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被遗弃的仙界>第十一卷 第六节
  “跟我来!”看到道琼斯祈祷完毕,吴趣说道,领着红孩儿向前走去,道琼斯赶快跟上。

  四种人来人往,到处都是前来朝圣的修罗,在这里,什么样的奇怪人种你都不用惊讶,长角的不长角的,黑发的蓝发的,白皮肤的红皮肤的统统都有。

  突然,吴趣感觉到远方飞来一个人,以为是来了修真高手,定眼一看,竟然是一个有角有翅膀的小孩,如果他没长角的话,活脱脱就是地球上天使的形象。吴趣心中一动:“天使?这是西方神话中的人物,而这里的人说的竟然是英语,难道修罗界竟然跟地球也与有什么联系不成?”吴趣现在只想利用传送阵,快点见到毛毛,其他的不关他的事,他也懒的多做考虑的。

  道琼斯直愣愣的看着天上的那个修罗,眼睛里不自觉的流露出羡慕的样子。吴趣也曾听道琼斯说过,在修罗当中,角修罗天生就是超级战士,身体强横,而羽修罗天生就擅长速度和魔法。

  在混血修罗中,大部分的修罗都是无角无羽的,跟寻常人类无异,能力也远逊其他任何的一种修罗,可以说是生活在修罗界社会底层的一群人。有少部分保持了某一系祖先的特性,要么有角,要么有羽,极少数的人变异成有角有羽的飞天角修罗,飞天角修罗极为稀少,在混血修罗中可以说是万里挑一,可是上天却给了他们最完美的天赋。他们综合角修罗强横的身体和羽修罗天生的魔法控制力,不管是魔法武技,还是速度力量,都远远的超出其他修罗。也正是因为有角羽修罗的存在,混血修罗才得以生存到现在。

  修罗界,是一个真正一切以实力说话的世界,有实力可以任意横行,没有实力只能低三下气。修罗的实力划分也很明显,羽修罗以身上的翅膀来分,可以分为双羽修罗,四羽修罗,八羽修罗和十二羽修罗。角修罗则以角的分叉和颜色分:黑角修罗,红角修罗,银角修罗和金角修罗,其中黑角修罗一双角犹如山羊角,呈黑色;红角修罗角上已经有了一个小分叉,呈红色;银角修罗角有数个分叉不等,呈银色,金角修罗角呈黄金色,分叉又多又好看,跟黄金巨龙的角很像,故又叫龙角修罗。

  十二羽修罗和金角修罗都是神一般的存在,据说是双方阵营的首领都是这个等级的修罗,不过寻常人哪能得见,于是不得考证。理论上讲,飞天角修罗修炼到极致可以达到金角十二羽,不过从古至今尚没有一人修炼到那种境界。他们混血修罗中信仰的神王宙斯,就是一个银角八羽的混血修罗,在统治整个修罗界数千年后,神秘消失,被后人尊为众神之王,道琼斯的母亲就是宙斯的忠实信徒,直到众神之神释迦的出现,宙斯的地位才被取代。

  头顶上的飞天角修罗呼啸而过,眼角都没有看下面的众人一眼,强劲的翅膀煽动时引发的气流,卷起地上一片片的尘土,犹如一量高速行驶的汽车在黄土高原上飞驰而过。吴趣皱了皱眉头,心想:又是一个高傲的小家伙。不过当他看到地面上众人冒着被卷起的沙土,眼神羡慕的看着那个飞天角修罗的时候,吴趣唯有苦笑,对这些人来讲,他确实有嚣张的本钱,吴趣估计那个小家伙最少都要有融合期的实力。

  突然,前面传来一阵惊呼,吴趣一看,发现刚才那个飞天角修罗竟然从空中摇摇晃晃的掉了下来。吴趣疑惑的看了红孩儿一眼,红孩儿嘴巴一撅:“哼,谁让他那么没礼貌!”吴趣知道,刚才那个飞天角修罗惹恼了这个小祖宗,不过这样也好,省的他以后整天目中无人。此时那个飞天角修罗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使劲摇了摇头,似乎是摔的不轻,等看到周围众人疑惑的眼神,脸顿时红了起来,煽煽翅膀,快速的超“圣地”飞去。

  道琼斯吃惊的看着吴趣两人,从他们的对话中道琼斯知道,刚才那个飞天角修罗从天上掉下来竟然是红孩儿搞的鬼,而师父竟然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天啊,这怎么可能?师父到底是什么人?”道琼斯心里犹如翻腾起滔天巨浪。

  “不用吃惊,很多事情以后你就会明白的,不要想太多,知道么?”吴趣看透了道琼斯的心思,微微一笑说到,吴趣突然感觉到,自己做事怎么越来越像菩提了?不过随即想到道琼斯的母亲,吴趣暗叹,自己跟菩提相差简直就是十万八千里。

  来到“圣地”跟前,吴趣仔细的观察起来,圣地面积很大,犹如地球上一个大型城市中的巨大广场,圣地上方罩这一个巨大的能量防护罩,五彩缤纷,犹如一个巨大的肥皂泡,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七色的光彩。

  吴趣不禁感叹,这个传送阵,经历了数千年和几次地质变迁,依然完好无损。其实防护罩对吴趣来说没有什么,关键是防护罩里面的阵法,里面的阵法错综复杂,有的甚至及具攻击性。最让吴趣郁闷的是,菩提竟然没有教给他破解传送阵中防护阵的手法,是忘记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吴趣不得而知,他唯一确定的是,想要使用传送阵,必须先破开这个防护阵,看来自己一时半会是走不了了。

  好在此地朝圣的人很多,带动当地经济也发展起来,在附近找了家旅馆,吴趣准备暂时住了下来,好好研究一下阵法的破解方法,却发现他没有一分钱的修罗币,到头来竟然还是道琼斯付账,吴趣脸皮再厚也不禁脸红。xǐυmь.℃òm

  准备想个办法搞点钱,在大街上转了一圈,却发现自己身上竟然没有一样“值钱”的东西,自己除了仙石,就是一些修真功法和一些炼制材料、天地灵果等东西,当吴趣在一个晶石店拿出仙石准备换点钱的时候,晶石店老板犹如看疯子一样看着他:“你没疯吧,竟让想卖给我几个破石头?”要不是看吴趣神色盎然的样子,老板早就把他们轰出去了,心想:指不定是哪家的公子哥,又跑来店里拿我开涮呢!

  吴趣唯有苦笑,本来毛毛收集的不少的晶石,可是毛毛得到铃铛以后,吴趣就全都给他转到铃铛里去了,真是钱到用时方恨少啊!最后,还是道琼斯把自己打的那个晶石卖了才算是解决问题。

  接下来的数日,吴趣都是一个人在房子里研究阵法,而红孩儿则闲不住的带着红乌四处乱跑,只留下道琼斯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不知道怎么办好,心想:“难道自己是遇到了骗子不成?”道琼斯至今没有亲眼见过吴趣的真本事,一切不过都是自己的推测,现在,他对这个推测隐隐有些动摇了。

  突然,吴趣听到一阵敲门声,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心想:“你终于还是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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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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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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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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