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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败家子>第九百九十七章:父子
  听了方景隆的一番奏对,弘治皇帝这才放下了心。

  至少,这一个方略,可行。

  弘治皇帝忍不住仰头,感慨:“朕与卿家,尽了人事,可最终……能否在黄金洲立足,却需要看天命了。朕自克承大统,敬天法祖,愿上天佑我大明,也愿列祖列宗,能能保佑卿家与诸将士!”

  他随即,侧目看了萧敬一眼:“方卿的奏对,誊写一份,交内阁,看看阁臣们有何看法。”

  “奴婢遵旨。”

  陛下召问大臣,都需存档记录,这奉天殿的角落里,自有人进行速记,这相当于后世的会议纪要,需送翰林院进行存档,以备随时查阅。

  同时,这也将是未来修著实录的重要资料。www.xiumb.com

  弘治皇帝深深看了方景隆一眼:“方卿家劳苦功高,不日,即将扬帆出海,方小藩,一直都在宫中,你的妻子,已去了后宫见皇后了吧,而你……久不回家,也该回家,去看看……”

  方景隆显得恭顺:“陛下,大明就是臣的家,臣在哪里,只要是大明疆土,便处处都是臣乡。方家与寻常人家不同,自元祖随太祖高皇帝起兵,再至历代先祖,辗转南北,为国尽忠,蒙受君恩,因而,先父在世时,就曾有过这样的教诲。臣奉君命,常年在外,可但凡见了继藩,也是这样教导。”

  弘治皇帝听了,一愣,不禁哂然:“忠良也。”

  …………

  一封御前奏对的纪要,送至内阁。

  这是天子亲自召见方景隆的纪要,陛下命人送来,十之八九,是已经决定了黄金洲的具体事项了。

  黄金洲涉及到的乃是下西洋,无论是经略黄金洲还是下西洋,这都是大明眼下的国策,不可不察。

  刘健对此,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他拿起了纪要,低头细细的看,看完了一张,便传阅给谢迁和李东阳,三人细细看着,斟字酌句。

  看到弘治皇帝欲封方景隆为鲁国公。

  刘健抬头:“鲁国公真是个心细之人啊,不肯接受齐国公号,而以鲁国公自居,是谨慎的过份了。”

  谢迁皱眉:“齐国公是拒了,可这鲁国公,嗯……说起来,先秦之时,鲁国公室,乃周公旦之后,所谓周之罪亲莫如鲁,而鲁所宜翼戴者莫如周,鲁与周天子,休戚相关,鲁国公虽是粗人,可在老夫看来,却也有他的深意啊,他此去黄金洲,便是要做大明的鲁国。”

  鲁国乃是周公之后,而周公乃是周礼的缔造者,与周天子关系最是亲密,这是人所共知的事,这不得不让人有所联想。

  或许,鲁国公的本意,就是希望到了黄金洲之后,虽受藩万里,却恪守臣道……

  李东阳捋须:“再者,世人都称,周礼尽在鲁矣,鲁以礼而立邦,其先祖,又辅佐天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此后,又诞生了孔圣人,为万世师表……”

  众人都笑。

  说实话,不是鲁国公去,大家还真不安心。

  经略黄金洲,关系到了下西洋,也关系到了,未来数十万户人的福祉,稍有不慎,就可能出大乱子。

  其他的人,要嘛使人疑虑,若反了呢?要嘛,就是能力使人怀疑。

  说也奇怪,方继藩那狗一样的东西,居然会有这么个爹。

  众人说笑着,刘健继续低头,却不禁道:“你看,这里还有,愿往黄金洲的读书人,竟如过江之鲫,从西山书院,到屯田校尉,再到有功名的读书人,竟有一千四百人之多,其中,竟不乏有进士、举人,这……实在是令人意外啊,我大明的读书人,竟有这么多,想要做张骞、班超的吗?有这些读书人去,就更令人安心了,我大明以儒立国,此次开辟极西,自当传播圣学,此为圣人立言的初心啊。”

  “是吗?”李东阳倒是来了兴趣,亲自凑上去,果然……

  他颔首点头:“真是令人欣慰啊,汉武开疆,不知多少读书人,投笔从戎,儒学之所以光大,以至独尊儒术,不正是因为有这样矢志天下的儒生们勠力的结果吗?”

  刘健感慨万千:“是啊,有他们这群有志气的读书人,大明位列中国,便可无忧了。”

  三人感慨万千。

  他们的本心里,还是那一套,那一套固然传承了千年,固已腐朽了,可现在看来,竟开始生出了新枝,这……才是儒学的希望所在啊。

  倒是此时,谢迁振奋精神:“眼看着,就要入秋了,这各付各县即将等秋收之后,解押钱粮入京,却不知今岁的钱赋和粮赋几何,而今,朝廷真是处处都有难处,处处都要钱粮,数十数百万户人,都张着口……诶,难啊。”

  一说到税赋,李东阳便觉得头痛起来。

  国库现在亏空的实在太厉害了。

  可偏偏,没有新的财源,却又因为,物价的涨跌,反而使朝廷捉襟见肘,去岁有极大的亏空,今岁,亦是如此,明年呢?

  难啊,真难……

  他只好用一句古话来安慰自己:“治大国如烹小鲜……”后头的话,就听不甚清了。

  …………

  方景隆出了宫。

  方继藩伫立在午门之外。

  父子阔别已久,今朝相见,方继藩只远远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出了门洞,顿时百感交集。

  自己的爹……活的。

  方继藩疾步上前,与方景隆四目相对。

  随后,方继藩已毫不犹豫,将泛滥的情感,统统迸发了出来,至方景隆面前,拜倒:“父亲……”

  去他娘的脑疾,我就叫爹咋了,来啊,现在谁还敢扎我的针。

  或许是方继藩在方景隆心里,已长大了,这一声父亲,竟叫的毫无违和感。

  方景隆眼里噙泪:“好,好,好。”

  上前,要将方继藩搀扶起来。

  方继藩心里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说。

  从前书信往来,哪里及得上今日这般,可以四目相对,可以亲自聆听对方的声音。

  这一别,已有六七年了,六七年啊……方景隆显然有一些老迈了,可精神却还不错。

  方继藩红着眼,平时嚣张跋扈惯了,面上如戴了一层面具,而今,这面具再无法承托起他内心的激动,方继藩叩首:“孩儿见过父亲!”

  “起来,起来。”方景隆双手把住方继藩的手臂,上下仔细的端详,长高了,依旧还是这般的玉树临风,英俊潇洒,这一点,还是很像老夫。

  “父亲您……”方继藩张口欲言什么,只觉得有许多许多的话想要说,不吐不快。

  方景隆也同时道:“继藩……”

  二人便都住口,相视一笑,方继藩便道:“父亲,有什么话,你先说。”

  方景隆才道:“继藩,正卿呢,为父的孙子呢,他人在哪里,他多高了,怎么没有将他带来,诶,可想死为父了……”

  方继藩:“……”

  “继藩,你怎么不做声,怎么,出了什么事,正卿他……”

  方继藩勉强的挤出笑容:“在西山,保育院!”

  西山……

  方继藩躯体一颤。

  却整个人,一下子生机勃**来,宛如霜打的茄子,找回了第二春。

  “走走走,去见正卿去,我的亲孙啊。”

  …………

  保育院里,日渐长大的孩子们,开始各自喂养自己的小马驹。

  每两个人,都会分发一个马倌和小马驹子,大多是刚出生的小马。

  孩子们需每日为他们准备草料,甚至需在马倌的帮助之下,给小马驹子进行刷洗,甚至……还需清理它们的粪便。

  朱载墨和方正卿二人是一个小组,两个一起照料着一匹白色的马驹。

  这小马驹的脾气有些糟糕,喜欢随地大小便。

  朱载墨和方正卿两个,正在清理着马粪,方正卿唧唧哼哼,拿着小铲子,一面挥舞,一面发出不满。

  朱载墨若有心事。

  “表兄,你在想什么?”

  朱载墨微微皱眉:“昨日先生所教的国富论,很有几分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一些。”方正卿眉飞色舞道:“原来商贾这样的重要。”

  “不对。”朱载墨永远小大人的模样,他个头又高了不少,显得很是沉稳。

  他年纪虽小,却很忙,又要在保育院里读书,隔日,还要去西山县里处理公务。

  一个七岁多的孩子,久而久之,似乎对于人世间的事,开始有了自己的理解。

  孩子和孩子是不同的,有的孩子,到了这个年龄,还是懵懵懂懂。可同样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在后世,却已弹得一首好钢琴,说的一口好外语,或是诗词歌赋,倒背如流。

  朱载墨几乎没有一日是闲着的。

  这也让他和其他的同窗一样,都养成了一个极好的习惯。

  规律的生活,加上平日的锻炼,再加上充足的营养,以及不断的学习,他的身边,永远都有最优秀的人,只是这些人,从不告诉他真实的答案,却永远教授他解决问题和做事的方法。

  朱载墨道:“我觉得,先生所教授的,还是太浅薄了,国富论里头,还有许多更深的东西,没有和我们讲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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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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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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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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