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赵长生还没当回事,他现在已经有旋照期的修为,周广金原来的剑他耍起来一点都不会吃力,可是怎么也没想到这把剑竟然重这么多,现在赵长生老实了好多,基本一天也见不到说几句话,只有当你力气消耗到极点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原来说话都这么消耗能量!
其实说起来,赵长生已经有一把上好的飞剑,就是当时和吴趣几人在林北武器店里买的那把,当时吴趣只是感觉到那把武器里隐含有能量,直到后来吴趣在严仙派读了典籍以后才知道,那把剑竟然是一把刚炼制完,还没来得及认主修炼的飞剑,可惜的是,那把飞剑品质不错,但是必须要有最少融合期的修为才能修炼掌控,目前这把剑在长生手里跟普通剑没什么区别,等赵长生修练到融合期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按长生的性格自然是急的抓耳挠腮。
吴趣换了飞剑,随即叫广金三兄弟上前,挑选喜欢的飞剑,三人自然高兴坏了,其实赵长平一听到吴趣要换低品质的飞剑,心里就知道自己的飞剑有着落了,长时间的接触他已经非常了解吴趣的为人,但真的听到吴趣喊他们挑选飞剑,并且是第一个就喊他们去选的时候,依然忍不住激动的心乱跳,有哪个低级修炼者不向往着有一天能像其他人一样,乘着飞剑在天空翱翔呢?赵长生更是高兴的大喊一声,连番了几个跟头,众人则是投去羡慕的眼光。
赵长生似乎被众多的飞剑发出的光晃花了眼,拿拿这个,摸摸那个,都舞弄两下,却不知道该选哪个好,口里还嘟哝着:“啊呀,这个不太顺手,这个还可以,不过还不够轻便”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个顺手的白色长剑,轻便异常。
而周广金则选择了一把巨剑,倒也跟他的性格身材相符,吴趣其实早就注意到那把巨剑了,当他从图隆手中接过来的时候,就发现他比普通的剑重百倍,并且没有开刃,让吴趣想起地球上一位伟大的小说家,金庸先生写的小说中的玄铁重剑。
看着他们选的剑,吴趣突然有一丝感悟:“巨剑?玄铁剑?”突然他想通了,其实现在的飞剑对三人来说,跟普通剑几乎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有到了辟谷期以后才可以御剑飞行,而到了元婴期才可以凭空飞行。也就是说他们三人的修炼目前还是处于武功的阶段,而武功又是怎么分的呢?有人追求速度,认为:“天下武功,无坚不破,惟快不破!”,有人追求招式的演化,认为:“无招胜有招!”
现在吴趣突然感悟到,虽然上边的观点都对,但又都不全面,先说无招,如果两个武功高手都到达了无招的境界,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很快吴趣给出了答案:“无招相较,快者胜!”这也就是为什么令狐冲明明达到了无招的境界,却依然差点败在东方不败的手下的原因,因为对手太快了。
再说速度,先不说速度的快慢还要依靠自己能量大小,单说武器的轻便与否,显然,越轻便的武器越容易达到快速,但是这时候一个问题出现了,那就是速度越快的时候,武器越不能收发由心,这也应该是当年独孤求败为什么紫薇软剑做如下评价的原因:“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乃弃之深谷。”Χiυmъ.cοΜ
为什么误伤义士?软剑的优点正在于其轻盈快捷,可以获得比对手更快的速度。不难想像,两人切磋武艺,因为独孤求败太快了,而不能收发由心,所以才产生误伤义士的事件,而绝不是他自己总结的什么不祥。不过,独孤求败将“误伤义士”直书于剑冢之上,足见其坦荡磊落,实非常人所能及也。这也是为什么当时赵长生跟吴趣切磋的时候,长生最后收剑不能,最后被吴趣的护罩缓了下才止住的原因。
正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吴趣想明白这一点,于是决定,让长生用重剑,来弥补他稳重的不足,而让广金用那把最轻便的剑,来补充他灵巧上的缺憾。看到吴趣如此决定,除了明远几人微微点头,元真他们都是一头雾水,看到众人迷惑不解,吴趣于是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众人豁然开朗不说,就连明远几人都因为吴趣的独特见解眼睛一亮,因为他们几人都是凭经验觉得吴趣这么分配是对的,却实在没想到竟然背后还有如此系统的道理,让吴趣更没想到的是,他的这一做法,竟然为以后修真门派训练入门弟子铺开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吴趣看到长平到现在都没有选好飞剑,看着他的目光,吴趣明白了他的心思,原来让长平拿不定主义的是,里面有不少高级飞剑,当然高级是相对来说,但是那些飞剑又是必须要修炼到融合甚至更高阶段才可以用的,如果选择一把辟谷期用的,那么他进入辟谷以后修炼将会很快,但是再提高以后却会慢下来,毕竟飞剑不是随时能更换的,也得有飞剑才行,毕竟仙居星很多修炼者都到了融合期,依然使用的是辟谷期的飞剑,材料难寻啊。如果选一把高级的飞剑,那么势必辟谷期没有飞剑而修炼减缓,这让他很矛盾。
“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吴趣微笑着对长平说,“飞剑以后还可以炼的嘛!”。
长平明白了吴趣的意思,不过还是选择了一把开光期的飞剑,看来他是下决心要熬过辟谷期了,吴趣不禁对他这种远见目光颇为赞赏。
最后吴趣换来的那么多飞剑,竟然没有保留全送给各派门人,自然严仙派送的最多,众人少不得一番奉承,连明远他们都为吴趣的阔绰感叹,他们哪里知道吴趣的上品仙石之多超过他们的想象。最终,吴趣还是没有把自己拥有这么多的仙石的情况说出来,毕竟当时人太多了,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明远几人被搞的很没面子,不得以纷纷拿出些丹药之类的小玩意分给大家,与其说是明远讲累了,倒不如说被吴趣的动作吓住了,还不知道他又搞什么名堂,于是匆匆告辞离去。吴趣看着众人欢天喜地的样子,一阵苦笑,是不是自己有收买人心的嫌疑?
吴趣推开门,一会的工夫,三人慢吞吞的走了过来,倒不是广金、长平想慢,关键是长生拖着半死不活的身子怎么也走不快。“长生,感觉怎么样!”吴趣看到长生的样子,笑着问道。长生哭桑这脸,瞥了瞥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不过他心里清楚,自己现在功力增长速度之快从前根本不敢想象,他现在是真正的累并快乐着。
“师叔,洪星前辈来了,正在大殿等您呢!”长生行了一礼,说到。周广金跟着行了一礼叫了声师叔,长生就别提了,哪里还有行礼的力气?
“哦,洪星大哥没有走啊?哎,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没人的时候不用那么多礼节,就是不听!”吴趣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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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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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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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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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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