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捧着册子睡着了,炕桌上的笔墨也干了,但奇怪的是烛台只燃了小半截,烛泪也才刚凝成一朵小花。
是昨夜的窗没有关严实,有风熄灭了烛火吗?
林梦秋活动了一下全麻的手臂,懒洋洋的从炕上爬了下来。
听着动静,昨夜沈彻应该还是没回来。
她记得自己头一次,是小心翼翼外加期待的绕过屏风进了内室,以为能看到他,可等着她的是一丝不苟的被褥和空荡荡的屋子。xiumb.com
但她每日还是会锲而不舍的去探,总想着下一次就会有惊喜,即便没有喜只有空,她也依旧满怀期待。
今日也是如此,她习惯性的穿上鞋,一边毫无形象的活动着小脑袋和胳膊,一边往屏风后面走。
林梦秋其实没想过沈彻会在,只是把这件事当做了本能,直到她探着脑袋对上了那双如墨染般的双眸。
沈彻也是刚起身,正坐在床沿边上,听到动静便冷着眼寒厉的朝外看去。
顿时四目相对。
先反应过来的是沈彻,看清来人是她后,才收敛了两分眼里的寒意,上下的打量了她两眼,最后落在她那被墨汁染黑的鼻尖上。
狭长的凤眼半眯着勾着唇,姿态慵懒的嗤笑出声。
林梦秋被这声轻笑给瞬间惊醒,一张小脸涨的通红,顿时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好。
怎么会这样,她每次收拾的齐整好看,沈彻就没有人,谁能想到,她这次乱七八糟还未洗漱他就出现了!
呜呜呜,也不知道昨夜是哪位仙君当值,以往每次都不灵,这回她睡前这么微弱的小愿望居然被实现了。
林梦秋第一反应就是要躲起来,她吊着最后口气,虚弱的喊了声“世子”,就偷偷摸摸的要往后跑。
结果她的脚刚抬起来,床榻上就传来他懒洋洋的声音:“去哪?过来替我更衣。”
她的动作一僵,跨着脸缓缓转身,伺候他更衣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当然,要是她现在不那么狼狈就更好了。
林梦秋低头略微拢了拢衣衫,又将凌乱的长发梳理到耳后,让自己看着没有那么失礼,才踩着小碎步绕过了屏风。
“世子。”
沈彻身上只着单薄的棉白里衣,随意的倚坐在床沿边,却依旧掩盖不了他浑身的贵气。
他白皙细长的手指在床褥上轻轻的叩,眉头也微微拧起,瞧着像是有几分的不悦。
但林梦秋此刻恨不得缩成一团,根本不敢抬头看他,自然也没发现沈彻的面色变化。
她乖顺的上前,伸出青葱般的玉手,将搭在木施上的外衫小心取下,而后半屈着膝上前为沈彻更衣。
上次为他更衣闹了笑话,林梦秋便把这事记在了心里,上回教习嬷嬷来时,她还特意抽时间学了。
虽然她有信心这回不会再出错,但依旧有些慌乱,伸手的时候便格外的专注认真,就连两人贴得很近,她被他的呼吸笼罩着,都丝毫未查。
先是上衣的盘扣和系带,再到外衫和长袍,直到全都齐整的穿戴好,她紧绷着的神经才敢放松下来。
穿好了,没有出错!
这可比给自己穿衣服难多了,但同时也有种奇妙的成就感,她终于能为夫君做些贴身之事了。
林梦秋眼睛亮闪闪的仰起头看沈彻,“妾身为世子穿靴……”
那模样就像是做了好事在人前邀功的稚子,偏生语调软糯让人生不出厌烦来。
对上他的眼时,林梦秋才发现他的双眸黑得吓人,眼尾还带着红,绷着脸没有说话。
林梦秋心里没底气,她是哪里没有做好吗?
不等她开口,沈彻就捏着她的下巴俯身靠近了她的脸颊。
两人靠得极近,近到她都能看见他眼底的红痕,以及额间暴躁的青筋。
夫君是又要亲她吗?
昨日那两回,沈彻都是搞突然袭击,现在给她准备的时间了,反而还有些不适应,尤其是她那颗剧烈跳动的心脏,几乎要从喉间兴奋的跃出。
林梦秋羞红着脸,颤颤巍巍的闭上了眼,落下的长眼睫就像把小扇轻轻的晃动。
一下下的撩过沈彻的心。
沈彻其实只是想问她,怎么又改口了,她到底心里藏了多少的小心思瞒着他。
可一靠近就瞧见了她如此娇憨的闭着眼期待的模样,心中那点躁动全被她给冲淡了,甚至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露了个温和的笑。
沈彻正打算松手往后退,没想到眼睛往下扫时,被她眼下的那颗痣吸引了注意。
他上次就发现了,她的眼下好似有颗泪痣,平日她都会用脂粉盖住。
说实话,她的泪痣并不丑,为何要遮掩?
还是其中有什么隐情。
沈彻不知为何看着她的泪痣竟然有几分熟悉的味道,而后伸手在她的脸上轻轻蹭了蹭。
林梦秋闭着眼等了一会又一会,却一直没等到想象中冰冰凉的触碰,只能小心翼翼的睁开了一条眼缝。
睁开眼时,恰好看到沈彻的手指覆在她的眼下,用力的擦了一下。
被触碰的地方有些疼,她脸颊上的肌肤本就娇嫩,这样的力道定是红肿了,夫君想要做什么?
有一瞬间她甚至觉得这个姿势有些眼熟,但被沈彻的气息包裹着,让她的脑子也有些转不动弯。
“世子,爷?”
“喊爷。”
林梦秋从善如流的改了称呼,又甜软的喊了声:“爷。”
话一出口,她就发觉不好,她反应过来了,沈彻方才蹭到的地方是她的泪痣。
之所以会觉得眼熟,是因为当年沈彻救她的时候,她的脸上都是四溅的血,他替她抹去血痕的时候,就对着这泪痣使劲的擦。
她还记得,他来回的把她的脸都蹭红了,才无奈的道:“小孩儿,你这脸上的血怎么擦不掉。”
林梦秋之所以遮这颗痣,倒不是怕被沈彻认出来,沈彻是要建功立业的人,哪还会记得几年前路边救得小毛孩。
是她觉得这泪痣显得她太过妖娆,与大家闺秀的气质有些出入,这才会用脂粉遮去。
当然也有那么千分之一的可能,或许沈彻还记得当年那个浑身是血的小孩儿呢。
尤其是这会被沈彻认真的打量着,她的手脚开始发软,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唯恐被发现了她的秘密。
看沈彻盯着她不说话,林梦秋只能咽了咽口水,抖着牙关道:“爷,可是有何不妥?”
沈彻蓦得松开了手,撇开眼露了个怪异的笑:“没什么,只是以为你脸上有污浊,有些好奇。”
林梦秋重获自由,赶紧去拿来靴子,小心翼翼的为他穿上,确定他没有对着泪痣起疑心,才松了口气。
刚替他将床畔的轮椅推来,就听沈彻促狭的讥笑道:“你方才闭着眼,难道是以为我要亲你不成?”
林梦秋的少女心思被点破了,顿时从眼睛红到了脖颈,就连耳朵尖也红了。
好羞耻啊,可这也不怪她啊,谁让他昨天这么坏,她闭眼还不是为了配合他嘛。
瞧见她脸红,沈彻侧头盯着看了两眼,而后压抑的笑变成了敞怀的大笑。
笑得林梦秋连脚趾都蜷缩着,一脸的无辜,有这么好笑吗?
等沈彻笑够去了书房,林梦秋坐到了梳妆台前,才看到了镜子中的自己。
早已干了的墨汁染黑了她的鼻头,而两颊还透着娇羞的红粉,粗粗一看竟然还有几分像八两,实在是傻透了!
她就顶着这幅丑样子见了沈彻,还误以为沈彻要亲她。
啊!她没脸见人了!
那头到了书房的沈彻,心情依旧很好,就连眼底都带着笑意。
阿四敏感的发觉了这一点,偷偷的打量了他好几眼,嘿,昨夜爷没睡书房,他就觉得奇怪,这睡了一夜竟然还如此高兴,实在是古怪。
难道真如老话所言,阴阳调和万物皆宁,就是他家爷这百炼钢碰上了世子妃也成了绕指柔?
“上回让你派人回苏城查的事,可有消息了?”
“前几日说是已经有了眉目,许是这几日封城耽搁了没能送进京,您再等等,想来不日便会有消息。”
沈彻嗯了声,正好袁成带着东西走了进来,他便收起了笑意,恢复了往日的寒厉。
“爷,从吴浩住过的客房里搜出了这些,看得出他走的很是匆忙,怕是根本都没想到这一去便会要了他的命。”
昨日袁立赶到时,吴浩及其随从都已经遭了毒手,吴浩只剩最后一口气,根本来不及说什么就闭了眼,终究是晚了一步。
在京城地界出了命案,京兆尹带人赶到,已经接管了此案,暂时定为劫匪劫财,目前案子还在查。
木托盘上有一个包袱,里面是两套换洗的衣裳和几本书,书也是再普通不过的《论语》和《孟子》,并未任何不妥之处。
袁立见他看过,就要将东西撤下去,准备出去领罚,这次是他失职没能完成任务,按沈彻的规矩就该罚。
他刚要下跪,沈彻就从叠的齐整的衣服间摸出了一块帕子,“这也是吴浩的?”
“瞧着花样像是女子贴身之物,吴浩既然对未婚妻如此情深,或许是未婚妻的遗物。”
“阿四,你来看看这帕子上的针线。”
阿四仔细的反复查看肯定的道“爷,这帕子虽然普通,可上头的金线却是宫内绣房独有之物,这绝不是民间可见的。而且吴浩将此帕子如此细心的藏着,只怕是定情信物。”
沈彻早就知道,有人暗中指使吴浩进京告状,虽然心中已有猜测,却无实证,指使之人又实在狡猾,将一切线索都抹去。
还好留下了这个帕子。
“阿袁,明日我要知道这帕子的主人是谁。”
袁立难得有了戴罪立功的机会,这次不敢再有疏忽,赶忙上前领了帕子,带着人直奔府外。
而沈彻还有其他的事要处理,若是他没猜错,最多不超过半日,宫中定会来人,召他进宫查舒嫔一案。
他需要在进宫之前,将一切事宜都部署好。
*
林梦秋在屋里躲了半日,门都没有迈出过半步,恨不得一辈子都躲在屋里不见人。
但该面对的迟早还是要面对的,冷静过后她就重新打起精神准备处理嫁妆之事。
一直忙到临近晌午,正打算用个午膳就去东小院,那边阿四笑眯眯的走了进来。
“爷派奴才来给世子妃带话。”
“世子可是有事要出府?无妨,公事要紧,不必顾及我。”
“不是,爷要下午才出府,特让奴才来告知世子妃,他一会过来用午膳。”
林梦秋???
好大一个惊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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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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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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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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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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