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淘气萌娃:妈咪太痴情白纤纤厉凌烨>第1129章 想想就是一个美
  厉彻从头七到烧百天,白纤纤每一次都参加了。

  每一次都是她陪着厉凌烨再带上厉晓宁参加的。

  再有就是凌美和季逸臣。

  因为厉彻的死,凌美也听从了白纤纤的建议,把婚期延后了。

  每次看到凌美和季逸臣在一起时的甜蜜,白纤纤都很欣慰,厉凌烨三兄妹,又要有一个大婚的。

  差的就是厉凌轩了,不过厉凌轩的事情,就算她再着着,她也不会与厉凌轩有什么瓜葛了。

  以后,能离多远就多远,这样才能避嫌,也免得被人捕风捉影。Χiυmъ.cοΜ

  已经是现代社会了,再也不是古代那种守孝三年才能大婚的时代了。

  厉彻过了百天,白纤纤这个当嫂子的就开始张罗凌美和季逸臣的婚事了。

  凌美已经四个多月了,不过她身材并不显臃肿,只要选一款可以遮住孕肚子的婚纱,结婚应该没问题。

  这也是白纤纤的提议。

  她自己孩子都六周岁了,但是一直都没有一个完整的象样的婚礼,于她来说一个都是一个遗憾。

  她自己有遗憾,而且感同身受,所以,就不想小姑子凌美也象她那样没有一个完整的婚礼就嫁为人妇。

  那真的是一辈子的遗憾。

  所以,她不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也发生在凌美的身上。

  所以,她极力主张凌美和季逸臣先结婚再生子。

  这样才会给孩子一个光明正大的名份。

  比如厉晓宁,虽然也姓了厉姓,厉凌烨也很宠爱小家伙,但是每每回想起来厉凌烨没有走进孩子世界的那几年,孩子就开始少年老成了。

  没有了父亲的庇佑,厉晓宁早就是一个小大人了。

  比大人还大人的处事风格,虽然让人看着欣慰,但是每每回想起来,也都让人心酸。

  明明是一个只需要在父亲保护的环境中成长的年纪,却分明就是一个小大人,不用人操心不用人照顾的小大人,反过来,还是他在照顾别人。

  就是这一百天,凌美要婚了,白纤纤也要生了。

  八个多月了,真的快要生了。

  等生了,她就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再把当年母亲的死调查清楚。

  其实,她早就知道厉凌烨也有派人去替她查过,但是没用,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的结果传递出来。

  两件事情,也成了她在孕期的一个心结。

  越是想知道,越无法查到。

  所以,她只能等生下两个宝宝了。

  不然,挺着大肚子,什么都不方便。

  但是,却也就是趁着这三个月的修身养性调养身体的时间,白纤纤把自己的小公司还有凯恩留给她的公司壮大了很多。

  那是完全超乎她自己想象的一种壮大。

  可以说是相当的成功。

  不过,也不只是她自己的努力,还有方文雪和苏可在帮她,而她也把她这三个月以来所赚的利润能分就分的分给了这两个闺蜜。

  她早就不在意钱财,她在意的是不是能有所作为。

  还是完全靠自己的有所作为。

  否则,活着也是白白活一场了。

  她要生了,不过还是陪夜汐一起给小姑子凌美选嫁妆选大婚需要的东西。

  其实原本季逸臣是要大包大揽不想夜汐操心的。

  可夜汐一在的性情已经变了很多,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小时候还以为这辈子都难以有幸福,却不想现在能嫁的这样好。

  季逸臣不在意凌美的过去,于凌美就是一种绝对的幸福了。

  对这个姑爷夜汐满意的不得了。

  也算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所以,自然是凡事都想亲力亲为,就想替自己已经怀了身孕的女儿分担一些。

  而凌美有些事情也的确不懂,的确需要夜汐和白纤纤这样的过来人来帮一把。

  是的,夜汐婚过,也知道流程。

  而白纤纤也一样的办过婚礼,虽然是一场不完整的婚礼,但整个过程,她却是都经历过的。

  所以,婆媳两个自然能替凌美操持,还乐此而不疲。

  定好的日子,就在厉彻过世百天后的第十天。

  那是五月初的日子,正是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最美的时节。

  不冷不热的气候条件,就选是穿婚纱也是最舒服的季节。

  白纤纤也喜欢这样的季节,她想等她生了两个女儿后,也选一个这个时节的日子与厉凌烨重新补一场婚礼。

  虽然她知道补办一次婚礼很有可能被人笑话的。

  可就算是被人笑话,她也要完成她人生中最期待最想老了的时候可以回味的最美的回忆。

  不过,那可能就要过一个年的这个时节了。

  一想到还要等一年,白纤纤有些心焦。

  不过,这肚子里的两个小东西还没卸货,她也没办法举行婚礼。

  大肚子的女人伤不起。

  哪怕是婚礼的事情具体的根本不用她全盘操作。

  但是有些场面必须是她亲历亲为。

  她想还是等一年后比较舒服。

  那时两个小女儿也长大了些微,有她们陪着她一起举行她的婚礼,也算是完全的。

  能有三个儿女做自己的伴童,想想就是一个美。

  嗯,她就要是有女儿有儿子的人了。

  算是凑成了一个好字也凑到了幸福的味道。

  嗯,‘好’子还多了一个‘女’字。

  要是想要好上加好,以后就再生一个儿子,就是好上加好了。

  其实,这样的婚礼大部分都是季家在操办,毕竟是季家在娶媳妇,而不是厉家。

  所以,白纤纤与夜汐更多的时间是在准备嫁妆。

  她要嫁的是小姑子,可是操持操持,就有一种嫁女儿的感觉了。

  明明凌美比她还大,是与厉凌烨一母三胞所生,可与凌美在一起,就觉得自己比凌美还年长的感。

  她的小姑子,因为从前长年累月积攒起来的那种不入尘世的纯净之美,让她看起来比普通人年轻很多。

  甚至于比白纤纤还要小很多的样子。

  所以,年纪不是一切,眼睛看到的也不一定全都是真的。

  看起来要小的凌美比白纤纤大几岁呢。

  明天就是凌美的婚礼了。

  白纤纤把凌美接到了水香榭,让凌美从水香榭出嫁,水香榭就算是凌美的娘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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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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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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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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