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尔巴、库里查、泰班等人,也终于感受到了酣畅淋漓的感觉。
夜玫瑰询问燕七:“大人,要不要一鼓作气,彻底摧毁科鲁番?他在北疆大约还有屯兵十八万呢。”
“我看,咱们不如借着这个机会,全力以赴,彻底铲除科鲁番余孽。”
燕七道:“难道,收拾了这十八万大军,你就满足了?”
夜玫瑰莞尔一笑:“不怕大人笑话,收拾了这十八万大军,北疆就彻底安全了,我自然很满足。”
燕七戳了戳夜玫瑰光洁的额头:“你满足,我却不满足,若是真的收拾了科鲁番这十八万大军,那后面的战局,将变得异常焦灼。你想要彻底战胜莫斯,难度将会增加数倍。”
夜玫瑰问:“大人这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懂。”
燕七道:“我问你,莫斯麾下还有多少大军?”
夜玫瑰道:“保守估计,还有八十万。”
燕七道:“你若是将科鲁番这十八万大军彻底铲除,那莫斯还会派八十万大军前往北疆与你交手吗?”
夜玫瑰摇摇头:“当然不会!莫斯想的一定是固守王庭,与我进行拉锯战,对峙战。”
燕七笑着点头:“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
“若是我们将科鲁番彻底铲除,那么,莫斯知道了我们的厉害,再也不会对我们主动发起进攻了。他会防守,固守城池,守株待兔。”
“你想想看,八十万精锐,守住城池,你说你要不要去去进攻?”
夜玫瑰道:“当然要进攻。”
燕七一摊手:“你若是去进攻,真当莫斯八十万大军是白吃干饭的?他麾下的兵马本就凶残,再加上王庭气候恶劣,风沙漫天,攻城极难。”
“你若是短时间拿不下,那就拖到冬天了。”
“寒天一到,凛冬将至。在极端寒冷的气候下,你又能坚持几天的进攻呢?作为进攻方,代价将是巨大的。而且,胜负难料。”
夜玫瑰道:“那我不进攻王庭。”
燕七道:“你若是不进攻王庭,第一,对战时间会延长,会衍生无数种都可能。”
“第二,对与莫斯来说,这相当于松了一口气。万一,在这期间,他找到了帮手,那你可就麻烦了。”
夜玫瑰为难的跺跺脚:“那可如何是好?难道不杀科鲁番,局面便会有改观?”
燕七打了个响指:“当然!”
夜玫瑰问:“请大人教我。”
燕七道:“科鲁番此战失利,损兵折将,颜面尽失。短短数天,两次战斗,折损二十五万人,堪称他人生中的极致污点。”
“有了这个污点,他的将帅地位绝对不保。如果莫斯知道了这一战的惨败,就算科鲁番是莫斯的舅舅,那莫斯恐怕也要砍了科鲁番的狗头。”
“所以,以我推测,科鲁番定然不敢如实上报败绩。”
夜玫瑰道:“大人的意思是,科鲁番会隐瞒败绩?”
燕七眸光促狭:“不仅是隐瞒,甚至于会粉饰败绩。”
夜玫瑰蹙眉:“可是,早晚有一天会露馅。”
燕七道:“的确会露馅!但是,科鲁番想的是,要在露馅之前,打一个大胜仗,将我们击败。那不就将功赎罪了?有了这个大胜仗,莫斯大笑都来不及呢,还怎么会发怒?”
夜玫瑰点点头:“大人所言极是。可是,这和进攻突厥王庭,有什么干系?我想不通。”
燕七道:“科鲁番想要打胜仗,粉饰败绩,那需要大军吧?就凭他现在的十八万大军,他有信心打胜仗吗?”
夜玫瑰摇摇头:“当然没信心。”
燕七笑容促狭:“所以啊,科鲁番定会找理由,向莫斯上书,让他调派大军,为他所用。”
“这样,那八十万大军便会有一部分杀到北疆,供给科鲁番驱使调派。”
“嘿嘿,到时候,咱们再把这些大军消灭,那多美呀。”
“在北岭交战,远比在突厥王庭攻城更加容易。”
“在北岭,我们是主战场,一切,要按照我们的节奏来打仗。可是,在突厥王庭,就要按照莫斯的节奏来打仗。”
“这么一对比,将主战场放在北岭,我们是不是占据了天时地利的便宜?”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
夜玫瑰兴奋的手舞足蹈:“大人高瞻远瞩,谋划深远,太让我惊喜了。我还傻傻的要杀到突厥王庭去攻城呢。攻城死伤多重?哪有在北岭打仗更加轻松!大人,你真是太厉害了。”
燕七一脸臭屁:“我留着科鲁番不杀,就是为了让科鲁番报仇,引来更多的大军。不然,科鲁番早就死了,还能活到现在?”
夜玫瑰眸光泛着兴奋的光芒:“那就让科鲁番再多活几天。”
燕七举目远望。
烈火汹汹。
甲尔巴等三人正在焚烧科鲁番大军的尸体。
十几万的尸体,若是不处理,腐烂发臭,会引发瘟疫。
燕七对夜玫瑰说:“要对甲尔巴、库里查、泰班三人提点一下,不要让他们以及麾下众将炫耀战绩,传得尽人皆知,咱们要替科鲁番粉饰战绩。”
“不然,炫耀过度,无法隐瞒,科鲁番还怎么向莫斯撒谎?他不撒谎,我们怎么收割人头?”
夜玫瑰笑的合不拢嘴:“我知道啦,大人!”
燕七望向科鲁番逃亡的方向:“我猜啊,科鲁番败逃的路上,就会向突厥王庭传递书信了吧?”
……
科鲁番率领三千侍卫仓惶逃窜。
逃出五里,不见追兵,方才松了一口气。
回眸一望,见到只剩下三千亲卫军,不由得悲从中来,眼眸通红,牙齿都要咬碎了。
这可是十五万大军啊。
眨眼之间,竟然只剩下……只剩下三千人。
死的人也太多了。
太多太多了。
尤其是,想到燕七的高科技武器,心中不寒而栗。
这一生中,他从未受到如此侮辱。
接连两次战斗,加上西玛的叛逃,竟然损伤了二十五万人。
这个心痛的数字,让他难以接受。
科鲁番不是心疼这些大军,而是在心疼他头顶上的乌纱帽。
二十五万人就这么死了,而且,燕七大军毫发无伤。
若是这个丢人的战绩传回突厥王庭,莫斯纵然是他的外甥,又怎么会饶了他?
依照莫斯野兽一般的暴脾气,他不仅要被免职,怕是连人头都要被莫斯剁下来喂狗了。
哎,这可如何是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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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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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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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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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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