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睡的跟死猪一样,被方涛叫醒后茫然的看了一眼手机。
“涛哥,你是不是看错时间了,现在刚五点啊,再让我睡会。”马龙无精打采的说道,接着又闭上了眼睛。
方涛怎么会看错时间呢,按照马龙现在的行走速度,到公司需要两个多小时,现在还不起床的话可就要迟到了。
“别废话,给你三分钟的时间,我洗漱完你还没起来的话,我就把你扔出去。”方涛说完,也不再管马龙,转身走开了。
方涛洗漱完毕,再次来到马龙卧室,却发现他依然还在呼呼大睡,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是吧?”方涛猛的掀起马龙的被子,一把将他拎了起来,夹在腋下大步朝门外走去。
马龙被吓了一跳,一个劲的求饶,可是方涛就像没听见一样。走出院门,方涛就像仍死狗一样,把马龙扔在了地,接着锁上了大门。
至此,马龙在别墅的第一个夜晚,就是这样被方涛叫醒的。
马龙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不过关系不怎么好,所以经常不回家,有钱的时候就在酒吧歌厅过夜,没钱的时候就在公司仓库过夜。昨天见到方涛的别墅这么大,于是便央求方涛让他也搬进来住。
方涛见他苦苦哀求,还把自己说的这么惨,而且保证以后的家务都让他来做,也就点头答应了,反正不行的话再让他搬出去也不迟。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期间金莫凡经常带着小二来别墅找方涛。有时候喝酒谈心,有时候兴起还会在院子里切磋两下,不过始终没有赢过方涛。
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渐渐地成为了真正的兄弟。
小二很敬佩方涛,但却十分瞧不上马龙,经常找机会刁难马龙。而马龙虽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毕竟小二是道上混的,而他只是个打工的。
别墅里的一间客房被方涛改成了健身房,金莫凡给他弄来不少的健身器材,这是方涛每天必来的地方。
健身房里,方涛躺在一张平椅上,正在练习着举重。100公斤的杠铃在方涛胸前起起伏伏,那健硕膨胀的肌肉,看上去跟石头一样坚硬,渗出的汗水附着在皮肤上,犹如琥珀般晶莹。
“涛哥,明天打算去哪玩啊?”马龙坐在地板上,一边帮方涛记数,一边问道。
明天是法定节假日,所有员工休假三天,正好前两天方涛他们刚发完工资,马龙身上有了点钱,这才提议出去玩玩。
“玩什么?你欠金莫凡的钱还没还呢,小心他知道了揍你。”方涛没有停下,继续举着杠铃说道。
“呵呵,有涛哥你在,他哪能在乎我这点钱啊。”马龙嬉皮笑脸的说道。
方涛最讨厌马龙这副小人嘴脸,看着就让人厌恶。
“那好啊,明天我就让他找你要钱,拿不出来的话,你可就要小心了。”方涛一本正经的说道。
“别啊!涛哥,我可是跟你混的,你不能卖我啊。”马龙闻言顿时急道。
方涛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轻易不开玩笑,这一点马龙再清楚不过了。
方涛看着马龙焦急的样子,心里又好气又好笑,不由得笑骂道:“你说你,一天到晚除了玩还会什么?去,那边做一百个俯卧撑去,少一个看我怎么收拾你。”m.χIùmЬ.CǒM
“啊?一百个,累死我也做不了这么多啊。”马龙苦着脸说道。
方涛想了想,这个数字对马龙来说可能真的有点多了,于是说道:“没让你一次做完,分两次也行。”
马龙无奈的站了起来,无精打采的走到一边,开始做起俯卧撑。
“对了,我举了多少次了?”方涛问道。
马龙迟疑了一下,茫然的看着方涛,回道:“我...我忘了。”
“什么...忘了?给我做二百个,少一个让床躺着你睡。”方涛吼道。
清晨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公园门前开满了鲜花,一朵朵争先斗艳,散发着淡淡清香。
方涛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到大自然里散步了,呼吸着四周的新鲜空气,让他有种身心愉悦的感觉。
昨晚马龙提议出来玩玩,原本是打算去酒吧迪厅的,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却被方涛带到了公园。早知道这样,那还不如在家里看电视呢,至少不用起这么早跑这么远的路。
今天是节假日,虽说是清晨,但是已经来了很多人,其中大多是恋爱中的男女,还有一些晨练的老人。
这座公园是本市最大的,而且免费对外开放。里面的风景很秀丽,娱乐设施也很齐全。
方涛来到一处宽阔的草坪,很自然的躺在了上面。这一刻,他的身心完全得到了放松,仿佛又回到了以前,他在美国的那个家。在他以前居住的那栋房子附近,也有个不大的公园.他经常会去公园里散步。有时候卡特也会陪他去,可是卡特总是耐不住性子,走不了多远就掉头回去,留下方涛一个人独行。
渐渐地,方涛闭上了眼睛,尽情享受着这份安逸,和对过去美好的回忆。
“涛哥,你怎么走的这么快啊,可累死我了。”马龙终于赶上来了,累的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在了方涛身边。过了一会,又继续说道:“涛哥,这里有什么好玩的,要不咱去酒吧吧,或者网吧也行,再不然的话就去饭店,我请客怎么样。”
对于马龙的喋喋不休,方涛已经忍耐到了极限。他猛地坐了起来,在马龙脑袋上狠狠来了一下,怒道:“你他妈还有完没完,再废话就给我滚。”
马龙好像被打疼了,捂着脑袋一个劲的呲牙,小声抱怨道:“我又怎么了,不去就不去呗,干嘛打人啊。”
美好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便过去了一个小时。
马龙无聊的玩着手机,无意中一抬头,正巧看到不远处,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正在伺机行窃。
“方涛,涛哥,快看,那家伙想偷东西了。”马龙推搡着半睡中的方涛小声说道。
方涛正处于半梦半醒之间,被马龙忽然叫醒,顿时恼怒起来:“你想找死是吗?”
马龙见方涛脸色不善,赶忙抱住了脑袋,嘴里解释道:“那边有人偷东西,我这不是想让你看看嘛。”
顺着马龙指的方向看去,方涛果然看到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
在那个家伙前面,是一个中年人和一个少女。中年人看上去50岁左右的样子,体型很健壮,肚子略微发福,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成熟男人的稳重。在中年人身边,是个二十几岁的女孩。身材修长,相貌可爱,留着一头水波般的长发,长着一双迷人的大眼睛。
女孩很调皮的样子,挽着中年人的胳膊,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却不知道,正有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正在打她背后挎包的主意。
方涛轻咦了一声,觉得这个女孩有些面熟,但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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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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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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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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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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