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城门。雪还未下,天已经冷得让人窒息。河絮牵着骆驼,不禁想起四年前来送贡酒的情景。还有那个被她套住脖子的瘦弱男孩。那个诡异的赤身被埋在沙漠里的男孩。那个跟随在她身边咿呀学语的男孩。那个半年后挣脱了锁链、杀死父亲然后逃跑的男孩。
那天,烈日照得人浑身红艳艳的。河絮心疼日渐年迈的父亲,到集上去寻了一罐冰镇雪梨,一口气都没歇地送回来,却满屋子都找不到爹爹。住在牛棚的阿邙也不见了。莫非爹爹带着阿邙去山里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河絮捧着罐子,坐在爹爹的破藤椅上,心里有些不安。她看着对面满墙盛着人头酒的圆鼎,发了好长时间的呆。忽然,她觉得那些圆形的铜鼎子有些不大对劲。她一个一个地瞧过去,果然有一个鼎里的酒不仅浑浊不堪,而且泡着两个人头!
河絮轻轻地把那鼎人头酒抱下来,放在地上,转着圈地看。一个人头慢慢翻转,露出脸来。
“爹爹!”她吃惊地叫出来,又急忙捂住嘴,怕吵醒了另一个人头。
爹爹闭着双眼,安详地住在这鼎子里,似乎死得并不痛苦。河絮擦擦额头上冒出的汗,居然打了一个寒颤。她想起她的阿邙有两个多月没吃到肉了。
一片雪籽儿飘进河絮的脖子,激得她一抖。雪来了。她看看骆驼背上系着明黄绳的大口袋,想像喑陀国王要是亲眼看见这人头酒的制作过程,会不会让士兵把自己推上断头台。要做出上好的贡酒,必须得是十四岁以下健康孩童的人头。先将这人头洗洗干净,放在上等老窖酒中密存三年,每一个月要挑阳光明媚但不那么强烈的日子,把青铜酒鼎晒上两个时辰。三年后,把人头捞出来,让酒静放个一两天,使好些污浊杂质沉淀下来。再取了上面的清酒,泡上虎骨、灵芝这些上等药材,在暗处存上两年,便成了奢侈的帝王专享的贡酒。
人头酒本是河絮家乡独特的风俗,用来保存亡者的灵魂,并不是用来饮食的。当今的喑陀王偏偏对它起了兴趣,认定这酒不仅可以延年益寿,还能驱邪避凶,穷摆着不如拿来一醉方休。无奈家乡正处于边界之上,既然能换来安定,府长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把关的士兵拦住了河絮的去路。她从怀里掏出青铜金丝牌,交到他们手上。形容枯槁得怪异的两名士兵动作缓慢地把青铜牌翻来过去看了几眼,便慢吞吞地让开路。河絮接过青铜牌,放回怀里。她回头看了看那两个士兵,觉得非常奇怪。在街道上走了一会儿,河絮更加奇怪了。七年前的渭城可是充满欢乐,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各种店铺占满了街两旁,人人情绪激昂。那一回送酒,一个小太监还欢喜地对她说:我敢打赌你在我们这城里绝找不到一个乞丐!另一个太监在一旁抢道:别说乞丐了,街上的随便哪一个身上能没有十吊二十吊的小零钱!一边说,还一边上下打量河家父女。
河絮当时知道他们是在取笑自己,也并不生气。
但是,现在的渭城却了无生气。街上只三三两两地开着几个店铺,店老板同样双颊凹陷,倚靠在柜台旁。一看见有人经过,便立即精神焕发,朝着路人吆喝。如果路人并不理睬,店老板立马又瘫坐在椅子上。似乎整个城的心脏被挖走了一样,活在城里的人也变成了行尸走肉。
河絮加快脚步,赶紧来到了渭沅王宫的偏门,让士兵去通知食膳司的人来收酒。不一会儿,两个人影从一片萧瑟中慢慢走来。一个尖细的声音问道:“来人可是送来河家上品贡酒?”河絮答:“是。”人影来到面前。还是那两个太监,只是不似上回油光满面,反而瘦得没了人形,身上还有一股呛鼻的味道。尖细的声音又带着高傲的语气说道:“解下来吧。”
河絮解下口袋,从里面小心冀冀地拿出两个巴掌大的棕皮水壶,交到太监手上。
年纪小些的太监说:“以后不要送来了。这两壶王上也未必喝呢!”
“为什么?”河絮脱口问道。
“因为呀,你这人头酒可不能再算稀奇的玩意儿啦。”小太监捂住大半张脸,怪异地笑起来。
河絮刚要说话,老太监却已转身,背手冲她挥一下袖,说:“走罢。”领着小太监又走进那片萧瑟。
天色不早,河絮找了家还算正常的小客栈住下,歇了一会,吃过晚饭,便到街上去走走。雪已经厚了,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地响。河絮穿梭在一条条昏暗的街道里,不知不觉来到一个巷子口,竟然灯火通明,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摊子。她看过路的人直接向摊主询问有没有自己需要的东西,主人说有,便在自己的背篓里翻了翻,找出客人家要的东西,说个价钱。客人交了钱,或把东西揣进怀里,或紧紧地抱住,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随即快步消失在雪夜里。
看见这样迅速而奇怪的交易,河絮感到不可思议。难道他们在卖什么见不得光的东西?一个背篓一个背篓地看过来,也不过是些日常用品,还有蔬菜、果子。有个摊贩见她只看不买,显得有些紧张,冲着天空吹了声口哨。
顺着哨子的尾音,从墙上跳下来两个身穿黑披风,戴着大帽子,捂得脸都不被看见的人。摊贩子们见状,全都背起背篓,一溜烟全部跑没了影。
河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傻傻地站在原地。黑衣人一前一后堵住了河絮的去路,把她夹在中间。
“有事吗?”为了打破这骇人的死寂,河絮小心翼翼地问到。
“你不是渭城人?”一个黑衣人说话了。
“什么渭城人,我连喑陀人都不是。我的家在千里之遥的仄陇国!”河絮觉得有些好笑。
“原是那些摊贩成了惊弓之鸟!”先前说话的黑衣人跃到墙上,不见了。另一个黑衣人正要走,却被河絮拽住了披风,露出脑袋来。好一个蓄着小胡子的英俊人物!
“放肆!”黑衣人狠狠瞪她一眼:“哪里来,哪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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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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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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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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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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