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不靠近其领地的情况下受到袭击,那这可就不是小事了,说大点甚至还会影响别国的远征军和冒险者,那这可就是需要神圣同盟出面解决的事情了,而且还是从未记载的超大型亚精英级,事态非同小可,不过,在将此事通报神圣同盟之前,艾伦还有几件事需要跟海格确认,而这关系着同盟国会不会发兵,但他得找一个更加有说服力的理由,虽然名为同盟但同盟国都各怀鬼胎,如果说找到了杀害自己父亲的魔物那他们绝对没有发兵的理由——
但一次能杀害千人的魔物有明确记录的就是十年前在完全攻略第末日迷宫第47层时所遇到的准精英级所罗门葬神者之蛇,如果不是军队瞧准时机在葬神者之蛇脱皮后最虚弱的那段期间发起猛攻,那可能还会造成更多的伤亡。
但如今却又出现了一只亚精英级的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的高级种,还是巨型的,先不说这种事说出来会不会被诸国信服,当年对抗所罗门时就损失了联军就损失了几千精锐,现在再让他们帮忙——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哎,难办啊……自己非得承受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压力……
看着沉思的皇帝陛下,大臣们也是窃窃私语议论纷纷,有人想即刻发兵讨伐地狱的路西法,有人想在谨慎商议后请求同盟的帮助,虽然墨菲斯托很稀有,但只要有点学问谁知道那个近乎无敌的像十几辆组合起来的攻城车一样的怪物有多么可怕,随着众人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大,海格逐渐开始慌了起来,他并没有骗人,正如他所说,他所遇见的,确实是那种可怕的,自己未曾见过但书中很多记载的庞然大物,但他只是没想到这么会引起那么大的争吵,毕竟这个奉行我为人人主义的骑士国家几乎不存在争吵。
而在这众人之中,只有一人特立独行,他一身圣骑士仪仗重甲,腰间左右各两把纯银的双手长刀,而与那两米多将近三米的身高相比之下,一米七的长刀却显得略短,背后四把纯银制的骑士短枪应该是他的远程武器,而全副武装的他也是除了在场侍卫以外唯一带着头盔的人,银白色的骑士头盔深邃黑暗,好像是什么深不见底的地方,让与之对视的人不寒而栗。
全场除了皇帝和海格以外就只有他沉默不语,他是何人,他是圣骑士总统帅,也是皇帝恩师的圣亚瑟国的第一英雄兼第一剑圣:“天使之手”,凯撒·诺贝尔。
不过上一任剑圣是艾伦的父亲,诺萨克·k·亚瑟。
沉思了许久,艾伦最终放弃了思考,算了,去他的诸国,如果连杀父之仇都不报,那还算什么一国之君!
“海格,跟我说说,你们怎么确定那个魔物就是当年杀害我父王的呢?”
海格看着艾伦,眼神坚毅,答道:“因为,那个地狱霸主的身上,有刀口,还是很深的那种,能给那种堪比城墙的怪物留下如此伤痕的,只有先王,上任剑圣,英雄“帝王之剑”才能做到,而且,那个刀口是剑技所造成的,即便过了三年上面仍有大量的残余魔力,而且,是光魔力……”
听到光魔力几个字艾伦不禁双眼一红,是啊,光魔力,那确实是自己父亲的魔力,只有被七大光明神选为钦点英雄的人才有资格使用光魔法,那确确实实是自己父亲的能力啊,他生前得经历过怎样的激战才会留下那些伤痕的啊。但即便如此仍却不能伤到那该死的魔物吗,人类是何其弱小啊!哪怕是神的使者也有无法战胜的存在吗……
一旁的大臣鸦雀无声也停止了一轮,既然连神的使者都会惨死魔物之手,那选择什么策略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越是如此的强敌,越能坚定他的决心,亚精英级怎么了,准精英级,哪怕是亚魔物又怎么样?杀父之仇怎能不报!只看艾伦从王座上缓缓站起,抬手拔出帝王佩剑一剑刺向脚下王座之阶,他俯视众人,怒发冲冠,一身英豪之气徐徐飘散,他厉声喝道:
“诸位这是怎么了,区区一个魔兽就把你们吓到了么?区区一个魔物就把身为圣亚瑟国顶梁重臣的你们吓到了么!不应该啊,这是最大的不应该啊!我悲伤,我愤怒,我双眼瞪血我咬牙切齿啊,彼时我还年幼,尚不懂文武军政,但现在我乃是一国之君,七神之下万人之上的堂堂一国之君!父王尚在时仍率军远征迷宫,难道我就不行吗?难道你们已经软弱到被一个连见都没见到的魔物吓破胆了吗!”
他缓步走下台阶,环顾众人,长叹一口冷气。
“我失望,我很失望,我恨,我很恨!恨之入骨啊!我失望你们不战而退,失望你们的一言不发,我恨那魔物嚣张跋扈,恨他让我失去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你们都是跟随我父王的旧臣,难道你们连他的一分骨气都没有吗?难道你们忘了,你们不光是臣,更是一名光荣的圣亚瑟骑士了吗!我记得!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记得我失去父亲的那一晚,我记得面对那些死去骑士的家人们的那些百姓的脸,谁忘了你们都不能忘!”
“这次,我不会再放过它了,我将组建远征军,率军亲征末日迷宫,你们什么都不需要说,我意已决,想要随行的,来就是了……都散了吧。”
说罢,艾伦抽出佩剑扬长而去,只留下一众沉默不语的大臣,虽然只是一个想要调动众人的演讲,但其实更多的是真话,毕竟自己未成年时就已经继位,想必暗处还是有很多大臣并不信服自己,但无所谓了,现在只要能替父报仇——都无所谓了。
看着陛下远去,大臣们也开始散走,虽然有人想要随陛下出征,但,不看好这次远征的声音明显更多。
“陛下疯了吧,连神之使者都能杀掉的魔物他还想去讨伐?”
“虽然陛下也是少年的英雄……但毕竟这次的讨伐对象……”
“这个国家希望在下一任国王的带领下会更好……”
海格看着散去的大臣心中是愤愤不平,本想说些什么,但他一个残缺骑士又能掀起什么风浪呢……随着众人散去,只有凯撒·诺贝尔还矗立在原地。
“只有,上任剑圣,才能做到的斩击么……”
海格其中的几句话倒是有些触动到了凯撒,他与艾伦的父亲是君臣也是挚友,他是一位明君,深受百姓爱戴,同时也是他在武学上的竞争对手,但比起经常挑战迷宫,舍命修炼的自己,被光明的和平之神贝尔莱德选中的诺萨克总是那么的耀眼,甚至有些闪耀过头了。
而出于对自己无能的唾弃和对他的嫉妒,他以闭关修炼为由拒绝了三年前诺萨克组建骑士远征军的邀请,也是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决定,让他错过了与挚友的最后一面。虽然在那之后他二十四小时无休息高强度修炼直到今天被陛下征召,可即便如此,他记忆里的诺萨克仍旧高的不可触及。
但既然今天找到了当年的真凶,那么他就不可能再错过一次机会了。
“地狱霸主么——就让我用这三年来积攒的愤怒来斩断你吧!”
……
末日迷宫,第50层。
漆黑但暗烁红光的石窟内炎热且干燥,几只巨型红水晶短角兔正在此处歇息,这里是第50层的角落地带,也是这炎热地狱里尽可能凉快一点的地方,毕竟这里是少数拥有吸热红水晶的地方。
暗处,一个巨大的阴影从石缝里一闪而过,头顶粗壮的两对尖角闪着暗红的光,巨大的镰刀状的下颚在暗处烁烁放光,上面尖锐的倒钩锯齿无时无刻不在宣示着持有者是个强悍的危险人物,一身的甲刺轻划着窟里的石壁,发出轻轻地哗哗的警告声,但与一般的雄性不同,他拥有雌性也拥有的从胸甲向前弯曲的两对牛角一样的尖角,不过比起正常的成虫,他的颜色更加深沉。
他轻趴在地上尽量放低身段的靠近那些角兔,但这三米长的身长可不是能随意隐藏起来的,有几只角兔听见摩擦声警觉地竖起耳朵,但还没等它们听清什么,只见一种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的刚成年成虫从暗处一跃而起直接扑倒了几只站起来一米八多的角兔,还没等它们挣扎,就被墨菲斯托甲虫用锋利的下颚给拦腰斩断。
眼看追不上其他兔子,他直接长鸣一声,只见从他的头部到胸甲两侧处平行展开了几个半径二十厘米左右的灰色法阵,随着法阵展开完成,几道灰色光束从中顺发直接穿透了几只正在逃跑的角兔。
「经验+77」
「经验+77」
「耐力+1」
「敏捷+1」
……
随着几只兔子下肚,这只成虫心满意足的趴在原地。甚至还打了几个饱嗝,一旁的吸热红水晶还在吸收着这小石窟里的热量,燥热的空气也逐渐变得清凉。
“果然,还是这里最凉快啊——这么大的的石窟却热得要死,但长得火红的石头却能吸热,真是难以理解,不过,即便杀死那么多角兔还是很难升级么……还是说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这个种族升级本就很慢呢?”
他一边撕咬着角兔一边自言自语,随后,他靠意念打开了自己的基础属性板:
「种族名」: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
「个体名」:贝利尔·墨菲斯托破军
「等级」:14
「经验」:27459/140000
「进化种」: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20级时可进化为:炼狱的刀锋之主,或,地狱的堕落使徒。
「生命」:2987「上限4000」
「魔力」:120「上限240」
「力量」:302「上限480」
「耐力」:1744「上限2000」
「魔法」:47「上限480」
「智力」:120「上限120」
「生物物抗」:171「上限480」
「生物魔抗」:152「上限480」
「护甲」:1542「上限2000」
「魔抗」:211「上限2000」
「敏捷」:24「上限120」
「特技」:「初级物理免疫」「初级火属性免疫」「中级物理抵抗」「中级魔法抵抗」「中级负属性抵抗」「高级火属性抵抗」「高级耐力及续航」「高级护甲修补」「痛觉无效」「昆虫感应」
“啊,敏捷和魔法跟属性上限差好多呢,虽然生物法抗是天生的,但也太低了吧,还得不停地吃不停地修炼才行啊!而且除了基础属性面板还有其他元素属性的面板和技能面板,啊好多看着好烦呀……还得努力努力努力再努力啊!为了成为魔王……嘿嘿”
贝利尔饱餐一顿后便继续去搜寻可以提升他能力的魔物,如你所见,他是一只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更是一只会说话有着极高智力和理智的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不仅拥有自主,他的外貌还与普通的成年种毫不相同,不仅有着雌性独有的弯曲长角,还有着雄性的巨大下颚,但不同的是,他的长角粗壮且尖锐,他的下颚弯曲更像镰刀,而不只是那种普普通通的有弧度的钩子,颚上的倒钩也与他的同族截然不同,那是一种分布均匀大小递增的几乎对称的完美倒钩,这只墨菲斯托可以说完全符合人类的对称审美。
但也是因为他的特殊,他被父母赶出了族群,而且成虫如果仍旧吃肉食的话,那会对邻居的孩子造成很大困扰的,所以从他半年前在十级时进化成成虫之后,就被赶到了第五十层里的边缘地带,只能靠偷别人家孩子,偶尔抓抓兔子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
不过奇怪的是,他是族群里唯一一个会说话,虽然族群里的大家靠魔力也能互相建立联系,而且他也暗中观察过,自己好像也是整个族群里唯一一个可以打开自己属性面板的个例,但是好像这块板子只有自己能看到,因为他曾看见人类和其他冒险者们总是半举着手浮空着滑来滑去,但更细节的都是上下滑动然后自言自语,果然那个东西只能本人看见,虽然老妈只是觉得有了个怪孩子,但老爸却很生气的把自己赶出了家门,可不论怎么看都是自己比他们优秀吧,智力直接拉到等级上限,虽然其他属性都比较差吧,但也不至于把自己赶走啊……
不过虽然说是族群,也就是几十只墨菲斯托地狱破军甲虫住的比较近,然后以自己老爹为首组成的一个所谓的部族罢了。
“但每一家都离着几千米算什么部落啊喂,真是的,本来就全是你们的地盘,还非得住那么远。”
但是细想起来,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米,千米这种单位的概念,好像是某一天过后突然就懂了这些,是因为什么呢,好像是……从三年前开始的吧……但幼虫时的自己看不见听不见,虽然在某一天自己的思维突然很活跃,但起因是什么呢……还有,自己还会魔法,虽然现在只有狩猎兔子的威力,但是自己也是族群里唯一一个会魔法的虫,莫非自己真的是天选之子?所以自己被族群排斥是因为他们妒忌?嘿嘿嘿也不是没可能~
在心里自言自语许久的贝利尔也没停下自己忙碌的脚步,他几乎每天都神神叨叨地,只要有空闲就不会放弃思考,虽然自己在族群里很特殊,是他们里最聪明,最睿智,最帅气的,但就这么把自己流放了属实屈才,屈了大才都,但又没办法,自己的个头在成虫里只能算中等,打架又打不过,他们还虫多势众,看来只能继续在边缘徘徊了~
随着他左跑西颠地四处找寻新的猎物,身后一声呼唤叫住了他。
“贝利尔君!贝!利!尔!君!”
那是一个温柔成熟女性的声音,两嗓子下来直接叫停了贝利尔,他回头看去,想都不用想,是自己的从小长到大的青梅竹马,史莱姆族的熔岩史莱姆,贝利尔管她叫雅典娜,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脑子里总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听的,不过说是青梅竹马,好像史莱姆只要不被轰杀至渣,就可以永生,但这也是听雅典娜说的,毕竟她跟自己一样都是被族群赶出来的,要说为什么,一个浑身赤裸的人类女性样貌的水晶般美丽的史莱姆肯定会被赶出来吧……不过比起后面半句,主要还是她变成人类的模样变不回去了,真是的,从小就笨,现在连变回史莱姆都不会了,不论怎么让她变形,最后还是会变成人类的模样,不过贝利尔倒是不在意她的人类样貌。
毕竟自己本来应该只是一个只会厮杀的普通虫子罢了。
“啊!雅典娜!你怎么来啦!”
他转过身面相雅典娜笨重地抬起前肢费力的挥着,毕竟对于需要趴着的笨甲虫来说这可难度可太大了,而他眼前的,是一个一头红发的,水晶一般闪耀美丽的温柔女孩,Q弹的,额,长发和……好像史莱姆全身都是Q弹的,她拥有可以做出表情动作五官,随着奔跑而上下抖动的……额,那两坨肉叫什么,在史莱姆身上应该没有“肉”这种东西,不过那么大,还晃来晃去的,不会觉得重吗?咳咳,不过除了她整体的熔岩色史莱姆身体还有那个空空荡荡的眼眶以外,这跟人类简直一模一样嘛,要是换成人类的颜色那可就更像了。
雅典娜大步流星地向贝利尔跑来,几步一个大跳凭借着史莱姆的弹性直接蹦的老高,正好拍在了贝利尔的背甲上,因为是史莱姆,即便上面布满尖刺也不会被伤到,而且还可能会使两个人卡的更紧。
趴在贝利尔背上的雅典娜抱住他从胸甲上延伸出的尖刺,微笑着轻声道:
“怎么,没有事就不能来啦?想你了可以吗?反正你我都是无家可归的魔物,在一起也不会怎么样嘛。”
贝利尔无奈的摇摇头,转回身继续走着,不以为然的说道:
“好好好,是是是,反正也不会少块肉。”
但随后又向上看了眼,不过被甲刺当着完全看不到。
“话说,你下次能不能穿点什么,就算是熔岩史莱姆,但你现在以人类的样子浑身赤裸真的好吗?还是个女性……是女性吧。”
雅典娜听后鼓起腮有些不悦,轻轻地敲了几下他厚实的背甲,轻哼一声,但又娇羞:
“哼,你还知道是女性,对女性说这种话真的好吗?而且我又不是没想过,但你也知道我是熔岩史莱姆啊……从冒险者哪里夺取的衣物穿上就会燃烧成灰烬,我也没办法嘛——”
“好好好,是是是,那下次干脆整套盔甲穿身上吧~”
“盔甲怎么穿呀,真是的,会烧红的,傻不傻,你呀,一直这个德行,真不知道以后谁那么倒霉跟你组成家庭,哼。”
“放心好了,我们能活几百年,反正单身几百年又死不掉,我单着我骄傲。”
“真是的,讨厌死了,笨家伙——”
“啊?”
“啊什么,切,没事,话说,我们要去哪?”
“去第49层,反正一直呆在这里也没什么可以拿来提升属性的魔物了。”
说着,贝利尔驮着雅典娜从小路向上层爬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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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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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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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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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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