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别的杂志社,他一定会婉拒,但是这家杂志社不一样。
主编找到他的时候,还有些激动,神态语气都异常诚恳,“季先生,你可能忘记了,你跟你父亲第一次上我们杂志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员工。”
这位主编没说的是,那时候他正在被当时的主编训斥,是季父解了围。
那会儿他刚毕业,正是性子浮躁的时候,工作压力大,事情又琐碎,没人知道,在他被主编呵斥的时候,他就差那么一点“辞职”这个词就要从他口中冒出,是季父走了过来,笑呵呵地帮他解了围,后来见他耷拉着脑袋,实在是颓废,季父就站在他旁边,问了一句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他回答二十二,季父笑着夸了一句,真是年轻有为。
现在想来,季父也没安慰他,他被那一句年轻有为给鼓励到了,后来,他跟他的妻子说起这件事时,他妻子笑他,说人家大佬只不过是素质佳随口说的一句罢了。他反而还把这话当真了。
八年过去了,他从小员工一步步地努力坐上了主编的位置,当年的一些事情原本以为已经淡忘了,可在看到季明崇时,那些回忆又逐渐浮上心头。他早已经没有当年感性了,只不过还是会忍不住感慨一句。
季明崇接受了邀约,他也翻到了当年的杂志,想起阮素不止一次提过杂志封面的事情,他在采访的前一天,改变了原本的计划,穿上了跟当年一样的正装、戴上了当时的眼镜。
他内心有种隐秘的期待。
期待阮素能够发现。
在进摄影棚时,他侧过头看向旁边的空位,下意识地攥紧了右手。八年前,他是跟他爸一起来的,那时候他意气风发,因为有一座大山在他旁边,他有充足的勇气胡闹,好像无论做什么事,无论有什么后果,都不用害怕担心,因为那如山一般的父亲还在,八年后,他一个人了,不知不觉的,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季明崇,也好像成为了父亲。
在季明崇拍摄杂志封面接受采访时,阮素也没闲着,这两天有以前的大学同学来这边出差,在群里说了几句后,其他人一拍即应,临时的决定办一个大学同学聚会,他们都已经毕业几年了,天南地北的能够聚在一起的机会越来越少。一共有差不多十来个人应约,班长便安排了一个大包厢,同学聚会无非就是吃吃喝喝,聊聊以前,聊聊未来。
“素素是不是还单着?”话题很快地就转到了在一旁低头专心吃饭的阮素身上,“上个月我参加以前社团学长的婚礼,他还问起了你呢,这人真是啊,都结婚了怎么还贼心不死?”
包厢里的暖气开得很足,阮素把大衣脱了,这喝了一碗汤又吃了点饭,脸就被热红了,抬起头来,只见一张白净的脸庞此刻透着一股粉,煞是动人好看。
没等阮素回答,一旁的大学室友就一把揽住了她的肩膀,大声道:“我早就预订素素给我当弟媳妇了。”
阮素扑哧笑了起来。
另一个大学同学问:“你弟媳妇,你弟多大啊?”
大学室友一本正经地说道:“四舍五入一下,明年办十岁酒席。”
阮素美目流转,故意捶了室友一下,用娇嗔的语气说:“死鬼,要你寻我开心。”
两人这样一唱一和,气氛被炒热了,大家也就没再追问阮素究竟还是不是单身这个问题了。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阮素收到了季明崇发来的微信。
季明崇:【吃完了吗?】
自从那次一起看过日出,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阮素都不知道该怎么定义了,就像是还有一层窗户纸没捅破。有时候她也觉得,他真的很有心机,过去几个月里,他不管去哪里,跟谁在一起,都会跟她说一声,连带着她也潜移默化的被他影响了,在他随口问她在干什么时,她就跟汇报情况一样全盘托出。
等她反应过来后,她就想起了马雯说的那句话,素素,你真的完了。
阮素一边这样腹诽着一边又回了消息:【恩,快了。】
季明崇:【好。】
阮素等待着他的下文,结果他没回消息了,以为他只是例行问一下,她又将手机揣回包里。等吃完饭,跟着同学们一起走进电梯准备离开,本来是约好了饭吃完以后还要去唱歌的,但无奈,几个同学都是抽时间来聚会的,这吃完饭,要么是回家加班,要么就是明天要出差,只能就此散场。
……
阮素跟室友走出餐厅,正来到街边准备拦车离开时,一辆黑车的轿车停在了她们面前。
季明崇原本是想给阮素一个惊喜,哪知道当他开过来时,就看到她身边还有个他不认识的年轻女人,他想应该是她的大学同学。
他深知这场男女之间的博弈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越是这样的时候,就越不能掉以轻心。
他知道她是个界限很分明的人,在没有正式确定关系之前,他都不该去打破她心中的规则。
于是,在他停好车,打开车窗时,他看着同样一脸惊讶的阮素,说了一句话,他说:“是尾号3578的乘客吗?不好意思,我晚到了两分钟,还请不要给差评。”
阮素:“?”
她很快地反应过来,看了一眼身旁的室友,这才明白他的用意。
明白过来后,既想笑又觉得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
感动他真的是设身处地的在为她着想,感慨他竟然小心到了这种地步,他是怕她会误会,怕她以为他越过了界限而讨厌他。
她的眉梢间都是笑意,直接拉开了副驾驶座,对室友介绍道:“他这个人就喜欢开玩笑,上车吧。”
室友这才是真的懵了。
懵了两次。
刚才懵是因为她们上一秒明明还在说着这一块拦车不方便,下一秒一辆车就停在她们面前,还说他是哒哒司机。
现在懵是因为阮素的话还有行为,这分明、分明显示这个帅哥不仅不是司机,还是她男朋友啊!
季明崇握着方向盘,他下意识地撇过头,掩饰了自己脸上的笑容。
他怕自己这会儿是得意的笑,那就太欠揍了。
阮素坐在副驾驶座上,系好安全带,侧过头,视线掠过季明崇,最后她看向坐在后座的室友,笑着跟她说道:“向颜,跟你介绍一下,这是季明崇。”
她没说季明崇是她的谁,但向颜已经明白她的意思,她想要认真打量季明崇,可无奈他在开车,她也最多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不禁扼腕自己刚才没看个仔细。
这绝对是个大新闻。
要知道阮素作为院花校花,大学四年无论谁牟足劲展开攻势,她都岿然不动。
现在阮素居然主动跟她介绍这位男士,也许他们关系还没确定下来,但也绝对也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究竟是何方神圣啊!
“哇。”有生人在场,向颜也只能小小的惊叹了一声。
“这是我朋友,也是我大学室友,向颜。她这次是出差来这边。”
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季明崇这才扭过头来,对向颜礼貌一笑,“向小姐,你好。”
外面的路灯从外面折射进来,向颜也彻底地看清了季明崇的脸,这次她干脆倒抽一口冷气,“你不是……那个谁吗??”
那个谁,那个谁,她怎么这时候嘴瓢了那个名字就在嘴边了,但她就是说不出来!但她就是觉得这男人太眼熟了!
“是季明崇。”阮素提醒她,“杂志封面。”
向颜恍然大悟,猛地一拍大腿,发出的声音都差点吓到季明崇了,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
“难怪我觉得眼熟,以前杂志封面上的斯文……”
“咳咳!!”阮素及时地、重重的咳了两声。
“斯文败类”这个词才没有脱口而出。
向颜也掩饰性地咳嗽了两声,“以前杂志封面上的斯文男人。”
季明崇侧过头看了阮素一眼,眼中有着笑意。
见阮素跟季明崇之间的眼神对视,还有融洽温馨又透出一股暧昧的气氛,向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既然都是阮素的准男友了,那她就可以放肆地调侃也没什么压力了,便笑道:“素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啊,你说,你是不是早就对他有了贼心?”
阮素:“?别瞎说啊没有的事!”
向颜轻笑:“你那个时候可是将那本杂志放在书桌上,天天都要看好几遍,有一次施雨在你桌子前吃面条,那个油汁溅到杂志封面,你心疼坏了,都擦了好几遍呢,是不是以为我忘记了?”
阮素:“……”
看她一副“我就是跳进黄浦江也洗不清了”“算了我累了不解释了”的表情,季明崇愉悦的笑出了声。
向颜是过来出差的,将她送到酒店门口,目送着她进去后,季明崇跟阮素才离开。
寒冬的晚上是安静的,车内更是隔绝了外面的寒冷气息,收音机里温柔的女声正在播报着最近两天的天气。
一路上两人都是在分享着今天的一点小事,气氛融洽又温馨。
等到阮素下车后,季明崇也跟着下车,目送着她进了小区直到看不到她的背影了,他这才转身上了车,还没重新发动车子,他的手机就振动了一下,是阮素发来的消息,打开微信界面一看,她还发来了一个红包。
阮素:【这次行程十分满意,打个好评,希望下次还能一起同行。】
与此同时,阮素也是一边往公寓楼方向走,一边低头给他发消息。
她收起手机,抬起头看了一眼天空,呵出热气。
天气预报说,这两天第一场雪就要下下来了。
-
现在季明崇失眠的次数已经很少很少了,可能是阮素在他的手机里给他定了一个闹钟,每天晚上十点钟就会准时响起,提醒他去冲一杯热牛奶。
这个晚上,他睡得很沉,也做了一个梦,一个以前他从未做过的梦。
梦中,他是上帝视角,看着另一个“他”坐在轮椅上,天气很好,“他”已经很会使用轮椅了,然而经过路边时,仍有不少路人会向他投来打量的目光,“他”进了一家首饰店里,过了一会儿,“他”买了一对戒指让店员包好,画面拉近,他看到了那是一对银戒指。
店员问“他”,要不要再看看别的戒指,有最新款式的钻戒卖得很好,很受欢迎,现在价格也合适。
“他”摇了摇头。
也许他们是同一个人,所以他才能听到“他”的心声。
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他”心里在说:她说大概是自身的原因,比起钻石戒指,她更喜欢银戒指。
梦中的他在疑惑:她?她是谁?
……
季明崇从梦中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他坐在床上,还能听到客厅里传来的毛豆不愿上学的抱怨。
他捏了捏鼻梁,再想起做的那个梦,更是觉得奇怪,因为梦中他买的那对戒指,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是阮素之前买的能发出声音的男戒指跟女戒指,这是怎么回事?
xǐυmь.℃ò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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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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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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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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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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