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临出门前,又被施夫人给喊住了。
“你就这么穿着去南阳王府?你屋里的丫鬟婆子呢,都是怎么当的差。”
施绾舒时常要活动筋骨,习惯穿方便简单的衣裳,长发高高梳起,除了绑着的头绳,甚至没有任何的首饰,更别说是妆容了。
再说她出门在外野惯了,房内丫鬟哪里管的了她,被施夫人厉声呵斥,赶紧伏地跪下求饶。
施绾舒虽然不喜欢丫鬟们伺候她,往她身上涂脂抹粉的,但很喜欢看她们打扮的美美的,心情都会变好,府上为她置办的胭脂水粉基本都赏了丫鬟们。
瞧见母亲责罚她们,忍不住的为她们出头,“是我不愿意穿那些娘里娘气的衣服,娘亲怪她们做什么,您的话我都不一定听,她们能奈我何。”
施夫人险些被她给气死,“什么叫娘里娘气?你本来就是个姑娘家,给我好好的说话!”
施绾舒偷偷的吐了吐舌头,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就连坐在旁边的施家大公子也忍不住的捂嘴偷笑。
家中小妹就是个混世魔王,最令娘亲头疼,也最是活泼可爱,每到这个时候,他们几个兄弟就得装没看见,不然被牵扯进去非得头大不可。
“来人啊,把二姑娘房里的丫鬟全都押下去打二十板子,而后全都发卖了。”
施绾舒这回急了,“娘亲,您这是做什么呀。”
“既然连主子都伺候不好,这样的丫头留着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早些发卖了。”
她娘亲可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也不哭不闹了,明知道她不愿意自己的事牵累他人,就拿她的丫鬟下手,真可谓是掐住了她的命门。
施绾舒又是个正义感责任心十分强的人,见那几个小丫鬟哭的梨花带雨的,头疼的赶紧改了口。
“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这就回去换身衣裳,绝对让您满意。”
等到再出来时,她已经换了身水蓝色的袄裙,梳着齐整的发髻,还戴上了施夫人年前为她打的珍珠头面。
她的模样本就明媚灵动,以前只不过是不爱打扮,如今收拾一番后,瞬间就有了贵女的样。
其实两个女儿里面,施夫人也更偏爱这个长相像她的小女儿,奈何她空有副好模样,性子却像极了男儿。
施夫人方才还横眉竖眼,一瞧见她出来,马上就露出了笑意,只是不等她高兴太久,施绾舒就大爷似的坐在了椅子上,气得她瞬间又站了起来。
“站没站相坐没坐相,成何体统,明日我就让宫内的嬷嬷来教你规矩,你不许再偷溜出去,下个月我已经同张尚书家的夫人说好了,要去上香祈福,你这回必须给我好好学规矩,哪都不许去。”
施绾舒求助的看向她家大哥,什么张尚书家的夫人啊,分明就是想撮合她和张家那小子。
两家是世家偶尔会走动,张家那人她见过两回,瘦的和猴似的,成天捧着本书,眼高于顶的,让人瞧着都心烦,她才不喜欢呢。
可惜施夫人在家有绝对的说话地位,施向明只能撇嘴摇头,他也是爱莫能助。
好不容易听完她唠叨,施绾舒才逃也似的跟着她大哥出了府,她今日穿着裙子,就连去沈家的路上也只能憋屈的坐马车。
“我堂堂施绾舒打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居然有一日要坐这憋屈的马车!这可真是荒谬至极。”
施家是武将世家,她会走便被父亲抱到了马上学骑马,倒也不是真看不起坐马车的人,只是她喜欢骑马的自由自在感。
施向明闻言嗤笑出声,就被她给狠狠的瞪了一眼,“大哥好没义气。”
他是知道自家妹妹的脾气,赶紧抬手求饶:“世子妃的孩子都两个了,你本就到了该出嫁的年纪,我也没立场为你求情不是。”
施绾舒哼了声,自顾自的转过头去,看着马车外的行人难得的陷入了低落。
她一向率性洒脱,没想到也会有一日为了这样的事所困扰。
她也不是真的不想嫁人,只是想到要和不熟悉的人相互蹉跎,觉得很没意思,若真如此,她还不如和她的小红马过一辈子呢。
“张家公子你也见过,也已经考取了功名,在翰林院任职,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他那面黄肌瘦的模样,都不够挨我一拳揍的,我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人了。”
说着,施绾舒的脑海里就跳出了另外一人,沈少钦会板着脸在她耳边唠叨,这样不能做那样不合规矩,但他也会在危机之时留下护她。
那段日子,沈彻和林梦秋在药王谷里治腿,她就和他待在客栈里,朝夕相伴的倒也有了些情谊。
对这书呆子也有了新的认识,明明迂腐还容易害羞,却又可爱的固执。
有时候明明不喜欢上街不喜欢太过吵杂,但怕她一个姑娘家上街不便,还是会寸步不离的跟着,陪她做很多与他身份不符的事情。
施绾舒到现在都记得,两人是为何闹的别扭。
那日两人上街玩,碰上了趣事,岭南风俗是姑娘可以抛绣球招亲,她为了看热闹就带着沈少钦挤进人群去。
她看着红着脸的姑娘将绣球抛进了少年郎的怀中,不知从何处捡了个无主的绣球,也觉得好玩,随手就抛进了沈少钦的怀中。
这也是施绾舒头次见到他红脸,清秀俊朗的少年捧着绣球丢也不是拿也不是,惹得她在旁边笑个不停。xǐυmь.℃òm
“你怎么跟人家小姑娘似的,还脸红啊。”
沈少钦不仅是脸红,为此还生气了,“婚姻大事如此重要,我当你平时只是贪玩,不想你竟连这种事都能拿来玩闹。”
施绾舒看他如此气愤,满不在意的道:“为何不行啊?我现在抛到了你,不如我与你凑合凑合?”
她如此满不在乎玩笑的语气,使得沈少钦更加生气了,“你将婚姻之事当做儿戏,我对你也无话可说。”
而后真就不理她了,施绾舒觉得他是小题大做,哄了两回见他还是如此,性子上来也就不搭理他了。
两人一直不说话,直到沈彻和林梦秋出谷,也没有好转。
等回京后,两人就更没了见面的机会,她自以为两人算是朋友了,时间长了总是会化解矛盾的,可那之后就算是在王府遇上,他也都是副不认识的样子。
惹得施绾舒想起他,就忍不住的生闷气,至于吗,
记仇记这么久。
“读书人都没个好东西!”
施向明是知道她脾气的,生怕越劝她越抗拒,反正家里有母亲,不用他这个大哥来操心,也就不再说了。陪着她到王府,参加
了两个宝宝的周岁宴。
她以孩子的姨母自居,这小木马和小木剑可都是她亲自挑选的,就是为了今日,见到两个孩子被放在桌上,忍不住的晃了晃手里的铃铛。
“朝朝,暮暮,快到姨母这里来,有好玩的东西哦。”
她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就似月牙一般的好看,而且她的笑总是很有感染力,暮暮果真朝着她的方向爬去。
这让施绾舒更高兴了,笑声比铃铛声还要清脆。
而站在她身后的沈少钦眉头却拧的愈深,忍不住的轻声咳了两句,见她还是没反应,才轻声喊了句:“施姑娘。”
施绾舒还在惊喜,他居然主动找她说话了,却没想到等来的是他的告诫,顿时脸上的光亮就暗了下去。
“你是我的谁?我说什么做什么,关你何事?”
说着就不再理他,而且像是要故意刺激他似的,跑到案桌边变本加厉的喊着两个宝宝的名字,就是要与他对着干。
沈少钦攥紧了手指,忍了许久,才没上前拉住她。
施绾舒就像是一团火焰,明媚又炙热,越是明亮就越是衬得他卑微。
她说得对,他有什么资格去劝她呢?
他的父母亲早已和离,他不过是个名存实亡的三少爷,而且科考失利,今年也很有可能继续落空,他这样的人,如何配和施绾舒做朋友。
沈少钦没敢和任何人说,当时他接到施绾舒的绣球时,头一次心跳的如此快,他曾经以为自己偷偷的喜欢过嫂嫂,直到那会他才恍然。
那种不是喜欢,是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他自小就在大哥的影子下长大,没有自我的决断,误以为那就是他的追求。
是施绾舒点醒了他,让他明白该为自己活,她虽然看着大大咧咧,却是个心软又正直的姑娘。她从不会掩饰自己的心情,活得纯澈又自由,让人忍不住的想要靠近。
等到被她的火焰灼烧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不堪和卑弱。
更让他难过的是,施绾舒不过是在开玩笑,她根本就不明白那绣球的意义,他在让自己陷得更深之前及时止损。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让自己除了书,什么都想不了,避开她,静下心。
沈少钦也以为自己没有动心,以为自己可以忘记,直到这会他才知道,他一直都在自欺欺人。
但就算知道,他也还是没办法面对施绾舒,他除了一个南阳王府,没有任何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如何能配得上她?
沈少钦一直浑浑噩噩的,等到抓周宴结束了,才闷声往后院走。
没想到又碰见了施绾舒,他下意识的撇开了脸,想要往另一条道走,没想到就被她给拦住了。
“施姑娘还在为方才的事生气?若是如此,我愿为方才的事致歉,我确是多管闲事了。”
施绾舒越想越觉得生气,这人不理她也就算了,这么总躲着她是什么意思,亏得她还把他当好朋友好兄弟。
“我的气量哪有这么小,就算真的有人惹毛了我,最多半个时辰,我也就忘了。反倒是你这个臭书生,一点点小事你也要记这么久,有意思吗。”
沈少钦见她嘟囔着嘴,娇俏可人的模样,忍不住的移开了眼,这不是他能惦记的人。
而且他哪里是为了那事生气啊,他只不过是找了理由避开她罢了。
“施姑娘言重了,之前的事我也早就忘了,只是你我男女有别,当初是因为我大哥的话,才不得不紧跟着姑娘,多有冒犯,还请姑娘莫要放在心上。”
“骗人,你就是还在生气,气我做事没有规矩,把婚姻当做儿戏,你就是觉得我粗鄙。”
她是不喜欢有人时刻管着她,但很奇怪的是,沈少钦的话,她就能听进去。
谁又能知道,起先她确实是在玩闹,但绣球落在他怀里的瞬间,她也忍不住狂跳的心。
甚至在想,反正都是要成亲的,若这个人是沈少钦,她或许能更容易的接受,可谁想到会被误会。
“不过也没事,你继续瞧不上我也无妨,我娘亲已经在为我说亲事了,过两日便去相看。”
沈少钦心中的那根弦突然断了,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只觉得口中苦涩难耐。
他很想问施绾舒,之前的话还算不算数,想问她能不能等等他,等他今年秋闱高中,等有资格了再上门提亲。
但最后,他什么都没说出口,喃喃的说着恭喜。
“不知是哪家的公子,如此有福气,想必也是人中龙凤。”
“他是张尚书家的老四,我与他青梅竹马一块长大,不说多好,至少他不会看不起我。”
说完便转身大步的离开了。
沈少钦口中那句,我从没看不起你,也未觉得你粗鄙过,她却没能听见。
罢了,她能觅得良婿,这是好事,他应该高兴才对。
只是为何他的心里,会如此难过呢。
沈少钦原以为再没有和施绾舒见面的机会,却不想会再遇上她,以及那传闻中的张家公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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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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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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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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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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