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漫枫眼底闪过伤痛,无力的靠在床上,说:“慕先生,天宝不是萧雁南的孩子。”
听到肯定的答案,慕洛琛反倒放心了。或许,天宝是萧雁南的儿子,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只要告诉萧雁南,他就不会再折磨天宝。
但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他不希望萧雁南这种人是天宝的生父。
萧雁南报复心那么重,连四岁的孩子都不肯放过,他可以肯定的是,萧雁南已经对天宝施了毒手。如果萧雁南真是天宝的亲生父亲,他担心天宝将来长大了,会有心理阴影。
慕洛琛思索了片刻,又道:“那我能冒昧的问一下,你跟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那么恨你?”
何漫枫面露迟疑,当年的事情,是她不愿意再回忆的。
慕洛琛明白她的心情,何漫枫和萧雁南之间发生的事情,一定很不愉快,有几个人愿意把自己心里的创伤揭露给别人看呢?“何小姐,我问这些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多了解一些,你们之间的事情,好尽早把天宝解救回来,你介意的话,我就不再过问了。”
或许是‘天宝’起了作用,何漫枫幽幽的叹了口气,说:“我跟他的故事说起来很长,不知道慕先生,有没有耐心,听我把事情完完整整的说完。”
“我有的是时间,请何女士说吧。”
“嗯。”
何漫枫微微的敛了眉眼,开始回想当年的事情。
过了大约十分钟,她才不紧不慢的开口说,“萧家跟何家渊源颇深,从上个世纪开始,两家就做邻居,而且父辈都在同一个部门工作。萧雁南比我大八岁,我从出生以后,父亲被调到了沿海的一个城市,直到我七岁的时候,才回到帝都。说起来,我跟他之间,还是我先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他对我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
说着说着,何漫枫好像回到了三十年之前。
相遇的最初,她七岁,他十五岁。
第一次碰到萧雁南的时候,她们家刚从海滨的城市,搬回了帝都老家。她因为不想练习钢琴,偷偷地从家里的狗洞溜了出来。
当她顶着脏兮兮的一张脸,爬到了隔壁,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大树下看书的萧雁南。
那时的他是少年模样,穿着一身白色的西服,干干净净,风度翩翩。
和沿海的小城市那些粗野的男孩子真是天差地别的模样,她还以为自己见到了天使哥哥,追着他许愿,让他保佑以后妈妈,再也不逼着她弹钢琴。m.xiumb.com
他烦她,把她重重的推到地上,说她是丑八怪,让她离自己远一些。
再小的女孩子也是爱美的,更何况平日里大家都说她是小仙女,忽然来了一个人说她是丑八怪,还那么粗鲁的对待自己,她气的趴在地上大哭。
哭的他慌了神,勉强的哄她,说她是世上最漂亮的小公主。
她这才破涕为笑。
她跟他的故事一开始就不怎么美好,后面也大多苦涩的,她从小被家里捧着、顺着,造就了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所以,从相遇之后,喜欢上他的皮相,便总是纠缠着他。而他迫于家里大人的命令,不得不照顾她、迁就她。
她转回帝都,上小学二年级,他上初三,两所学校都是燕大的附属,不过是一墙之隔。
因为爷爷担心她每天上下学的安全,想让家里的保镖接送她。但萧爷爷提议,她跟萧雁南顺路,刚好让他跟她一起上下学。
于是,她成了他身后的小鼻涕虫,拖油瓶。
印象最深刻的事情,便是每天早上,自己被佣人三催四请,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从被窝里慢吞吞的爬起来,出门看到骑着自行车,干干净净的萧雁南,开心大声的叫着南哥哥。在他不耐烦的脸色下,她坐在后车座,笑着啃着包子,喝着豆浆,一路被他载到学校。
她记得初春柳条抽出嫩芽的模样,记得初夏知了聒噪的叫声,记得校道旁笔直高大的法国梧桐被光晕染成金色,也记得冬天第一片雪落下时的场景。
但她记得更清楚的是,无论春夏还是秋冬,他身上那股淡淡地清香,还有他并不宽广却有力的后背。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起他的,但印象里的很多年,他都她都是不耐烦的。
她虽然迟钝,但也明白他讨厌自己。
可那时的她总是那么勇往直前,不知畏惧为何物,总觉得有自己喜欢他就足够了。
天长日久的,他总会喜欢自己。
……
两年的时间,眨眼便过去。萧雁南便从初中部,升到了高中部,模样也从稚嫩的少年成长为了青少年。
萧家的基因不错,萧爷爷是美男子,萧叔叔和萧妈妈更是美人,之前尚显孩子气的萧雁南,就长得精致得让人错不开眼,逐渐成年以后,他的五官多了男人的英气与硬朗,更是引人注目。
学校里不少女孩子都追着他,求跟他交往。连她这个平常跟着他的小豆丁,也收到了不少的情书,说拜托她转交给萧雁南。
萧雁南对这些一概不理,他不喜欢和女生打交道,觉得身边正处青春期的女孩子太过聒噪。
能跟他说的上话的唯一同龄女性就是江梦雪。那个女孩子同样是萧家的世交,和萧雁南同样的年纪,性格活泼开朗,平常总能和萧雁南的几个好兄弟打成一团。
何漫枫印象中,记得最多的场景是——
放学后,萧雁南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去打球,她乖乖的坐在篮球场边的石凳上,拿着他给她买的酸奶,吃的满脸脏兮兮的。而江梦雪,则穿着和萧雁南同色的球衣,里面裹着黑色的裹胸,和那些男孩一起肆无忌惮追逐着篮球。
那时的她,最羡慕的就是江梦雪,觉得她长得漂亮,性格又好,还能和萧哥哥一起玩耍。
每每看着镜子里,小萝卜头一样的自己。
何漫枫都暗暗地许愿,希望自己长大后,能成为她一样的人。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多年以后,自己梦想成为的人,会成她难以挥去的梦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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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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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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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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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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