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为夫人折腰>第 106 章 第 106 章
  次日清晨。

  斛律骁从净室洗漱出来,谢窈犹在镜台前梳妆,青丝披散,正叫春芜分成几股,结在头顶,大有要梳髻的架势。

  想到那顶黄金王冠的形制,他上前将春芜手中的梳子夺下:“何必这么郑重。”

  宝石梳子在手,于她滑腻如丝的乌发间穿过,他轻握住她一头柔顺的好青丝,将它们束在脑后,扯了根白色发带在发梢扎住了。向镜中佳人一笑:“这样,不也很好吗?”

  束发不成束发,散发不成散发的,谢窈有些抗拒,觉得失了端庄。杏眼里清波如水:“可……不是要去城外观人骑射么?自然要打扮得郑重一些。”

  她语气平常,好似还在奇怪他为何会有此一问。斛律骁和春芜却是都愣住了。斛律骁脱口喜道:“窈窈记得昨日的事了?”

  往日她鲜少记得昨日的事,每每皆需他们提醒。这是第一回,她在没有任何提醒的情况下记起了昨日的事。

  他喜色溢于言表,倒令谢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这不是情理之中的事么?还是说,我的记性已经差到了连昨天的事都记不住……”

  春芜和斛律骁两个对视一眼,才腾起希望的心又黯淡下去。但不管怎么说她能记起昨日的事来已算是病情好转,他勉强一笑:“没什么,窈窈说得对,等会用了早膳,我们就出城去。”

  用过早膳,二人乘马车朝太原北郊去。

  官家出游,按例是要清道的,加之前阵子派人来并州括户,释放被掳作奴隶的百姓,打击豪强,颇得人心,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只带了十七十九几个轻车从简地穿越闹市去到了城外。

  车中,谢窈安安静静挨着丈夫坐着,唇不点朱,颊不敷粉,素白衣裙上绿萼静放,一头青丝松松系在脑后,无一点钗环作饰,素雅至极,也出尘至极。

  “郎君……是怎么认识这、叱云将军的……”沉默许久,她手攥帷帽,终究还是问了。

  斛律骁语气平和:“叱云将军曾出使建康,彼时正是我接待的,故而此次邀我来太原一叙,怎么了?”

  她轻轻摇头,眼中仍蕴了一丝不安。斛律骁心中发苦,握住她微凉的手追问道:“窈窈不喜欢胡人,所以不想我和叱云将军往来,是不是。”

  被勘破心思,她有些不好意思,低头承认了:“泾渭殊流,雅郑异调。妾只是觉得……胡汉殊途,便该各自相安,互不侵犯。胡人却占我疆土,犯我河山,妾心里,实在是亲近不起来。”

  泾水清,渭水浊,雅乐正,郑声淫。就如汉人与胡人,原本就是界限分明毫不相干,也不该有交集。

  “这你可错了。”斛律骁道,“他们叱云氏可是从汉时就居住在并州了,距今也有五百多年了,难道也算鸠占鹊巢?”

  谢窈一时被问住,不知如何回答。汉朝的时候,的确有不少北方胡族归顺汉朝,民族之别远不如而今分明。譬如三国时期,蜀汉诸葛武侯就曾与鲜卑结盟攻打魏国。

  斛律骁又道:“窈窈,不管你听不听得进去,我都想说,用以区分华夷的是文化,而非族别、血缘。叱云氏归附已久,早已在这片土地扎根,除了血缘,又与汉人有什么分别,胡与汉,真的有那么大的隔阂吗?”

  这问题可大可小,往小了说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往,往大了说却是国家之别。毕竟,若胡与汉无甚差别,那效忠谁不是效忠呢。谢窈隐隐觉得这话再说下去恐会争吵,温声打断他:“妾不过是随口一句,倒惹出郎君这一大篇话来。”

  斛律骁亦怕说得多了会惹她起疑:“只是怕你对叱云将军有所成见罢了。”

  “我与他私交甚笃,还望你,莫要因为他胡人身份而心生厌恶。”

  她推开车窗,望向车外繁华的闹市。这里被治理得不错,民无菜色,衣饰洁整,乱世之中有一安身立命之地已是难得,又哪管首领是胡是汉。点点头:“妾明白的,妾知道该怎么做。”

  马场建在太原北郊的平原草野上,此时天空阴云密布,秋原上茂盛的芳草渐已枯黄,风吹草伏,有如洪波涌起,景致萧瑟。以叱云淮为首的一众并州将领等候在营寨门口。

  叱云淮立在最前头,左望右望不见妹子,紧皱眉宇问自己的亲卫:“三娘呢?去了哪里?怎不见人?”

  叱云家五子三女,长女次女都已出嫁,唯独这第三女叱云雁是和叱云淮同胞所生,明.慧爽朗,武艺高强,常带领百余人马往返于凉州与并州之间为父兄传递讯息。

  她已于九月初返回并州,原本昨夜就该去驿馆里拜见的,却逃之夭夭了,直至此时也没个人影。叱云淮唯恐她失了礼数。

  亲卫答:“回使君,小娘子说她很快就到。”

  车驾已近,在马场门口停下,叱云淮不得已上前迎接。车中,谢窈欲戴帷帽,却被丈夫拦住:“又不是见不得人,戴这劳什子做什么。”

  她有些羞赧:“妾一深闺妇人,怎好见这么多的外男。”

  “这里不兴这些虚礼。走吧。”

  斛律骁夺下帷帽,扔在车中,扶着她下车。车下一众将领见上司携妇而出,习惯性地要拜,想起他昨日的吩咐又都不敢拜,杵在原地尴尬地面面相视。最终还是叱云淮硬着头皮唤了一声:“子恪兄。”

  斛律骁淡淡“嗯”了一声,侧眸对谢窈道:“我们去那边吧。”

  马场边已搭起了一顶营帐,帐中铺着柔软洁白的羊毛毯,设了茶瓮、茶案等物,供她休息。斛律骁将妻子送入帐里,一众将领远远地跟在后面,一人窃窃私语道:“这就是王妃?果真是绝色啊……”

  “不要命了,主母也敢觊觎!”另一人低声呵斥。

  那人尴尬捉鼻:“我哪是觊觎啊,我就是好奇,什么样的女人能将魏王迷得五迷三道的……怎么,待会儿比赛我们是要让着他,好哄王妃开心是么?”

  “……好像你我不让就能赢了魏王一样。”

  “就是,魏王可是颇精骑射,少时便能射中空中的雕,有“落雕”的美誉。”

  “好好比吧,使君可是吩咐了,叫我等使出全部的气力来,别叫王妃瞧出什么破绽。”

  ……

  众人议论渐止,候在营帐外。帐子里,斛律骁将谢窈安置下来,柔声嘱咐妻子:“今日骑射是以匈奴王的金冠为奖励,窈窈且在这里等我,等我赢回王冠,替你戴上好不好。”

  他眉目英毅,眸中光彩荧荧,这幅神情,倒意外与一位故人相似。

  谢窈望着他,目光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妾要王冠做什么,郎君去吧,尽兴就好。”

  她嫣然而笑,若和风泛过桃李之蹊,令斛律骁身后的一众将领不禁魄驰意动,身子亦酥了半边,被叱云淮一人瞪了一眼才回过神慌忙垂头。斛律骁起身:“走吧。”

  马场很大,以彩幡隔出数道五六丈宽的赛道来,中间设了数道箭靶,须于行进时一一射中,一直绵延至秋草离离的尽处。Χiυmъ.cοΜ

  赛道尽处尚有一株高大的柳树,枝叶枯黄,高处却系着那顶黄金王冠,在秋风中轻轻摇曳,荡出宛如涟漪的弧度。

  十七和青霜春芜等人都留在了帐子里,只派了十九前去跟随。十七得意地替主上邀功:“女君还不知道呢,我们殿……”

  被春芜瞪了一眼又很快改口:“……郎君骑射的工夫可好了,十五岁时,就能以一箭射穿天上并排而飞的两只大雁,所谓一箭双雕是也。”

  一箭双雕有什么了不得的,陆使君也能呢,就他臭屁!

  其疾心里火气直冒。眼神直矗矗地落在十七身上,因他和春芜挨得最近,唯恐他占了春芜便宜。

  谢窈神色欣然,目光追随着那一道熟悉的挺拔身影,看着他背负弓箭、翻身上马,眼中盛满恬静温婉的笑。

  眉目却渐生恍惚,像是要透过他望入另一人的灵魂。

  春芜看着谢窈,直觉女郎的眼神有些奇怪,却又瞧不出什么。这时马场之中擂响战鼓,众人皆已上马,整装待发。偏偏此时,马场入口处却传来个脆生生的女子声音:“等一下!”

  众人展目而望,却是名红衣的年轻女郎,身跨枣红马,挥舞着马鞭朝马场里疾驰而来。春芜吓了一跳:“这人是谁?好生无礼。”

  十七与之介绍:“这是叱云将军的妹子,名叫叱云雁。父亲又是凉州刺史,都督雍凉诸军事,整个凉州都是她爹管,来头这么大,有些脾气也就见怪不怪了。”

  望了眼安静而望的谢窈,又心虚地摸了摸鼻子。叱云家可是一向想与殿下联姻呢,虽说殿下绝不会答应,只怕这叱云女郎会纠缠,叫王妃不快。

  马场里,女郎如一缕红云,飘拂得近了。马儿在众人马前停下,她气喘吁吁地:“等一下,我也要比。”

  女郎生得娇艳姿媚,着了身水红的骑装,头发也未如汉人女子那般梳髻,而是结了两股长辫将发丝盘拢在后,半披半束,发间点缀着许多明珠。策马而来的时候,发丝与红裙俱舞于风中,红衣如火,实在英姿飒爽。

  她约莫十七八岁的年纪,红宝石编织的额饰下眉宇间英气流转。如同草原上开出的野花,美丽娇俏,但绝不柔弱,有一种顽强蓬勃的生命力之美。

  叱云淮脸色铁青:“叫你早来不听,还敢迟到。还不快给殿下赔罪!”

  这就是叱云淮的妹子叱云雁了。斛律骁面无表情:“不必了,比赛快些开始吧。”

  叱云雁对哥哥吐舌,嘲讽他拿着鸡毛当令箭。叱云淮又道:“王妃还在帐中,快去见过王妃。”

  “两手空空怎好去见王妃。”叱云雁振振有辞,手握马鞭,眸子里自信熠熠,“等我赢下那顶王冠,再去与王妃见礼!驾!”

  她双腿猛夹马腹,不等开赛便冲了出去。众人亦都策马而出,一人笑道:“殿下还没喊开赛呢,小女郎这可是耍诈。”

  叱云雁纵马在前,挥舞着手中长鞭:“你怎么不说我才跑了一大截路都累了呢!不这样,怎么公平呢?”

  她话音才落,斛律骁便似一阵疾风自她身旁掠了过去,箭出如电,倏地射倒第一处箭靶。叱云雁慌忙跟上。

  马场里赛况激烈,众人一一策马远去。帐子里,谢窈的目光已从丈夫转移到那红衣的少女上,透出几分歆羡,渐渐地,又黯淡下来。

  她很羡慕叱云雁。

  有那样强健的体格,精湛的骑术,像是草原上的精灵,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不受束缚……是她一辈子也没法成为的人。

  她神色黯然,垂下眸不再看赛场里的追逐。春芜犹然不觉,啧啧称奇叱云雁的骑术:“那胡女可还真有些本事。”

  青霜却注意到女郎的失落,低声道:“夫人若是想学,属下可以教夫人。”

  谢窈淡笑着摇首。她对自己的体质心里有数,早年陆郎便教过她,却怎么也学不好,第一回即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从此,他便不再让她学了。

  她也还记得十五岁那年的上巳,她和他与兄长一道去郊外狩猎,他射下天空的大雁交到兄长手里,说,愿以此雁为聘,迎她过门……

  出神之间,斛律骁已射倒所有箭靶,一马当前地朝尽头的柳树疾驰而去。只听“咻”的一声,箭如流星飞出,于百步之外射中了掩在婆娑柳叶里的系着黄金王冠的柳枝,王冠急速下坠。

  他紧夹马腹,身亦如羽矢急射而过,终在王冠坠地之前将其攥在手里:“承让了!”

  叱云雁与十九一左一右、紧随其后,眼看他已夺得金冠获胜无望,适逢天空飞过一只大雁,叱云雁急中生智,张弓朝天空射出,又匆匆追逐坠地的大雁而去。

  斛律骁夺冠之后,又策马前行数尺才减缓下来,折过马头朝营帐飞奔而回。

  帐中的女子已缓缓起身相迎,望着他的目光沁满了爱意,温柔无比。斛律骁心中快意,薄唇止不住地微扬,翻身下马,持着那顶精致绝伦的黄金王冠大踏步地朝她走来:

  “为夫不辱使命,将这顶王冠赢回,替夫人戴上可好?”

  相传这是匈奴王的王冠,他想将这顶王冠送给她,愿一生一世,都为她俯首称臣。

  谢窈并不知他心中所想,但见他眉目奕奕,含笑朝她走来的模样与记忆里的那道影子极为相似。她净如秋水的一双美眸里笑意浅浅,心口有如蜜糖浸满,轻笑着,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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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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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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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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