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天门>第21章:白马镇
  在黑风三横的引领下,主仆二人来到白马镇,此地距离风云寨一百五十里,已经是风云寨势力边缘。这白马镇是南北交通要道的一个大镇,而且天方国的一座军营就在此处,有五千人马,为的就是遏制风云寨。这风云寨位于迷雾山中,易守难攻,就是十万人马也拿不下,何况这深山不利于用兵,尤其是骑兵根本用不上,而且这些年风云寨并没肆虐附近,因此官府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鼎爷没想到这个白马镇居然还有城墙,而且比之一般的小县城还大,尤其城门口还排着队,鼎爷远远的看到有人往一个大筐里扔钱。

  “怎么还收钱?”鼎爷疑惑的问道。

  黑风三横嘿嘿一笑:“这是白马営安排的,据说是为了保护村镇,因此非本地行人要缴纳一个铜板,运载货物的客商每个人头十个铜钱,大宗货物还得翻倍”

  “这真是好买卖啊”鼎爷感叹着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有三钱左右。

  “可不是,每天都能收半框铜钱,折合银两怎么也得白十两……”

  黑风三横目瞪口呆的看着鼎爷将那小块银子掰掉一个小角,扔到筐里。然后把剩下的银子揣到怀里。

  “小气鬼”主仆二人身后投来守卒怨毒的目光和不满的嘟囔声。

  白马镇是一个贩卖马匹的大镇,镇内不论什么买卖商家,暗中都可能贩卖马匹,因此月照狮子一入小镇,立刻迎来许多贪婪,羡慕,赞叹的目光。此刻的月照狮子案首阔步,一身黑段子的毛皮,遛光崭亮,比一般的马匹高大许多,那脸盆大小的蹄子高抬轻落,马尾轻甩,无一不显示其高贵的品种。

  不少人指指点点,有些人则是窃窃私语,鼎爷耳朵里汇入各种声音。

  “当家的你看这马万金难求啊,不如咱们做他一票”

  “妈的,招子也不亮点,那骑马的我倒是不认识,不过那牵马的可是大名鼎鼎的黑风三横,你想让我去送死啊”,说着给了那人一个嘴巴。

  “黑风三横,你的招牌挺响的吗?”

  “小人在黑道有些名声,不过我这是萤火之光,怎么能同主人的皓月之光辉相比”

  看着黑风三横憨厚的样子,鼎爷很受用。笑着从怀里拿出两张金票。

  “你到那边的银号兑换一千两白银,其余的都兑换成金子,再去成衣铺定制青白蓝各三套衣服,简洁大方便可,你也换套新衣服,满身血迹别把人吓着。然后到这个富贵大酒楼找我”

  黑风三横看着鼎爷骑着逍遥马的背影,长叹一声,心中暗道果然是高人啊,两万两白银的金票就这样放到我的手里,而且根本没有问过我的底细。黑风三横再无其他想法大步走向银号。

  鼎爷如此招摇就是给风云寨一个信号,想必对于鼎爷这样的江湖人物各方人马都会暗中留意。再者,月照狮子太显眼了,想低调也不行啊。

  鼎爷坐在二楼,脑子回忆了一下方鉄交代的七村八寨三十六镇分布,拍了一下脑袋,“这白马镇也是方将军拉拢的势力之一啊”,本来自己应该直接到风云寨的,结果偏离了方向,误走清风林,这才来到白马镇。自己怎么有些忘了,看来自从遇到仙缘之后就对方鉄的事有些心不在焉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会遗漏当真罪该万死。

  “大丈夫恩怨分明,方鉄对我有大恩,虽然还不至于赴汤蹈火,舍命报答,但是力所能及的也应该办了,至于方洪能不能称帝鼎爷则是没十分上心,只是尽力而已。这种想法自从离开血魂关就越来越强烈了,显然已经不是那个只知道拼杀的血魂关将军的亲兵了。原本的大忠大义慢慢被以前洒脱不羁的性格所取代。这是方鉄始料不及的。要是方鉄知道鼎爷现在的想法,肯定不会把天大的重任交给他。当然他更没有料到这个亲兵连番的仙缘奇遇,已经不再他的掌控之中了。”

  鼎爷回忆着那些势力分布图,再想想方鉄的所作所为,不禁摇头叹息,显然这方鉄也不是表面那样大忠大义,自己的命运当然不能被他人束缚。

  “现在已经快要筑基了,拉拢各方势力就当一种心性的历练了。”

  据大方真人所说,修真界怕不是有些变化,不少山门弟子开始下山历练,有些隐秘的门派也开始招收弟子,只是大方真人跟散修差不多,根本不能了解更多的事情,只是猜测有些动乱。但是鼎爷也没想到,大方真人和他也是动乱的诱因之一。现在被金冠人击杀的那些高手的法宝正在被人不断争夺,引起厮杀,势力减损的门派正在被他人窥视,更大的杀戮也正在酝酿。

  “打死你个小杂种……”

  “你大爷的,不就是拿你一个鸡腿吗,等爷爷我发了财,还你一块金子……”

  “小兔崽子……”

  鼎爷被吵闹声惊醒,寻声向窗下看去,只见一个身穿破烂衣服的小男孩,飞快的跑过,后面追着酒楼的伙计,追了十几丈远,没追上,骂骂咧咧的往回走,那个小男孩在远处做着鬼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面黄几艘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饿的,不过人倒是个鬼灵精,小男孩小心翼翼的把鸡腿揣到怀里,然后又拿了出来,用舌头舔了舔,咽了口唾沫之后,又放到怀中,向远处跑去。鼎爷的目光一直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心想,这个小家伙看起来舍不得吃那个鸡腿,看样子是留给其他人的。如此小的年纪就要经历人间的冷暖。回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每天吃的十分奢侈,根本体会不到挨饿的滋味,虽然缺少父母的关怀,但是有个不良的三叔对自己百般呵护,到是个快乐的童年。

  “大爷,您久等了,这是白马镇特色扒鸡,红烧鲶鱼,盐焗飞龙(一种飞禽)……”

  鼎爷看着伙计将一卓肉食摆上,心里有些怜悯那个小孩,自己大鱼大肉,不知道有多少跟刚才一样的孩子在忍饥挨饿。

  “咦,伙计,你刚才追那个偷鸡腿的小孩了”眼前的这个伙计这是刚才那位。

  “客爷,您见笑了”

  “没事,你跟我说说怎么回事?”

  “别提了,那个小兔崽子跟我一个村的叫叶一萍,有个疯老娘,十二年前那个疯婆娘抱着那小孩来到我们村,被好心的叶大爷收留了,一年前叶大爷死了,田产房屋,被侄子收走了,这娘俩无家可归,就来到白马镇住在破庙里,饥一顿饱一顿的,要不是有我照顾早死了,他娘的,这小兔崽子拽下一个鸡腿,我还得赔东家一只鸡……”xǐυmь.℃òm

  鼎爷看着伙计离去招呼其他客人,心里说,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的,本以为这伙计是个恶人,没想到那小孩娘俩却受到这伙计的照顾。本以为看透了,其实却是错了,鼎爷想到这里有一丝明悟,体内的灵气运转顿时加快了许多。看来这修真体悟自然的同时也离不开体悟人道的七情六欲,怪不得那修修真门派要弟子下山历练。

  鼎爷品尝着白马镇的特色菜,等待着黑风三横回来,鼎爷既然把万银票给了黑风三横,自然有看人的把握,这个黑风三横外表粗狂,但有心计,既然看好了鼎爷,自然不会卷着银子逃跑。

  “大爷,您是外地过来跑买卖的?”那伙计忙完又凑了过来。

  “是啊……”鼎爷心说,我这一身装扮明明是江湖套装,什么眼神啊。不过心里却没有丝毫反感。

  “你要是没落脚,最好住我们家客栈,别看我们这是酒楼,可镇里还有三处客栈,干净舒适包您满意”

  “是吗?那有没有离大街远点的,我这个人喜欢安静”

  “这位爷,巧了,我们最好的客栈就是位于北门里小北街,袖口胡同的,那客栈是十二套小宅子改建的,都是独门独院,三十两银子一天,虽然有点贵,可是那家具,被褥都是全新的,服侍的更加周到”伙计热切的看着鼎爷,心说,小姐啊,您的想法虽然很有创意,但是三十两银子一天是不是太贵了啊,这够镇上普通三口之家吃喝半年了,要是我们村,足够一家生活五年了啊。而且,真的是幽静啊,离镇中心足有三里。再往北就是荒野郊外了啊。

  “好啊,等会吃完领我去看看……”说这话,黑风三横,肩上扛着一个袋子,手里拎着一个袋子,走了上来。

  “主人,都办好了”

  “坐下来一起吃,住宿的地方找好了,吃完就过去”

  “是”

  黑风三横,也不客气,坐下来,大口吃肉只是没动酒。鼎爷暗自点头。旁边的伙计心说,这年轻的少爷还有个一脸横肉的仆人,看样子是个练家子。没想到第一天的买卖就成了,小姐可说了,招揽一个住宿的客人住一天就给一两银子的提成。这可是我一个月的工钱啊。伙计的笑容越发真诚。吃晚饭,主仆二人随着伙计赶奔客栈。

  伙计一边走,一边给鼎爷介绍白马镇,鼎爷听的频频点头,伙计则是暗擦冷汗,千万不要让客人觉得太远,要是不去,一两银子的提成可就泡汤了。

  “客官,您看那边就是,那最高大的楼房,是我们家主人在白马镇的别院,有十几个护卫,旁边的小院落就是客栈,因此安全还是没问题的”

  “不错不错,我很满意这里的环境,黑风,给小二哥十两银子打赏”

  “啊……谢谢爷……谢谢爷”小二哥有点发傻,心说,这位大爷真是阔气啊,比那些所谓的大富豪慷慨多了。这位爷还没看里面的住宿的环境就如此满意,看来大小姐还真是不凡啊,这可是开张五天来第一次来住宿的啊,这几天掌柜的,还有几个伙计可都是在私下议论小姐,认为大小姐异想天开。装修十二个小宅子花费了两千两白银纯属败家的。我这可是给小姐提气了,昨天小姐从老家回来还有些发愁呢。

  “客官您老,住几天,每个宅子有三间客房,两个相房,还有马棚,有一个丫鬟伺候着,吃什么,可以随时吩咐,还有单独的浴室,等会登记一下,丫鬟会带着您看看。”

  “住一个月左右吧”鼎爷很满意这个地方,因为鼎爷要祭炼刚得到的宝贝,也就是和合二仙送给他的小钟,多一份保命的手段,才好上风云寨会会大寨主刚叉托天刘凤宇。再有刚才心有所悟,如果能一举到达筑基期再好不过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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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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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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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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