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缠头军,缠头军一直忠心耿耿,鼎书记载地枭在南巴之地有四个极其隐秘的巢口,缠头军一再深入老林,找到了密林中居住的土人。
用今人的观点来看,土人就是生活在老林里的少数民族,由于长期伴山而生、远离人世,他们的生活环境、方式、习性,乃至身高、体型、单项器官的发达程度,都跟外面的人不一样,最大的特点是,能嗅到地枭的味道——据说是一种很奇怪的骚味,但缠头军也好,除了土人之外的所有人也好,都闻不到。
不过这也合理,人都是随着环境进化的,这也是优胜劣汰的一种:在地枭出没地附近世代生活的人,只有能闻到地枭的味道,才能提前做逃离或者迎击的准备,否则早灭族了。
从这些土人的口中,缠头军确认地枭不是虚妄的传说,而是切实存在过的,然后陆续锁定了巢口。
接下来,他们做了三件事。
第一是收编土人,土人的鼻子对他们来说太有用了,被收编的土人后来被叫作‘狗家人’,这不是骂人,真的就是指他们长了个狗鼻子。
***
炎拓想起那个老爱吃蘸酱黄瓜的大头,他应该就是“狗家人”了。
难怪华嫂子给他指路时还正常,看完手机里来的新消息之后就莫名其妙、用挪酱缸这种拙劣的借口把他拖住。
现在想来,是大头给华嫂子发了消息,因为他嗅到了从车里传出来的、地枭的味道。
***
缠头军做的第二件事是“堵”,堵住四大巢口、给巢口安门落锁。
虽然老话说“堵不如疏”,但毕竟不是事事都是治水,地枭本就罕见,堵住了源头,也就等于堵住了后患。
当然,“堵”这件事,也是下了血本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怕各地的百姓造反,于是‘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铸造了十二金人,秦灭之后,十二金人也没了下落——民间有各种传说,有说被项羽火烧阿房宫时一并烧了的,有说被秦始皇带进墓里陪葬的,也有说东汉末年的时候,被董卓销毁了铸造铜钱的。
其它的金人我是不知道去哪了,但就我所知,至少有一尊,是被用在了南巴老林——由一化为四,铸成了四扇大门,因为是金人所化,就叫金人门。
缠头军做的第三件事,就是分期分批进入巢口,反锁金人门,正式寻找地枭——这么做其实还挺悲壮,关门打狗,可以打死狗,但门锁了,自己没退路,也可能在里面被狗给咬死。总之,缠头军死了不少,经历过无数惊心动魄的事儿,历时两年多之后,终于摸着了门路,找到了第一只地枭。
***
说到这儿,故事差不多也快到尾声了,聂九罗长舒了口气,问炎拓:“依你看,秦始皇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
这不废话吗,当然高兴了。
炎拓正想回答,又起了犹疑:一来据历史记载,秦皇这个人好像有点喜怒无常;二来她特意提出来问,答案一定不那么简单。
炎拓:“不……高兴吧?”
聂九罗一脸“我就知道你要这么答”的表情。
她说:“你历史不大好,公元前210年,也就是徐福下东瀛和缠头军进入南巴老林的那一年,秦始皇就已经过世了。过世两年多之后才找到地枭,那时候,陈胜吴广之后,又有项羽刘邦,秦二世都快走向末路了。”
是吗,炎拓觉得自己的答案也没毛病:换了随便是谁,生前交代的事儿死后才有眉目,能高兴吗。
聂九罗:“缠头军的所在太偏僻了,是连信鸽都到不了的地方。山中无甲子,他们一心寻找地枭,终于有了成果时,才发现山外早已变了天,皇帝死了,对口的上级也在换代的争斗中被杀了,换言之,这支缠头军彻彻底底被遗忘了。”
“大秦都快没了,回去当官是没指望了,各地都在打仗,他们也不想掺和,集体商议了之后,决定封口、守住地枭以及南巴老林的秘密,易甲为民当老百姓。”
“那之后,他们就在南巴老林附近住下,自然形成了一个村落。中国古代社会相对封闭,流动性差,一个村子代代延续,续个千八百年,变化也不会很大,渐渐的,靠山吃山,村落成了猎户村,也就是俗称的‘巴山猎人’。当然了,这个猎户村区别于其它的,有着自己的秘密。”
“平时呢他们跟普通的猎户也没两样,打狼打豹、猎熊猎虎,但一般每隔百多年,精壮猎手充足的时候,会秘密组织一次‘拜金人,走青壤’,期待着猎取地枭,这叫‘青壤结穗,开花见果’。毕竟,猎到一只地枭,就意味着额外的财富,哪怕是全村都来分,也足够每家分个盆满钵满了,这世上,谁能不爱钱呢。不过绝大多数时候,走青壤,都是走了个寂寞,一无所获。”
炎拓觉得有点说不通:“不是抓到过地枭吗?地枭不是‘长生’吗,理论上,只要抓到一只地枭,就可以一劳永逸了吧?为什么还要去抓呢?”
聂九罗回了句:“你别忘了,地枭是生存在地下的,‘长生’指的是在地下,那是它们的生存环境。见了天日就不行了,衰老得很快,死得也很快,基本上能活二三十年就顶天了。”
炎拓心里说:不是的,不是这样。
聂九罗开始讲述之后,他几乎全程都是兴奋的,她的很多叙述,和他这些年来所观察到的迹象,是相符合的——他知道的都是碎片,如今被一点点串连,引出前尘、旧事、因果,这种感觉,简直让人激动到难以自持。
但到了这儿,就开始不一样了,林喜柔不是这样的,她没有生活在地下,她几乎不曾衰老,更加没有要死的迹象。
聂九罗看出他表情不对,只当没看见:“现在,我开始正式回答你的四个问题。我之前给出过的答案只是为了帮助你理解,并不准确,这里,会有修正。一切,以我现在说的为准。”
“第一,狗牙是什么东西,什么来历。之前我回答说是地枭,在这里,我要更正一下,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不止是我,板牙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很多特征,跟地枭很像,或者说,他一定跟地枭有极其密切的联系,即便不是,也是近亲。”
炎拓想说什么,聂九罗示意他不忙说话,先听她讲。
“有一个很关键的信息点,我之前没有提,特意放到这里来说:缠头军做了巴山猎人,他们以狩猎为生,地枭,跟虎狼熊罴一样,只是一种猎物。地枭是野兽,不是人,它跟人,是有本质区别的,它也不像人,猴比它更像人。所以在我眼里,猎取地枭这件事,虽然不算特别正经,但也不是什么天理难容,毕竟是野兽。”
“这也是为什么哪怕先前我觉得狗牙非常奇怪——能在高层的外墙立面来去自由、被捅瞎了眼硬熬着不治——我都没有把他跟地枭联系到一起的原因。直到我发现,被他抓伤过的孙周居然扎根出芽了。为了进一步确认,我在他颈后、手肘、大腿根处放了血,地枭身体这几处的血液比较粘稠,但即便这样,我依然不能说他就是地枭,所以只能说,‘可能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炎拓脑子里已经乱了,先前的喜悦慢慢变质:这么多年了,他那么不容易,都快接近答案了,为什么她话锋一转,就又不是了?他好不容易才找到像她一样、对狗牙有了解的人,结果,只能给个猜测?
“第二个问题,扎根出芽是什么意思,已经回答你了。”
“第三个问题,怎么治。缠头军总结经验,地枭是地下生物,畏火,更讨厌阳光。一般是在受伤之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拿‘天生火’,也就是用透镜、古代用阳燧,从太阳上取下的火,去反复炙烤,能把根芽渐渐逼退,也就安全了。一定要尽早,拖得越久越完蛋,如果眼睛里出现一条红线穿瞳,那这个人,基本就可以放弃了。”
不对,又不对了,林喜柔不是这样的,她不讨厌阳光,有一段时间,她还曾经去海边晒日光浴,说喜欢那种看着就很健康的、小麦肤色。
“第四个问题,伥鬼是什么。”
“所谓伥鬼,取的是‘为虎作伥’的意思,在缠头军和地枭打交道的过程中,偶尔会出现很诡异的情形:平时很好的兄弟,并没有被抓伤,好端端的,会为了地枭鞍前马后、誓死效力,他们没有丧失神智,各方面也都正常,但就是会对地枭百般维护,反过来算计、杀害自己的同类,这种人,就叫伥鬼。”
炎拓明白了:“你以为我是伥鬼?”
聂九罗没说话,她身子前倾,盯住炎拓的眼睛,顿了几秒才说:“你不是吗?”
炎拓心头一颤,没吭声。
“狗牙在兴坝子乡杀了人,还伤了孙周,是你把他转移走的;后来,你要求狗牙去酒店把孙周劫走了,还怪他行事不小心、被我看到脸了;再后来,在小旅馆里,你又吩咐狗牙看守我和孙周——你俩即便不是好朋友,也是互助的同伙,我把你看作伥鬼,一点都没冤枉你,你在板牙受罪,受得也活该。”xiumb.com
说完了,她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茶杯上,茶杯口沿有口红印,杯里还剩了一半的茶,她屈起左手拇指和食指,像弹之前那个仿炎拓的小泥人一样,轻轻用力一弹,杯子就飞了出去,落地居然也没碎,骨碌碌滚了一长道,也泻了一长道的水。
炎拓还是没说话,只是斜瞥了一眼那只落地的杯子,他知道,这饭局,是结束了,饭局上这短暂的和平和交情,也差不多走到尾声了。
“炎拓,四个问题,我全回答你了,为了帮你理解,我还附赠了不少信息。现在,你可以问问题,我会决定答还是不答,最多三个,就在这问,今晚问完,今晚两清。”
炎拓抬头看她:“你知道这么多事,你是缠头军的后代吗?”
“缠头军的后代,不一定要在祖宗的行当里搅和。我是个普通人,只想忙自己的事,对你、狗牙以及同伙什么的,我没有探听的兴趣。下一个。”
只剩两个问题了。
炎拓喉头发干:“怎么杀死地枭?”
聂九罗眉毛微挑,这个问题问得有点猛。
“看来你对地枭有点了解……狗牙的新眼珠子快长出来了吧?”
炎拓没什么表情,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地枭的再生能力很强,不夸张地说,哪怕是头被砍了,也能从脖腔子里再拱一个出来,时间长短而已。天火烧、捅颅顶和断脊椎都会对它们造成较大的损伤,但也只是拖延痊愈速度。至于杀死……缠头军把地枭当宝贝,设法帮它们延命还来不及呢,只恨它们活得不够长,因为它们活着活着就死了啊。所以,我没法回答。下一个。”
炎拓坐着不动,巨大的失望像渗骨的瘴气,从胸腔里蔓延出来,一寸寸延到全身,几乎要拉垮肉骨。
他还以为,今天晚上,会推开一扇大门,他眼睁睁看着大门徐徐打开,居然又关上了。
聂九罗催他下一个,下一个问什么呢?脑子里像糊住了一样,连最基本的逻辑思考都没法进行了。
灯光昏黄,先前没感觉,现在只觉得这光腻得很,像肥腻的油,散散慢慢满屋乱撒。
炎拓说:“你说的都是真话吗?聂小姐,如果你撒谎了,给我一个比率,我能接受。”
聂九罗冷笑:“一码归一码,我来回礼,没必要拎上假货糊弄人。”
炎拓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是我小人了。聂小姐,你……怎么回去?要送你回家吗?”
聂九罗一愣,不过她很快起身,拎起纸袋和包:“不用了,你的车,我不大敢坐。”
炎拓想起身送她,一来心情实在低落,二来看她神色,未必领情,所以虽然欠了身,还是坐下了。
聂九罗走到门边,又回头看他:“炎拓,两清了吧?”
炎拓:“清了。”
“我今天能坐在这跟你吃饭、给你讲地枭的由来,完全是因为要回你的礼。既然两清,出了这扇门,桥路两不挨,你以后小心点,别再被我撞见。我不会在一个人手上栽两次的。”
炎拓抬头看了她一会,说:“你也是。”m.w.com,请牢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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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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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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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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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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