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年代文的极品女配>第 1 章 装晕
  九月酷暑,热的喘不过气,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

  乐家村,纵横交错的稻田里,金灿灿的稻穗饱满压满枝头,一眼看不到头,一派秋天丰收的景象。

  村民们汗流浃背的举着镰刀翻飞,所到之处,稻穗整齐的倒下,几个女人迅速跟上,手法熟练的弄成一捆捆,吭茨吭茨挑着扁担将稻谷放到板车上,送到生产队的仓库晒场,整个过程分工合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

  孩子们也没有闲着,三三两两在稻田里捡掉落的稻穗。

  夜幕降临,依旧炎热,没有一丝风。

  乐怡手挽着一个破篮子,将捡起的稻穗放进去,时不时的回头看一眼弟弟乐然。

  乐然年纪虽小,面黄肌瘦,但也很卖力的捡着稻穗,

  不光是他们姐弟俩,村里的孩子都在干活,秋忙时没有一个闲人,全村总动员。

  乐怡面色通红,口干舌燥,累的直喘气,酸疼的腰都直不起来,肚子饿的咕咕叫,豆大的汗珠滚落到眼睛,刺刺的,忍不住眨了眨眼。

  她知道种地辛苦,但没想到这么苦,光是弯腰捡稻穗就要了她的小命。

  她是城市长大的孩子,从来没下过地,谁知一朝穿进一本年代文,成了七十年代乐家村的一个女娃,而且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大家庭。

  七十年代缺衣少食,吃的是红薯饭,还不一定管饱。

  她喉咙干的冒烟,双脚像灌了铁铅般沉重,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不想动弹。

  这日子没法过了,呜呜。

  乐然迈着小短腿哒哒哒的跑过来,侧着脑袋担心的看着自家姐姐,小模样有点萌。

  乐怡伸手一拉,将小弟拉着坐下来,嗯,适时的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劳动。

  一道义正言辞的声音响起,“怡堂妹,大家都在忙,你却躲在一边偷懒,这种行为可不好,听姐姐的话,站起来继续干。”

  一个梳着麻花辫的女孩子不认同的看着她,眉头紧皱,神色严肃。

  乐怡一看到她就头疼,大伯家的大堂姐,乐春梅,温柔善良朴实勤劳的女孩子,在村里的口碑非常好。

  还是远近闻名的福气包,运气特别好的那种。

  据说,乐春梅出生后一年,她的两个双胎胞弟弟就出生了,说是她带来的福运,家人就很喜欢她。

  而在她成长过程中福运连连,动不动就捡个野味,时不时的帮村里人破个灾解个难,人缘特别好,乐国荣的队长一职,也是托了女儿乐春梅的好人缘才选上的。

  这也是乐家人把她当成掌上明珠的原因,连重男轻女的乐老太太都把她当成命根子,可以说她是乐家最得宠的孩子,男丁都排在她后面。

  这妥妥的女主人设啊。

  而她,只是一个小炮灰女配,哎。

  这一声挺响亮,引来不少村民的目光,三姑六婆纷纷开口。

  “同样是乐阿牛家的孙女,一个勤快踏实眼里有活,一个只知道偷懒,差别太大了。”

  “岂止是勤快,还很有长姐风范,友爱手足,管教弟妹很有一套,我要是有这样的孙女,做梦都笑醒。”

  摔,这样的管教她可不要,谁稀罕谁带走,乐怡心里疯狂吐槽。m.xiumb.com

  “谁说不是呢,春梅这孩子我也喜欢,说话轻声细语,温温柔柔的,乖巧懂事,心地善良,运气好的不得了,是我们乐家村独一份。乐怡这孩子就不行了,整天贪玩贪吃,干啥都不行。”

  众人的话清楚的传到乐怡耳朵里,她嘴角抽了抽,夸女主就夸呗,为什么要拉踩别人?

  神马鬼?她一个十岁的女娃,小胳膊小腿的,不吃不喝捡了一下午的稻穗,累成这样,还叫干啥都不行?

  乐春梅比她大了四岁,作为最受宠的福气包孙女,平时也不下地,就在家里洗洗涮涮,就农忙里出来,干的也是捡稻穗的活,到底哪里看出比她能干的?

  乐怡忍不住看了乐春梅一眼,呃,低着头嘴角微勾……这是在暗暗高兴?得意?

  她心里一凛,感觉很不好,女主似乎没有表现出来的善良呀。

  她穿来没多久,只知道自家情况和发生过的事情,但对后面的剧情一无所知。

  谁让她没有拿到女主剧本呢。

  乐怡刚想说什么,队里的喇叭声响起,“同志们都加把劲,熬个通宵,争取连夜将稻谷送进仓库,同志们,考验你们的时候到了……”

  队长乐国强拿着一个大喇叭激情洋溢的动员村民,字字句句鼓舞人心,村民们的热情被激发出来了,个个干劲十足。

  乐春梅眉眼含笑的看着父亲,隐隐有一丝骄傲。

  就在此时,一声凄厉的惨叫响起,把村民们吓了一大跳,纷纷看过去。

  不远处,一个身影摇摇欲坠,一头栽倒在田地里。

  乐怡脸色大变,飞窜了出去,“我爸晕倒了,救命啊。”

  乐然也冲了过来,乐国荣两眼紧闭,一动不动,额头渗出鲜血,看着很是吓人。姐弟俩跪倒在地上,眼泪哗拉拉的往下流,“爸,爸。”

  另一边,吴小青疯狂的摇晃着男人的身体,大声哭嚎,“孩子他爸,你别吓我,千万不能有事啊,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让我们母子三人怎么活?你妈是个偏心眼的,你大哥又是个只顾自己名声,不管兄弟死活的……”

  这场面配上两个孩子尖利的哭喊声,别提有多凄惨了,但村民们的神色古里古怪的,都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被疯狂diss的队长乐国强气的脸都青了,又来了,又来了!

  “这个月第几次昏倒了?啊?干一点点活就晕,还是不是农家汉子?快给我起来干活。”

  他身为队长,要以身作则才能服众,偏偏这个三弟好吃懒做,不肯吃半点亏,还喜欢装病,丢尽他的脸。

  吴小青气愤的尖叫,“大哥,你这是什么意思?说我男人装晕?同样是兄弟,你体格壮壮的,我男人就不行,从小体弱多病,全是因为你小时候太霸道将家里的吃食抢走了……”

  尖刻的声音吵的乐国强脑门涨痛,烦躁的抹了一把脸,烦死了。

  “胡说八道,他没有少吃过,从小就爱偷懒,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他在队里的威望很高,唯独搞不定老三家,真是窝火,一个爱耍小聪明,一个有点文化的泼妇。

  吴小青愤怒的满面通红,吼的比谁都大声。

  “大哥,有你这样说话的吗?还是一家人呢,我看啊,比隔壁邻居都不如。”

  吴小青可不是好惹的,嘴巴特能说,伶牙俐齿,“也对,邻居又没有利益纠葛,你呀,巴不得我男人死了,好将我们孤儿寡母全赶出去饿死。”

  这话就严重了,村民们看队长的眼神有些不对。

  兄弟姐妹吵吵闹闹很正常,但吵完了还是一家人,村里人是最看重亲情血脉的,坚持不分家也是一大传统。

  乐老太还活着,没有分家,三房人都在老太太手底下过活。

  乐国强眉头紧皱,觉得跟女人吵架太掉价,而且是自己的弟媳妇,吵赢了也丢人。

  乐春梅适时站出来解围,温温柔柔的说道,“三婶,虽然您是长辈,我是晚辈,但我还是要说一句,这些话过了,不管是我爸妈,还是我,还是奶奶,都希望一家人和和气气,盼着三叔上进,三婶,你也是这么想的,对吗?”

  她面带笑容好声好气的,又有礼貌,说的话在理,显得很有素质,撒泼大吼的吴小青没法跟她比。

  吴小青心里一堵,说不出反驳的话,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这个侄女从小就乖巧懂事,但她就是爱不起来,总像隔着什么。

  一边的村民们赞不绝口,“春梅比她三叔三婶还懂事,不容易啊。”

  “我就喜欢听她讲道理,声音温温柔柔的,比唱歌还好听。”

  村里人看不出哪不对劲,但经历过信息爆炸的乐怡不一样,她算是看明白了,得,这个堂姐不简单,最擅长踩着别人刷名声,还能人人夸。

  她就有些不乐意了,凭什么拉踩她们三房?就凭你是女主?

  “都别吵了,我爸的性命要紧。“她眼泪汪汪的看向乐国强,眼眶通红,”大伯,求你大发慈悲救救我爸,我给你跪下磕头……”

  都这么说了,还怎么拒绝吗?真有个闪失,谁都负不起这个责任,乐国强心里再不喜欢,也得考虑一下舆论。

  乐国强赶紧拦住小侄女下跪,这个侄女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没想到也有这么孝顺的一面,有些心软,“来个人,送国荣去卫生室。”

  乐怡也就是装模作样意思一下,没有跪的意思,很快就站直了,谁不会演呢?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乐春梅深深的看了堂妹一眼,眼神微闪。

  一个村民背起乐国荣跑向卫生室,吴小青一手拉着女儿,一手牵着儿子紧跟其后,跑的比兔子还快。

  其他村民羡慕的不行,纷纷冲队长嚷嚷,“队长,这次得让赤脚医生说说清楚,是真有病,还是装的?你可不能总包庇自家兄弟。”

  “对啊,队长,我对你没有意见,但国荣夫妻太不像话了,动不动就躲懒,你好好管管呀。”

  “每次都躲避劳动,还不如那些知青,丢人。”

  乐国强还能怎么办?唯有苦笑。

  他不想管吗?是管不了!

  一行人冲进卫生室,赤脚医生一看到乐国荣,嘴角抽了抽,但很快迎了上来,“快放到床上,我替他看看。”

  村民看着赤脚医生来来回回的检查身体,好奇的问道,“李大夫,是真晕吗?”

  乐怡紧张的看着赤脚医生,年近五十的男人头发半白,眉头紧皱着,“又饿又渴加上劳作过度,体力不支才晕过去的。”

  吴小青立马哭嚎,一声声孩子他爸,哭的让人心酸,乐怡的心提了起来,暗暗担心,是真晕?

  村民得了这话默然,好吧,真晕那就没什么可挑刺的。

  只是有些奇怪,“那怎么动不动就晕啊?”

  “身体虚。”赤脚医生只有这句话。

  村民默了默,打了一声招呼就匆匆忙忙去干活了,真是个热爱劳动的好同志。

  等人一走,赤脚医生伸手掐住乐国荣的人中,只听一声惨叫,乐国荣一把挥开他的手,弹跳起来,“疼疼疼。”

  小乐然顿时咧嘴笑,爸好了,开心。

  吴小青撇了撇嘴,找了个地方坐下,如同在自己家里般放松,司空见惯的样子。

  赤脚医生没好气的直瞪眼,“每次都这么搞,迟早穿帮。”

  乐国荣立马像个无事人般生龙活虎,嬉皮笑脸的抱了抱拳,“嘻嘻,穿帮不了,有你帮着我嘛,快开一两红糖给我补补。”

  红糖是稀罕物,但病人有这个福利。

  赤脚医生摇了摇头,从口袋掏出一把钥匙打开抽屉,抠抠嗖嗖的拿出一小包红糖,“真是上辈子欠了你。”

  乐怡看的目瞪口呆,懵逼极了,这……装的?不是吧?演技比她还好?这不科学!

  问题是,这医生为什么愿意帮着打掩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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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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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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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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