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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败家子>第五百四十四章:战功赫赫
  一万五千颗首级啊,遍布于郊野,任人摘取,这些首级,随便拿出一些,都是大功一件。

  这飞球队的实力,实是恐怖。

  金子中三人,可谓是面面相觑。

  金子中眯着眼:“这是大功一件啊,咱们大同,也与有荣焉。”

  与有荣焉四字,似乎别有用心。

  想想看,一万五千人,这些飞球队,吃的下这么些功劳吗?倘若大同官军们分一杯羹,譬如说飞球队引发了鞑靼营地的哗变,而大同官军精锐尽出,诛贼百里,如此一来,这功劳不就来了?

  边镇上的武官,为了抢夺功劳,是没有什么客气可言的。这功劳,就意味着恩荫妻子,甚至是世袭罔替啊,诱惑力太大了。

  作为总兵官的金子中,哪怕是下头的武官立了功劳,这主要的功劳,也都会揽在自己的身上,这是常例,现在这飞球队,立下这么多功劳,一万五千颗首级,少说自己也得占三千,至于其他中官人等,或两千或一千,此后还有副将之类,大抵上,留给飞球队五百即是,当然,还是要给飞球队报个首功的,没有他们导致鞑靼大营混乱,弟兄们也没斩敌之功。Χiυmъ.cοΜ

  金子中一想到自己即将要立下不世之功,不由得乐了,满面红光。

  而那中官吴邪却是冷冷的看着金子中:“这功劳,是总兵官与有荣焉,却和咱一丁点关系都没有。”

  “吴公公,不要谦虚嘛。”金子中以为吴邪只是故意推辞,又或者说,他想以退为进,为自己多谋取一些功劳。

  金子中对此倒无所谓,这么多首级,让出一点也是无妨的。

  吴邪却是森然然的道:“谦虚?不不不,咱也一丁点也不敢谦虚,金总兵真是好气魄啊,您是不是忘了,这飞球队,可是挂了镇国府的名头。”

  “镇国府又如何,这里是大同。”金子中脸色一沉。

  吴邪却依旧在笑:“这里是大明的天下,镇国府是太子殿下亲掌的,难道吴总兵官,连邸报都不看嘛?这飞球队,更是定远侯亲自领着的,定远侯方继藩是什么人,总兵官不是不知吧?他的爹,平西候,您有印象吗?退一万步,英国公府和他们方家什么关系,您不会不知道吧?再有,领队的这个沈傲,他爹是翰林大学时沈文,而沈文不久之前,已钦命其女为太子妃,不日就要大婚,这些,总兵官也不知道?”

  吴邪一连问出数个问题。

  这金子中心里咯噔了一下,其实他没有看邸报的习惯,在他看来,邸报有啥看头,自己守好这里的一亩三分地便是了。

  吴邪阴沉沉的道:“来,咱家再来告诉你,那个方继藩,若是总兵官有印象的话,此人有六个门生,不,现在听说,已有七个了,这七个门生,有六个乃是进士,都曾在翰林院中,将来的前途如何,吴总兵官认为呢?瞧咱这记性,其实方家,也就是方继藩的一个姑母,还是魏国公府二公子的妻子,方家和徐家,可是结着亲的。”

  “这……”金子中心里咯噔了一下,他脸色蜡黄,突然发现,好像这里头的每一个人,都不是他能招惹的。

  吴邪又道:“其实嘛,这里的军中,到了军中,就该有军中的规矩,就算是魏国公和英国公府的公子立了功劳,分一杯羹,也无妨,人家不会计较,愿意吃点小亏。可方继藩是什么人,金总兵官似乎也不知道吧?咱敢保证,今儿这大同,有人敢占了飞球队一个人头,明日,他方继藩就敢到御前,去掀了你的老底,这世上,有一句话,叫阎王好惹、小鬼难缠,可这方继藩,既是阎王,又是难缠的小鬼,总兵官居然想虎口夺食,真是好气魄啊。”

  金子中顿时语塞,老脸通红。

  却在此时,有人匆匆而来,抱拳道:“报:刘参将亲去飞球队请那飞球队来大同,飞球队一个姓杨的说,他并不认得什么总兵官,他们是奉命来杀鞑靼人的,他们的营地里,有酒有肉,总兵官的酒水,他就不吃了。”

  好嚣张,按编制而言,那家伙不过是个千户。

  和总兵官相比,连芝麻绿豆都不算。

  可是……

  金子中脸色惨然,他一屁股瘫坐在椅上,看着朝他森森笑着的中官,老脸羞红:“命人立即点验战果,要快,这里的功劳,大同都司上下,谁也别想伸手贪占,这俱是镇国府的功劳,别怪老夫没有提醒,谁在这个时候,想要占这便宜,别怪老夫不客气。至于飞球队那儿,他们不肯来,不来便罢,命人多带一些时新的蔬果,还有酒肉,前去犒劳吧。”

  说出这句话时,金子中释然了。

  这本就不是自己的功劳,方才真是有些猪油蒙了心,差一点点,就可能给自己遭来大祸。

  现在他算是想明白了,这功劳,不要便罢,与其如此,不如顺水推舟,乖乖将所有功劳都让给原主,自己再想办法,为飞球队润色一番,虽然没有功劳,可说不准,能给镇国府那儿,卖个好呢。

  金子中摇摇头,感慨道:“今时不同往日了啊,现在连太子,都亲自将兵了。”

  语气酸酸的。

  …………

  傍晚时分,有书吏疾步至大同都司总兵官行辕,将一份造册的功劳簿子送上。

  金子中看着那厚厚的簿子,心里忍不住有些难受,翻开功劳簿子,他瞳孔一收缩,这难受的情绪,更加的蔓延开,他……想死。

  验明身份的人有不少。

  这都是鞑靼的俘虏一个个去认人的。

  但凡是那些衣甲不凡的鞑靼人,都会被俘虏去认人。

  除此之外,许多尸首里,还有一些可供辨明身份的刀剑或者是弓矢。

  第一个,是鞑靼二太子格鲁台。

  接着,是三太子……

  之后……是鞑靼丞相。

  还有……

  当然,鞑靼人承袭的乃是北元的法统。

  而北元的法统又来自于元朝。

  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学习了汉制,弄出了许多的汉名官。

  比如丞相、比如司马、比如太师、太傅之类。

  不过他们显然对于这些官职,认识不深。

  因而丞相、司马、太师、太傅很泛滥。

  当时的元朝,那金贵的丞相,就分封了不少人。

  而到了北元和鞑靼部,这丞相、太师就更多了。

  譬如在这本簿子里,丞相的首级就有两个,太师一个,太保三个,其他各种显赫官职,这放在了大明,至少也都是一品、二品大员的人,在这里,出现了三十人之多。

  再之下。

  还有各部的王子六十多个。

  有万户三人。

  金子中看的心惊肉跳,眼睛都红了。

  哪一个给自己,自己都发迹了啊。

  以后的日子,可怎么活啊。

  想想看,人家一次性,就一万五千多首级,斩杀了这么多的鞑靼贵人,以后还让边军们吃什么,好不容易杀死了几个鞑靼人,这是大功吧,要知道,能得几个首级,绝对是可以去朝廷报功的,甚至可能皇帝都要亲自御批赏赐的。

  在历史上,明武宗,也就是现在的太子朱厚照,曾在大同和鞑靼小王子作战,双方调动了十几万人,杀的昏天暗地,可当时明军的斩首记录是十六个。朱厚照因为亲手斩首了一个鞑靼人,高兴的不得了,四处跟人嚷嚷。

  十几万的军队,打了几天几夜,是不可能单纯的杀敌十六人的,唯一的解释就是斩首十六人,这十六人是取了首级的。

  就这,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都认为是一场大捷。

  至于边镇里寻常小打小闹的战斗,能拿多少首级,就可想而知了。

  金子中心很痛。

  因为他发现,飞球队让他们无路可走,往后,即便是斩首二三十个,还好意思去朝廷报功吗?

  就算是一场了不起的大胜,斩首三百五百,怕也拿不出手了吧。

  莫非在这大同都司,飞球队出击之后,再无功劳?

  他继续朝下看过去,看着一个个似曾相识的官职,甚至还有许多较为熟悉的人名,有一些鞑靼人,因为常年在边镇袭扰,所以明军也听说过他们的名字,而这些人,俱都成为了一个个被斩杀的名字,不过几道笔墨罢了。

  良久,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抬起头来,他发现额上大汗淋漓,身躯也不自觉的颤抖。

  飞球队……真他娘的让人无路可走了啊。

  他将簿子合上,看着前来奏报的书吏,沉默了片刻,才道:“这功劳簿子,还有所有的首级,统统装箱,捷报你来写吧,本官,就不动笔了……”

  “立即飞马报至京师。还有,得记着,捷报里,除了飞球队,任何一个千户所,一个营,哪怕是一个大同都司的官兵,都不必写进去,这功劳,和咱们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昨夜发生了什么,今日得了多少首级,该有多少报多少,如实即可,既不给飞球队吹嘘,也不可有什么遗漏。”

  还吹?当然不能吹了。

  再吹,这捷报都要成神话故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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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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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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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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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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