇到好一点的,东家不怎么管事,贪墨一点都是好的。
若是遇到那心肠不好的,整个庄子都给你贪墨了。
用东家的钱,给自己置办产业的都是有的。
回头,要好好地和岚妹妹说说,这样下去可不好。
女子日后嫁人,这庄子就是岚妹妹傍身的东西。
嫁到别人家里,自然不如自家好,也不如在盛家。
因为林如海的缘故,盛家对林晴岚算是十分的客气的。
可如果嫁人,未来要花的银子海了去了。
自己还有三哥哥作为靠山,林晴岚可没有兄弟。
哎,这世道对女子,实在是不公平!
林晴岚可不知道,坐在身边的盛静雪,这么一会,已经在可怜自己了。
甚至还想着,要提点自己。
林晴岚自然知道这些,也知道要好好地打理一下庄子才是。
只是前几年,她什么都不敢动罢了。
想了想,林晴岚说道:“嗯,我知道了。不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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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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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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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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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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