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也想不到,这个刚搬迁到胜利村的骚娘们竟然是吴爱民的徒弟。吴爱民收了徒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没人知道。
韩倩道,“师傅,那胡二楞为何不受我的鬼术的影响?你教给我的吸龟*对他一点用都没有。”
事情的详细情况,韩倩之前在电话中就已经跟吴爱民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了。吴爱民听韩倩这么一说,不禁也皱起了眉头,这倒是奇怪了,那胡二楞就是俗人一个,身子骨孱弱的很,竟然能不受鬼术的影响,这到底怎么回事?
难道……跟陈二嘎有关?
吴爱民道,“韩倩,这个胡二楞你可得给我盯紧了,他之前是跟陈二嘎混的。陈二嘎走了,肯定会交给他一些东西。哼,真是没想到,这个陈二嘎竟然不是个普通人。怪不得老子以前怎么都斗不过他。要不是我侄子吴用跟我说这事,我到现在都闷在鼓里呢。”
“韩倩,一定且务必要跟胡二楞的关系搞好。最后是迷了他的心智,把他拉到我们的阵营中来,明白嘛?”
韩倩点了点头,“谨遵师命。不过师父,如果那个胡二楞要是不上路子,不跟我们合作怎么办?”
吴爱民脸上带着一丝狠色,“如果这个小子真那么不识相的话,那就杀了。以绝后患。好了,你还有什么事嘛?没事的话你就先回去吧,师父要休息了。”
韩倩脸色有点红,“我这段时间吸收的阳气还没给媳妇呢。”
吴爱民这才想起来,“我倒是把这茬给忘了,嘿嘿嘿,小美人,过来。”吴爱民说罢,抖着浑身的肥肉,将韩倩的衣服剥了个精光,猴急的将韩倩按到在地,捣鼓了起来。
……韩倩回了胜利村,吴爱民躺在办公室的沙上,吞云吐雾,志得意满。
真是没有想到啊,我吴爱民竟然也有这么一天。自从那次吴用回来之后,那小子整个人都变了,变的阴森可怕,连自己这个叔子见了吴用,都感觉这小子的表情有点渗人。后来那小子竟然说他会鬼术。当时自己还以为吴用那小子被胜利村的村民给打傻了呢。
可后来,吴用稍稍施展了一下法术,就将自己给吓傻了。(吴用为何会法术,请参见前面章节。杀神白起逃离了帝王陵之后就夺舍了吴用的身子,自然会法术。)再后来,吴用那小子竟然要求教自己鬼术,自己也同意了,不过吴用说自己没有修炼的天赋,体质太差。为了解决体质差的问题,吴用帮自己想了一个办法,那便是在自己的体内种下了一颗种子。(大暗线我可是又埋好了哈,具体后面会怎么样,大家伙挥想象吧。)吴用说只要自己有了这颗种子,便可修炼鬼术。果不其然,有了这颗种子之后,不但可以修炼鬼术,而且进步神。
按照吴用给自己讲解的,修炼鬼术,是有等级之分的。最初等级为灰心鬼,接着是白衫鬼、黄页鬼,这几个等级比较低,一旦修炼到“黑影”等级,那才是真正的高手,还有更高的等级,厉鬼。最厉害的是摄青鬼!自己修炼鬼术也有大半年了,进步很快,都已经修炼到了黄页鬼的境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年年底绝对能突破到“黑影”。但这得有个前提,那便是阳气要跟的上。
吴爱民伸了个懒腰,表情神气十足。这鬼术修炼,不但能是自己成为神仙一样的大神通人物,而且可以让自己变的更强健,以前那些因为常年酒色闹下的毛病竟然全都好了,而且现在一旦上了床,比那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要猛的多了,控制自如。
只是有一点吴爱民很奇怪。那是去年夏天的事了,有一天吴用找到吴爱民,说是自己要去一个地方,去之前,吴用给了吴爱民一块人的头盖骨,头盖骨上画了乱七八糟一大堆的图符。吴用告诉吴爱民,如果这块头盖骨无缘无故的碎裂,那自己便死了。
后来,这头盖骨还真的碎了,从那时起,吴爱民就再也没有见过吴用。
吴爱民琢磨着,难道吴用真的死了?这吴用死了倒不要紧,反正所有的鬼术他都教给了自己,只是这吴用一死,在凌阳乡自己可就势单力薄了啊。而且我现在还打算到县里去混混,以后说不定还要到市里。我现在会鬼术了,到了县里也好,市里也罢,我还怕谁?不过这根基一定得打好了,凌阳乡必须得有自己的班底。不然即便到了县里,以后工作也不好干。
吴爱民左思右想,不成。脑中灵光一闪,有了,就这么办!
第二日,吴爱民去菜市场卖了几节莲藕,然后又去了卖了只黑猫,卖了冥纸和柳条。吴爱民上午没去办公室,而带着这些东西直接去了乡招待所,跟招待所的管理员叮嘱了一声,不许任何人打搅自己。
进了招待所的房间后,吴爱民将门反锁上,打开灯,拉上窗帘。然后将莲藕掰成好几节,摆成人字形。再将那只黑猫给宰了,将黑猫的血用一个盆给收集起来,等血快要凝固的时候,扯了一块布条抹了猫血涂抹在莲藕上。
吴爱民看了看,觉得做的还算满意,拿起纸条,插在莲藕的头顶处,再用那冥纸裁剪成一幅的形状,给人形莲藕当做一幅给穿上了。
基本前期准备做的差不多了。
吴爱民稍微休息了一下。然后盘腿坐在了床上,双手放在胸前,掐着一种古怪的手势,口中唧唧咕咕的说着一大串听不懂的话。
诡异的事情生了,原本明亮的灯光变的昏暗起来,整间房间的温度都降了下来。慢慢的慢慢的,房间内像起了一层薄雾。但这雾是黑色的,黑的有点渗人。
房间内的武器越来越浓,温度也越来越低。
吴爱民脸色黑,如同摸了碳一般。猛然,吴爱民睁开双眼,要是让别人看到吴爱民的这双眼睛非得被吓死不可。这哪里还是眼睛,眼眶里空荡荡的,根本就没有了眼珠,只是有着一点绿绿的光闪耀其中。吴爱民整个人的气息都显得鬼气森森的,跟死人没啥区别。
吴爱民低喝了一声,“起。”
那莲藕做成的小人竟然晃动了两下,紧接着慢慢的爬了起来,诡异的站立在床头上。
吴爱民再次一声低喝,“合!”
那莲藕小人身上的冥纸和头顶的柳条在变化。草纸竟然变成了一件衣服,而头顶的柳条慢慢变黑、变细,变成了一头乌黑的长。而且莲藕小人跟气球吹了气一般,不断的变大变大再变大,直到有一人多高的时候才停止变大。
吴爱民又是一声低喝,“成!”ωωω.χΙυΜЬ.Cǒm
真人大小的莲藕人开始变化,原本水嫩雪白的表面开始变的粗糙起来,眼色也生了变化,像是人的肌肤的眼色。莲藕人头部的轮廓渐渐变的清晰起来,有鼻子有眼,五官俱全。四肢也开始分出指头来。
转眼一炷香的时间,那莲藕人竟然变成了真人。而且模样竟然和吴用一模一样。
吴爱民轻舒一口气,满头大汗,再一看自己,衣服竟然全都湿完了。心中暗道,还是自己的修为低了啊,简单的一个塑人术竟然就将自己累的跟死狗似地。
再一看那吴用,吴爱民心满意足。这个傀儡是完全听从自己的智慧的。等过段时间自己去了县里之后,就让这个假吴用来干凌阳乡乡长的位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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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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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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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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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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