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阮素已经收敛好了脸上的表情,不过她忘记关手机的手电筒了。
季明崇背着她在池子里洗手,转过头来,见她握着的手机还是亮的,便笑道:“忘记关了。”
阮素低下头,果然,这会儿的她,就像是握着了萤火虫。
她深吸一口气,点亮屏幕。脑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明明是想关掉手电筒的,但点到了旁边的蓝牙上,一阵手忙脚乱,她终于关掉了手电筒。其实这个过程也不过就几秒钟,但在她的心里,这个几秒钟被延长成了几分钟、甚至几个小时。
季明崇并没有察觉到阮素的不对劲。
有时候就是这样阴差阳错了,他想要给她从天而降的惊喜,出现在她老家的车站,给她打伞,她的心里并没有太大的触动,因为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人做过的。
他不经意地给她换了灯泡,可能在他自己看来,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却在她心间投下了一颗石子,平静的湖面激起了阵阵涟漪。
大概是,已经很久很久没人给她换灯泡了。
这些都是她自己也可以做得很好的事情。突然有一天,有个人帮她做了……也许在她心里,轰轰烈烈的,感天动地的,只会让她忍不住后退一步,她本人并不喜欢那样的热情,甚至是害怕的,可是如此生活化细节化的一件事,就轻易地敲响了她的心门。
阮素心里是怎么想的,这天地间,除了她以外,没有人知道。
她悄悄地藏好自己的心情,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跟他一起打扫卫生。
可是,那些细节的东西,那些变化,还是发生了。
她从抽屉里找了报纸,像当年妈妈教她的那样叠成帽子,踮起脚尖给他戴上。
他拖过的地板,洗去了那些灰尘,最后变得又亮又干净,像是镜子一样,照出的是二十年前的光景。
二十年前,她跟妈妈也是这样,她帮妈妈擦桌子,妈妈正在费力勤快的拖地,哼唱着好听的歌曲。
……
就像季明崇说的那样,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很快地,他们就将屋子打扫好了,阮素每年都会回来,之前就买了新的被子被套过了水后放在防尘袋里,这会儿将床铺好,竟然真的给人一种家的气息了。
两人之前在车站附近的面馆吃了面,这会儿过了好久,季明崇也饿了。
阮素从厨房的柜子里将锅碗瓢盆重新刷洗干净,又去楼下的小卖部买了挂面还有佐料。
简单对付一顿还是可以的,两人坐在小板凳上,电磁炉上的锅里水已经烧开,季明崇看着阮素很熟练很细致地,将挂面放了进去。
接着,她又打了两个鸡蛋,依次又放了佐料。
很清淡的两碗面条就做好了。
热气盎然,季明崇跟阮素围着那个小桌子坐着,阮素还好,季明崇个子高,这样窝着,有种别样的喜感。
“条件有限。”阮素抿唇笑了笑,“这边有些偏了,我看很多外卖都不送这里。”
季明崇挑了一筷子面条尝了一口。
他满足地说道:“就是这个味道,挺好的。”
阮素以为他说的是客套话,不过就算这样,她听了也跟高兴。
季明崇说的却是实话。快穿以前,他是个对吃食很讲究的人,生活上也是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最好,可那五年里,不说别的,就是他呆过的末世,吃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已经是人生的极致享受了。那时候吃得最多的就是罐头、压缩饼干,记得有一次,他们找到了暂时安全的地方,有个四五十岁的阿姨给他们煮了一锅面条,就是最普通的挂面,也只放了盐,但那一锅被他们抢得汤都没剩。
印象中,那应该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面条。
当然,现在那次要被排在他人生中的第二名了。
第一名自然不用说,是他手中的这一碗。
吃完了面,刷完了碗,季明崇饶是脸皮再厚,也知道自己该走了。
阮素送他到楼下,她上次回来也没住酒店,对这里已经不是很了解了,便道:“你可以打个车去南街,南街是我们这里最热闹的地方,稍微好一点的酒店也在那边。”
季明崇顿了顿,“好。”
阮素目送着他离开后,又在楼道口站了一会儿。
楼梯间有些窄,这里民风淳朴,很少会有入室抢劫盗窃的事,这里的邻居也都是她当年熟悉的,所以就算这里相对于中心地段偏了一些,她每次回来也都是会选择住在家里。
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季明崇并没有打车,而是在附近溜达了一圈,最后锁定了离阮素只有几百米远的一家宾馆。其实连宾馆都算不上,就是这一块的人自己建的独栋房子,除了自己家住以外,别的改成简单的房间作为宾馆。卫生条件自然比不上酒店,价格也便宜得离谱,一个晚上居然只要六十块……
他一脸平静地拿出身份证登记了。
被老板领着来到二楼的房间,这里自然也不是刷卡进的,锁已经有坏的迹象了。
房间摆设也很简单,一张桌子,桌子上是台式老旧的电视机,一张一米五的床,厕所也是很简陋。
季明崇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冲完澡后便躺在床上。
这里的气味并不好闻,有一股陈味,以前他也是有洁癖的,不过现在不会了。想到他喜欢的人就在离他那样近的位置,他竟然还笑出了声,这一刻,就是他也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这样的事情,他这辈子怎么可能还会为第二个人去做。
他拿出手机,点开微信界面跟阮素的对话框。存了一丝邀功的心理,他点了共享实时位置。接下来就是有些焦急、紧张的等待状态了。
也不知道过了几分钟,那个共享实时位置里,除了代表他的那一个点,又多了一个点。
瞬间,他安心了。
另外一边,阮素一开始还不明白季明崇为什么邀请她分享实时位置,点进去后,先是愣了一下,才发现两个点都挨得很近,她放大后看了个仔细……
她点了那个按钮。
安静的房间里,只有她的声音:“你这是在哪,还没走?”
季明崇懒洋洋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仔细看,我已经躺在床上了。”
阮素迟疑着道:“我记得我家附近没酒店。”
季明崇干咳:“我没说我住在酒店。”
阮素诧异:“该不会是……”
小区对面有几栋私房,她无意间扫了几眼的,好像都挂上了什么“如意宾馆”这类的招牌。
季明崇嗯了一声。
她想问,为什么住在那里,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就想离她近一点。
两人都没有说话,盯着那两个点看。
最后还是阮素先退出了共享实时位置的界面,想了想还是给他发了一条消息:【明天我叫你,请你吃早餐。】
季明崇看着这条消息,突然觉得这房间里的陈味,都似乎有一种奇妙的芳香了。
他握着手机,看着发黄的天花板呆了一会儿,才回了消息:【好。】
这个晚上,不管是阮素还是季明崇,都没那么快睡着,哪怕他们都是在路上奔波了快一天。
-
第二天,季明崇醒来后,并没有起床,而是盯着床头柜上的手机。
七点一过,他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
他在等阮素给他打电话,两人在电话里只是简单地交流了几句,约好了半个小时后在路口见面。
挂了电话后,季明崇在简陋的洗手间对着镜子刮胡子。
阮素在家里的洗手间前挤牙膏。
下过雨的县城空气都很清新,今天还出了太阳,一切看起来都是生机勃勃的状态,而这一对年轻男女,就好像是还在上学的学生,约好了在路口见面。
半个小时后,两人在路口碰了面。
阮素带着季明崇来了一个早餐摊,一边走一边说:“这家生意特别好,以前有人从南街特地开车过来吃早餐。”
老板居然认出了阮素。
一边给她烫面,一边用方言问道:“是沈老师家的姑娘吧?你比小时候长得还俊了。”
沈老师就是阮素的养母了。
阮素有些惊讶,“您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小时候你就总是缠着你妈要吃拌面。”老板笑了笑,“前年还看到你过来,你现在在哪上班?”
阮素说了城市名,“在一家体检中心上班。”
老板又注意到了她旁边的季明崇,乐呵呵地笑了,“那挺好的,有出息了,沈老师知道了也会高兴的。”
季明崇侧过头看了一眼阮素。
两人吃了早餐以后,阮素提出要去这附近的照相馆洗照片,“我上次回来的时候加了老板微信,以前我跟我妈在这里拍过照片,但那照片不知道去哪里了,结果老板后来帮我找了,底片还在。”xiumb.com
季明崇又陪着阮素去了一趟照相馆。
这种老式的照相馆在大城市里已经很少见到。
阮素走进去后,跟老板说了一声,老板正在吃早餐,一听她的来意,放下手中的筷子,上了阁楼,“之前就给你重新洗了一份,不过很多底片都不见了,就只留了那么几张。”
“没事的,一张都可以。”她还留着跟养母的照片,不过这种照片,多找回一张都是意外惊喜。
老板在阁楼翻了一会儿,季明崇便在一旁站着。
过了几分钟,老板找到了照片,照片都是用信封装着的,他一边递给阮素一边说道:“我还记得你,你小时候那长得真是漂亮可爱,沈老师带你来拍照片,我还说,把你的照片扩大放橱窗就不收她的钱,她还不肯嘞!”
阮素笑了笑。好像她妈就一直在这方面很小心,说她长得好,从小到大都不肯轻易让她离开视线范围。
像这种把她的照片放在出场的高调行为,别说是不收钱,就是倒给钱她妈也是不愿意的。
对于她来说,十岁以前的时光,虽然物质方面不是那样富裕,可她都过得很幸福很开心,因为那个时候,她也是被爱包围着长大的小孩。
阮素打开信封,抽出了几张照片,季明崇有些好奇她小时候的样子,也走了过来。
只一眼,他就愣住了。
照片里,是一个气质清冷的陌生女人牵着一个扎着辫子的可爱小女孩。
他的视线掠过女人、还有小女孩时期的阮素,最后定格在女人右手无名指的戒指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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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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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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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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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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