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原本的故事是,讲的就是礼让的故事。
但盛晴雪明明知道,刚才学过,就背其道而行。
盛晴雪以姐姐的身份,用词句压迫林晴岚的事情,就是对这节课最大的违背。
不过林晴岚以退为进,又以诗词反讽了盛晴雪。
章学究也无意插手盛家的家事,所以只是点头:“也好。你回去,抄写这首诗词一百遍!”
林晴岚自然是同意下来!
虽然用毛笔写字,速度快不起来。
不过也无所谓了,就当是练字了。
只是,对于齐恒的仗义执言,林晴岚还有些奇怪这叶恒从来到这里之后,和盛晴雪,盛绮雪,甚至是盛静雪都有过交流。
唯独和林晴岚没有什么交流,甚至都没有说过话。
此次,应该还是第一次!
就算是这一次,两人也没有直接对话。
林晴岚觉得,下课之后,要和叶恒道谢。
毕竟人家帮你说过话,不能视而不见啊!
坐下,林晴岚还是分出了一点心思,将那十对银蚕放入到桑园当中。
这些签到得到的东西,全在林晴岚的意念之中。
只要意念所到,自然就能心想事成。
但到底,林晴岚不敢分出太多的心思。
刚才就是因为得到这好东西,有些忘乎所以了,居然忘记了这还是在课堂上。
等到下课,章学究带着东西离开。
盛晴雪的一声冷哼,已经传来。
那盛如杨也对林晴岚有些不喜,他虽是男子,也是庶子,却被养在了亲娘身边。
这是盛老爷思及自己的遭遇,觉得若是庶子被养在了嫡母身边,怕是要被嫡母所害。
这本是一片好心,想要让自己的孩子,都健康成长!
谁知那柳氏也不是个好的,姑娘时期,就敢自荐枕席,做了盛老爷的妾侍。
生了儿女,自然也是自己那一套来教导。
盛如杨被教养的,也是自私自利。
但至少,这人还知道保护自己的妹妹。
倒也不是完全没救!
不过这些,都不关林晴岚的事情,她对于盛府,也没有那么多的心思。
至多,就是帮一帮收留自己的盛老太太,以及一起长大的盛静雪了。
这个女孩,真是命苦呢!
林晴岚却没有搭理盛晴雪,这样的人,日后注定了凄苦的人生。
这样的争锋,实没有必要。
当然若是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
不过今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男女的课桌之间,隔着屏风。
林晴岚跨过屏风,就看到三个英俊的少年。
其中,盛如松就和松树一般,站的笔直!
这也是盛如松的风骨!
而盛如杨,虽长得英俊,却感觉眼睛有些猥琐,没有杨树的气质。
这小娘养的,果然不是什么大才。
虽有几分才气,但文章终究小家子气,未来也是迟迟无法中得进士。
而最后一个,就是叶恒了。
这位东京城第一美男,温润如玉,貌若潘安!
或者说,比那潘安,或许还要俊美。
只是性格,有些偏软。
当然,叶恒帮她说话,自然也不能得罪盛晴雪,用先生的教导,正是恰如其分!
林晴岚福了一福:“多谢小公爷替我说话。”
有恩自然是要报答的,林晴岚虽然没有求齐恒给自己出头。
但叶恒确实是替她解了围,这道谢自然还是要的。
叶恒还想说什么,小厮不语已经进来,开始给他收拾东西。
林晴岚就行了礼,那边盛静雪也在喊了:“岚妹妹,该回去了。下午还有女先生的功课呢!”
女先生,其实就是章学究的妻子。
但为了表示尊敬,几个女孩都是称呼为女先生!
林晴岚告辞,汇合了盛静雪,朝着外面走去。
她的东西,樱桃也已经收拾好了。
不得不说,这古代社会,就是个万恶的社会啊。
出身好,都不用做事。这些个事情,都有下人帮你做好。
林晴岚都觉得,自己好像被养废了,什么事情都不会做,都要人代劳!
离了学堂,林晴岚才对盛静雪道:“明日就是十日一休的休沐日。昨儿个女先生才说,今日不必过去了。你怎么?”
话还没说完,林晴岚就知道,这是盛静雪在提醒自己。
那叶恒虽然在盛家的私塾念书,但到底是外男。
平时都要隔着屏风,今日林晴岚过去道谢,已经是有些失礼了。
不过盛静雪也知道,林晴岚和自己一样,从来不在乎嫡庶之分!
甚至,林晴岚对男女的看法,也比自己要狂放的多。
林晴岚觉得,男女都可外出工作,这可是十分不合这个世界的道理。
只不过,林晴岚平日里,也是遵守规则,不会轻易的挑衅。
所以这个想法,只有和林晴岚一起长大,亲密无间的盛静雪才知道。
可盛静雪更知道,她们都是女子,就算是胸中有些无量的智慧,也不得屈服在男人的权势之下。
就在此时,学堂方向,不语从中奔出。
“樱桃姑娘,樱桃姑娘!”
林晴岚有些奇怪,那不语来找樱桃做什么?
难道说,刚才齐恒帮了自己,还要自己回报?
这个想法有些奇怪,林晴岚却不怎么相信。
叶恒是那种温润的公子,怎么可能会生出这种想法?
可不语来找樱桃,总不会是齐恒喜欢自己吧?
这个念头生出,林晴岚自己都给吓了一跳!
随后,林晴岚在心里告诫自己:“不可胡思乱想!虽然你来自后世,有着这个时代无法比拟的眼光。可千万不要小瞧了古代人,论宅斗和宫斗,你压根不是人家的对手。那娉婷郡主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再说了,叶恒明明是喜欢盛静雪的,怎么会喜欢你?”
可脑海里,又有另外一个小人,在对林晴岚说道:“喜欢我又怎么了?来自后世,又继承了林如海和姨娘的有点,加上现代的一些长相上的优点,虽然不怎么戴首饰,可也是肤白貌美。不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女人要差。加上那气质,叶恒喜欢我又怎么了?”
就这么一白一黑的,两个小人在脑海里互相争论。
她们刚走出不远,樱桃就从远处回来,手里,还拿着一根毛笔!
那是,紫毫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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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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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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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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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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