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母一脸淡定的将那张泛黄的纸叠好随手放进抽屉里,“没谁的,我都不记得了。”
王奶奶也不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见季母不愿意再谈这件事,她也不问了。
季母的封建迷信是选择性的,偶尔性的,有时候会信玄学那一套,但有时候也不信,就像这会儿,她心里虽然咯噔了一下,但很快地心情便平复了。
那几个大师还不知道是不是江湖骗子,说不定还是被阮家收买了的,就算不是,那些人的套路她也是清楚的,豪门家里把生辰八字拿过去算,那基本上就是在走流程了,他们会说不好的话吗?肯定不能,随便找两个生辰八字给他们看,什么“天生一对”“郎才女貌”这样的话也会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些大师说的是真的,难道两个人是否合适,是否能天长地久,那也不是凡人能算出来的。
生辰八字这事,被季母抛在了脑后,就算之后看到季明崇跟阮素回来,她也没往那方面去想。
第二天是星期六,阮素要上班。
她出门的时候,季明崇正在院子里练习行走。
“二……”
阮素刚准备喊二哥的,谁知季明崇的反应比她更快:“说。”
“……”阮素发现了季明崇似乎不喜欢听她喊哥哥,她沉默了几秒,说道:“我今天会晚点回,不用等我吃饭。”
季明崇舒了一口气,额头上都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随口问道:“跟朋友有约?”
“也不是,之前碰到过一个小姐几次,她是开工作室设计婚纱的,说做了一件以我为灵感的婚纱,让我去看看,我准备下班过去……”
季明崇嗯了一声:“在哪?”
阮素报了个地址。
季明崇接过她递来的手帕,擦了擦额头,“挺近的,下午我可能会去那边一趟,你把地址发我,我到时候去接你回家。”
“好。”
阮素出门时脚步顿了顿,侧过头来,看向院子里的季明崇。
到了春天,天亮得也早了些,才七点钟,院子里已经有阳光了,正好照在他身上。
过去五年他都卧床躺着,身体能吸收的营养也有限,刚苏醒过来时,他整个人都是消瘦的,养了这么长时间了,比起当时是好了不少,可还是很清瘦。
跟他差不多年龄的下属员工,有的都已经有小肚腩了,他穿着西装站在他们中间,反倒被衬托出一股少年意气来。
少年这个词,绝对不适合一个二十八岁的人。
阮素一直觉得,季明崇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
有时候,他还是像那个杂志上二十出头意气风发的他。
有时候,他偶尔流露出来的神情又像是经历了无数苦痛与沧桑。
最后,会逐渐融合成一种沉静的温柔。
是的,很少会有男人会让阮素联想到温柔二字。
季明崇抬起头来,正好跟她眼神对视。
她这才回过神来,低头去扣好包包,“那,我走了。”
“嗯,注意安全。”
-
阮素提前跟周羽蓝联系上了,下班后,她便出发去往周羽蓝的工作室,刚到大厦门口,就看到周羽蓝已经等着她了。
她快步走了上去,有些惊讶,“周小姐,你是在这里等我吗?”
周羽蓝一边锁上手机屏一边笑,“反正闲着也没事,就下楼透透气,顺便来接你。”ωωω.χΙυΜЬ.Cǒm
阮素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她的确无法抗拒婚纱,尤其是周羽蓝设计出来的婚纱。
她很想看看,以她为灵感,在周羽蓝笔下会呈现出什么样子来。
两人有说有笑进了大厦,也没注意到大厦门口的临时停车位上,有一辆车,车里的人正用相机拍下了这一幕。
周羽蓝的工作室在十七楼,占地面积并不算大,一走进去就能看到几套婚纱,还能看到几个奖杯。
这会儿工作室都没人了,阮素这才小声感叹:“这都是你获奖的奖杯吗?好厉害。”
周羽蓝给自己倒了一杯果酒,闻言笑了,扭头问她,“你喝什么?我这里有咖啡,也有果汁。”
阮素还在看着挂在墙壁上的显示屏,随口回:“水就可以了,谢谢。”
“好。”周羽蓝从小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笑着走过去递给她,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怎么样,我设计的这些还能见人吧?”
“何止是能见人,简直太漂亮了,不过,那抹胸的一套,我朋友结婚时的婚纱跟这个好像。”
周羽蓝笑,“那一套是我五年前设计的,给一个饮料公司的太太设计的,后来,你懂的。”
阮素有些尴尬,“……我朋友是在那种婚纱店租的,她不知道。”
“没事啊,我都习惯了。”周羽蓝抬手看了眼腕表,“刚才我跟送婚纱的人联系过,估计十来分钟他就到了。”
“恩,好。”
周羽蓝叹了口气,“诶,这两天心情都不是很好。”
“恩?”阮素拧开了矿泉水瓶盖,诧异的看她,“心情不好吗?”
“有点。我是跟在我奶奶身边长大的,她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就担心我没个依靠,恰好我今年也有二十多岁了,到了长辈眼里的适婚年纪,我奶奶就有点着急,但我自己一点都不急……反正挺烦的。”周羽蓝苦笑了一声,“照我看,我是不想结婚的,可老人家的意愿我又不能坐视不理。现在他们似乎都开始帮我挑选合适的人了。”
其实周羽蓝为之心烦的事,阮素身边的朋友基本上也都在经历,或者经历过。
阮素并不会安慰别人,不过她想,周羽蓝都说了她的烦心事,她如果什么都不说的话,是不是会有点不合适。
想来想去,她轻声道:“我好像有点能理解你奶奶的心情。我妈,是在我十岁那年走的,我九岁那年,她查出来得了癌症,那一年里,我晚上有时候都会听到她哭的声音,刚开始,我以为她是痛得受不了了,后来,我才发现,她是舍不得我,担心我,怕她走后,我一个人没办法照顾自己。”
周羽蓝静静地望向她。
“我为了让她安心放心,就很努力地学习,也开始自己学着洗衣服,”阮素腼腆的笑了,露出浅浅的梨涡,“九岁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就那一年里,我什么都会了,会自己炒菜了,会洗衣服了,我还会自己提着大米一口气上五楼,后来,我自己还偷偷学会了换灯泡,我会看天气预报,不需要我妈提醒,我就自己减衣服,加衣服,自己带雨伞。”
“然后呢?”
“然后,我妈走的时候,还是不放心,她最后瘦得皮包骨了,握着我的手时,力气特别大,我都觉得疼,她喊我的名字。一直到她走的时候,她也没放心。”
阮素低下头,“所以,我觉得如果你找了男朋友,你结了婚,甚至有了孩子,你奶奶还是不会放心,她会一直惦记你。归根到底,她是希望你能过得好,过得更好,除非她能一直陪着你,不然她也不会放心。”
周羽蓝点了下头,“那你觉得我该去试着接受我并不想过的那种人生吗?”
“你都已经这样说了。”阮素说。
周羽蓝想了下,也低低地笑了起来,“是啊,是不想过的。”她顿时豁然开朗,“也对,接下来我就向她证明,就算我不结婚,我不走别人都走的那条路,我也能过得很好。”
“好奇怪。”周羽蓝说,“明明这种话别人也跟我说过,但我就是没听进去,现在听你这样说,我反而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可能是今天天气比较好?”阮素失笑。
“对~也许是这样。”
正在说话的时候,婚纱送到了,周羽蓝推着阮素进屋去换上,“这件婚纱设计并不复杂,一个人应该也能穿,如果你需要帮忙的话,就喊我一声。”
阮素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这刚做好,就给我试,是不是……”
“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快去快去。”
……
阮素正在换婚纱的时候,季明崇也过来了,他是按照阮素发给他的地址找过来的,看着大门上写着“周羽蓝工作室”的牌子,他只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是在哪里听过,一时竟然也没想起来。
他探出手,礼貌地敲了敲门。
周羽蓝从里面出来,看到季明崇时,也明显愣了一下。
“季大哥?”
季明崇看着她,这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在哪里听过周羽蓝这个名字。
他跟周羽蓝的大哥以前是同学,高中时还一起交流过,后来在不同的国家留学,这段友情就淡了,那时候他在周家就见过周羽蓝,只记得是个剪着很短头发的,跟假小子似的女孩子……
“你过来是……?”
周羽蓝之前也听说过季明崇苏醒的事。
见到季明崇并不奇怪,可奇怪的是,在她的工作室门口碰到,这就让人疑惑了。
她认识季明崇,也是因为他是她大哥以前的朋友兼同学,再加上他本人在圈子里也很有名气,可如果她没记错,他们两个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似乎都没超过十句?
那他怎么会来这里?
季明崇淡定解释:“我来接人。”
“……?”周羽蓝反应过来,她的员工都已经下班了,现在工作室就剩下她跟阮素,季明崇肯定是不会来接她的,那么……
“你是来接阮素的。”
季明崇颔首。
周羽蓝本来想问下,你们是什么关系,后又觉得,她不管跟阮素,还是跟季明崇,好像都没有熟到可以问这种私人问题的程度,于是果断闭嘴,请季明崇进来。
季明崇跟着进来,还没来得及去看看阮素在哪里时,一扇门被推开,发出了声响,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过去。
那是他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的画面——
阮素皮肤跟白瓷似的,有时候用手轻轻地抓一下,就会留下红印子。
婚纱是高腰线设计,显得她的腰好似盈盈一握。
层层轻纱,不仅没有使婚纱显得设计繁琐累赘,反而因为质地轻软,令人很轻易地就联想到雨天森林里那朦胧的雾气,阮素站的地方,正好夕阳从落地窗折射进来照在她身上,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柔和的光芒。
让人一下子分不清,究竟是她误入了仙境,还是她回到了原本就该在的地方。
就连季明崇自己都没察觉到,这一刻他看向阮素的目光有多专注。
专注,往往比惊艳更难得。
对于季明崇来说,那也是独一份的专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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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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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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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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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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