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明儿个就让张婶给你介绍,专挑有钱的,我女儿才不嫁穷光蛋呢?”菊花婶子嘴里的穷光蛋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叶轩,郑芳心里也清楚,她抬了头笑了笑,“钱,是必须多的,不过,女儿必须喜欢。”
“你?”菊花婶子发觉女儿又变了,以前按她给灌输的思想,女人是嫁钱的,感情是后来培养的,但是今夜郑芳的话突然变了,说什么她必须喜欢,这话让菊花婶子颇有些不理解,不过,菊花婶子还是蛮自信的,因为叶轩家里确实没钱,至少不符合第一个标准。
“妈,怎么了?”
“没怎么,有钱是第一位的。”
“对呀,我这个是不会变的。”
“那妈不打扰你了,去睡吧!”菊花婶子起了身子准备离开,郑芳突然拉着妈的手,“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是不是想勾搭我爸。”
“你?”菊花被气坏了,往常这种话是不会从女儿的嘴里说出来的,她教育的全是淑女,但是眼下的郑芳竟然说出了这么一个词语,菊花婶子猛拍了一下郑芳的背,“胡说啥呢?我跟你爸都老夫老妻了,用得着吗?再说了,你妈的风彩你又不是看不见。”
“妈,打痛了,我就再问你一句话。”
“问吧?”
“妈,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喜欢漂亮的,然后喜欢漂亮的,以后就会永远的待她好。”
“你,这话?”人常说三日不见,刮目相看,然而郑芳与菊花婶子才两三个时辰不见,竟然要刮目相看了,这两三个时辰,跟郑芳在一起的男人只有叶轩,也不晓得这家伙给郑芳吃了什么药,竟然说话做事全都不像个淑女,还都问得是一些成年人的事情,菊花婶子不敢明挑,但又不能不说,所以只好旁敲侧击了起来,“你当然的,你爸就一直喜欢我呀。”
“嗯!”
“郑芳,你不会喜欢上穷小子叶轩了吧!”菊花婶子说叶轩的时候铁牙紧咬,好像一下子要吃掉叶轩似的,那嘴角处流露着无限的恨劲。
“他,凭什么呀?又穷又丑,又没有钱,我一个大家闺秀怎么可能喜欢上他,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永远的不可能。”郑芳说叶轩的时候又是摆身子,又是摔手,看着十分的坚决,菊花婶子看到这里,心里放心了不少。
“咕隆!”
郑芳的衣袋里突然掉下一件东西,她吓坏了,赶紧去捡,却不想被菊花婶子提早捡到了手里,郑芳想夺回来,却发现妈妈拿得很紧,根本没有机会。
“谁的,叶轩的?”菊花婶子很聪明,这血玉镯子那是叶家春桃的陪嫁饰品,当时惊动了村子里,听说这东西很值钱,闹得春桃嫁人之后跟两个姐姐还有一个弟弟不可开交,好长一段时间都不说话。
“对,就是他的,那天我中了蛇毒,就是他欺侮了我,这东西这么值钱,我不会给他,他也休想拿走。”郑芳装出十分倔强的样子,一把从妈妈的手里夺下了血玉镯子。
“对,这小子竟敢欺侮我的女儿,一定不能给他,娘支持你。”
“那是,这东西我要拿着,看他能把我怎么办?我郑芳的腿是不能被别人随便看的,看了那是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可是?”菊花婶子其实心里清楚陪嫁这种东西的意义,这话其实她不能说出来,因为一旦说将出来,那会被女儿误解的。
“妈,还有什么?”
“我看不如我来保管。”
“不行,这东西我自己保管!”郑芳说着重重的摔到了床上,“摔碎了活该!”
菊花婶子看着女儿的举动,心里不免笑了一下,不过,心里的担心还是有的。然而担心归担心,却是怎么也不能说出来的,菊花婶子朝着房间去了,郑芳轻轻的掩上了门,拿了血玉镯子看了一眼,放到了心口处,那举动看着特别轻盈,郑芳坐到床上,又想起了睡山洞里的场景,她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我怎么可以想这个穷光蛋,无耻的家伙,老想沾我的便宜。”
“无耻,无耻!”郑芳骂着将血玉镯子放到了旁边的桌屉里,拿了小钥匙锁了个实在,然后挪了被子盖到了身体上。
这一夜,郑芳的梦很清晰,她是怎么也睡不着,好像叶轩这小子刻到了她的脑海里似的,挥之不去,也抹之不掉,反正那种感觉怪怪的,郑芳有些心不在蔫。
……
郑村长老早就睡了,菊花婶子从女儿房间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只听到了男人的鼾水声,菊花婶子叹了一声睡到了郑村长的旁边。
“叮叮叮叮!”
不晓得是什么时间,郑村长的手机响了,那声音特别刺耳,好像一下子要把人吵醒似的,郑村长一把将手机扔到了地板上,菊花婶子吓坏了,这东西怎么着也是钱呀,摔坏了那得拿钱买的。
菊花婶子看了看钟表,六点零五分,她披了外衣跳到了地板上,一把捡起了手机。
“娘的,看什么看,为啥不关机,老子累死了。”
“老郑,不好了,是乡派出所打来的,得赶紧接。”
“啥,赶紧给老子拿过来。”郑村长最怕乡里的电话了,特别是派出所的,这都是大事情,特别还是一大早上的电话。
菊花婶子递了电话,赶紧给老郑披外衣。
郑村长也不思量,绿键一按,那手机便接通了。
“喂,你好,我是北山村的老郑,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郑村长,我是符所长,你们村出了人命案了,刚刚接到报警,我们马上就过来,你赶紧往大棚处走,快点!”
“啥?符所长,你可别骗我,好端端的怎么会出命案,不晓得是谁家出命案了?”wWW.ΧìǔΜЬ.CǒΜ
“叶轩被害了,尸体可能被分解,赶紧!”符所长说完挂了电话。
菊花婶子听着电话里的声音,先是吃惊,到后来竟然大笑了起来:“好事呀,这小子一死,我就放心了,咱女儿郑芳可能喜欢这小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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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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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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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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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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