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父正坐在床上在看报纸,闻言抬起头来,取下了眼镜,疑惑问道:“怎么说?”
他没听儿子开口说什么啊。
“他这两天天天回家吃饭。”季母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事不好意思说。”
季父失笑,“可能是在外面有点累了。”
谁没有年轻过呢,他知道小儿子有本事,一回国就跟朋友们商量项目的事,有时候一两个月都见不到人,毕竟也还没到二十二岁,外面就算再有意思,也有累的时候,总会想回来休息的。
季母也觉得季父说得有道理,便道:“回来也好。”
包括季明崇本人,谁都没有想到,他回家吃饭,回家睡觉,并不是因为累了,也不是有事要爹妈兜底。
究竟是为了什么,连他本人都不知道。
周桉跟沈琳也不可能把女儿放在季家太长时间,十来天后就已经订好了回来的机票,季父季母都很舍不得,这天,在周桉跟沈琳回来的前两天,阮素跟季母透露了想去打暑期工的意愿,季母见两个儿子还有丈夫都在,便提了一嘴,“素素想找一份工作锻炼一下,你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安排一下?”
阮素没想到自己随口说的话,会被季母记住,还在饭桌上提起来。
她被呛到了,咳嗽了几声。
坐在她旁边的季明崇侧头看了她一眼,将放在他面前的玻璃瓶装橙汁推到她手边。
季父有些诧异,“素素,怎么会想着找工作?”
他自然不会觉得是她零花钱不够,周桉宠女儿的那股劲他是见识过的,恨不得将天上的星星都摘给宝贝女儿了。
阮素只好说道:“八月底去学校报道,这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天天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想找份工作试试看。”
她对旅行没什么太大的兴趣,在家里宅着时间长了也没意思。
想来想去,就想着打暑期工,就当提前体验生活了。
季明远轻笑,“现在急着搬砖做什么,等你毕业了,要搬一辈子砖的。”
阮素扑哧笑出了声。
季母佯怒瞪了大儿子一眼,“什么搬砖不搬砖的。”
季明远举手投降。
“说正经的,你们有没有合适的可以安排介绍一下。”季母看向两个儿子,“明远?”
季明远刚想问阮素想找哪方面的工作时,一道男声抢在他之前开了口,“你想找什么类型的?”
季明远:“……”
他才发现开口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弟弟。
阮素想了想,她很不好意思,她跟季父季母熟,跟大哥季明远也熟,可跟季明崇实在不太熟,总觉得跟他提太具体的要求,会不合适,也许人家就是客套的问一句,她斟酌着回道:“都可以的。”
她说什么都可以,季父跟季母却不这么想了。
还没等到季明崇说什么,季父跟季母就开始提要求了——
“现在这么热的天,还是要找个工作环境舒适一点的。”
“还有,工作地点不能太偏僻了,最好离市中心或者家近一点。”
“对了,上班时间也不能太长,要规律一点,早九晚五最不错了,素素才多大,加班什么的可不能有。”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同事们要友好一些,有的公司单位我是知道的,就爱使唤折腾新人,要么就是勾心斗角一大堆,这就不太适合素素了。”
“工作也不能太累了,才刚高考的孩子呢,就该好好放松一下。”
季明远听着都目瞪口呆了。
当然爸妈提出这些要求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不只是周叔叔跟沈姨把素素当小孩子,就是他也一样,可爸妈提要求的对象明显搞错了。他弟弟那是什么人?对别人的事根本漠不关心,现在搭腔已经很意外了,可能是心情好的缘故?爸妈还提这么多条件,明崇肯定会不耐烦。
就在季明远等待着弟弟会当没有听到一样时,只听到他那好弟弟还很认真地点了下头说道:“恩,我知道了,还有什么要求吗?”
季明远诧异不已,看向弟弟。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季母还想说些什么,阮素的白净面庞倒是爬上了红晕,耳根都微微发红,她觉得太不好意思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要去什么公司当老板呢。
她赶忙说道:“没有了没有了,其实没有合适的也没关系!”
季明崇侧过头看她,“我会去看看,放心。”
季明远:“?”
他怎么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吃完饭后,阮素在二楼的走廊找到了季明崇,她穿着白色宽松的T恤,下摆处盖住大腿,看起来纤细瘦弱,一头长发随手扎了个马尾,这是独属于十八岁少女的青春无敌。两人隔着一米左右的距离,季明崇用视线比较了一下,她应该到他的下巴,目测应该有一米六以上。
很奇怪,当她站在他面前时,他竟然在脑内估算她的身高,他好像有一点点无聊。
去年她还是十七岁,明明只过去了一年,他却觉得她似乎变了很多。
应该长高了。
阮素想起饭桌上的事,抿了抿唇,压低声音诚恳地说:“我之前跟阿姨也就是提了一下,我知道你工作很忙,找工作的事不用麻烦你,真的!”
季明崇才反应过来她找他是为了这事,他脊背挺直,穿着白色的T恤,因为在家的缘故,就只穿了宽松的沙滩裤,休闲也惬意。
他今年也才二十二岁不到,身上也有着大男生才有的清冽气息。
他看着她,笑了笑,“没事的,举手之劳而已。”
不知道怎么的,他又补充了一句,“而且我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忙。”
阮素啊了一声,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看着她杏目圆睁,他眼底有着笑意,“放心,等我回复。”xiumb.com
阮素的手心出了些汗,很小声地说:“谢谢二哥。”
两家关系很好,季父季母就说了,喊季明远为大哥,季明崇就是二哥。
她一开始还觉得喊不出口,喊多了大哥,这一声二哥也就自然脱口而出了。
二哥……
季明崇觉得这两个字钻进他的耳朵,让他在这大热天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传至四肢百骸。
他愣了几秒钟。
他看着眼前还很稚嫩的阮素,眼神很快地收了回来,“嗯”了一声后便回了房,也就是阮素也还在不好意思,便也没有注意到他此刻很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接下来的日子里,阮素离开了季家回了自己家。
季明崇还真的给阮素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工资还算可以,工作环境也好,离家也近。
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见了四五次,每一次季明崇看似都很平静正常,就是之前怀疑他有不轨之心的季明远观察了一段时间,也没发现有什么问题只好作罢,总结出一点:也许那个时候饭桌上时,弟弟的心情真的好到爆了吧……
这一年的初秋,季明远跟未婚妻段芷珊终于要举办婚礼了。
这一场婚礼准备了大半年,可是在婚礼前夕还是出了一点点小意外。
新娘找了四个伴娘,结果其中一个伴娘查出了怀孕,胎像不稳,医生都建议多卧床休息,这当伴娘肯定是当不了了的,新婚夫妇俩商量了一番后,就决定再找个合适的人当伴娘,伴娘服都是请人专门设计订制的,这一时半会上哪找正好能穿上那件伴娘服的人呢,思来想去,段芷珊就盯上了阮素。
阮素跟原先的那个伴娘身型是很像的,差不多的身高差不多的体重。
最后,征求了阮素的意见,平日里段芷珊对阮素也很好,阮素也没纠结就答应了救场。
阮素试了那几套伴娘服,果然很合适。
很快地就到了婚礼这一天。
婚礼是在一个度假村举办的,伴娘也很忙,很多琐碎的事情都需要注意,这不,床上洒的花瓣已经不那么鲜艳欲滴了,阮素看其他三个伴娘为了照顾她,都不让她做别的忙前忙后的,便主动请缨去花房摘花撒花瓣。
这种事自然也有人做,不过这个节骨眼上,谁都忙,阮素想着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总要帮忙做点事,便欢快地在工作人员的指路下去了花房。
季明崇也是伴郎之一。
他是出来接电话的,哪知道余光瞟到了阮素的身影,便问也来帮忙的家中阿姨,“怎么了?”
家中阿姨也是忙得脚不沾地,“是阮素小姐,去花房有事。”
“恩。”季明崇想了想,还是抬脚往花房方向走去。
他知道她是伴娘,应该是要做什么事,这度假村很大,又是婚礼,也许她也需要人帮忙。
他看到了,肯定不能当没看到一样,过去看看吧,反正也耽误不了什么事。
这几个月里,他有意无意地躲开了她几回,可每次躲了她,他都会懊悔。今天是他大哥大嫂大喜的日子,为了吉利,他也不应该有这样的情绪,他这样想。
阮素的伴娘服很漂亮,很适合她。
一字肩的蓝白色礼服裙,裙摆轻盈,浪漫而有仙气。
度假村的花房里都是鲜花,有本地的盆栽蔷薇,也有空运过来的花朵,几乎装满了花房,工作人员也很负责,将这小小的花房装饰点缀得仿佛是森林里的花园。
她找到了要去摘的花,蹲了下来,手里还拿着摘花剪。
她周围有着花架,花架上也摆着花,将她整个人都包围了。
季明崇踏进来时,并没有看到她。
可是外面的工作人员明明说她进来了。
他试探着喊了一声:“阮素。”
阮素还不知道该剪哪朵花,听到有人叫她,她下意识地站起身来。
“诶?”
在季明崇的视线里,只见她是从那鲜艳欲滴的花簇中起身回头,阳光照了进来,她与他四目相对。
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慢了下来,也静了下来,就像是电影镜头。
就是这视线相交的瞬间,困扰了他几个月的问题,好像有了一个答案。
那些踌躇不定、自我怀疑的情绪,在这一刻也都烟消云散了。
从这一天,从这一刻,属于季明崇的命中注定便开始了。
不,也许早就开始了,只是她太安静了,他没有发现罢了。
很多年以后,当阮素与他双鬓斑白,他依然会想起这个时刻。
对于季明崇来说,阮素是他的命中注定,也是一眼万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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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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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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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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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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