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张请帖以外,马雯还要邀请阮素来给她当伴娘。
这天午后休息时光,几个女同事凑在一张桌子上分享着自己的便当,说起这件事,另一个女同事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马雯,我说你也是心大啊,一般找伴娘都不能找比自己好看太多的,不然结婚那天就要被艳压了,那可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啊。”
马雯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什么思想啊,我才不信那一套,反正伴娘我就想请我最好的几个朋友,让她们来见证我的幸福,素素漂亮,我才更有面子的嘞!”
马雯跟阮素关系最好。
她也怕阮素听了以后心里膈应,下班时偷偷找到她,塞了几颗巧克力给她,低声道:“佳佳的话你别放在心上,她就是在吃醋,因为我没让她当伴娘,偷偷跟你说,我就想你给我当伴娘,伴娘服我都挑好了,特别仙特别美,让宾客都觉得,果然仙女都是一块儿玩的,新娘是仙女,伴娘们也是仙女!”
阮素抿唇笑了,握着巧克力,心里暖暖的,“嗯!绝对不给你丢面儿!”
她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
虽然之前她没有很好的家庭,也没有关系亲近的家人,可日子一点一点好了起来,她的知心朋友不多,但就这么几个对她都特别好特别真心,现在她又多了一个护着她的妈妈、大哥还有侄子,多好啊。
从前过得很不顺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埋怨过,认为命运对她太不友好了,可现在她不这样想了,她开始觉得命运之神没有忘记她,正在一点一点的将属于她的好运气输送给她。
马雯的办事效率很快,她一共请了四个伴娘,这四个都是她很要好的朋友。
阮素收到伴娘服时还很惊讶,比她之前在朋友圈刷到的伴娘服都要好看精致。
她将伴娘服拿回家时,季明崇不在,季母跟毛豆都在家,两人没见过她穿这种裙子,都有些好奇,便催促她换上伴娘服让他们瞧瞧。
毛豆最兴奋最期待了。
阮素只好回了房间换上伴娘服。
新娘的婚纱是白色的,伴娘服是时下流行的雾霭蓝,有点像改良后的旗袍,领口有精致的珍珠扣,复古浪漫的同时又极具仙气。
阮素皮肤清透白皙,这个颜色再是适合她不过了。
她为了方便,拿起梳妆台上的珍珠发夹,随手将一头微卷长发挽了起来,换上搭配这裙子的高跟鞋,她深吸一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推开了门,哪知道正好就碰上了从公司回来的季明崇。
不只是季母跟毛豆没有见过阮素这样的打扮,季明崇也没见过。xǐυmь.℃òm
男女戒指已经多肉植物们也都没见过!
季明崇与阮素四目相对,谁还没说些什么,就听到戒指们、多肉们纷纷化身为迷弟迷妹狂吹彩虹屁了——
“嘤嘤嘤素素也太美了吧!果然女孩子就该多穿穿这样漂亮的裙子,太好看了我词穷了!”
“穿伴娘服都这么好看,这要是换上婚纱,那不是美得人都要晕古七吗!婚纱安排上!听我的!”
“安排个鬼啊,某个不知名的狗子不是说素素是妹妹吗,呵,我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其实也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穿婚纱鸭!还有,这种时刻就不要带不相干的人出场了,属实破坏心情!”
毛豆冲到了阮素身边,哇了一声:“你是公主吗?”
他这样问。
最近饼干老师会跟他们讲童话故事,故事里,公主殿下是最漂亮的。
毛豆的这一句,成功的让阮素收回了看向季明崇的眼神,她有些羞涩,但还是勉强装作淡定的样子,“没有啦,我不是公主。”
“你就是!”毛豆转头看向当背景板很久了的奶奶还有叔叔,“你们说素素是不是公主?”
季母含笑点头,“是是是。”
毛豆满意了。
季明崇却没说话,还好毛豆忘性快,也没盯着他不放。
他突然想起了曾经呆过的一个世界,那时在等级森严的古代,他必须得出人头地才算完成任务,后来,他成了天子近臣,有很多人送了他数不清的珍贵珠宝,古董名画,其中有一件衣裙,听说是很多个手艺超群的绣娘用无数金丝银线手工制作而成,布料名贵稀少,在夜晚也犹如披上星河,流光溢彩,令无数女人心向往之。
当然这件衣裙连带着那些珠宝古董都被他锁在了库房里,估计后来都积灰了。
现在他看着阮素,忍不住在想,如果这件衣裙当时能带回来就好了,送给她应该还挺合适的。
阮素重新换上了舒适居家的套装,发现季明崇从回来到现在都没说话,经过他身边时,便轻声关切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季明崇摇了摇头,一脸遗憾地说:“有一件事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悔。”
当时退休的时候,时空局问他要什么奖励,他不该忘记那件衣裙的。
-
在春天来临万物复苏时,阮素去了邻市参加马雯的婚礼,马雯的男朋友是邻市人,为了方便,婚礼就在男友老家举办,还好隔得不远,坐动车也就一个小时能到达。
让阮素意外的是,那么多人抢捧花,她本来没想抢的,只是上台凑个数而已,没想到,最后捧花到了她手里。
马雯那天特别漂亮,喜滋滋的对阮素说:“素素,我猜你马上就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子了,祝你好运啊!”
由于第二天还要上班,阮素在婚礼结束卸了妆以后就坐上了回程的动车。
在动车上,阮素接到了季明崇打来的电话。
季明崇也知道她今天回来,不得不说,在给人当大哥这件事上,他现在绝对是合格的。
本来他是想让自己的司机也就是王奶奶的儿子去接她的,可临出门前,王家发生了点事,王奶奶的儿子走不开,他呢,现在只能扶着慢慢走,离能开车还有一大段距离,于是就只能给阮素打电话,让她自己坐出租车回家了。
越是这种时候,季明崇就越渴望能早日复健成功,像正常人一样能走能跑,那他就能自己开车去接她了。
阮素听清楚缘由后,不禁笑了起来,她怕打扰到旁边在补觉的乘客,撇过头,压低了声音,“没事没事,不过是不是王奶奶或者王爷爷出了什么事?”
过去几年,王家一家三口可没少给季家出力。
王奶奶对她也很关心。
“他们没事,现在还在花鸟市场,是家里的水管爆了,王坚一时半会儿也走不开,要在家里等着人上门来修,他也得收拾收拾。”
阮素这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没事啦,我以前不管去哪里,也都是一个人坐车的。”
她在市里读高中时,自己背着被子坐长途大巴去学校,后来上大学时还拖着行李箱背着大背包坐火车呢。
那个时候,她不管去哪里,也没有人接她送她的。
她都习惯啦。
季明崇闻言却道:“你也说了,那是以前。”
成为家人,并不是一顿饭一个称呼的事,而是生活里日积月累的关心跟爱护。
阮素知道他的意思,也知道他是在关心自己,便笑着应了这话。
季明崇前一秒挂了电话,下一秒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盛远打过来的。
盛远在电话里说:“你给我打电话时我手机正好没电了,刚才才在动车上找到插头充上电,你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就是问你关于扬名山项目的一些消息,我已经查好了。”
扬名山这个项目之前盛家也掺了一脚,有些内幕消息,盛远也知道。
盛远有些诧异,“这个项目已经烂尾了,怎么你要接?”
所有的一切都还在计划商议中,季明崇自己都不确定的事情,肯定也不会说出来,便道:“就是问问,对了,你刚才说你在动车上?”
“对,我们医院跟别的医院有会,主任派我去了,现在在回来的路上,有事?”
“几点钟到,你自己开车了吗?”
盛远虽然感到疑惑,可还是回道:“还有二十多分钟到站吧,车停在车站停车场,怎么了?”
“你在哪个站下?”
“南站啊。”
果然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
这一切都太赶巧了。
季明崇来了精神,毫不客气地拜托盛远:“阮素也差不多时间到南站,你开了车的话,就顺便送她回来吧,我再跟你聊聊扬名山的事。”
“行啊,反正我下午也没什么事。”盛远又说,“我有阮素电话,她应该没换号吧?”
“没,你联系她吧。谢谢了。”
盛远失笑,“说什么谢谢,我照顾你妹妹也是应该的。”
电话挂断,季明崇还来不及思虑那句话给他的别扭感来自何处,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道幽幽地声音。
“你是让盛远去接素素吗?”
季明崇回过头来,无奈地说:“妈,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声音?”
“刚回来,你是让盛远去接素素吗?”季母又追问道。
“恩,正好顺路。”
季母嗯了一声,走到一边慢悠悠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后,又假装不经意地问道:“盛远他有女朋友吗?”
这问题就更奇怪了。印象中,他妈并不会关心别人的私事。
季明崇皱了皱眉头,“好像没有,怎么,有事?”
一杯温水喝下去,季母悠然一笑,“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
说完这话,她就提着菜篮进了厨房,还哼着歌,可见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
在客厅的季明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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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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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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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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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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