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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朝败家子>第二百八十三章:斩草除根
  想到可怜的欧阳志,方继藩觉得有些惆怅。

  不过更惆怅的,是朱厚照。

  蹲在西山,朱厚照除草,捉虫,施肥,除了心里有一丢丢的不忿之外,似乎……过程还是挺愉快的。

  每到王守仁的沐休,西山便热闹了,京师和附近的读书人,似乎已经掌握了规律,因而大清早的时候,便有人成群结队而来。

  此时,那些反对王守仁的人,该骂的也骂累了,毕竟朝廷也没有将其他学说,指斥为歪理邪说,非要将人捉来治罪,不过是科举时,钦定了程朱理学为‘官学’而已,提出自己的主张,并不触犯律令。

  前来此学习的,主要是以举人和秀才为主,尤其是屡试不弟的读书人居多。

  其实这也可以理解,学了一辈子的程朱,却发现自己一丁点用都没有,每日赋闲在家读书,越读反而越是不得要领,突然听了王先生的学问,顿时惊为天人。

  今日正是沐休日,西山已是皑皑白雪了。

  许多人穿着厚厚的棉衣,联袂而来。

  足足两百多个读书人,那刘健之子刘杰也来了。

  彼此之间,大家还算熟悉,所以相互之间颔首点头。

  小朱秀才来的最早,其实这几日,他都住在西山,因为往返最麻烦,这小朱秀才已经不穿儒杉,头戴纶巾了,而是很没斯文的,裹着一件袄子,下头是棉做的马裤。

  众人见了小朱秀才,纷纷见礼。

  小朱秀才黑了,也瘦了,不过见来了许多‘同学’,他倒是很开心!

  这些日子一个人埋头苦干,累点不算什么,主要是寂寞啊!偶尔,张信会领他一起做点事,可张信太老实了,和他说话,说着说着就说死了,连朱厚照这么活跃的性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可以很好的沟通下去,最终两个人的交流方式,大抵就剩下了‘嗯’‘嗯’‘噢’‘噢’‘嗯?’‘嗯’之类。

  ‘同学’们就不同了啊,说话很好听,大家见了小朱秀才,这个道:“先生最器重的便是小朱秀才,小朱秀才这些日子都在西山,想来又学了不少学问吧。”

  “小朱奉行先生知行合一,定有什么心得,来来来,说我们听听。”

  朱厚照兴奋得不得了,果真这地没有白耕啊。

  他刚想说,却见一人徐步而来。

  这人正是王守仁,王守仁的脚步走的不紧不慢,众人便呼啦啦的又朝王守仁行礼。

  王守仁只点了点头,接着看向朱厚照:“小朱秀才学了什么,说来听一听。”

  这时,朱厚照倒是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了,他想了想,才道:“国家以农为本,百姓有了饭吃,才最是紧要。”

  众人不禁失笑,还用得着你说吗?这个道理,大家早就知道了。

  王守仁却没有嘲笑他,而是带着淡淡的笑容道:“你继续说下去。”

  朱厚照又想了想,便道:“可怎么才能使百姓有饭呢?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可见,想要让人吃饱饭,不饿肚子,绝不是读书人口里说说而已。”

  这一下,众人倒是沉默了,再没有人取笑朱厚照,而是一个个神色认真起来。

  “这……就是王先生知行合一的学问啊。读书人不能只嘴上能说,还要俯首去做,就如先生教我们耕地一样,先生只是让我们耕地吗?我们读过书的人,耕地的手艺不及农户的一半,其实这耕地的本意是在行动中去获取耕种的知识,再积累这些知识,贯彻行动。”

  “就像……丰城伯张信一样,你看那张信,他读过书,他也在西山耕地,可他和寻常的农户不一样,正因为他读过书,所以他有‘知’,因而他耕地时,更注重方法和知识的积累,但凡有什么心得,都会通过竹片将其记录下来,记下来之后,才可耕出更好的地了。寻常的农人靠着老祖宗的经验,一亩地,倘若只能出三石的粮,可他不同,同样的作物,他可以产出四石甚至是五石,这是为什么?”wWW.ΧìǔΜЬ.CǒΜ

  “这就是他贯彻了知行合一的缘故,他会不断的去观察,什么样的作物施什么肥最好,什么样的作物需要浇灌多少水,甚至他会记录不同地温之下作物的生长,这就是他和寻常农户不同之处。”

  “读书人总是说要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这都是空话!为何朝廷敕封张信为丰城伯,而不敕封这些号称要大治天下的读书人?这是因为,一个丰城伯,他虽只是让一块地提高了一石的产量,可因为他的知行合一不断的积累这些种地的学问,将来推而广之,将这些经验和学问传播天下,整个天下,又能增长多少粮食呢?一百万石,一千万石?又或者五千万石?这是何其可怕的数字啊,这些粮食又可以养活多少人呢?”

  “丰城伯每日所做的,其实不过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一件事,读书人不屑为之,可他的行为,和他的行为所积累出来的真知,却使天下人受益,即便一百个才高八斗的大儒,十个所谓贤能的大臣,也及不上他一人对天下人的恩惠。”

  众人越听,越是津津有味。

  小朱秀才竟能举一反三,实是很了不起啊。

  朱厚照在父皇那儿,没有享受到尊重,可在这里,却享受到了。

  看着众人专心致志地听着他说话,他心花怒放地继续道:“现在张信打算在培植一种能够在大漠中生长的作物,倘若这种作物当真能在大漠中生长,那么……历朝历代的先贤们做不到的事,便可自新建伯和丰城伯的手里完成,你们知道这将会带来多大的好处吗?”

  “长久以来,鞑靼人袭扰我大明,我大明边镇的军民苦不堪言,可大明对于他们始终无可奈何,这是因为,我们的军队即便是打败了他们,可最终也无法适应大漠的环境,不得不又退回关中。”

  “鞑靼人习惯了逐草而居,他们习惯了放牧,而我们汉人习惯了耕种,也习惯了定居。”

  此时,有人忍不住道:“为何我们汉人习惯了定居?我们汉民也可以去大漠中放牧啊。”

  众人都不由的笑了。

  不过读书人嘛,毕竟平时空想的比较多,似乎觉得这未必不可行。

  朱厚照浓眉一挑,用一副你这智障一样的表情看着这提出疑问的人,道:“汉民想要去大漠中生存,彻底的挤压鞑靼人的生活空间,首先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其一,是要能够生产,因而有一种作物给他们耕种,这极为重要。其二,便是定居。所谓的放牧,并不是你圈一块地,就可以养羊的,羊群想要养的肥,必须要有充足的草料,而想要放牧,就要大规模的养牛马和羊,一处的水草吃干净了,就要去下一处,所以鞑靼人放牧,是四处游走,汉民们并非是不会放牧,而是不擅长逐草而居,四处游荡。因为关外的世界尤其危险,数十个人带着羊到处游荡,一旦遇到了鞑靼人或是草原上的贼寇,便是死无葬身之地,这形同于,让汉民们用自己的劣势去对抗鞑靼人的优势,鞑靼人还求之不得呢,巴不得咱们汉人这般出关,他们好来掠夺我们。”

  众人若有所思,终是明白了。

  “可一旦这样的作物可以培植,那么定居的问题就解决了,一群汉民出去开荒,地里按时可以长出庄稼,有了收成,就可以养活越来越多的人,大家聚在一起,便可以结寨,结了寨,就可以驻扎常驻的士兵,寨会变成城塞,城塞最终会变成城邑,一旦鞑靼人袭击我们,我们就可以靠着坚固的城塞和他们作战,即便是作战一年、三年、五年,可只要地里能长出粮来,都无关紧要,因为我们不必再从千里之外调拨粮草,只要有粮,有人,到时自会有弓弩,会有火铳,有铁炮!他们今日拿不下我们,明日我们就向北开拓更多的荒地,建立更多的城塞,各个城塞彼此连接一起,互为犄角,相互呼应,若是战败了一次,那也不要紧,我们汉民的人口总是比胡人要多的……所以,无论我们是胜利还是失败,我们的城塞也只会越来越多。”

  “接下来,就是一步步的,我们会蚕食越来越多的草场,我们也会养一些牛马,可并非是鞑靼人那般逐草而居,牛马可以养少一些,附近的草场能供应即可,毕竟牛马并非是我们的主食,等到最后,鞑靼人生存的空间会越来越少,他们的牛马也会大量的减产,人口也会越来越少,最终他们就不足为患了。他们要嘛成为我们的附庸,彻底的臣服,和我们一样,开始学习定居和耕种,可若是鞑靼人学会了这些,和汉人又有分别呢?或许三五代之后,他们就也是汉人了,要嘛,他们就彻底的消亡,大漠里,再不会有任何游牧民族取代他们,因为……那儿,已是我大明的天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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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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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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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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